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江湖(上)

愿君多采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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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江湖之中,还是江湖之外,所有人都是生不过百年,经历不过一日三餐,姓名不过张三李四。

    然,终究会有人想要打破这个平衡。

    他们想要一个江湖,都姓一个名字…

    江湖数百年,多少英雄豪杰,如那滚滚河沙,去了不再返。

    数百前,江湖中百家争鸣,远不是现在的四大剑派为主。

    那时,每隔十年,就会有一次江湖会,参加江湖会的人,无不是江湖名杰,或是大宗门。

    每次的江湖会都如龙虎际会,风云叱咤。每一颗参加江湖会的头颅,至少都在千金以上。

    而当年江湖会的地方,就在如今陈宁所在客栈之地。

    昔年城池,如今只剩一小小客栈而已。

    此刻客栈周围,人头攒动,既瞧不清究竟有多少人,也瞧不清他们是谁。

    唯有九面旗帜迎风招展。

    龙飞指着一面绣着星辰的锦帜黄旗,恭敬的向陈宁说道:“黄为正色,这种旗帜是百年前天下武林盟主逍遥阁专用。”

    陈宁瞧着一面以云朵样式缀成的旗帜,冷冷道:“这面旗帜想必就是天外天的了吧。”

    龙飞急忙跪地,说道:“依小姐所言,正是天外天旗帜”

    这时原先那个濒死的人,突然如飞鸟般掠起,来势如如箭,落于陈宁和龙飞身前。

    只见来人双手抱拳,自我介绍道:“我乃神拳帮帮主,王种。”

    陈宁两人神色却都丝毫不变,只是淡淡瞧了他一眼,也不说话。

    他们知道他,王种只是化名而已,江湖传言他是个武林中极有地位的人的私生子,但谁也不能证实。

    因此龙飞也只知道眼前这个王种成立神拳帮以后和之前一点事。

    王种年轻的是家镖局的趟子手,半年后就升为镖头,十九岁时杀了那家镖局的主人,将镖局占为己有。

    但一年后他就将镖局卖掉,做了当地的捕头,三年中他捕获了二是六个凶名在外的大盗,杀了其中八个,但却放走了十一个。

    这十一人从此对他五体投地,江湖中的黑道朋友,从此都知道江南有个捕头,武功极高,义气干云,简直已可与隋唐时卖马的好汉秦琼秦叔宝前后辉映。

    二十四岁他辞去捕头职位,开始组织“拳帮”。开始的时候“拳帮”只有一处分舵,百余名党徒,经过多年的奋斗,并吞了其他数十个帮会,才正式改名为“神拳帮”。

    因为它在江南十二个主要的城市中都有分坛,每一个坛统率四个分堂,每一堂指挥八个分舵。

    现在神拳帮已是江南最大的帮派,连历史悠久、人数最多的青云门都凡事让它三分。

    当年无名镖局中一个无名趟子手,现在已是这最大帮派的总瓢把子,直接间接归他指挥的人至少在一万以上。

    他的财产更多得无法统计。

    当年他说的话无人理会,现在他无论说什么,都是命令。

    这一切并不是幸运得来的,据说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多达四十余处,一个人的武功本来就不算高,经过这么多生死血战后,也会变得十分可怕,何况他十九岁时就已是个很可怕的人。

    那时他捕获的二十六名大盗,就有一大半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近年来江湖中更传闻王种得到昔日江湖百家林家留下的一本武功秘籍,将林家威震八方的“辟邪剑谱”加以融会贯通,练成一种空前绝后的剑法,叫作“葵花宝典”,威力之强,无可比拟。

    至于为何练剑,却要取名神拳,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无论谁想击败这么样的一个人,都是不容易的。

    此刻,这样一个人却突然来到客栈之中,还是以濒死的假状而来。

    这时,又有一个人,落入客栈,负手站在鱼池中央,长身玉立,白衣如雪。

    少年样,眼角却早已有皱纹。

    同时,鱼池旁的一棵树下,出现了一张几,一面琴,一壶酒,还有一个黑衣人。

    琤琤一声,琴声响起。

    黑衣人大声而歌:“人生一梦,梦醒便休,终日碌碌,所为何由?非是不自由…”

