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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臭虫人见人烦,但是业务六司负一层没有谁敢当面对臭虫做些什么,一方面业务六司之中司长有着绝对的权威是传统,另外一方面,臭虫掌握着整个猎神战士的资金分发,从中克扣不过是小问题,直接不发给你才是大问题,一个猎神战士若是离开了这个系统,在法治社会之中想要生存下去或许不难,但想要活好实在是太不容易。
当然臭虫刚刚坐镇业务六司第一层的时候,一名猎神战士和臭虫发生剧烈摩擦,臭虫便=直接扣发了对方的奖金,这倒也没有什么,最重要的是,那个猎神战士用刀逼着臭虫下跪道歉之后就直接消失不见了,生死不知,但结果肯定不会太妙!
从那之后,臭虫在业务六司的副司长的位置上算是彻底坐稳当了。毕竟猎神战士只是求财,虽然也是刀口舔血的勾当,但毫无利益又有可能送掉性命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去做。
肠鸣如鼓,这是肉身饥饿了,这个时候,肉身就开始消耗气海之中的生机之力来维持肉身运转,这种消耗,对于郑先来说是相当不划算的,毕竟填饱肚子非常简单,但想要填饱气海却要拿性命去搏,所以肚子还是不能轻易饿着。
郑先走出了宗教事务管理局,回到了住处,此时他想的最多的,不是修炼上的事情,而是门口的那碗鲜香烫口的牛肉面!
“老板……”
“一窝丝是吧,等着吧!小子,上次那一碗面你可全剩了,我还以为你小子再也不来了呢?说起来不怕你笑话,你那碗面我端到后厨去和抻面师父一人一口直到吃光都没发觉有什么问题,今天你要是再给我剩下,下次就别登我这牛肉面的门了!”
面馆老板是个回民大爷,名叫马本斋,这牛肉面店铺的名字就叫做本斋牛肉面,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周围好牛肉面的都在他家聚齐。
门口还特意悬了一副木刻对联——日出念真经,暮落白塔空。焚香自叹息,只盼牛肉面”。
横批——拉面千丝香,惟独马家爷。
其实也不是什么对联,而是将清代张澍的一首诗拆了开来,虽然马本斋一直说自己是那个马家爷的直系嫡孙,但郑先是不怎么相信的,权当是这马老头为了生意火热牵强附会,但后来马本斋拍着自己的帽子问郑先知不知道回回的回字是什么意思,郑先觉得自己有些被马本斋说服了。
回字两张口,‘大口里有小口’,取该字意在告诫人们要言行一致,心口合一,而且这与伊斯兰教的信仰‘口舌承认,心里诚信’相符合。
郑先知道这马本斋是个虔诚无比的信徒,每日五次礼拜即便是后厨着火的那次也从未落下,当时郑先在场,好在火势不算太大,只烧了半间房,礼拜完了这老马头才屁股冒烟般的去救火,前段时间马本斋还特意去麦加朝觐了一次,他将话语说得这么严重,诅咒发誓拿信仰作保,郑先想不信都不能不信了。
此时的马本斋头上便戴着一那一顶当初被他拍的啪啪作响白得犹如铺了一层面粉般的礼拜帽,鹰钩鼻,如一般的回民一样,身材不胖,脸上被辛劳两个字深深刻画,看上去就是个相当本分的商人,一门心思全在这面馆上,郑先基本上三两天就要来一次,时间久了,自然打打招呼,慢慢的也就看起来有些亲近,能够彼此开些玩笑。对于这种和自己毫无厉害关系的人物,郑先反倒愿意多说些什么。
郑先笑道:“既然马大爷你这样说了,那就再给我加一碗再来两个鸡蛋。面不筋道、汤不好喝、蒜苗不新鲜、辣子不酥脆,我可全都剩下来!”
