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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梅转过头,她的视线立刻被首饰盒吸引住了。她诧异地看了看唐宇,又转头仔细打量着首饰盒。接着,她似信非信地从唐宇手里接过首饰盒,慢慢地打开。那一对铂金钻石戒指赫然呈现在她眼前。
何梅当然认识它们。当年,她跟唐涛结婚的时候,唐涛还是个一穷二白的大学毕业生。所以他们几乎没办什么仪式,只是领了张证就住在了一起。这也是何家对这门婚事极力反对的原因之一。
不过,十年后,唐涛的事业就如日中天,身家几百万。于是,唐涛就带着何梅一起去南非补过了一个蜜月。这对钻戒是何梅在南非的首饰店里亲手挑选的,当时市值就值二十多万了。现在,它们的价值早就超过了一百万。
这对戒指可以说是唐涛夫妇俩爱的鉴证,也是他们白手起家的奋斗经历的见证。
何梅激动地看着这对戒指,都舍不得用手去摸。终于,她转过头问唐宇道:“小宇,这对戒指怎么会在你身上?”
唐宇刚才是一时兴起,他根本没想好怎么解释。如果他把自己用煤气爆炸的方法,吓退公鸭嗓子那帮人的事都说出来,那肯定是要挨母亲骂的。他知道,他是母亲最宝贵的财富,她绝不会容许他去干那种冒险的傻事的。
唐宇只好撒谎道:“我是乘那两个警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带出来的。”
“是吗?可是我记得,你跟我进去就在客厅里站了两分钟,哪儿也没去啊?”何梅疑惑道。
“我进过你们的房间了,你和那两个警察都没注意而已。”
何梅也不想多问了,反正这东西原本就是她的,就算唐宇乘人不注意顺了出来,也无可厚非。她高兴地一把把唐宇拉过来坐在自己身边,抱住了他的头,亲吻着他的头发,开心地道:“好儿子,谢谢你,这东西太宝贵了。谢谢……”说完,她早已热泪盈眶了。
唐宇被母亲抱着,不敢动弹。心里却在想:好险,今天这事还要感谢公鸭嗓子他们呢。要不是他们提前把这对戒指找出来,唐宇说什么也不会想到要把它们带在身上的。重生真好,一点点记忆就能带来这么多好处。
可惜,十年前的记忆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就爽了……
良久,何梅才放开唐宇,慈爱地道:“小宇,快睡觉吧,明天还要上学呢。”她一看墙上的钟:“都快凌晨两点了。”
唐宇被她一提醒,立刻想到了《金刚经》的问题。靠了,现在去掉吃早饭什么的零碎时间,只剩下不到四个小时了。他立刻拿起那只白色背心袋和《金刚经》的打印件,假装道:“妈,我去上个洗手间就回来。”说完,“哧溜”串进了洗手间。
一进洗手间,他立刻把门反锁上,迫不急待地从背心袋里拿出了点读机。电池也在里面。唐宇一看,电池表面虽然干了,但显然还是有些水痕。照例,进了水的电池要阴干才能使用。不过,他现在也顾不得了。他仔细地将电池装好,然后虔诚地双手合什,按下了“朗读”键……
一秒钟,两秒钟,十秒钟,三十秒钟……我靠,一点反应都没有。
唐宇再次按了一下“朗读”键,仍然没有反应。唐宇一屁股坐在了浴缸边上,整个人都像垮了一样。他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林可儿那漂亮精致的脸蛋,和她那清纯甜美的笑容。他狠狠地抓挠着自己的头发,一脸痛苦的表情。
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骂自己:“完了,你个死吊丝,学人家逆袭。才一天时间,你的异能就gameover了。看你怎么对得起林可儿,看你怎么在同学们面前出丑吧!”……
许久,门外响起了何梅的声音:“小宇,你怎么了,进去都二十分钟了,怎么还不出来?”
唐宇没回答。
何梅又叫道:“这孩子,搞什么鬼。快出来,妈妈也要用洗手间。你怎么还不睡觉?”