    一个女子声音…

    消沉的歌,惨淡的琴,夕阳照着枫林,天地间忽然变得十分萧索。

    琴声又猝绝。

    白衣人突然笑道:“风雪庙陈宁果然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却不想奴仆竟也镇定如此,我逍遥阁李剑桥总算开了眼界。”

    抱拳一礼,眉宇间顿现敬佩之色。

    陈宁冷冷道:“原来是逍遥阁掌门李剑桥,久仰久仰。”

    李剑桥正欲说话,一惊抬头,但觉香气扑鼻,芬芳满颊,六个身披五色轻纱的簪花少女,抬着顶缀满鲜花的轻兜小轿,自楼台上面面飘了下来,一阵阵浓烈的花香,便是站在最后的人也觉醉人。

    鲜花堆中斜倚着个轻纱如蝉羽的绝代丽人,此刻手扶着簪花少女的肩头,缓缓下了轿。

    轻纱飞舞,她身子却娇慵无力,仿佛连路都懒得走了,倚在少女身上,缓缓走上石阶。

    李剑桥盯着她纤细的腰肢,似已连气都透不过来,过了许久之后,才发觉自己竟没有瞧清她的脸。

    再看看旁边的陈宁,绝代双骄啊!

    那边的黑衣人突然轻轻叹了口气,道:“侍儿扶起娇无力,百花最娇是海棠……唉,这位青云门掌门果然是天下的绝色!自愧不如啊…”

    然却此刻,江湖四大剑派,三大剑派主事人齐聚于此!

    好像还有客至?

    果然,只见一个又矮又胖,挺着个大肚子的绿衣人,摇摇晃晃走了过来,他头戴的帽子已歪到一边,衣襟也已敞开,一柄又长又细的剑,自腰带拖到地上,剑鞘头已被磨破了,露出了一小截剑尖,竟是精芒耀眼,不可逼视。

    即使前面有两大佳人,来人却满不在乎,仍是一摇一摆,慢吞吞地走着。

    陈宁远远闻到那满身酒气,微微皱了皱眉…

    李剑桥看见来人,大声喊道:“原来是阿良兄弟啊,好久不见!怎的,最近快剑小生,又去哪个小娘子肚皮上快剑去了啊?”

    这位以“肚皮快剑”威震北疆的名剑客,白了李剑桥一眼,这才用两根手指将帽子一顶,走上高台,哈哈大笑道:“某家莫非来迟了,恕罪恕罪。”

    陈宁已经坐回池边继续钓鱼,唯有那边的黑衣人冷冷笑道:“不迟不迟,肚兄多喝几杯再来也不迟。”

    那位不像剑客的剑客眨了眨眼睛,笑道:“酒中自有真趣,岂足为外人道哉,你们天外天只懂得称霸武林这一个调调,某家与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再说,安雪,黑衣下的你,不闷的慌吗?”

    见被认出身份的安雪霍然长身而起,厉声道:“阿良,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阿良却只是懒洋洋坐到台阶上,却连瞧也不再瞧她一眼。

    李剑桥虽然惊讶于黑衣人是天外天三十六兽的凤,却还是微笑打和场道:“有事再说,我们聊正事!”

    一边的陈宁,只能看着鱼池里的鱼,喃喃自语:原来你说的剑未配妥,出门却已是江湖,是这个样子啊。

    不过,很快,你就会是鱼了…

    此后一个时辰中,除去原先的三大剑派掌门,和神拳帮王种,矮小胖子阿良,其余各路江湖中英雄名杰越聚越多,他们来着的目的很明确,江湖会,定盟主,决生死。

    定谁的盟主,可商议,至于决谁的生死,无非就一个人而已,白夜!

    别的不说,他的剑法早已经神乎其技,无敌于整个江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即使白夜已经不问世事很多年,但试问那个江湖大派,喜欢一个能决定自己宗门走向的人活着呢?再说,谁不垂涎一部能练成天下第一的剑法?

