第三章 血衣初现

小小麋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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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夜晚很长,对于那些难以入眠的人来说,夜晚不仅长,还很慢,但对一些人来说,夜晚很短,也很快。

    夜晚过去了,还看不见太阳,天确已经亮了,几缕炊烟从远处升起,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蝶习惯了早起,她每天早上都要早早起床,烧好热水,等着天香大家起床,服侍天香洗漱、化妆。虽然昨晚已经非常累了,但她仍然醒了。

    她是十四岁被卖到天香阁服侍天香大家的。天香大家对她很好,吃穿用度都算比其他服侍的丫环要好。小蝶用的是二两一盒的胭脂,也经常从天香大家那里获得一些首饰,这些首饰虽不是当年的新款式,也是真金白银做的。

    她很感激天香大家,她出自贫苦人家,娘去世的早,爹也只是个砍柴的,她从小到大都是穿的破旧衣裳,是邻居李大娘的女儿穿过的,吃也吃不饱,过年了才能有点肉吃,她现在还记得小时候过年时吃的猪肉白菜馅饺子的味道,虽然没有多少肉,在那时也是非常可口的。

    自从被他爹买入天香阁,开始服侍天香大家之后,她终于知道了原来衣服可以这么好看,穿着可以这么舒服,也知道了原来好吃的不光有猪肉白菜馅的饺子,还有糯米做的糕点,还有天马湖的白莲鱼。

    也许是小时候饿怕了,现在每天三顿,每次她都能吃上两碗,还经常会从阁中的姐姐们那里偷些糕点、水果。阁中的姐姐们饭量都很少,也不敢多吃,以好保持清简的身材,稍微多吃一点就会发胖,胖了之后怕客人不点自己。不过小蝶不同,她每天的饭量虽然大,却不见胖,肉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刚刚十六岁就身材已经非常饱满了,比跟他同年来到天香阁的欢儿身子诱人的多,有些姐姐还经常拿她寻开心,说她是小奶牛,招男人喜欢。每次听到这些话,她都会脸红。

    现在她终于知道姐姐们说的话了,她确实招男人喜欢,昨夜闻天便是对她的身子非常喜爱,沉醉其中。

    一想到昨夜,她的脸就热了起来,闻天是关东人,身材高大,他很强壮。昨夜他与她缠绵了两次,她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快活,那种快活简直比吃了玲珑斋的糯米糕还要让人舒服。

    想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将暴露在被子外面的双腿夹紧了一点,放进了被子之中。她看向旁边的闻天,他脸上的皮肤很粗糙,下巴上有一些胡茬,腮到后颈初还有一道细长的疤,不算英俊,却也有些英武。

    她把头放在了闻天的胸膛之上,右手轻轻的抚摸的闻天的胸膛,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和他在一起其实也挺快活的,她突然有了一种想跟着闻天一辈子的念头,至少以后不用接客,不用像有的姐姐那样生病,被赶出天香阁流落街头。小蝶心想道,于是她决定要讨好他,用她的身子来讨好他,让他带她走。

    她开始抚摸她的脸,慢慢地加重了力气,她想要唤醒闻天,和他在缠绵一番,让闻天知道她的好,带她走。但无论她怎么抚摸闻天,闻天还是闭着眼睛,她渐渐用力的晃动起了闻天,还是没有反应,她把手放到了闻天的鼻子下面,没有呼吸,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小蝶尖叫了起来,从床上摔到了地上。

    此时天香阁中的帮工已经开始清理院子,听到尖叫声,跑向了小蝶所在的房间。当他们踹开房门时,小蝶流着泪光着身子蜷缩在床边的角落,几个帮工看到了乍泄的春光,眼中也有些放光。

    “他。。。他死了”,小蝶颤抖的说。

    帮工们便去晃动闻天,无论如何晃动,闻天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再去检查脉搏、呼吸,也都没有,闻天确实死了。

    人多了之后,小蝶没有那么怕了,也知道现在自己寸衣不挂,便去桌边,开始穿桌上的衣服。但当她把所有衣服穿好之后,发现桌子上还有一件叠的整齐的衣服,不是她的,也不是闻天的,衣服是红色的,她不自觉的摸了摸,是上好的绸缎料子,她打开衣服,发现衣服上面写着三个名字——闻天。

    (二)