唐宇只好应道:“哦,我来了。”说完,他无精打采地把点读机重新放回背心袋,把《金刚经》的打印件也一起放了进去。然后把背心袋仍旧系在皮带上,藏在羽绒服下面来到了卧室。连衣服都没脱,他倒头便睡。
但是,他哪里睡得着。直到清晨五点,他才沉沉睡去。
这是个标准间,何梅睡在靠门的床上。六点多钟,她醒了。由于这里是旅馆,不是大酒店,不提供早餐的。所以,她一起床,就轻手轻脚地开门出去买早点了。
睡梦中,唐宇突然被一阵奇怪地声音吵醒了。
“……第一品,法会因由分,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唐宇的脑子慢慢恢复了运转。这时,他腾地坐了起来。因为他记起来了。昨天他在翻弄那个《金刚经》打印件的时候,记得这几句是《金刚经》的开头,他也就会这么一句。
不过,他刚坐起来,那个声音立刻消失了。他想起什么来了,立刻激动地把绑在腰里的那只背心袋解了下来。拿出点读机,再次按下了“朗读”键。
点读机发出了那种老套的电子合成女音——“请插卡”。虽然这个声音老套单调,但对于现在的唐宇来说,无疑是天籁之音。
他连忙把那个打印件放在点读机上面,点读机果然开始朗读起来:“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唐宇立刻想通了:他凌晨把点读机绑在腰里。睡觉的时候,肯定是不小心压到了点读机上的“朗读”键。而这时,电池也正好干了,所以点读机就恢复工作了。而那个打印件也正好放在背心袋里,叠放在点读机上面,所以点读机才会自动读起了《金刚经》。
“耶!”想通了这些,唐宇顿觉全身通泰,昨晚的那种阴霾一扫而光。现在,他真地开始静下心来听起了朗读。他甚至感觉,这部经文比他听过的任何流行歌曲都好听。
这时,房门口传来了开门声。
唐宇吓了一跳,立刻把打印件拿起,点读机立马没了声音。
何梅正好走进了卧室。她好奇地问道:“小宇,我刚才好像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她不像是在讲话,像是在读什么东西。”
唐宇连忙道:“哦,没什么,我刚才在看电视,现在关了。”
何梅嗔怪道:“你啊你,才睡了几个小时啊,就看电视了?也不看看几点了,都六点四十五分了。快拿好早点,上学去!”说着,何梅把两根油条和一袋豆浆放在了床头柜上。
唐宇一听,立刻激凌凌打了个冷战。因为他这时才想到,昨天俞昊一再强调,必须是在早晨七点开始背的,过了七点就算输了。可现在,只剩下十五分钟了。就算不吃早饭,跑到学校大概也要花十分钟,留给他的顶多还有五分钟了。
我靠,五分钟?这么长的一篇东西让点读机朗读一遍,就算点读机的朗读速度是平常速度的三倍,每分钟750个字,至少也得九分钟吧,五分钟?怎么够?
不过管不了了,唐宇下意识地往洗手间冲了进去,条件反射似地迅速反锁上门。从羽绒服底下立刻拿出点读机,重新放好打印件。
点读机又发出了朗读的声音。
谁知,何梅却在门外叫道:“小宇,你在跟谁说话呢?我怎么又听见有读书的声音?”
唐宇吓了一跳,连忙道:“没人啊,你听错了吧。”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点读机放在羽绒服下面,让羽绒服掩盖掉大部分的声音。总算,何梅没有再听出什么来,只是催促道:“你快点,上学要迟到了。”
唐宇急得火烧火燎的。现在,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足两分钟了。可四分之一还没读完呢?怎么破?
他端着点读机,在洗手间里不停地来回踱着。这是个老旧的旅馆了,洗手间的地砖上有一层潮气。他一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摔倒。而他羽绒服下的的点读机被他重重地压了压,羽绒服下摆上的一个钮扣状饰物碰到了那个“朗读”键。
这时,奇迹发生了:唐宇突然发现,那朗读的声音居然加快了,感觉至少是普通人阅读速度的五倍,也就是说达到了每分钟1250个字的速度。
唐宇被吓了一跳。他的脑子立刻电光火石起来:难道,这个“朗读”键还有加速功能?
于是,他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小心翼翼地轻轻用手指按了一下“朗读”键。在按键的同时,他的心里已经作好了不成功则成仁的打算。要么,速度继续加倍;要么,点读机彻底罢工……
居然,点读机的朗读速度真地又翻了一倍。
经过这两按,点读机的朗读速度已经快得让唐宇完全听不清楚了。而那剩下的5000多字,只用了两分钟就全部读完了。每分钟2500字啊!要知道,播音员的正常语速是每分钟250字。两者整整相差了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