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战

隐宗宗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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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炮准备,一窝蜂准备,火箭炮准备!”宁培忠早就对那个火箭炮好奇了,但是因为造价不便宜,他一直无缘得见火箭炮的威力。

    火箭在好几百年前就已经被用于战争,先不说明军使用的那些各种奇葩火器,首次大规模使用火箭的国家是印度,而后被英国继承。

    红旗军使用的火箭炮也是黎汉明根据前世康格里夫火箭的原理让余介揾打造的,其造型在作战时和一个巨型的窜天猴没有任何区别,同时工作原理也和窜天猴一模一样,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大型的魔改窜天猴。

    康格里夫火箭其实并不是英国原创的,而它也不是从中国学来的,而是印度,其时间发生在迈索尔战争期间。当时印度人放大了庆典上使用的窜天猴,并将其用于到了战争中。

    提普苏丹被印度人誉为反抗英国侵略的英雄人物,历史上也是这样,提普和英国殖民者进行了数年的鏖战,最后兵败身死

    当时印度火炮的威力和射程远没有达到人们预期的那样,更何况印度的火器明显要弱于英军。为了弥补这和弱势,提普放大了庆典上使用的窜天猴来新武器加入到了战争中。

    黎汉明把它拿出来经过余介揾等匠人的多次改进后,威力大了不少不说,射程相对于历史的印度原始火箭炮也远了不少。

    其实除了本身的威力巨大之外,这种火箭制作起来并不难,因为印度的火箭也是经由宋明两朝传过去后改进的。

    罗忠田按照训练时的步骤一字排开摆好二十枚火箭炮后便立即汇报道:“报告,已准备好!”

    宁培忠举着望远镜看着清军骑兵就要提速了,便下令道:“点火!”

    贵州地区虽然是山区,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平地,虽说上万的骑兵展开不太现实,但是千余骑还是没问题的。

    不得不说,大定府的清军在马队上还是着实下了一些功夫,再加上此处战场也还算比较宽阔平坦,在不少清军眼里,这一次的大胜已经不再是悬念了。

    主将爱新觉罗.傅善也是如此,在他的眼里,对面这帮汉人泥勘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自己千余骑压上去,不过是砍瓜切菜而已。

    爱新觉罗虽是满清皇族的姓氏,但是不要看到这个姓氏就认为他们是皇室中人,感觉他们都是尊贵无比,天生就有着富贵命。

    其实不然,待遇最差的爱新觉罗姓氏连普通的百姓都不如,其主要原因就是清朝的皇族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制度。

    爱新觉罗皇室分为嫡系和旁支两种,最为简单的区别就是从他们的衣着服饰上有着不同之处:嫡系的皇室成员腰带为黄色,旁支的腰带则为红色,简称为“黄带子”和“红带子”,因此只要说是什么颜色的带子就知道是嫡系还是旁支。

    还有另外一种“紫带子”,是犯错的旁支成员由“红带子”降为“紫带子”,这也算是皇室成员的一种耻辱性标志吧。

    等级不同,待遇上也就有着“入八分”和“不入八分”的区别,而这个“八分”指的是“朱轮、紫缰、宝石顶、双眼花翎、牛角灯、茶搭子、马坐褥和门钉”这八种不同的待遇。只有“入八分”的成员才能享有这八种待遇,并且还要按照身份的高低存在一定的差异。

    朱轮、紫缰,指的是红色的车轮和紫色的缰绳,远远一看拥有这样配置的车马就知道来人是皇室宗亲。

    接下来的宝石顶、双眼花翎是指顶戴花翎,一二品大员顶戴上边是珊瑚顶,而“入八分”的皇室成员则是宝石顶;花翎不是一般朝臣所能拥有的待遇,特别赏赐的除外,正常只有“入八分”才有双眼花翎,达到贝子以上级别的则是三眼花翎。

