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偷鸡的少年

三百斤的孔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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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川省,某片大山区。

    一堆篝火在地头烧着,旁边也没见有人看守,虽然火苗不旺,但在这草木茂盛的山岭里,生着一堆火还是很危险的。

    老刘头沿着田埂走来,老早就看见火堆了,却也懒得管,要是在平日里看见,他早就骂起来了,不过今天他没这闲工夫。

    他现在急得很。

    刚才喂鸡的时候,他像往常一样数了一遍,发现自家的鸡又少了一只,在这之前,他都已经丢了八只鸡了,再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他家的鸡就得全丢了,这哪能不急?

    于是乎,老刘头连刚煮好的饭都顾不上吃了,拿了根棍子就满村子找鸡去了。

    只是,他寻遍了整个村子,连村子边上的田地也找了个遍,就是没找着。

    “哎哟,这鸡是跑哪去了嘛?要是太阳下山了还没找着,那估计就再也找不着了哇!”老刘头一边念叨着,又一边拿着棍子戳田边的灌木丛,还时不时“咯咯咯”地学几声鸡叫。

    没一会,老刘头忽然看见田埂前边的一个灌木丛动了一下,以为是鸡就藏在那,赶紧抡着棍子就扑了上去,还龇着牙骂道:“原来是躲在这!让你老子找了半天!”

    然而

    “哎呦!疼!”灌木丛里响起了一声惨叫,随即,一名少年捂着脑袋钻了出来。

    老刘头一愣,嘀咕道:“咋不是鸡?”

    “鸡?你才是鸡!你全家都是鸡!”少年心中也窝气,他在这找干柴,找着找着,就莫名其妙被着老刘头冲过来敲了一棍。

    老刘头见自己差点把人家脑壳敲破了,赶紧说道:“我也不是故意的嘛!我这不是丢了一只鸡,找的心里急嘛!”

    少年不知为何一愣,眼神中甚至闪过一丝胆虚。

    老刘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便问:“你见着我的鸡没?一只大阉鸡呐!”

    “没见着!”少年赶紧摇头,抱着一小摞干柴走到了地头,把干柴扔进了火堆里。

    老刘头跟了上前,继续问道:“这火是你生的?”

    “生火犯法嘛?”少年似乎不想跟老刘头多说,没好气道。

    “不犯法,不犯法!”老刘头摆摆手,又说道:“就是不知道,你这火堆下烤的是什么东西。”

    少年听了,顿时一怔,站了起来,大声道:“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偷了你的鸡?还放在这烤?我这烤的是番薯,你可不要冤枉好人呐!”

    老刘头嘴角一扯,冷哼道:“你敢不敢让我挖开看看嘛?”

    “你挖嘛!那你挖嘛!要是我的番薯不熟,你得赔我!”少年似乎也生气了,指着火堆嚷道。

    老刘头二话不说,三两下用棍子扒开火堆,还没半分钟的功夫,果然在火堆下挖出一个榴莲大小的泥球。

    老刘头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问道:“这里面是啥子哟?让我猜猜,是鱼?肯定不是!哪有人把鱼包起来烤的。是猪肉?肯定也不是,猪肉这么贵,你买不起!”

    停顿了许久,老刘头才缓缓说道:“依我看,是鸡嘛?”

    随后,他把泥球敲碎,很快,泥球下的荷叶就露了出来。

    老刘头望向了少年,轻哼一声,调侃道:“这叫花鸡,包的挺严实,手艺不错。”

    接着,他又把荷叶缓缓打开。

    只是,躺在荷叶上的,哪里是什么叫花鸡,分明就是六七条大番薯。

    这一下,老刘头的脸都绿了。

    少年缓缓从田埂上站起身来,说道:“我是炭火味的烤番薯吃多了,想尝尝荷叶味的叫花薯!看样子已经熟了,不用你赔了,你要不要尝尝?估计可香哩!”

    老刘头哪还有心情吃,转头就走了,还丢下一句:“瓜娃子,走着瞧!”

    “慢慢找啊!一定能找着的!”少年笑着喊道。

    老刘头没有理睬少年,头也不回,只是“咯咯咯”地学着鸡叫,往远处的木薯地走去了。

    少年就这么望着老刘头走远,消失在了小山坳里,才嘿嘿一笑,随后捡起两根干柴,小心翼翼地挖了起来,只不过,他挖的是老刘头刚才站的地方。

    没一会,他便又挖出来一个大泥球。

    “想不到吧,老子其实烧了两堆火!叫花鸡早就烤熟哩,在旁边埋着呢!”少年咧嘴笑道。

    趁着老刘头还没返回,他折下两扇大芭蕉叶,把大泥球和那六七条番薯裹好,就快步往村东头去了。

    回到屋子,少年把大泥球放在桌子上,几下就敲碎了,很快,荷叶的清香拌着鸡肉的酥香扑鼻而来。

    等到荷叶掀开后,里面那只被烤的微焦的叫花鸡顿时就让少年口水都流了出来。

    在开吃之前,少年的眼中流露出了些许愧疚之色,喃喃自语道:“罪过罪过,若非家穷,导致身体营养跟不上,我必定不会吃你,我真没想到你是老刘头家的鸡啊!那老刘头儿女在外,长年不回家,也是孤苦伶仃我张寻发誓,等哪天有出息了,肯定把欠大家的都补回来!”

    张寻,正是少年的名字。

    就在张寻刚要下手去扯鸡腿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从外面传来:“有人在家吗?”

    村里人的声音,张寻都能一下就认出来,不过,外面这个人显然不是村里的,而且口音也是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没有丝毫的方言。

    “有,什么事?”张寻应道。

    “这是张启禾家吗?我是来找你侄子张寻的。”外面的人又说道。

    张启禾便是张寻的大伯,至今未婚,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光棍。

    张寻稍一愣,答道:“我大伯还在镇上干活没回来,我就是张寻,找我啥子事哦?”

    外面的人沉默了好一阵,又道:“你还记得你海山市的外公吗?”

    这下,轮到张寻沉默了,听见海山市,他的脸色立马就变得铁青了。

    据他所知,他的父母就在海山市,只不过,在他的记忆里,这十多年来父母都没有回来过,一次都没有,连个电话也没有,只是把他扔在了这大山里,不管不问,反倒是大伯待他更像父亲。

    “抱歉了,我连爹妈都快不记得了,哪还记得外公。”张寻说道。

    外面的人干笑了几声,似乎有些尴尬,又说道:“这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我是奉命来接你到海山市上学的,你们这镇子听说只有初中,但你应该是要上高中了吧?”

    这么多年不管不问,如今又找人来接我去上高中?张寻不太愿意领情,哼了一声,说道:“初中我也没去念过,念个屁的高中嘛。”

    随后,也不管外面的人再说什么,张寻都不理睬了,只是默默吃着叫花鸡和番薯。

    直到天快黑的时候,外面传来了自行车的铃铛声。

    张寻知道是大伯回来了,便迅速把桌子上的鸡骨头用荷叶包了起来,塞进了垃圾篮里。

    张启禾在镇子上给人盖房子,六点收的工,踩了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才回到村子,也亏得夏天昼长夜短,要接近八点才会彻底天黑,要是换做冬天,他就得打着手电筒回来了。

    张启禾远远就看到了屋外那名西装革履的男子,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低声自语道:“终于来了嘛?我还以为那江家早忘记张寻这孩子喽。”

    西装男子在屋外蹲的早已经脚麻,看见有大人回来了,顿时欢喜,赶紧上前询问:“您是张启禾吗?”

    “对,啥子事?”张启禾把自行车停在了树下,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