    寒夜,月夜,三更天。

    静夜,孤夜,无声处。

    冬雪已经将延州城放入了自己的怀抱,就像是母亲把自己的孩子拥入怀中一样,想让原本喧闹的延州安静一些。此时的延州城也像孩子从母亲得怀抱中获得养分一样满足,不再喧闹,完全安静下来了。

    许姓男子也安静下来了,躺在两张桌子并着搭起的“床”上,“床”是硬的,没有被子的床更是冷的。

    不过现在即使给他一张软床,一个有貂绒褥子的软床,一个有二八姑娘的有貂绒褥子的软床他也绝对不会钻进去。

    天香阁用于放置物品的库房,库房中放着的物品中便有酒,许姓男子睡的床就在这库房之中。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一直睡在这张“床”上,这里能一直有窖藏八年的泸州大区的话,他更加希望能一直住在这里。

    泸州大曲传承百年,以浓香、浓烈闻名于世,窖藏了八年的泸州大区更是浓烈,唇齿留香,香的他喝第一口时就有些迷醉了,就像他第一次喝酒时的感觉一样,找到了他一生最重要的事。

    他虽然有些迷醉,但仍有意识。

    他又想起了那个笑起来眼睛像月亮的女孩,他第一次喝的酒就是女孩送给他的,她自己酿的一坛浑浊的果酒,不香,不烈,不纯,到嘴里也有些苦涩,他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喝了一整坛,足足让他睡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那种忘却一切烦恼的感觉让他着迷了,他爱上了喝酒,更加爱上了那种感觉。随着喝的酒越来越多,他的酒量也是越来越好,一整坛的果酒已经没办法让他喝醉,于是他便开始寻酒喝,哪里有好酒,哪里有烈酒,他就去哪里喝酒。

    她其实已经不能算是女孩,她大了他将近十岁,已经30多岁的老姑娘了,具体几岁他也不知,但他知道她的眼角好像已经有了细纹,不算美丽只是清秀的脸蛋也不像几年前光滑,不过她在他眼中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就像他在她的眼中一样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一样。

    她非常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从上衣到裙子,从袜子到鞋子,更加喜爱小姑娘穿的那种样式的衣服,头绳要红色的,发髻也要小姑娘的样式。

    她非常喜欢银制的首饰,每天都要戴着他所拥有的所有首饰,有时睡觉时都要带着。银手镯左右手各八个,她说一个手镯就代表着他们十年的福运,腰间挂着两个长命锁,她说长命锁能够让他们长命百岁,耳朵上挂着两个三寸长的银耳环,这是她姐姐送给她的说三是个吉利的数字,能给人带来好运气。

    她走路时喜欢垫着脚走,手臂也要摆动的幅度大些,这样她手上的手镯便会发出清脆的声响,这样他找不到她时,能听到手镯碰撞的声音找到她。

    她像寻常的女子一样也爱梳妆,头发乱了马上就要整理,胭脂也要备在身上。

    她爱干净,随身要备着两个手帕,一个自用清洁用,一个给他用。

    她爱笑,她看着他时都会不自禁的笑。

    她希望在他的眼中,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是干净漂亮的,是他喜爱的模样。

    她每天的举止也像个还未出嫁的姑娘,她确实也未出嫁,本来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孩子都应该有了,但他不肯成婚,她便等着他。

    她从小就与他在一起,她没有朋友,她的眼中只有他,在她的心中全天下只有他一个人,除了他之外她的眼中再也容不下其他人,就像她的心一样。

    她从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跟他在一起,开始照顾他,陪伴着他长大,给他做饭,给他洗澡,给他做玩具,陪他在竹林里玩耍,陪他练武,陪他看太阳东升西落。

    那时他是她的弟弟,她认为这样做这些事是理所应当的。

    渐渐的她变成了孩子,虽然她已经30多岁。她开始对他撒娇,对他生气,她的姐姐告诉过她,一个女人只会对他的男人撒娇生气,男人才会一直喜欢他,能容忍她的莫名的小脾气的才是合格的夫君。

    长大以后,她仍然给她做饭,给他洗碗,陪伴着他。

    这时他是她的男人,她认为陪他做这些事更是理所应当的。

    她把他当成了她的男人,即使两人还没有成婚,他也是她的男人,也应当是她一个人的男人。

    但他不告而别了,并且已经两年了。

    两年前他想要离开她,不舍,但他知道他应该离开,他便离开了,他每天也在抱怨她为什么不来找他,如果她愿意的话,无论他在哪,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她一定能找到,因为他们不仅在彼此的眼中,更在彼此的心中。