    牛角灯、茶搭子、马坐褥这些都是“入八分”成员的专享,其他人享用那就是逾矩。

    门钉这个则更有讲究:亲王家门钉数量是九行七列,也就是六十三颗门钉;剩下的“入八分”成员都是七行七列,共四十九颗门钉;而“不入八分”成员家的门钉则是五行九列共四十五颗。

    很可惜,这些与傅善都没有关系,他只是一个旁支,并且还是旁支中的“紫带子”,不然也不会来到贵州这个鸟不拉屎的山里。

    如今大清马队的作战方式,并不是盲目去冲击对方的方阵,而是通过反复周旋的方式,以骑射为主来撕咬对面笨重的阵型,随后等到敌军彻底疲惫,然后再进行冲击,方能一举建功。

    傅善纵马而前,却是望着前方的匪军,依然只是排着一条单薄的横阵,这让他脸上有些不屑。别说这种单薄的横阵了,哪怕是方阵在骑兵面前也很难讨得好,到时候只要冲进去,也就奠定了胜局。

    “呜~,呜~,呜~”

    正当傅善以为大局已定时,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紧接着就见到前方十数团火光朝自己这边飞了过来。

    傅善见状顿感不妙,连忙扯住缰绳,正准备下令时,他就见到了让他有生难忘的场景。

    “轰~”“轰~”“轰~”“轰~”

    随着火光落地,十数团火光在清军马队当中爆炸开来,许多清军连人带马直接被炸得四仰八飞,一连串的爆炸加上引燃的大火,使得清军的马队彻底乱了套,一些受惊的战马疯狂奔跑着,将马背上的清军直接甩了下来,踏成了肉泥。

    傅善被这一连串的爆炸直接给炸懵了,他实在是没明白刚刚那些武器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威力。

    正在这时,前方又传来了“呜~,呜~,呜~”的声音。

    “快撤!”见识到了这个声音的可怖后,傅善也不敢掉以轻心了,连忙下令道。

    只是早已乱子一团的清军哪里还听得到他的军令,马匹受惊,士兵慌乱,早已乱了阵型了。

    傅善调转马头正准备离开时,一团火光落在了他旁边,“轰~”的一声过后,他便人事不省了。

    “轰~”“轰~”“轰~”“轰~”

    随着一声一声的爆炸声响起,大量的清军马队直接一头栽在了地上,便再也起不来,几乎每一枚火箭弹都发挥出了最大的作用,爆炸后所产生的碎铁片,高速旋转着打进了人体或者是马匹身体里,大量的鲜血如同爆裂般喷射而出,看着宛如地狱。

    清军传统的战术在火箭弹面前,几乎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力,两轮火箭炮洗地后,一千余清军便已伤亡过半,剩下的也没了再战的勇气。

    这也是因为地形相对于有些狭窄,使得清军马队过于集中,每一次火箭弹的爆炸,都会带走数人的性命,再加上战马受惊而导致的伤亡,便已经有了这个数了。

    宁培忠举着望远镜看着前方犹如地狱一般的战场,无主的马儿在原地孤零零站着,不时发出一声悲鸣,可是却无人能过来看一眼,战场上尸横遍野,焦味熏天,甚至很多尸体已经被炸得四分五裂,浓郁的血腥气笼罩在众人身旁,与硝烟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让人闻着就想作呕。

    看着如此惨象,宁培忠有些庆幸这样的武器属于红旗军,要是敌人往自己的阵营里扔上几颗,后果不敢想象,以至于清军逃离后,宁培忠都还沉浸在震撼中。

    第一师第三旅旅长米生贵见状,连忙下令道:“随我杀!”

