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精明掌柜与霸气伙计

狂花作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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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夜晚的寒冷与萧瑟,剑阁的日头一旦升起,这空气就会变得灼热,这里没有什么蛙声鸟鸣,有也只会是天上盘旋等待着死人好果腹的恶鹰秃鹫,实在是令人讨厌的紧。

    天上的太阳像个永远不会熄灭的大圆饼,无时无刻的不在散发自己的光辉,干净的天空倒是清澈如瑰蓝。

    那些在寻常地界说得通的俗语,在剑阁都会失去它原本的效用,就如‘日晕三更雨,月晕午时风’,这般在剑阁根本就说不通,就如这时,天上的太阳日晕比任何地方都大,可是等到三更十分,这里也只会有凛冽的西风,而不是细雨,哪怕是在春天。

    这里的天就像是孩子的心情,除了极少出现的雨之外,其它的,说不定何时你就会遇到。

    抱着一盘金裸子的吴六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豹子,弓着腰背,两臂仅仅的抱着裹着红绸的金裸子,严严实实的,露着一双眼睛四处扫荡,生怕会突然冒出几个贼人来将他怀里的救命钱给生生抢走。

    宁羽看了他一眼,这大太阳,就是浑身拴上水袋也会觉得热,若是浑身绑上金子的话,不出一个时辰,这身上的肉就会烤熟,想象不出,他是如何能受得了这金子传来的热气的。

    吴六似乎不怎么惧怕这鬼天气,满脸欢喜的跟在宁羽身后,忽然走上前,笑嘻嘻道:“师爷,您真有能耐,小的可从来没见过杨府的中门开国,就连以前师爷去的时候,开的也是右侧门,那师爷还像是见了亲爹一样高兴。”

    宁羽擦了擦鬓角的汗渍,呼出一口灼灼的空气,瞪着说道:“吴六,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这鬼天气,小爷都懒得说话。”

    被看破心思的吴六脸色一红,不过因为脸色本来就透着黑红,倒是不怎么明显,吴六紧了紧华丽滚烫的金子,满足的笑了笑,笑眯眯的问道:“师爷,您真的要将这些金子送给咱们当俸禄?”

    宁羽不屑的一笑,说道:“小爷看不上你们那点儿俸禄,你们一群连饭都吃不上的人,我要是去难为你们,小爷的名声何在,哼,拿好了,以后跟着小爷,有你享福的时候。”

    吴六腆着脸使劲儿的点着头,过了一会儿,又说道:“师爷,那杨老爷跟您说什么了,竟然送了这么大的一份礼,小的从小到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金子啊。”

    宁羽脸色忽然有些冷冽,与灼热的空气格格不入,说道:“这杨老爷与我谈了一比生意,一本万利的生意。”

    吴六眼睛一抬,痴痴问道:“什么生意能一本万利?”

    宁羽冷冷一笑,嘴里吐出几个字:“两脚羊!”

    吴六一呆,紧接着面色变得铁青,眼睛因为愤怒而变得充血,可过了一会儿,吴六只能吐出一口闷气,脸上只剩下无奈之色,这两脚羊是什么他自然知晓,说的自然就是人,两脚羊的买卖,说白了就是贩.卖奴隶,以前这剑阁与其说是商城,倒不如说是奴隶城更为妥当。

    以前的草市就是奴隶市子,只要你有钱,什么样的奴隶都能买得到,上至古稀的老人,下至刚落地的婴孩,再到精壮的汉子,曼妙的女子,各式的手艺人,甚至连修行之人都能买得到。

    可是自从县令大人来了之后,封了草市,禁止在城中贩.卖奴隶,这才让嚣张的奴隶贩子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可这剑阁仍然有人在干,而且不少,只是不在明面上而已。

    吴六面色难看的看了宁羽一眼,嘴动了动终究没说话。

    宁羽瞥了他一眼,语气平淡的说道:“知道你小子在想什么,是不是怕小爷也去干奴隶贩子啊,告诉你,小爷最恨的就是奴隶贩子,怎么可能与他们为伍。”

    吴六眼睛一瞪,吃惊的看着宁羽,痴痴的说道:“小师爷,您说得可是真的?”

    “你小子有什么好骗的,心性像是愣子,骗你?嘿嘿,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吴六挠挠头,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抱紧了金子,急忙问道:“那师爷,这杨老爷给了金子,给了夜明珠,您要是不干,他会不会对付您,不行,咱们赶紧换回去,兴许还来得及。”

    宁羽嘴角微微翘起,无所谓的说道:“小爷可没说答应他这笔生意,是他非要说这是恭贺小爷的一番心意,我这人最看不得别人伤心了,所以为了不让杨元伤心,我就只能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你说是不。”

    吴六面色发红,勉强的伸出大拇指晃了晃说道:“是极是极,师爷就是高。”

    说着瞅了瞅怀里那颗被红绸包裹的夜明珠,道:“这夜明珠可真大,小的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夜明珠,听说芙蓉楼当家红绾人手里头有一颗,只有猫眼大小,就宝贝的不得了,听说还是京城大人物送的,这颗有人眼大了,这得多贵啊。”

