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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猎魔(12)
冬邺外国语学院。
东九栋楼下已经拉起警戒带,不少穿着睡衣的女生正三五成群,神情惊恐地围在警戒带外。她们中的很多人都发着抖,头发蓬乱,面色不是惊红就是惨白,有人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昔日拥挤吵闹的寝室已如人间地狱,三个昨夜还生龙活虎的女生歪斜在各自的床上,两条已无生气的手臂从床沿垂下。从她们颈动脉涌出的鲜血浸透了凉席与蚊帐,洒至泛黄的墙壁,流向冰冷的大方格地板。
509整间宿舍,处处有血迹,那些渐渐凝固的黑红液体,就像女孩们生命终结时发不出的尖叫,单是看着,就令人头皮发麻。
一片墙上用血写着一串大字:她们就是该死!
字迹歪扭丑陋,仿佛书写者那早已扭曲的灵魂。
一串血足迹从509延伸到东九栋大门之外,消失于花坛中,看上去异常渗人。
高等学府一夜之间三名学生被残忍杀害,这是绝对的大案、要案,南城分局一接到报警,就立即上报给了刑侦局。
上午9点,萧遇安已经带领重案组与刑侦一队,亲自来到了冬邺外国语学院。
痕检师们正在堪称恐怖的宿舍里采集痕迹,明恕站在509门口,神情严肃地看着墙上那一行字。
发现凶案现场的是510寝室的舒玉。清晨,她打算去操场活动筋骨,开门就瞧见509的门大大敞开,里面安静得诡异,蔓延出来的血触目惊心。
她战战兢兢地走近一看,只见闻静静的头悬在床边,脖颈上的伤像一张血盆大口。
有一瞬间,她脑中是空白茫然的,唯有双脚在机械地往后退。
终于意识到509发生了什么事时,她瘫软在地,发出一声嘶哑的惨叫。
此时,她已经因为受惊过度,被送去校医院。
她的室友也个个眼神呆滞,无法相信自己身边会发生这种只有电视剧和中才有的惨剧。
“肯肯定是李红梅,还有那那个女的,迟小敏!”王娇的头发被冷汗浸湿,她不停张大嘴呼吸,看上去有几分诡异的滑稽。
但此时此刻,没有人能笑得出来。
明恕走过去,收敛住眼中的寒意,问:“李红梅是谁?迟小敏又是谁?”
听闻这两个名字,女生们情绪顿变,有的哭得更大声,有的怯懦地耸起肩膀,更多的人则激愤交加。
“对!肯定是李红梅和迟小敏!”
“李红梅太恶毒了,私自把宿舍钥匙拿给外面的人,以前还传过教!”
“静静她们不过是说了她几句,她居然”
“太可怕了,幸亏她不是我们寝室的。”
“把这种疯子招进来,学校得负责吧!”
“509昨天就说送李红梅和那拿钥匙的女的去派出所,是张姨拦着不让。哎,如果去了派出所,她们就不会被杀了。”
“难说,这种事派出所根本不会管好吗,顶多教育一下李红梅,让她今后不要随便往宿舍带人。李红梅那种性格,要杀人怎么都会杀。闻静静她们太倒霉了,尤其是秦曼悦,她昨天还帮李红梅说话来着。”
明恕听了一会儿,得知众人所说的李红梅正是509的成员,而迟小敏是李红梅带回宿舍的外人。昨天晚上,李红梅因为带迟小敏回宿舍而与室友发生争执,晚上十点多离开。在熄灯之前,509只有三名被害者。
东九栋是四人寝,三名被害者的身份现已查明——闻静静,本地人,21岁;秦曼悦,峰城人,22岁;连巧,冬邺市新凤县人,21岁。
案件的焦点是,李红梅在哪里?那一串血足迹是否是李红梅所留下?
痕检师们完成了初步勘察,肖满脸色非常难看,“明队,里面一共采集到七种足迹,包含血足迹。从足迹和现场其他痕迹分析,凶手只有一人,且是女性。她在作案时连手套都没有戴,直接用直柄刀割断了三名被害人的颈动脉与气管。”
明恕看了看宿舍门,“锁没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要么是凶手用钥匙开门,要么是被害人给她开门。邢哥?”
