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兔子花灯

糖宝大西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79中文网 www.79zw.com,最快更新农女晓晓传最新章节!

    听着苏晓晓说了一长串,说起来说去,大概意思就是她今天赚到钱了,都给她娘了,心里欢喜。

    这样一想,也就没那么嫉妒苏晓晓了,赚钱的时候不也带着她两个儿子了吗?这苏晓晓也是孝顺孩子,赚了好大一笔钱都舍得全部给她娘。

    王大娘现在对苏晓晓是又爱又嫉妒啊,“晓晓,明天你还要去城里不?”

    “去啊,怎么不去,我得卖到过年。”

    “那你需要人帮忙不?有事说一声啊,我就让我们家王勇、王强过去帮你。”王大娘期待的搓搓小手,要是两儿子能过去帮忙到过年,还能赚上八两银子。

    “行啊,让他们每天都去,明早八点这样来我们家帮忙搬东西啊。”苏晓晓挥了挥手,摇摇晃晃的回家了。

    小心的打开茅草屋的房门,这阵已经下午了,外面太阳老高,正好适合睡觉,估计瑾然和秋娘已经开始睡午觉了。果然关上门一看,两个小家伙躺在炕上睡的很是香甜,家里静的还能听到他们平衡的呼吸声呢,小孩子睡觉发出的呼吸声都软绵绵的。

    我也钻进了被窝,伸了个懒腰,还是躺着舒服啊。现金就剩七十两左右,都放进系统里存着,美美的睡上一觉。

    接下来几天都过得特别平淡,每天赶着驴车和村里人去卖菜,现在经过南城街上,大家都认识我了,“苏晓晓,今天又来卖菜啦。”“今天有没有什么羊杂?”“买多能打个折不?”

    洛叔看的都有点眼馋,现在这苏晓晓在南城街上“卖菜大王”的名声越传越广,走哪都有人招呼声苏晓晓。这和他在村里的待遇一样啊,作为一村之长都有点羡慕起这个妇道人家了。

    顾大壮依旧是吃苦能干的老实人形象,年轻时候也做过生意,都亏本了,后来还是回到老家,不折腾了,老老实实的种田,偶尔镇上有什么不错的活,村里人介绍去,要是地里不忙,也去赚点银子回家。现在跟着苏晓晓干,都赶上平时打一年小工的钱了,这他就知足了,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王家两兄弟,本来和苏晓晓年龄悬殊不太大,又同情她的遭遇。跟苏晓晓做了几天生意,感觉苏晓晓还是挺聪明的,至少比原来的米行老板有智慧。而且原来报酬是一天一两,现在生意太好,什么时候,都有一长串的人在排队,上午得来回南城镇两趟了。苏晓晓还算仁义,一天涨成二两银子,看把娘给乐坏了,赶着最后一天去烟花城,把钱都存进了钱庄,就留了二两银子说是备用。反正这些年,一直都是娘持家,什么钱庄的事他也不太懂,就懂出卖体力能赚钱了。

    最大的赢家,还要数苏晓晓啊。每天多了趟来回,虽然路上折腾了点,但是一天都是翻倍的赚。年前这四天,赚了五千两银子,全放在系统里了。

    除夕前一天中午,就收摊了,坐着毛驴车回金桔村。古代过年还是很有年味的,虽然清贫了些,但过年时候,必定是热热闹闹的。街上除了吃喝玩乐这种店,其他都是关门回家过年的。

    所以除夕下午,就让顾大壮赶着毛驴车送我们去烟花城了,瑾然进了城,满大街张灯结彩的,很有年味。瑾然和只小兔子一样,在前面蹦哒蹦哒,我抱着秋娘跟在他后面走着。

    秋娘还是头一次出金桔村,平时只会把她抱去王大娘家玩,给她晒晒太阳。第一次出来见见外面的世界,秋娘头上带着小毡帽,还拖了一个毛球,很是可爱。小眼睛咕溜咕溜的转,好奇的打量着这个新奇的世界,看见什么新奇的小玩意,小嘴里咕哝着,但她现在还不会说会,小嘴就叽里呱啦的,看的我都忍不住捏捏她小脸蛋。她还是很固执的伸出小手,抓着空气,实际她是想要路边那些没见过的小玩意。

    “娘,这里有小兔子花灯啊,好可爱。”看到一家卖花灯的店,五颜六色的花纸,被裁剪成小动物的图案,做的栩栩如生的。

    店主看瑾然摸摸碰碰的,对什么小动物都感兴趣,耐心的介绍道,“这花灯,晚上按下这个开关,还会发光呢。”

    我这才注意到,花灯里不懂店主拿了什么材质的小罩子里面放了一些发光的材质,按下按钮,竟然会发光。

    我都佩服这店主,在这古代,还有这么聪明的人,这要放到现代,可不得是物理界的天才。

    一路走过来,别人家的花灯都是超级传统的,里面裹的是蜡烛芯,得手动点燃,才能亮。这还得不能太晃动花灯,要不然一阵花灯纸就能被烧掉了。

    店主看了眼瑾然,他还在灯架前挑挑选选呢,纠结是要小兔子好,还是小狗好,小猫也不错啊。

    我被店主的手工吸引了,只见一名年轻的男子,估摸着25岁上下,手里拿着个类似于现代钳子的小工具,在那拧着花灯里面的结构。我看他的手,手指细长,并不像是做这种活计的人。

    “老板,最近你都会在这里卖花灯吗?”

    “对,前几天就开始卖了,一直要到元宵节过完,我才不卖。”店主忙活着箍花灯的壳,很灵活,一条条的小竹竿的枝子,在他手下被箍的整整齐齐的。

    我有点好奇这种手艺人平时会干些什么谋生,“那你平时干什么?”

    “看书,准备去皇城赶考。”

    真没看出来,一个街边的手艺人这么有志向啊。要是能考个前一百名,都是能直接分个一官半职。不过看他这年龄,应该已经经历过几次皇城赶考了,毕竟三年就一次人才筛选。他应该连乡试都没过,要不然怎么也得弄个秀才的称号,就可以在私塾里当教书先生,就不用在街边抛头露面,靠手艺吃饭了。

    他有了这方面手艺活的才能,并没有什么读书的天赋吧,不免觉得有点可惜,人应该要抓住自己的长处,不断利用自己的这项比较优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