    训练的时候,黎汉明给他们讲过战场的惨烈,甚至为了让他们亲眼感受,还当着他们的面把几个掌心雷丢进了羊群。

    掌心雷在羊群的爆炸的场景与眼前的没多少区别,米生贵虽然还是有些不习惯,但也不至于发懵。

    逃跑的骑兵他们是追不上了,只能上前打扫战场。

    士兵们忍着恶心小心翼翼挨个的检查着尸体,不一会儿,有人报告道:“报告,这儿有一个活着的大官儿。”

    米生贵闻言连忙上前一看,发现正是傅善,他也是运气好,被爆炸弹起的石头砸中脑门昏厥了过去,加上军心混乱都往后跑,才没有伤害到他。

    不一会儿,各处找到一百多个或伤或残的清军,米生贵见状大手一挥:“给医务兵送去。”

    他们都知道,医务兵那边还需要许多的伤员做实验,自己人肯定不行,那就只能用敌人了。

    随着夕阳的到来,淡淡的余光照射在清军堆积的尸体上,而由硝烟组成的白色烟雾,依然没有消散。

    宁培忠反应了过来后,顿时笑着对罗忠田夸赞道:“干得不错!”

    罗忠田闻言却是摇了摇头,有些不满意的说道:“这个威力倒是大,但是准度太差,刚才要是全部落入敌营,杀敌数量至少还能增加两成。”

    宁培忠见状顿时满头黑线的回应道:“我说罗忠田,你够了啊,有这样的效果我已经很满足了,准度不够,那就数量来凑呗。”

    “太贵了,用不起。”罗忠田摇了摇头后说道:“师长有所不知,这火箭弹一枚的造价就得三十两银子,这还是工坊区省之又省的结果,刚才两轮就打了六百多两银子出去了。再说,咱们此次出征也只带了两百枚,可经不起乱用。”

    这也是黎汉明暂时只把火箭弹用来对付骑兵的原因,如今军政府财政本就紧张,财源除了靠抢夺满清外,剩下的进项少之又少,加上其他方面花钱的地方也多,所以造价高昂的武器就只能在战况特殊时才会动用。

    “呃~”军政府的财政问题宁培忠也有所了解,所以听到一枚火箭弹快抵得上他半年的军饷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正在这时,米生贵统计好战果后前来汇报道:“报告师长,此战我军歼敌五百五十七人,俘虏包括敌主将爱新觉罗.傅善在内共计一百零四人,缴获战马共计三百余匹,不过大多都是伤马。”

    “好!哈哈哈。”听到战果,宁培忠顿时一喜:“咱们这样算是开门红了。”

    缴获的兵器可以忽略不计,那些几乎没什么用,但是光是战马,就足够抵挡火箭炮的费用了。

    “战马都带着,等我们打下威宁州后,可在乌蒙草原上训练出一支骑兵来。”宁培忠交待一番后随即下令道:“传令下去,继续出发!”

    .........

    在原汉留的配合下,红旗军第三师第一旅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拿下了合江县城。

    拿下合江县后,第三师第一旅旅长朱一二立马从桐梓、习水等地调来了一支一千余人的警备部队来驻守此地,等军政府官员接收过后,他便带着大军继续向纳溪进发了。

    不过,朱一二还不知道的是,前方已经有一万人马在严阵以待的等待着他了。

    收到遵义匪军调动到长沙咀的消息,泸州知府聂宗瑀立马便猜到匪军的下一步恐怕就是泸州府。

    经过一番考虑后,聂宗瑀决定放弃各自为战、各为防守的打法,决定集中兵力一战而下。

    做好决定后,聂宗瑀先是以追捕乱党的名义调走了合江县一半的驻军,然后秘密调集境内各地驻军到了纳溪。

    在接到合江失守的消息后,聂宗瑀虽然早就猜到了结果,但是他没想到会这么快,同时也对匪军开始慎重了起来。

    朱一二率军到达纳溪境内,见到严阵以待的清军后,虽然有些错愕,但是也没有慌乱。

    不慌不忙的观察了一番对面的清军后,朱一二顿时露出不屑的表情,清军看似人多势众,但是经过观察不难发现,这些大多都是驻守各地的城防军,守城或许还行,对战嘛就有些散乱不堪了。

    对面的聂宗瑀也在观察着红旗军,当看到匪军只有区区六千人后,顿时信心大增。

    红旗军每到一地,攻城对战时,必先例行炮击一阵,这几乎已经成了红旗军的惯例了。

    朱一二也一样,敌军虽然是乌合之众,但他不会掉以轻心,观察一番后,当即便下令炮兵布置好阵地。

    趁着炮兵营准备的时间,朱一二当即下令部队按训练时的样子列好方阵,大盾兵在前,火枪兵紧随其后,然后才是刀盾兵。

    对面的聂宗瑀看到红旗军在列阵,当即下令道:“别让他们列好阵,给我杀!”

