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论自己与猪脚的差距

会飞的猪十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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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托城乃巴拉克王国两大城市之一,位于巴拉克王国境内最富饶的立马平原中央,素有巴拉克粮仓之称。

    广阔的平原上,此时,出现一道奇异的风景。

    一名身背长剑的少年正躺在一头黑驴背上,悠闲得翘着二郎腿。

    而旁边,则走着一名身材曼妙的黑发少女。

    怎么看都是一幅非常违和的画面。

    少女脸上阴沉,显然心情并不好。

    而罪魁祸首当然是那驴背上毫无绅士风度的钟于心。

    起初,钟于心见那少女身上伤势严重,难以赶路,恐耽误时间,便让自己的黑驴驮着她。

    可是没曾想,当少女伤势差不多恢复了的时候,钟于心便将她赶了下来。

    还臭不要脸得说了句:“女孩子不能久坐,不然身材会不好。”

    简直将少女气得不打一处来。

    这段时间下来,她算是了解了一点眼前这人的脾性,简直就是可恶至极,毫无廉耻之心。

    若非想着之前这家伙好心将自己家祖传的圣药,以便宜的方式交换给自己疗伤,她早就跟他翻脸了。

    很快,两人便来到了索托城的城门前。

    钟于心此时也翻身下驴,看着眼前这巨大的城市。

    果然不是罗海城那种穷乡僻壤可以比的,光的城墙就比他们那高上两倍不止。

    大门前两侧站着两排身着银色铠甲的士兵,手中分别拿着一根长矛,气势十足。

    钟于心朝着身旁的少女说道:“姑娘,这索托城也到了,咱们也就此别过吧!”

    黑发少女一脸冷冰冰的样子,并未搭理他,不过钟于心也没有在意。

    而后继续说道:“哦,对了,记得不要忘记你还欠我五十个金币,你应该会还是吧!”

    合着眼前这家伙竟然还怕自己不还他钱,特意强调一下。

    “我朱竹清,有债必偿!”只听那黑发少女咬牙切齿道。

    “那就好,那就好。”钟于心乐呵呵道。

    说完,旋即才反应过来那少女刚刚说的三个字。

    顿时露出惊讶的目光,死死得盯着眼前这名少女。

    “你刚刚说你叫什么?朱什么清??”

    朱竹清见对方竟然这样赤裸裸得看着自己,脸上不由得一红。

    这家伙,一路上这么长时间都没有问过自己的名字,怎么现在忽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就惊讶的不得了。

    难道又在想什么折腾人的把戏?

    朱竹清挺了挺自己的胸脯,冷冷得说道:“朱竹清,怎么了?”

    不得了,不得了,竟然看走眼了,钟于心继续上下打量了着眼前的这位少女。

    嘴边还不由自主得嘀咕着:“像,像,真像!没想到真人身材还更好,该翘的地方翘,该凸的地方凸。”

    朱竹清没想到这家伙会这么无耻,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个,顿时恼羞成怒,也顾不得形象,大声骂了一句:“下流!”

    随后便径直离开,头也不会,一边走一边嘴里还重复着“无耻”、“下流”这几个字眼。

    钟于心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失态了。

    只见城门口的人此时都看着他,眼中露出鄙夷的神色。

    小小年纪,竟然就学会调戏良家少女了!亏他还长着一幅帅气的脸,果然,小白脸没一个好东西。

    钟于心尴尬一笑,连忙牵着驴离开这“是非之地”。

    ……

    入了城,看着周边富有西式气息的建筑,到处都是身着华丽的行人。

    各种高档的餐厅,装饰华贵的店铺,这主要街道上的门店,随便一家都比罗海城最高贵的店铺要豪华好多倍。

    此时的钟于心像极了刘姥姥进大观园。

    按道理,一个现代人穿越过来的,怎么也不应该产生这种粗鄙的神态,要怪只怪在穷乡僻壤待久了。

    终究是被贫穷遮挡住了双眼!