“两名被害人是在睡眠状态下被杀害,没有挣扎痕迹。另外一名有小幅度挣扎。”邢牧说:“凶手是趁她们熟睡,用钥匙开门。最后一名死者在凶手杀害另两人时醒来,但是已经晚了。她颈部的伤最重,死亡过程也最痛苦。另外,三名死者颈部的刀痕都很凌乱,凶手有明显的泄愤情绪。”
宿管室,被女生们称为“张姨”的张春芳已经被控制起来。
从三人的尸僵状态推断,命案发生在今日凌晨2点左右。即便是暑假,宿舍仍然设有门禁,凌晨0点准时关闭大门,早上6点才开启。如果凶手是外来者,那么张春芳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张春芳坐在木椅上,吓得根本站不起来。
宿管室没有空调,一扇老旧的摇头扇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最强一档风吹在她脸上,像一双粗糙的手,正将她的眼泪抹进她松弛的皮肤与皱纹中。
“李红梅是怎么回事?”明恕问,“学生们说,是你阻止被害人送李红梅去派出所?”
“她们宿舍昨晚吵起来了,李,李红梅把钥匙借给,借给外面的人”张春芳结结巴巴地将前一日发生的事叙述一遍,末了反复道:“我觉得李红梅可怜,才劝她们不要送李红梅去派出所。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啊,而且最后决定放过李红梅的是闻静静和秦曼悦,不是我,不是我!”
明恕见过太多凶案,已在脑中描摹出509四个女生争执的画面,问:“你说李红梅在昨晚10点多离开,那她后来回来过吗?”
张春芳哭着点头。
明恕问:“什么时候?”
“1点。她在外面按铃,是,是我给她开的门!”张春芳拍打着桌子,干枯的乱发垂在脸颊,“我不知道她回来是干,干那种事,不然我就是拼了命,也不会给她开门!她从大一进校就开始打工,经常半夜回来,我真的不知道”
“那她是什么时候离开,你还记得吗?”明恕又问。
“当时很晚了,我将她放进来后就回房睡了。”张春芳抽噎着,“门禁只管进,不管出,任何人都可以在里面开门。”
肖满在宿舍内的门禁按钮上采集到了李红梅的指纹。
明恕站起,转身就看到萧遇安正朝宿管室快步走来。
“萧局。”他扬手喊了一声。
萧遇安未穿警服,仍是衬衣与西装裤的搭配,衬衣衣摆收进西装裤里,干练而挺拔。
“李红梅嫌疑重大,精神状态不稳定,很有可能持续作案,必须马上找到。”萧遇安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现场调查交给刑侦一队,你们去锁定李红梅和迟小敏的位置。”
“是!”
宿舍内部没有监控,但校园里的露天区域却有多处高清摄像头。技侦组的队员很快调出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点31分,李红梅手持直柄刀,出现在距离东九栋最近的食堂,之后沿着东区大道离开校园。
她最后一次被摄像头捕捉,是在冬邺外国语学院东门外的“老同学客栈”。
易飞亮明证件。前台接待是个中年妇女,从未见过这么多警察,吓得赶紧关掉电脑里正在播放的肥皂剧,立即将众人带去3楼的客房。
这家旅馆环境糟糕,低档招待所的级别,墙壁斑驳,栏杆全是黑锈,为了赶时髦,才将名字改为客栈,是附近收费最低的旅馆,50块钱一间房。
接待哆哆嗦嗦开门,“你们要找的人,就,就住在里面。我只是开旅馆的,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啊。”
面对女大学生,重案刑警们实在不愿持枪以对,但509的惨状又不断提醒他们,一门之隔的也许是一名丧心病狂的杀人魔。
门向内打开,生锈的转轮发出的吱呀声令人头皮发麻。
不少恐怖片使用的,正是这种音效。
屋内只有一扇狭窄的通气窗户,玻璃上全是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厚重污渍,光几乎透不进来,唯一一盏顶灯关着,阴暗与霉味像具有实质一般,层层叠叠向刑警们扑来。
明恕手中的枪,正隔着两米远,对着一个年轻女人的额头。
正是李红梅。
李红梅坐在仅铺了一层草席的床板上,浅黄色t恤,七分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劣质“洞洞鞋”。
证件照上的她双目无光,面部线条僵硬丑陋。而真人比证件照更加难看——小眼睛,塌鼻子,翻鼻孔,厚嘴唇,宽脸盘,大脑门,脸颊与额头都有痤疮,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个松弛的马尾。
人是视觉动物,喜美厌丑。可想而知,李红梅的长相很可能让她在童年时代就遭受歧视与排挤。而这种被边缘化的境遇一直如噩梦一般跟随她。
看见警察,李红梅既不惊讶,也不害怕,视线虚虚地在每个人脸上走过,最后定格在指向自己的那把手枪上。
明恕缓慢将枪放下,余光瞥见床尾塑料绳上晾着的衣物。
那上面,似乎还能看见没能洗掉的血迹。
李红梅就是穿着这身衣裤作案。
易飞已经走了过去,将半湿的t恤与直筒牛仔裤取下来,放进大号物证袋里。
“你们是来抓我的吗?”李红梅开口,短短一句就夹着语调滑稽的方言。
她的声音很难听,即便是正常音量,也显得刺耳。
方远航一下子就想到了农村扯着嗓子骂街的女人。
明恕问:“是你杀了509的三人?”
