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北上行

荒世诞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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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伯走进院子时,他已经枕靠在竹摇椅上,过了一个上午,夏日的暑气,让人都没了精神,蟋蟀长鸣,太阳晒在院子里,连外头的景色都因热气而变得扭曲。

    “世子,也该去避暑了。”

    青鸾山庄的重建,也已经完成了。调查山庄的事,自打交给了三皇子,就没了后续,想来皇帝多少也猜测到了,与太子相关,把此事给掩盖下来。

    太子终归不是帝王之才,可除此之外,他却是最适合得到皇位的人。

    “若要避暑,也不该这时去了。”春末还未入夏,就该去避暑了。

    他拨开脸上遮挡的书,脸上显露着惫态。

    忠伯知道,他的疲惫从何而来。前段时日从君问楼出来的消息,有了南巫的踪迹,可随后又消失了。

    五年来前前后后,被这消息折磨了多少次?他还是信她还活着。

    他于心不忍,“世子,放过温小姐,也放过自己吧。”若是还活着,哪能五年都找不到这个人的痕迹?即便南巫再能躲,景棣王府的眼线遍布天下,总会有露出马脚的一刻,可是,并没有。

    “忠伯,如若拂姐姐还在,回到这京城,却发现没有人再继续找她了,她会伤心的。同样,就算她不在了,还活在我的记忆之中。只要我云衡月活着一日,她便是活着的。”

    细想,世子与王爷,不管是容貌还是性子,都没有半分相像之处,唯有一点,钟情,是一样的。

    景棣王为王妃的病奔走多年,最后痛失所爱,关在龙潭寺。

    世子寻温小姐五年,只恨自己不能救下她,否则就不会失去她了。

    那日去城郊,冯一被人打伤,慕十二十三与他交战,却被男子的蛇咬伤。那男子生得外族容貌,模样冰冷,气势丝毫不弱于世子。

    世子虽是年少,终是景棣王府的主子。

    而男子像是地底层爬上来的恶鬼,他的笛子,控制毒蛇猛兽。

    忠伯见过不少人,但这个人,是让他真正从心底冒出颤意的人。

    景棣王府,只有世子这么一根独苗苗,所以他违背了世子的意愿,强行带走了他。可想,世子看着温姑娘被带走的时候,有多内疚,可他是景棣王府的人,做所有的事情,都是建立在于世子无害的前提之下。

    早知这般痛苦,当初便不该让他们二人相见。不见便不念,缘分又岂会深入心中?

    “外头在热闹什么?”平日里,这街巷上都是安安静静,这两日却是骚动起来了。

    “世子,七皇子平定边境战事,就要回京。”

    “是么?”他轻喃道,“这世间,当真无趣。”除了战事,便是为了谋权的攻心之计,最终受难的,都是那些无辜的百姓。

    他不争不抢,无欲无求,将守着一方土地,直至生命结束那一刻。

    北上之行,两人两马,在这炎炎夏日之下,清斋是习惯了,拂以习惯不了,她戴着斗篷,挡住阳光,却更热得七晕八素。

    “你何时学会骑马?”

    上一世,她学了骑马,本是为了讨皇上欢心,随他去狩猎,怎知后来从马上摔了下来,摔断了腿,养了一两个月,而这一两个月里,皇上只来看过她一次。

    那时,她就知道,男人薄情,帝王最是薄情。回想到宫靖白,她为他做了再多,最后不过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父子二人,都是一个德性。

    “骑马还不简单?连骑马都学不会,公子遇见的可都是娇滴滴的姑娘家?”

    前世,沈清斋回去后会被封为正四品威武将军。但他既不入太子麾下,也不入三皇子麾下。一心报国,守护太平。后来却拥宫靖白入宫为皇,她不知他是何时成了宫靖白的人,只是看他二人同在天沙望,八成已经被宫靖白笼络了去。这么一想,更不大想和他说话。

    何况当年的翩翩少年,如今竟成了流氓汉子。罢了,想多了都是泪。

    “我们一路北行,路途至少要经四个地方:抚乡、丘镇、横城以及密州。二人之行,少则也要一个来月。”

    “一个来月?”她惊愕,当年霁初带她出来,似乎也没有这么久,他们就到南巫了。“你从京城到天沙望也要这么久?”

    “自然不用。”他拉着缰绳,前方的路地泥泞,他便让马儿绕了过去,“从军之路,走的是直行之路,入夜便扎地而营,军队有粮车。你我二人北行,又身无他物,也只能到城镇落脚,补充物资。”

    所以说才更要绕远路么?她叹了口气,“既是如此,那就走吧。”

    看她没什么精神,他便驾马,走到她身边,“再行个半日,酉时能到抚乡。”

    “恩。”

    大中午的,两人停下让马儿吃草,他钻进树林里,不时便出来了,手里还抓着两只野味。

    他到河边,三下五除二,就把毛给扒光了,清洗干净了,还在河边装了水回来。之后起火,串肉,动作都十分娴熟。

    还记得在青鸾山庄的时候,她为衡月做枣泥糕,也是清斋帮忙控制的火候。

    看她看着他手上的肉出神,他笑问,“饿了?”

    “不饿。”肚子不适时发出声音,让她一阵尴尬。

    “很快就好了。”

    一个人五年能改变多少呢?经历和阅历各不相同,还是能找得到曾经的影子。沈清斋,还是沈清斋。

    鸡腿烤好了,他先递给了她,却在她将要接过的时候,把手收回去。“叫哥哥。”

    流氓!这是哪来的流氓无赖?她气得瞪眼,他却拿着鸡腿晃呀晃。

    “我与公子并未熟悉至此。”

    “我同意了,你叫便是。”

    她不肯屈服,别过脸去,肚子又在叫。看她这么倔强,最先软下来的,还是他,“吃吧。”

    “不吃了。”

    鸡腿又拿到她眼前晃,“当真不吃?”

    她可是又有骨气的,怎么能因为区区一只腿屈服了?可那腿散发着烤好的香味,十分诱人。

    “不......吃。”

    “那我吃了吧。”话是这么说,鸡腿送到自己嘴边,就经历一番眼神都洗礼。“不让你叫了,你也不吃,你不吃,还不肯让我吃了?”

    “这嘴长在你身上,难道我不让你吃了?”她反问。

    “叫一声又怎么了?”

    “我与你非亲非故,为何叫你哥哥?”

    “因为你是温拂以,她便这般唤我。”

    她一时语塞,火烤着野鸡,柴火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她抢过鸡腿,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