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天马徕从西极

七月新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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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边,虽然借到了乌孙兵,甚至人数比预想中还更多一些,但任弘他们却没法原路返回。古素尔山口太过陡峭,几个人为了赶时间冒险穿行还好,若是四千人马上去,估计等下来时,损失会达到十分之一。

    若是汉军为了救自己人,拿出当年霍去病河西之战的精神,咬咬牙也就上了。但乌孙人自是不愿如此拼命,于是便只能沿着伊列河(伊犁河)往西走。

    伊列在塞语中意为光明显达,时值三月底,河水在太阳照耀下碧波粼粼,行进的路上时常能看到三五成群放牧的牧民,听说要去抢劫龟兹,还不时有男人带着弓马加入进来,说说笑笑不似去打仗,而是赚外快。

    乌孙四千骑在伊犁河畔驰骋,马儿匹匹膘肥体壮,皮毛光滑油亮,它们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大多是乌孙西极马。据说其他种类的马会怕狼,这种马遇到单只的狼,却浑然不惧,又踢又咬能将狼给弄死。

    而被骑上时也桀骜不驯,拼命想要摔下身上的人,可一旦被驯服后,却会对主人无比的忠诚。

    “确实如此啊,比如我的小萝卜。”

    任弘抚摸着爱马的鬃毛,它有一半乌孙马血统,这里也算它的家乡。

    可萝卜却打了主人的脸,她忽然兴奋起来,又蹦又跳。

    任弘发现了,萝卜最近情绪极其不稳,恰逢春天马匹发情的高峰期,沿途休憩的时候,总有那么三五匹没阉割的公马想往萝卜身边蹭。

    “住手!它还是个孩子!”

    任弘连忙勒住缰绳,将萝卜单独栓在一处,它却郁郁不乐。

    唉,真是女大不中留。

    而一路上,刘瑶光骑行在任弘旁边,给他讲述自己听闻的故事。

    “母亲告诉我,孝武皇帝先得到了乌孙进贡的马匹,见此马神俊挺拨,便赐名‘天马’。后来又得到了大宛的汗血马,以为比乌孙马更好,便将乌孙马更名为西极马,而天马之名,就落到了大宛汗血马身上。”

    “为此孝武皇帝还作了一首歌……”

    “西极天马歌。”任弘笑道,主席说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其实汉武帝不但爱好文学,曾征辟枚皋、司马相如等人,自己也是个高产的辞赋家,《秋风辞》《李夫人赋》等都还不错,至于是不是代笔就不得而知了。

    然后任弘故意道:“只可惜,我虽知道此歌,却从来没听人唱过。”

    “我唱给任君听听?”瑶光自告奋勇。

    于是与右大将商议扎营地点的元贵靡惊讶地看到,一向对除家人之外,不假颜色的妹妹,竟还真的坐在任弘对面,弹起了秦琵琶。

    “天马徕从西极。

    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

    涉流沙兮四夷服。”

    对的嘛,这种雄迈的歌,才适合瑶光那藏了剑的秦琵琶弹来,铿锵之声,配合上好听的女音,真是绝妙。

    任弘一边击节,一边暗想:“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汉武帝虽然被史学家诟病多多,但这份天汉之梦的雄心,确实值得赞赏。”

    “就让我,让我们,来实现这大国梦罢!”

    ……

    四月初,顺着伊犁河谷往西走,任弘便算是出了后世共和国的国门,进入吉尔吉斯斯坦地界了。

    伊犁山和天山南脉包围的,是热海谷地,后世称之为伊塞克湖。

    之所以将这个浩瀚的大湖叫做热海,因为它是一个罕见的高原不冻湖,哪怕是最酷寒的腊月和一月,湖面上却从不结冰,周围的高山锁住了热量,因此被乌孙人视为理想的冬季驻牧地。

    乌孙的冬都赤谷城就坐落在热海南岸,任弘抵达时,发现这已经受汉人影响,用周围山地盛产的松杉木,建造了低矮的木制城墙。

    现在大部队已经迁移到伊犁河谷去了,所以赤谷城人不是很多,显得有些冷清。周围土地肥沃,显然是适合农耕的,难怪历史上,这里成了汉军最远的一处屯田据点。

    “为何要叫赤谷城呢?”任弘向瑶光提出了疑问。

    “任君应该入秋后再来看看。”