李红梅不回答,却慢慢弯下腰,手在床下探了探,拖出来一个破旧的纸箱子。
“小心!”易飞喝道。
明恕并未避开,在看清纸箱子里的东西时,眉间狠狠一皱。
那是一把满是血迹的直柄刀!
“是我。”李红梅将刀拿出来,这才说:“闻静静她们三人都是我杀的,因为她们都该死!”
她们都该死。
509寝室墙上赫然写着的,正是这句话。
“再让我洗个澡吧。”李红梅站起来,拉开一扇木板,“洗完澡,我就跟你们走。我有体臭,谁都忍受不了,你们也忍受不了的。”
刑侦局,重案组。
经检验,直柄刀上的血迹来自三名受害者,刀柄上有李红梅的指纹。现场的足迹、监控全都指向李红梅。而李红梅也已认罪。这起骇人听闻的宿舍杀人案,李红梅是毫无疑问的凶手。
明恕透过审讯室的单向玻璃看着她,一股旺盛的怒火在胸中燃烧。
萧遇安走了过来,在他肩头很轻地拍了拍。
“你们只看到我杀了她们,你们有看到她们也杀了我吗?我是被她们杀死的!”面对易飞、方远航,还有刑侦一队的一名女警,李红梅竟然显得十分从容,“她们都是魔鬼,我被她们欺负了整整三年,她们还想玩死我,怎么就没有一个人能来救救我呢?”
女警问:“她们对你做了什么?”
李红梅抿住唇,陷入了一段漫长的思考,最终笑着摇头,“你们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不顺的人,怎么会明白?怎么会相信?你们看着我,是不是还会想——这女的瞎编的吧?怎么会有像她这么惨的人?都是高素质的大学生,心地怎么会有她说的这么坏?”
女警说:“任何原因都不是你残忍杀害同学的理由。”
“那我长相丑陋,有体臭,家境贫寒,没有父母,就是她们能够肆意踩踏我的理由吗?”李红梅捏紧十指,“你们这些生来就优越的人,将别人的不幸当做天方夜谭,你们还以为自己很善良,哈哈哈,不相信别人的苦难,讽刺别人的苦难,高高在上地教训,这不是善良,也不是单纯好吗,是恶毒!”
女警被呛得面红耳赤,“你”
“说不出话来了吧?”此时的李红梅和学生们口中那个木讷的人截然不同,竟是咄咄逼人,能言善道,“你长得这么漂亮,念书时没少被人追吧?现在你当了警察,周围男人居多,不像我们外国语学院,睁眼一看全是女的。你享受着众星捧月,对我说任何原因都不是我残忍杀害同学的理由。我想问问你,你有什么资格来问我?你经历过我所经历的事吗?你恐怕是连想象都想象不到吧。”
女警站了起来,夺门而出。
易飞和方远航对视了一眼,只得暂停审讯,等待接替的女警。
“就你们俩不行吗?”李红梅说:“为什么要让女警来和我对话?是故意羞辱我吗?”