    宁羽略微低头,冷笑道:“这东西自然贵,比金子值钱多了,不过,这东西都是用人命堆出来的,上面可是跟着成千上百的魂魄啊。”

    吴六脸色一白,抿着嘴唇哆嗦道:“师爷,您可别吓唬我,我胆儿小。”

    宁羽拍拍吴六的肩膀,笑着说道:“不用害怕,你又没害人,冤魂自然不会找你的,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跟你有什么关系。“

    吴六脸色发白的拍了拍胸膛,口中还不停的念着什么往生心经之类的东西,反正宁羽听不懂。

    宁羽挥手扫了扫身上的热气,可是没什么用,看到吴六满头的汗水,便说道:“吴六,那边儿有托运的马车,你手中的钱购买千八百辆了,别跟守财奴一样,这钱财嘛,没了可以再赚,快点儿,去租一辆,小爷累了,这毒日天气,傻子才想要走路。”

    吴六眼睛一睁,走近宁羽几步,小声嘀咕道:“师爷,您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啊,您可不知道,这些马车可租不得啊,城里头一帮游手好闲的痞子整日就盯着租马车的商人,若是见到好下手的客人,那这手里头的东西十有八.九会不翼而飞。

    师爷,小的手里头抱着的可是兄弟们的身家性命,若是没了,小的还不得哭死啊。”

    宁羽十分不喜欢吴六没出息的样子,忽然一抬头,瞅见路旁恰巧有家金铺,太阳底下熠熠生辉的四个大字‘奉天金铺’,于是拉着吴六就冲了进去。

    金铺中这般时候生意冷清的很,一个头上系着拢布的伙计在店里四处打扫着被风吹进的风沙,那个满脸精明的掌柜的坐在铁窗之内,十分消遣的喝着不知道名头的清茶,派头十足。

    看见宁羽跟吴六进来,两只眼睛便盯上了吴六怀里红绸包裹的金子,常年的经验让他闻到了金银的味道,他搓着两只手,笑眯眯的说道:“不知两位客官来是当东西还是置换金银?”

    心烦气躁容易让人生气,宁羽现在就因为吴六不肯租马车而生气,懒得与这金铺掌柜的絮叨,直接抢过吴六怀里抱得死死的金子甩在掌柜的面前,一百两金子虽然对于一般人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可对于见惯了金银的掌柜的面前还算不得什么。

    掌柜的不露声色的抿了抿茶盏,然后自在的喝了一口,静静的等着下文,宁羽面露奇色的大量了一眼这个精明的掌柜的,没想到走眼了,这人还是个能忍,于是咧嘴一笑,又将吴六怀里的夜明珠也一并扔了出去。

    掌柜的这才着急的放下茶盏,慌忙的接住夜明珠,小心翼翼的拿着,仔细看着有没有损坏之处,脸上泛起怒意的掌柜再看待宁羽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仇人。

    宁羽不在意的耸耸肩,平淡的说道:“掌柜的,这一百两金子都换成银子,至于这颗夜明珠,您老一看就是明白人,给个实在价,差不多我也就卖了,如何?”

    掌柜的的皱纹脸一笑,活像一朵菊花,拿着夜明珠问道:“客官,这颗夜明珠有些眼熟,老夫曾在杨府见识过,不知?”

    宁羽没隐瞒,笑道:“就是那颗,杨元将这夜明珠送给我了,怎么,掌柜的不敢收?”

    老掌柜抚着胡须哈哈一笑,道:“这天底下就没有我不敢收的东西,不过是颗夜明珠罢了,这位小兄弟是个明白人,那老夫也就不耍花腔卖弄了,这颗夜明珠加上这金子,老夫给你凑个整数如何。”

    说着老掌柜挑起一根手指,笑眯眯的说道,宁羽满意的点点头,笑道:“老掌柜这买卖做得实在,我也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你说这般就这般,其中三成兑成现银,那另外的七成换成银招子,还要劳烦掌柜的帮忙护送。”

    老掌柜抚着胡须,笑着点点头,道:“理当如此。”

    说完大手一挥对后堂道:“去三千两现银,加七千两银招子,给这位小兄弟送到府上。”

    转过头来对着宁羽说道:“小兄弟做生意不拘小节,老夫就喜欢这种人,若是小兄弟还有什么事,尽管来找老夫,老夫说了,这天底下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奉天不敢收的,此话到何处都有效。”

    宁羽呵呵一笑,道:“我也喜欢老掌柜的爽快,以后少不了叨扰,告辞。”

    老掌柜笑眯眯的瞅着宁羽跟吴六走出金铺,眼睛中上过一丝金光,忽然前一刻还笑呵呵的老掌柜,下一刻就变成了愤怒的老头子,转头对那个专心致志擦拭木器的伙计喊道:“别擦了,老子的梨花木器都被你给蹭破皮了,给老子滚。”

    专心致志擦拭木器的伙计听到老掌柜的话,忽然抬起头,将抹布一扔,那拢布掩盖下的竟然是一张略显黝黑的俏脸,不知道是伙计还是姑娘的伙计,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金铺,说多霸气就多霸气。

    老掌柜揉揉脑袋,无奈的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老夫这是招了个伙计还是祖宗啊,哎,老夫命怎么这么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