    刘瑶光指着赤谷城周围的阔叶林道:“每逢深秋,便是漫山红叶,风一吹,如同翻滚的赤浪,也是极美。”

    他们在赤谷城并未停留太久,补充了肉、酪作为食物后,便启程往南走。

    “又要翻山了。”

    经过之前的糗事后,韩飞龙再也不敢说自己擅长爬山了,望着远处的一座座雪峰苦了脸。

    任弘看着韩敢当笑骂道:“知足罢,这道勃达岭,可比吾等上个月翻过的古素尔岭好走多了,地势更平坦,一年四季皆可通行,最重要的是,不必过冰河雪海。”

    此岭便是后世共和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国界线,名为别迭里山口,还是对外通商口岸,可知以后交通条件不算太差。

    所以对乌孙的大部队来说,若想进入西域作战,走这条路显然更合适。

    可公元前的别迭里山口,依然是天险,山口南北走向,两侧天山冰峰耸立,能看到达坂上还有结成坚冰的积雪。

    幸好其北坡较缓,马匹骆驼能沿着之字形的山道慢慢往上爬,人甚至都不必下马。

    可在接近山口时,任弘和韩敢当还是感到了不适,该死的高反又来了。

    “任君你不是说这山口比上月翻的好走么,我怎么感觉不太对劲。”韩敢当晕乎乎的,嘴唇又发紫了。

    任弘喘息着说道:“是更好走,只是忘了和你说,这山口啊,比古素尔岭,还高出了几百步……”

    韩敢当已经接受任弘“山越高气越薄”的说法了,闻言脸色更差了,喃喃道:“任君,我若是不行了,就将我绑在马背上运过去罢,我不能再拖任君后腿。”

    不等说完,他果然又昏过去了。

    任弘耸耸肩表示无奈,看来韩飞龙暂时不能证明他的勇猛,又得跟着后队缓缓而行了。

    “一直这样也不行啊,红景天这种植物,在川西也有生长罢?那里现在是蜀郡以西诸羌之地,或许我回到长安,可以花点钱,想办法搞到点?”

    任弘当然知道,这些珍贵药物是不可能普及到每个人头上的,顶多作为特供药,给重要将领吃,别出现将帅翻山遇到急性高反嗝屁的情况。

    虽然不知往后会不会有汉军西过葱岭的场面,但有了条件后,早做准备总是好的。

    不过奇怪的是,任弘的反应却没有上次那么强烈了,大概是不用自己爬山的缘故。等上到了隘口,发现上面犹如鲫鱼的背脊,两边都是险峻的峭壁,终年积雪的雪山就在边上,伸手可及。

    瑶光早就登了顶,看着仍有些大喘气的任弘,笑道:“任君这次不必绑在马上了。”

    她又指着陡峭的南坡:“不过下山时,坡有些陡,又不能骑马了,任君可还要人搀?”

    “有何不可呢?”任弘答应了,靠意志力战胜自己那逃避、怯懦心魔的事,做一次就够了,不是生死攸关的时候,还是稳着点好。

    于是,任弘是被两个乌孙大汉搀着下山的。

    ……

    翻过勃达岭后,便是数十里荒芜的土地,沿途看不到一棵树,也没有任何水源,草木绝迹,两边的山峦很陡峭,小路弯弯曲曲,石头很多。

    走了一天后,随着地势慢慢变低,才开始出现一些生灵,在溪流的河滩对面,任弘发现对面山上,有几只北山羊或羚羊被声势浩大的军队吓到,争相逃走。

    而高耸的崖顶上,更有几个与乌孙人容貌衣着差不多的游牧民,在警惕地看着他们。

    “那是尉头人。”

    刘瑶光告诉任弘:“乃是塞人的一支,被月氏击破后南迁至山中过活,控弦近千,服于昆弥,经常与乌孙一起去抢掠大宛。”