    钟于心牵着驴,来到一家装修华丽的酒店。

    风尘仆仆多日的他,自然是需要好好洗洗澡,身上的泥垢估计都有厚厚的一层了。

    正当他准备踏入那家酒店的时候,门前驻守着的两名专门接待客人的侍者,便将他拦了下来。

    “去去去,哪里来的乡巴佬,这种地方也是你有资格进来的?”

    钟于心顿时就想一巴掌呼过去,平生最讨厌这种没有眼力劲的家伙。

    我是乡巴佬?有这么帅的乡巴佬?

    不知道有钱人都很喜欢低调吗!

    钟于心没有跟他们说什么废话,而是从口袋里忽然掉出一袋金币来。

    “呀,怎么钱就掉了呀!早知道放在我的魂导器里面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将手腕中的魂导器在他们眼前转了一圈,然后伸手去捡起那袋金币。

    那两名侍者的脸上瞬间露出谄媚的笑容,这变脸的速度简直比女人还快。

    “贵客呀,这边请,这边请,是小的们之前眼拙了!我们自罚,自罚!”

    说完就若无其事般在自己脸上抽了两嘴巴子。

    这临机应变的速度都快比得上海底捞的服务员了,可惜呀,就是服务理念还不够到位。

    钟于心将驴子交给他们,并吩咐照料好。

    便进了酒店,开了一个房间,美美的洗了个澡。

    这酒店环境还是不错,而且竟然还有各种奇妙的服务,什么按摩呀、推油呀,还有什么双胞胎服务。

    不过钟于心当然没有叫这些玩意。

    身为一名合格的剑客,怎么可以让陌生人摸自己的身子呢,此乃大忌。

    能够摸到自己的唯有自己的剑。

    就好比现在,这家伙靠在浴缸的一边,而对面正泡着他的归心剑,顺便上面还敷上了一条毛巾。

    这家伙当真是不怕擦剑走火,割到自己什么地方。

    梳洗完后,钟于心换了套衣服,便持剑出门了。

    他先是去了一家珠宝店,将自己黑来的五颗宝石给变卖掉,而后便去酒馆打上了一百斤好酒。

    从酒店里出来的钟于心不由得吐槽道:“真尼玛贵!”

    “一斤酒竟然敢卖4个金币,你以为你是茅台啊!”

    钟于心看着自己干瘪的钱袋,五颗宝石100金币一颗,共卖了五百金币,现在顿时缩水了一大半。

    又加上吃了顿饭,现在全身上下就剩下一百多个金币了。

    这样下去不行啊,得找个赚钱的法子,不然后面酒都喝不起。

    他那个葫芦,最近酒量越来越大,不要看着一百斤很多,一人一葫芦喝起来也快。

    看来只能暂时去打黑拳了,钟于心脸上露出惆怅的神色。

    所谓黑拳,自然是那大斗魂场。

    不过他还是嫌弃来钱有点慢,赢一场只有十个金币,而且打到后面竟然还会很难排到对手。

    那该死的排位机制!

    钟于心一想到自己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将会在大魂斗场那种地方打工,顿时有些生无可恋的感觉。

    虽然这个世界的很多人对大魂斗场里面的强者还有点小小的崇拜,但是钟于心总感觉像是观猴一样。

    这和古罗马斗兽场有啥区别吗,周边围着一排吃瓜群众,里面两个人在互殴。死的人没人同情,活着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杀死。

    “啊!坏人们,赶紧来杀我吧,让我劫富济贫一下。”钟于心内心哀吼一声。

    真羡慕那些猪脚啊!能够隔三差五被追杀。

    钟于心走在街道上,心里面不断反思自己与猪脚的差距:

    莫非自己还是太低调了?

    难道自己不够帅?

    莫非自己不够天才?

    求求你们了,赶紧冒出个二五仔来扼杀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