    他离开之后每天都在想她,除了喝酒喝的不醒人世之外,他都在想她。在他来看,她不应该来找她,他又从心底不禁希望她来找她。

    此时闭着的眼睛留下了几滴泪,顺着他的脸颊滴到了桌子上。

    泪是热的,但随着这几滴泪的落下,屋子里却更冷了。

    他虽然流着泪,但他的嘴脸还是微笑着,她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笑着面对,在他的父亲去世,母亲失踪时,他也是笑着流下的眼泪。

    他拿起手边的葫芦,喝了一大口酒,现在他多希望这泸州大曲能更浓更烈,让他能够立刻睡着,这样他就不会想起她了,也不会想起那些伤心的事。

    他已经喝的够多了,肚子中已经再也装不下一滴酒,他还清醒着,还在想她,想她的模样,想她撒娇时的可爱模样。

    他也在想,没有自己在身边的她又是如何的思念,如何的痛苦。

    他又喝了几口酒,终于他的肚子承受不住了,他吐了出来,从肚子里吐出来很难受,他却很享受这种痛苦,这样能减弱几分思念,几分心中的痛苦。

    终于,烈酒的力量让他招架不住,渐渐睡了过去。

    他做梦了,梦到了她,梦到了两个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三)

    也许是酒喝的太多,并且没有怎么吃食,肚子非常饥饿,仅仅睡了两个时辰,许姓男子就醒了。清醒之后的饥饿感越来越强,头也有些痛,于是他便走出库房,想去寻些吃的。

    可刚刚走出库房,他便看到一个人影从前方不远的小楼顶上一闪而过,由于昨日刚刚下的大雪,阁楼的顶上清楚的印上了几个脚印,脚印很小,跟马的蹄子一样大小,前面深后面前,宽度也大致与马蹄相当,真的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成年人留下的脚印。

    “这天香阁看来也是个是非之地啊”,许姓男子心道。

    天香阁的厨房就在后院,库房的对面,是一个还不算小的屋子,屋子比较简陋,虽然是青砖瓦房,但木质的窗户已经却已经经过长年的风吹日晒,已经裂开了,木门也是如此。

    许姓男子轻轻的推开木门,木门发出“吱吱”的声响,在安静的夜里显得特别突兀。许姓男子进入厨房,发现一个人坐在一张“床”上,这个“床”和他今晚睡的床一样,也是用两张桌子拼凑的,不过不同的是这个“床”有被子和褥子。?“你是这的厨子吗?”许姓男子问道。

    床上坐着的人是被开门的声音叫醒的,正用他的手揉着眼睛,他的手非常肥大,脸也上也都是肉,睡着的时候被人叫醒一般心情都不会很好,这个人却没有,“是的”他一边说着还在嘿嘿嘿的笑,脸上的肉都堆在了一起,显得十分的憨厚。?许姓男子也不客气,坐在了“床”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黑”,说完又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我不是问你的外号,我是问你的名字。”

    小黑愣了一下,眼睛转了一圈,说道:“我名字是孙庸,嘿嘿嘿,你叫什么名字呢”。

    许姓男子有点诧异,这个人说话、动作都像个孩子一样,每说一句话就会嘿嘿嘿的笑,虽然笑的很突兀,但意外地让人感觉很舒服。“我叫许笑,是喜欢哈哈哈笑的笑,你可以叫我小哈。”说完便哈哈的笑了两声。

    许笑从竹林出来之后已经过了两年,在江湖中的两年,他被骗过,也看见过别人被骗,看到了无数人内心的肮脏,今天他终于见到了一个内心干净的人,一个爱笑的人,笑起来也非常可爱的人,不自觉的想要亲近。

    “咕——”的一声,许笑的肚子叫了起来,肚子实在是饿了,许笑的哈哈哈笑变成了苦笑,“小黑,你这里有吃的吗?昨天晚上没有吃饭,现在肚子太饿了。”许笑问道。

    “嗯,吃的倒是有,不过我不能乱动的,刘妈妈知道后会拿小棍子打我的,打的可狠可疼了。”小黑一边说着一边蜷着眉头,试图表现出很疼的样子。?“好吧,看来小哈今天只能饿着肚子了”。