    虽然是乌孙属邦,但元贵靡和右大将并没有邀请他们加入队伍。

    他们现在不嫌兵少,反嫌兵多。

    这里不同于乌孙国内,有数不清的猎物,肥饶的草原。乌孙人吃的肉酪还有剩余,可五千张马嘴却不够吃了。

    乌孙人只能一边走一边杀掉羸弱受伤的马,他们必须加速抵达下一站,否则只能抛弃三成马匹,许多乌孙人得从有马变无马,骑兵转步兵。

    任弘能听到乌孙人的抱怨,这些地方都太贫瘠了,比起富饶的伊犁河谷和热海盆地,简直是天壤之别。

    难怪乌孙放在西域乃最强的大国,只隔着座天山,却一点南侵的意思都没有。顶多吓唬吓唬几个小国,勒索黄金、女子,因为他们对连放牧都不能的烂地实在没兴趣。

    好在四月初十时,众人终于抵达了第一个大绿洲,温宿国(阿克苏乌什县)。

    温宿国有口七八千,胜兵千余,面对四千骑乌孙,吓得够呛,这可是有亡国危险的,立刻答应了元贵靡和右大将的要求,给乌孙人提供十天的口粮。

    “看来得以战养战了。”

    任弘已经能预见到,龟兹城今年的粮仓,每一粒粮食都会被乌孙吃干抹尽。

    四千匹马将温宿绿洲的草啃食了一半,留一半回程时啃,乌孙人才继续出发,下一站便是任弘制作假节杖的窝点:姑墨(阿克苏市)。

    “姑墨国的绿洲比温宿大一倍,所以得提供二十天的粮食!如此便足够吾等打下龟兹城。”

    乌孙右大将对这种抄掠十分熟练,不过他们显然低估了姑墨人的胆量,在抵达姑墨城外后,姑墨王先派人来恭迎犒劳,但在提供多少粮食上却扯起了皮,只愿意提供十日之粮。

    就在右大将教元贵靡如何用屠戮和灭国恐吓姑墨人时,奉命去姑墨城北唤史伯刀来见任弘的韩敢当却回来了,带着几个衣衫褴褛的粟特人。

    韩敢当显然压着怒气,上前禀报道:“任君,出事了,粟特人的聚落前几日已被姑墨人摧毁!”

    “什么?”

    任弘有些惊讶,粟特人是汉军在西域的奸细、间谍,怎么忽然被攻击了?

    莫非是粟特帮助汉军的事情败露,遭到了龟兹、匈奴来报复?

    一个会说汉言的粟特人下拜稽首,向任弘说明他离开姑墨后发生的事。

    “吾等奉任君之命,在姑墨、温宿散播歌谣,然后又派人回龟兹城收集情报。“

    “但不想,姑墨王竟听人说,史萨宝得到了在玉门与大汉关市的符节,便勒令吾等,今年要缴纳三倍于去年的丝绸,作为居留之费。史萨宝觉得太多,希望能减些,便被姑墨王拘禁起来。”

    “而后,姑墨人还在其巫师带领下,冲入吾等的村落,砸毁了寂静塔,杀死了所有食尸的狗。”

    “然后驱赶吾等,烧掉村落,甚至还杀了人,吾等只能躲藏在附近山中。”

    他哭哭啼啼:“经此大难,任君交待吾等在龟兹城做内应之事,恐怕是做不成了,但还望任君救救史萨宝!”

    听完粟特人的讲述后,任弘明白了,和自己安排史伯刀做的事无关,还是经济和信仰的问题。

    说起来,粟特人有点像后世的犹太人:做生意很有钱,至少外人觉得他们很有钱,又没有强大的武力,是可以随意搜刮的对象。

    而粟特人又有极强的排他性,不提娶姊妹娶女儿的拜火教怪癖,就说死尸让狗吃的葬礼,都是其他邦国无法接受的。

    所以粟特人绝难融入当地社区,哪怕做生意临时居住,往往也是划地自嗨。

    虽然粟特人也没有向别人传教的欲望,但在当地人看来,亦是讨人嫌的家伙。他们的葬礼看上去是那么残忍邪恶,会给土地带来不洁,天不下雨是粟特人的错,河水断流也是粟特人在搞鬼。

    于是,一旦得到了统治者默许,当地人便会蜂拥而上,对外来者进行驱逐和屠戮。

    韩敢当越听越怒,虽然也对粟特人的习俗十分嫌恶,但在龟兹,在姑墨,史伯刀是给使节团帮过大忙的,便道:

    “任君,这件事,要不要管?”

    “当然要管。”

    任弘笑道:“打狗,也得看主人啊!”

    ……

    PS:有点累,今天只有两章,晚上不用等啦,月票的加更明天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