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无为有处有还无

西岐二公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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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

    看到熟悉的山林,胡云很是快活,有种如鱼得水之感,情不自禁地叫唤起来。

    “去吧。”叶华将胡云放在地上,而后一拍它的小屁屁,胡云即化作一道红光,扎进了林子里,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胡云速度之所以能做到这么快,乃是因为那一颗灵枣。灵枣就如灵丹,已然是打开了它的灵智,从今天开始它可算是灵兽,无论是力量还是智慧,都会呈几倍的增长,亦可本能地吞天天地灵气迈入修行。

    “果然是无情啊,都不道一声别过。”叶华摇头苦笑而后迈步上山,他已决定在山中练剑。

    计先生的那句“而是得清楚,自己现阶段需要什么”对叶华的触动很大。

    在现实中,包括在游戏当中,他是个小修士罢了。什么御剑飞行,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之类,于他而言都太过遥远。

    小修士战斗方式还单一的很,近身搏斗更多,若掌握一门剑法,于战力当有明显的提升。

    走遍这牛奎山,叶华于悬崖峭壁之间,寻得一处好所在。从一道裂缝中挤身而过,再往前行数十步,即豁然开朗。

    乃是一处天然洞穴,穴上有洞,洞引日光落下,内中草木花卉不一而足,真可谓是世外一桃源,人间清静地。

    “端的是好所在。”

    叶华对这洞穴十分满意,即在此中住了下来,而这一住便是整整十年。

    他每日里一睁眼就是练剑,即便是在梦中也是练剑,生活枯燥而又充实。

    之所以没有发疯,全然是因为他知道,这里是游戏而不是现实,他更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做什么。

    不得不说一句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叶华小小年纪即拉扯夏夏长大,毅力、坚持、决心早就将锻炼出来了。

    等等,似乎他并无剑,又如何练剑?

    确实,他手中无剑,然穴中却有树,其树有枝桠,随意折下一根便是叶华的剑。

    剑乃器也,若心中有法,则草木竹石皆可为剑。

    能有这番体悟,全是因为在这十年之中,洞穴之中的树全被叶华剃了光头,他无奈之下,只好另寻他物代剑,猛然间发现,万物皆可为剑的道理。

    “是时候下山了。”

    十年练剑,叶华已遇到了瓶颈,需在与人交锋时才能找到突破的可能。而十年的废寝忘食,十年的疯魔,使得其有些不像人。

    头发他嫌麻烦剪短了一截,却因石头比不得剪刀合用,头发剪的跟狗啃一般。

    胡子更是狂野地遮盖了整张脸,全无二十岁人的模样。

    一身衣服,他唯一的一身衣服,因长期被汗液洗礼,早已腐朽老去,如今叶华身上所穿,不过是用叶子编制而成的‘遮羞布’。

    这还是因为要下山才特意编制的,不然大多数时候他直接是光着身子,与这穴中草木花卉坦诚相待。

    鞋更是早被他踩烂了,他现在是光着脚的,不过即便是踩在尖锐的石头上,他都不会觉着疼,因为脚底板覆盖着一层厚厚老茧。

    他叶华现在,十足十的就是个野人。

    至于当年计先生所赠的那张剑意帖,穴中条件有限,再加上他日日观摩,早已烂去。

    那颗梨子一般的大枣,也在他高烧时三口吃下,既退了烧,也饱了肚。

    “啊哟我的妈呀!”

    “汪汪汪!”

    “快跑啊!”

    “野人来了!”

    “野人要吃人了!”

    叶华一入县城,顿时间令得鸡飞狗跳,甚至还引来了猎户,竟还是十年前的那两个,如今他们已经算是老猎户了,两鬓已生了白发,不似十年前那般健硕。

    “在哪儿呢,野人在哪儿呢!”

    “在这,在这!”

    当年吃瓜群众围观的是胡云,而今天围观的是叶华,仿佛是一个轮回般,每天都一样却又不尽相同。

    “我—是—人—”叶华开口说道。

    十年未曾与人言,舌头都变硬了,说话都变得不利索,干涩而又沙哑,似鬼一般。

    “原来真是个人。”

    “散了,散了。”

    吃瓜群众连带着两名猎户就此散去,两只老黄狗,也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十年的时间,这座县城变化不大,建筑还是那些建筑,只是老旧了几分罢了。

    叶华用十年前老中医给的那十两银,入住了一间客栈,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以及一双大鞋,然后美滋滋地吃了一顿大餐。

    他依靠着记忆,来在了天牛坊,走进深巷中。

    一路上闻不到枣花香,也看不见那高处墙头,亭亭如盖的枣树。来在最深处,小院门前,却发现门上已没了“居安小阁”的匾额。

    站在门外,能清楚听到里面的骂街声“赌赌赌,你一天就知道赌,家里的事什么都不管,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是个大嗓门的女人,她骂声起,孩子的哭声也跟着起,有男人埋怨道:“干什么,都吓着孩子了。”

    咚咚咚,叶华好不懂事地敲响了院门。

    “谁啊!”开门者,乃是一位剽悍少妇,眼角犹挂着泪珠。

    “敢—问—计先生可在?”叶华彬彬有礼地问道。

    “不知道!”

    咣一声,门重重关上。

    “计先生应该是搬家了吧,可惜,可惜。”叶华喟然长叹。

    他此来只为见计先生一面,即便没有指点,即便不说话,拜上一拜也是好的,却没想到物是人非,小院已换了主人。

    回头走时,叶华路过了那间医馆,当年的小四学徒已成了坐馆大夫。

    “哥哥,久违了。”

    “你是?是你!来来来,里面请,里面请,师傅……”小四对叶华十分热情,忙将之带去后院见老中医。

    老中医还是那个老中医,只是较之十年前,灰白的头发与胡须而今已全白了,脸上也再添几道皱纹。

    “啊呀,叶小兄弟,真是好久不见,这些年不知去了何处?”

    得见故人,老中医十分高兴,命徒儿准备了一壶酒,他要与叶华小酌一番,叙叙旧。

    推杯换盏,吃花生间,叶华谈起了计先生,问老中医可知计先生搬去何处。

    “计先生,什么计先生?”老中医却是一脸茫然。

    他只记得当年是叶华抱着赤狐,来医馆医治,因无钱付医药费,遂以一张‘止血散’抵账。

    “嘶—”

    叶华只觉得后脖颈子发凉,急出门去寻当年那两名猎户,兄弟二人同老中医般一脸茫然。

    “计先生,什么计先生?当年分明是你救下了赤狐。”

    随后叶华问遍宁安县全城百姓,却已无一人识得计缘,甚至无人听过居安小阁,无人闻过枣花香。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