    杀一人,可利万万人,何乐而不为?

    而且,今天所来之人,大多昔年与白夜有过恩怨。

    一袭青衫,一把木剑,所过之处,不平事不可有!

    可是江湖之中,不平事可曾少了?昔年,白夜就因为一个理念,多多少少的得罪了许多宗门。

    远的如几年前的天外天,一人战一宗!稍近的如,今天这场江湖会的举办人风雪庙,再近点就是当年的风雷台围杀了!

    但更多来这的,无非就是想出名而已…人的名,树的影,杀了青莲剑仙,可扬名江湖,数不尽的金银财宝,数不尽的醇酒美人,应有尽有。

    此刻,龙飞站在陈宁旁边将鱼池边上所有人的来历,一一禀告陈宁知晓。

    群豪毕集,洵是盛会,许多向来极少在江湖上行走的山林隐逸,这时也纷纷现身。

    龙飞点查之下,场上大概有数十多人。

    客栈鱼池边,大门旁到处挤满了四方武林好汉。

    陈宁明白各路武林人物之中,有的是真的与负心人有仇,处心积虑地要杀之报仇雪恨;有的无非就是觊觎白夜的剑法,痴心妄想夺得习练,成为武林至尊;有的是相互间有私人恩怨,要乘机作一了断;大多数却为瞧热闹而来。

    没事,只要白夜一定会死就行!

    因此陈宁也只是看了下,便不再分心,继续钓鱼。

    但是却无鱼饵,凭钓鱼者能耐。

    这时李剑桥走上前看着陈宁,还未开口,陈宁一旁的龙飞就开口说道:“请李阁主,暂且等等,有话稍后再说。”

    李剑桥听言,也只能退步回到原处。

    龙飞一步上前,拱拳大声说道:“诸位江湖英雄豪杰,各位江湖掌门,小人名叫龙飞,我家小姐正是陈宁!今日我就废话少说,请诸位前来,无非就是江湖从二十年前白夜一剑击败天外天龙城后,就群龙无首,想选个武林盟主。然后呢就是诛杀白夜!白夜的罪行呢,大家都清楚,龙飞就不过多介绍了。”

    说完,龙飞就退到陈宁身后,默不作声。

    唯有,一帮江湖名杰议论纷纷。

    这时阿良走到鱼池正中,提了提剑,说道:“陈宁!哦,不对,应该是风雪庙宗主大人,我虽然又矮又小,但是别把我当傻子。白夜是什么人,我可能确实没你清楚,但是,你也并没有比我清楚多少!”

    “这个江湖会,倒不如说是你的复仇大会,利用我们替你去杀了白夜!再说,几年前白夜那招将进酒,我可是看过的,吓死个人!我和他是有仇,但是我不想去送死,好让人捡了个真正的武林盟主!”

    阿良说着,还挥舞了几下剑,然后倒在地上装死。一旁的青云门掌门花木兰虽然知道阿良说的有理,但还是看不下阿良这般作态,只能虚指一弹,正中阿良腰部。

    阿良痛的嗷嗷大叫,站起身来就大骂,哪里有一个剑客的风度。

    不过他还是开口说道:“得嘞,装死都不让!我走了!”

    说完,就御剑离去,临走前,还给花木兰抛了个媚眼,嘴唇却微动,好像在说着什么。

    花木兰自动忽略了前面阿良那个动作,然后阿良想说给她听的,却让她疑惑不解。

    阿良就说了两个字:保重

    然后其他在场的所有人,在经过阿良这一搅和,又看着阿良离去,想着阿良刚才的话,各有想法,心怀鬼胎。

    李剑桥微觉奇怪,想向身边的王种打趣:“虽说阿良的不着调,我早有耳闻,但也不至于如此不着调吧?”

    然而李剑桥四下打量,却不见王种,心想:“不是吧,也这么不着调?”