方远航没搞懂她的逻辑,“这是上头的规定。”
“那你们找一个长相和我一样丑陋的。”李红梅提到丑陋时,语气淡然得近乎悲戚,“我不想面对美女。”
这要求算是为难人了。
刑侦局的女警的确有长相普通的,但没有一位称得上丑陋,更达不到李红梅的程度。
李红梅的五官,让任何人来看,都属于“歪瓜裂枣”的级别。
“没有吗?”李红梅笑了笑,“那就算了,我不想说了。说给你们听也没有用,没有人能理解我”
同楼层的问询室里,冷静下来的张春芳已经交待了她所知道的一切。
李红梅不是冬邺市人,来自沿海一个落后渔村——霞犇村,父母双亡,没有别的亲人。
因为家境贫寒、长相丑陋,还有无钱医治的严重狐臭,以及贫穷带来的短见、鄙陋,从大一入学开始,李红梅就被全寝室、全班级针对。
同学们给她起了一个侮辱性的绰号,叫“骚骚”。
不是风骚的骚,是骚臭的骚。
分宿舍时,闻静静提出让李红梅单独住一间,理由是李红梅真的太臭了。但一来没有宿舍空出来,二来李红梅交不起独住一间宿舍的费用。
李红梅知道自己被嫌弃,回宿舍的时间很少,除了上课,就是在外面打工。
闻静静是本地人,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环境十分优渥,最初只是看不起李红梅,后来因为放在宿舍的名牌香水不翼而飞,便怀疑是李红梅偷拿。
“不是我。”李红梅被堵在宿舍里,忐忑不安地辩驳,“我没有拿你的香水。”
“不是你还能是谁?你这一身骚臭,成天抹六神。我上周刚买那瓶香水,当着你的面用过一次,你就惦记上了吧?早跟你说过了,狐臭是病,得治!你成天打工赚那么多钱,怎么不去把你那块骚臭烂肉切了?实在凑不够钱,我们给你众筹也可以!”
闻静静性格非常强势,嗓门也大,这么一喊,整个5楼的学生都赶来看热闹。
李红梅不停解释,但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不是我偷的,我根本不知道你有一瓶香水。”
闻静静火冒三丈:“你还狡辩?那你告诉我,我的香水哪去了?寝室就咱们四个人,你难道想诬蔑曼悦和巧巧?她俩都有香水好吧,需要偷我的香水?”
秦曼悦是英语专业的女神,身材高挑,平时端着高冷范儿,站在一边没说话。
连巧却不依了,连忙与闻静静站在一条线上,“我偷香水?李红梅,你行啊,敢把脏水泼在我身上!”
这事最后也没吵出个结果,李红梅坚称自己没有偷香水,但没有一个人相信她。此事从宿舍传到班级,连为数不多的男生都时常用“丑八怪”、“臭婆娘”、“贼”来辱骂她。
到了大一下学期,在闻静静的组织下,李红梅已经被彻底孤立。
英语专业每天都有口语训练课,没有人与李红梅结对练习。当教室里所有人都在对话时,她独自坐在角落,小声背诵单词。
讽刺、辱骂、穿小鞋是常有的事,李红梅习以为常。大二时,闻静静变本加厉,找来外校的男生,在李红梅洗澡时强行破开浴室的门,相机、手机同时对准她。
李红梅怎么挣扎都没用,男生的手臂将她钳制住,对她污言相向。她哭喊着推拒,相机的快门声却更加密集
裸丨照并没有外传,闻静静到底没有这个胆子。
此后,闻静静、连巧、秦曼悦见李红梅不会反抗,而班上的男生全部站在她们一边,遂更加有恃无恐。
李红梅多次挨打,饭盒与水杯里屡屡出现沾满污血的卫生巾。
“校方不管吗?”一名刑警问。
“管?能怎么管?李红梅是整个英语系家境最困难的孩子。那些欺负她的人,家里父母有的当官,有的做生意,大部分是本地人。她孤女一个,远离家乡求学,哪里惹得起那些人?”张春芳叹息,“李红梅大一大二时还会向辅导员求助,但辅导员根本不理她,学生会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闻静静自己就是学生会副主席。到了大三,李红梅应该也清楚自己的处境了吧,再没跟谁告过状,尽量不和同学待在一起,在外面结交朋友,但结交又没结交对,去年认识了个传教的,带回宿舍喝水,被闻静静她们一通训。我看她可怜,开解过她,跟她说忍到毕业就好了,她说她明白。我只是个宿管,别的我帮不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她半夜打工回来时给她开个门哎!”
小部分学生站出来,证实了张春芳的话,大部分却一言不发。
校方则忙着控制舆论,李红梅的辅导员不承认李红梅遭到了长达三年的欺辱。
肖满在闻静静的笔记本电脑里,发现了李红梅被强行拍下的照片。
这是李红梅遭受欺凌的铁证。
李红梅的状态就如大事已了一般,笑着摇头,“我其实早就该杀死她们了。我对她们还是太好了,在睡梦里一刀结果了她们。她们呢,她们比我残忍多了,凌迟了我三年,我可比她们痛多了”
夜幕降临,明恕灌下一杯凉茶,揉了揉酸胀的眼眶,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
李红梅已经认罪,但案子并非全无疑点。
那个名叫“迟小敏”的人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