    “杀!”

    “杀啊!”

    “杀啊!”

    随着聂宗瑀的命令下达,清军大营顿时杀喊声大起。

    朱一二一脸冷笑的看着蜂拥而上的清军,等他们进入火炮射程后,猛地将手里的令旗一挥,口中大声的喊道:“开炮!”

    “轰!”“轰!”“轰!”

    伴随着朱一二的命令,火炮声顿时响了起来。这些操炮手显然是经验丰富,而且也进行过多次演练的,他们分批次的将火炮点燃,然后从容的装弹,时刻保持着火炮都在不间断的发射。

    对面,随着轰隆隆的炮声响起,对面冲锋的清军顿时为之一顿,皆是惊恐莫名的看着对面。

    第一颗炮弹是落在了冲锋的清军正中,显然红旗军火炮的射程都能覆盖前半部分的清军。炮弹落在地上之后,猛地炸开,顿时血肉横飞,周围几个清军顿时被炸得四散开来。

    为了发射开花弹,黎汉明让工坊区的匠人们在明朝臼炮的基础上改进了一下后铸造出了与威远大将军炮类似的火炮,这样的火炮虽然射程比较短,但是才七百多斤,便与运输移动,加上能够发射威力大的开花弹,所以变相的弥补了其短处。

    在布置炮兵阵地时,一向都是按照射程一远一近来交错布置的。

    开花弹落地爆炸后,紧接着一颗实心弹又呼啸而至,一条直线上清军相继倒地。

    随着第一二颗炮弹的爆炸落地,无数颗炮弹飞了过来,清军也不甘示弱,迅速的用火炮回应了过来。

    一时间炮声隆隆,整个战场上全是双方的火炮声和惨叫声此起彼伏。

    不过很显然,清军的伤亡更加惨重。

    战斗刚刚开始,已经呈现了一面倒的趋势,清军成片成片的被炸死,军心顿时大乱了起来,有些人便想往回跑,一时间战阵上乱成了一锅粥。

    见状,朱一二当即下令停止炮击,并让号令兵吹打进军的曲子。

    冲锋号是冲锋时才会使用,但是如今最常用的阵型却是排队枪毙,为了让士兵们保持整齐的节奏前进,黎汉明借助这时西方的经验,设置了号令兵,既军乐队。

    黎汉明使用的军乐则是后世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曲子的笛子加军鼓版,因为这两样加起来是最简单的,刚好也是黎汉明会的。

    古代军队通讯水平较低,实现战场指挥的方法主要靠旗帜和声音。由于牛皮大鼓的声音整齐沉重,传播距离远,所以被选为冲锋发起的信号。

    士兵在战场上当听见鼓声响起后,就知道应该向前进攻了。为了强化这一效果,古代军规的第一条基本都是“闻鼓不进者斩”!

    另外,击鼓也有振奋士气的作用,“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可以想象,战场上在震天战鼓的催促下,双方士兵疯狂的冲向对面砍杀,每一次击鼓都会遗尸满地。

    火器出现后,一般来说,两支军队谁的纪律性更强、谁的阵型保持的更好,谁就能在“排队枪毙”战术中占据优势。

    这个时候鼓除了以上两种作用外,还有通过鼓点节奏来帮助士兵保持阵型的作用。同一个横队的士兵分属不同的连和营,所以各联营都有鼓手和笛手,他们打相同的节奏吹相同的曲子,各连营的士兵就踩着相同的节拍前进。

    随着军乐声响起,红旗军将士们按照各自站立的阵营,在各级将领的带领下,整齐划一的阔步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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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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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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