    “小哈没事的,你等我一下。”说罢身子一扭便从“床”上跳了下去,走到“床”后面的橱柜开始翻了起来。

    许笑看着小黑的背影,显得有些吃惊,小黑的身子比较胖,但刚才从“床”上跳下去的那一下却没有任何的声音,明显是有高深的轻功。

    不一会,小黑拿着一个小布包放到了“床”上,慢慢地打开,里面是七八个红薯,小黑拿起两个红薯,对许笑说道:“这个是我娘给我的,我偷偷的藏了起来,今天给你吃。”说完,便蹲了下去,把两个红薯放进了炭盆之中,拿着一旁的烧火棍开始拨弄了起来,一边拨弄一边说着,“我最爱吃红薯了,我每月回家看我娘的时候都会带一些红薯,我都是藏起来晚上自己烤着吃的,我从来没给别人吃过,今天破例给你烤两个吃。”说完又自己“嘿嘿”的笑了出来。

    许笑也蹲了下来,手伸到炭盆旁边取暖,对这小黑说道:“小黑,你多大啊。”

    “我今年三十一岁了”。

    “那我应该叫你小黑哥,你比我大了好几岁呢。”许笑说道。?“小黑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哥呢,嘿嘿”。小黑笑的脸都颤动了起来,被别人叫“哥”看来让他非常高兴。

    炭盆里面的炭不旺,烤了好一会才熟。

    许笑一边吃一边跟小黑聊天,“小黑哥,你是这的厨子,做菜一定好吃吧。”他对小黑十分的亲近,不自觉的就想跟小黑聊天。

    “嘿嘿,我做菜当然好了,连老是打我的刘妈妈都夸我是个好厨子,我做菜是我娘教的,我娘啥都会做,在我们村开了一个小饭馆,我跟着学了一段时间做的就特别特别好了。”小黑用手挠了挠后脑勺,自己夸自己显然让他有点难为情。????“那你为什么不在你家的饭馆帮你娘,要到这个地方来呢。”许笑问道。?“唉”,小黑叹了口气,说道:“我也不是不想,小时候没有人愿意跟我玩,说我是傻瓜,有时还打我,我娘教了我一套蹦蹦跳跳的功夫,他们就打不到我了,长大之后,村子里的人还是说我傻,说我没本事,说我离开了我娘之后,就是个废物,被我娘知道了,娘就老是背着我偷偷哭,我不想让娘继续哭了,也不想再让被人说是废物,所以我就到城里来了,开始在这做厨子,现在我一个月拿的钱比村头李铁匠挣得都多,每次我把钱拿给我娘时,我娘都笑的可开心了,嘿嘿。”说着,小黑又笑了起来。

    “你娘真好,真羡慕你。”许笑脑海中浮现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很模糊,只记得他牵着自己的手上有一个红色的小蝴蝶。

    “当然了,我娘可好了,她是全天下最好的人,过几天我就能休息两天了,我带你去见我娘,让你尝尝我娘做的菜,我家就在南城外的孙家村,走一个小时就到了。”

    “我一定跟你去你家,尝尝你娘做的菜。”

    两人越聊越开心,从小时候聊到现在,从吃的聊到玩的,不知不觉天就已经微亮了。

    (四)

    许笑和小黑也听到了小蝶的叫声,却也没在意,还在厨房聊着。不过一会院子里的脚步声,吵闹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于是两人也不再聊了,走出了厨房。

    小楼一楼边上的屋子,就是小蝶的房间,里面有七八个的天香阁中的护院,许笑和小黑也进入了房间之中,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闻天在床上躺着,身上的被子也已经被掀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郎中正在检查他的尸体,显示拿出银针测了测,又在闻天主要的器官初用手轻轻按压。

    不一会郎中摇了摇头,对着天香阁护院的头儿说道:“我行医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离奇的死法,身上没有任何伤痕,银针也测不出任何的血液中有任何的毒素,实在离奇啊,要想查出死因,恐怕也只能等官府的仵作剖开尸体才能断定。”

    护院的头儿点了点头,说道:“多谢老郎中,我现在就去晴官府之人。”

    这时小蝶呆坐在桌子旁的圆凳上,手上拿这一件红色的衣服,眼神有限呆滞。

    护院的头儿走到小蝶的面前,问道:“小蝶,闻天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你们昨晚在一起时闻天可有异样。”

    小蝶抬起头,眼中还有惊吓之色,将红色的衣服递向护院的头儿,同时颤抖的说道:“这件衣服不是我的衣服。”