    但是,没过多久,李剑桥又发现,王种又回来了。

    不过,不同于刚来那会他假装的伤势,这会的王种,身上有一股血腥气,气息有些不稳定。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真的受伤了,何况是一宗之主的李剑桥,在李剑桥眼里,此刻的王种气血两虚,明显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而且绝对受伤不轻!

    这时,沉默已久的陈宁开口了:“私事暂且不论。我就只说,两个问题。”

    “一,将来白夜之徒或孙,凭白夜一手所传剑术,诸位子孙能挡几何?”

    “二,如今白夜之剑法,诸位能撑几招?”

    说完,陈宁就不在说话,她倾国倾城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此时东南角上站起一人,身形魁梧,一把黑白相间的胡须随风飞舞,四顾群雄,双目炯炯有神,形相威严。

    正是号称南疆第一拳的石岩,只听他声若洪钟,说道:“白夜自视剑法高超,傲视整个江湖,便作恶多端。如若能够杀死,造福武林,实为武林之福。说起来,这等恶人,若是被我遇见,我必定立时一拳杀却,让其不再祸害武林。因此,陈宗主所言是不假,如今我们确实难以单对白夜,但是俗话说的好,一根筷子容易断,一把筷子折不断。只要我们能一起围攻白夜,料想就算白夜如何剑法高超,也只能饮恨而终!要不,就让陈宗主作为盟主,也好让天下人看看,陈宗主敢不敢杀昔日的情郎!”

    “刚好今日既是天下英雄聚会,白夜也号青莲剑仙,那咱们此会便叫做诛仙会。诸位觉得,可行?等日后将其杀死,每人吃他一口肉,饮他一口血,为无辜死在他手下的朋友们报仇,岂不痛快?”

    石岩本与白夜无冤无仇,本来今天他不用说什么的。但是,恰巧经过阿良一搅和,今天这个场合说这些话,很适合!

    即使这围杀不成,也能在诸位大掌门尤其是风雪庙落个好印象。

    如此以来,日后岂不是在中原平步青云?也正好借用白夜当年所说,扶摇直上九万里?

    一想到这,石磊简直要对暗中给他传信那个神秘人,道一声多谢了!

    事实证明,石磊赌对了!

    就在他话一出,四周便有数百人随声附和,都说愿称陈宁为盟主,及早杀了白夜才好,以免夜长梦多!

    混乱之中,忽听得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说道:“诸位,可别忘了白夜的昔年好友是谁?又是谁杀的?做兄弟的劝你们一句,还是明哲保身的为是。”

    这番话说得阴阳怪气,但传在众人耳中,仍清清楚楚。众人齐往声音来处瞧去,却不见是谁。显然那人身材矮小,说话时又不站起,坐在人丛之中,谁也见他不到。

    石岩大声道:“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那李剑锋确实是我补了一拳才死的。白夜若是找上身来,尽管冲着俺姓石的便是。”

    人丛中那人又阴恻恻地一笑,说道:“不知李阁主,如何啊?”

    众人又看向李剑桥。

    李剑桥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不过还是很快恢复正常,笑着说道:“兄长之死,怪不得石兄。都怪兄长被奸人迷了心智,才会替白夜挡拳。死得其所!说起来,我倒要感谢石兄为我解决了这个选择。不然,我倒是为难很久啊…”

    石岩听言哈哈大笑…

    很好,很识时务,不过也确实,要是李剑锋没死,这逍遥阁阁主之位,恐怕就不是李剑桥了。

    毕竟,论习武资质和人心手段,李剑桥都远远比不上他的哥哥李剑锋。

    看着眼前这一幕,龙飞又低声对陈宁说道:“说话这人叫做江湖百晓生。此人玩世不恭,听说不拜师,不收徒,不属任何门派帮会,生平极少与人动手,平生最喜欢收集江湖情报,因此谁也不知他武功底细,说起话来冷嘲热讽,倒往往一语中的。此人,可重用!”

    陈宁微微点头。

    而安雪却看着石磊,继而与那个暗中阴恻恻说话的百晓生相视点头。

    接下来,好戏该上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