马本斋哈哈一笑。
不久两碗鲜香肉烂的牛肉面便端上桌来,为了抓住郑先这个老主顾的胃,这两碗面上的牛肉比平时还要多出一倍来。
端着食盘送面而来的是个回族少女,和郑先一般年纪,以绿色的头巾包裹着青丝长发,回族认为头发还有耳朵、脖颈是最宝贵最私密的地方,所以女子的头发是轻易不会被外人所见的,尤其是男子更是不能瞧,虽然现在回族女子绝大部分都不再戴面纱头巾,但在马本斋这里那些歪门邪道的东西是绝对行不通的,所以这位马本斋的女儿马本真就不得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不过郑先倒没少见过这位马本真同学在外面如寻常少女一般四处玩闹,那头巾则系在腰间,一头顺滑的青丝长发还有优雅的脖颈确实叫郑先知道为什么回族要将这两样东西包裹起来,因为确实很吸引人。
郑先和这位马本真从未说过话,郑先也不打算说话,业务六司的猎神者其实都和普通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除非什么时候能够从业务六司脱身,否则的话,基本上不会过深的结交不认识的陌生人。
并且郑先要是留露出半点对马本真有非分之想的念头的话,估计下次来这本斋牛肉面馆吃面的时候要小心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敌敌畏不好弄,但耗子药安眠药之类的想弄够剂量并不是什么难事。
郑先接过食盘撒够辣子倒足了陈醋便开始稀里呼噜的吃了起来,牛肉面本就不是什么风雅的东西,只有大口吃面哗啦啦,大口喝汤咕嘟嘟才足够爽利,要是拿着筷子一根根的夹着吃的话,那才要急死人。
一样的味道,一样的面条,郑先吃的满头大汗,远处的马本斋看得连连点头,这才是他心目之中的食客。
当郑先叫着再来两碗的时候,马本斋觉得这小子是他心目之中唯一的食客!
吃过了四碗牛肉面,郑先肚子里面才有了鼓胀的意思,虽然还能再来两碗,但郑先不想被当成饭桶,也不想叫这位马本斋马大爷四处传扬自家牛肉面如何好吃,险些撑死了一个少年的典故,所以也不多吃,打了声招呼一边擦着额头上冒出的汗水,一边走出了面馆。
刚出了面馆,郑先就感到,面馆门口有什么东西蹲在那里,扭头望去,却空空如也,郑先微微皱眉,心头诧异,加了一份谨慎小心,和神通不能以常理度之的修仙者打交道多了,这些猎神战士们也非常敏感,在街上转了七八个圈子,耗了三四个小时,都未曾察觉自己身后有什么异样之处,确定没有人尾随之后郑先这才往家中走去。
回到家中,郑先依旧毫无困意,双目猩红的颜色已经彻底消散,连续四天四夜没有合眼,竟然还能保持这种状态,实在是叫郑先感到惊讶,一个人每天要拿出八个小时用来睡眠,除此之外还有可能有那么两三个小时是处于困倦之中,这样算下来,一个人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之中至少有十个小时浪费在了睡觉上,若是这十个小时也能够拿出来的话,那么等于将生命延长了五分之二还要多点,虽然睡觉有些时候也是一种享受,但是郑先对于此时的挥霍不尽的精神状态却更加满意,当然这种状态是以消耗生杀之力来作为代价的,但和饿肚子比较起来,郑先觉得这个代价很值得。
郑先刚刚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手机便嗡嗡振动几下,两个未接来电。
都是同一个号码打来的,郑先微微皱眉,随后看了一眼日历不由恍然,今天是周三,公开课的日子。
郑先直接穿上外套,走出家门,虽然修仙了,世界似乎变得不一样了,但是郑先依旧相信知识会改变他的命运,他报的是英语学习班,这个算是他花钱最少的一个班,一节课三百块左右,除了每星期一次交流课外,其余的都是一对一专人授课。
今天是公开交流课,郑先对于这些英文也就是刚刚将abc等二十六个字母认全,剩下的郑先看到就觉得头疼,如他这般零基础的学生在这个英语班之中还是独一份,对于交流课,郑先打定主意站在旁边看看就成了,听的话就免了,说的话,连免了都不用了!
郑先之所以将英文当成是一个选择,其实还是受到了自己的父母的影响,郑先父母表面上都是英文老师,至少是以英文老师的身份前往民主自由国传授汉语知识的,郑先的父母都是高等大学毕业的硕士学历的真正人才,都有国外留学的经历,不然也不会成为驻外间谍,只不过郑先至今都不知道父母究竟是在民主自由国哪里消失的,那个时候郑先太小了,对于父母的记忆少得可怜,郑先学习英语最大的一个目的其实还是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踏上民主自由国的土地,找一找自己的父母,虽然这一切看上去简直就是遥不可及,连国家这样的机器都找不到他们,郑先一个人能够做些什么?但郑先总是抱着一线希望,至于若是真的找到了他们的话,怎么办?郑先从未想过。郑先总是觉得有些事情不应该不明不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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