    护院的头儿听到小蝶说的话有些不明所以,心中暗想:这与是谁的衣服有什么关系。突然心里一惊,赶忙接过衣服打开,衣服全部都是红色的,包括衣领,衣领处的款式有些怪异,衣服正中间用墨水写着两个大字——闻天。

    “血。。。血衣楼”,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怪,好像碰见了鬼怪一样。

    众人听闻也是一惊,只有小黑还不明所以。

    红衣就是血衣,代表的是血衣楼,也代表着死亡,血衣上的名字便是将死之人。血衣楼每次杀人都要送上一件红衣,或者之前,或者之后,红衣上面会写上被杀的人的名字,血衣上写着名字的那个人,三天之内必然要死,这件事情从不会有人怀疑。

    血衣楼杀的人不多,但杀的人都是权贵和江湖名侠,无论是谁挡住了血衣楼的路,都必然要死。

    去年血衣楼在明州的分舵被朝廷的赵王爷查出,一举剿灭,杀光了血衣楼在明州所有的帮众。

    赵王爷就收到了一件血衣,赵王爷收到血衣之后,请了少林的空月大师来保护自己,空月大师是少林第二代弟子,以一手达摩棍法闻名于江湖,鲜有敌手,请了前朝的御医孙道人来检查自己每日的吃食,孙道人素有起死人、肉白骨的名号,前朝的明武皇帝已经病入膏肓,有孙道人一副药方就让明武皇帝多了十年的寿命,无论是病还是毒都不可能逃过孙道人的法眼。赵王爷自身也是少林的俗家弟子,内家功夫、外家功夫也算得上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收到血衣的第三天,赵王爷还是死了,与空月大师和孙道人论道之时毒发身亡,活生生死在了孙道人的面前,而孙道人也没有看出赵王爷是如何中的毒,中的是哪种都,孙道人也因此退隐杏林,不问世事。

    自此之后血衣楼算是真正的名动天下,血衣出现,必有人殒命这一惯例成为了江湖中的一大事实,连身份尊贵的赵王爷都能杀死,血衣楼杀人的手段也不再有人怀疑。

    虽然朝廷也派了大量的人手彻查血衣楼,但都还无头绪,还莫名折损了十几名探子,也不再追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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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香阁中收到血衣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到一个时辰,就传遍了整个延州城,闻天的死也成为了延州城茶余饭后的一个谈资。

    以往白天的天仙阁不像晚上那版热闹,只有一些杂役做一些清理的工作,还算有些生气,此时的天香阁却已经关门了,天香阁旁边的商铺害怕被波及也都关门歇业。楼中的姑娘。丫环都让刘妈妈带走了,去了别的青楼,护院把闻天的尸体放在了杂物间也都离开了,天香阁的东家没有出面阻止,曾经门庭若市的天香阁也仅仅剩下了几个人。

    官府来了两个捕快,也仅仅是简单的寻问了一番,既然是血衣楼做下的案子,就属于江湖之事,官府也不便处理,即使想处理也没什么办法,毕竟谁也不知道血衣楼在什么地方,谁是血衣楼的人,想抓也不知道抓谁,连尸首都懒得拿回仵作房检验就离开了。

    小黑和许笑已经回到了厨房。许笑的神情有些复杂,微笑的嘴角上是皱着的眉头。

    在许笑的记忆中,他记得一个模糊的人影穿着一件红衣,而今天小蝶房中的收到的红衣,衣领的款式,红色的染布的色度,都与他记忆中的红衣相同,但是他记不得到底是谁穿的红衣。他闭上眼睛,想要努力回忆起那个人的样子,但是那个人的脸还是很模糊。

    “小哈,你不舒服吗?”小黑看到许笑的神情,问道。

    “没有,就是在想些事情”,徐笑晃过神来,说道,“天香阁中的人都走了,你为什么不走呢?”

    “这里的人哪都走了,不是还有人呢吗,我是厨子,只要有人我就不能走,我就要做饭给他们吃。”

    “你不怕血衣楼吗,今天咱们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死在血衣楼的手中,大家都怕血衣楼,都走了,现在也没有刘妈妈管着你了,你也可以走。”

    “我娘说过,不坐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又没做过坏事,我不怕。”小黑说着,又嘿嘿的笑了两下,“哦对了,都已经中午了,我要做菜了,一会我多做一点,让你尝尝我的手艺。”说完,便开始准备午饭去了。

    不坐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世间有几个人能做到完全没有做过亏心事呢,恐怕也只有小黑这样单纯善良的人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