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再相见

半川梧桐细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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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城读书这件事她险胜,赢得胆战心惊。

    三姨太今晚一定会给白秉霖吹枕头风,毕竟现在她还没有顺利入学,吴素之还有机会。

    一旦白秉霖反悔,那她和大哥的努力就功亏一篑。

    她不能给吴素之反咬自己的机会。

    第二日上午,其他人都出门了,白清浔一个人坐在客厅翻报纸。

    她在等吴素之。

    看报纸时完全心不在焉。

    没多久,吴素之顶着一脸倦容下了楼。

    白清浔猜的很准,她昨晚确实跟白秉霖吹了半宿枕头风,可惜她还是不了解白秉霖秉性。

    所以收效甚微!

    如今,看到白清浔稳稳坐在那里,更是恨的咬牙切齿。

    无利不起早的吴素之,当初急着帮她找亲事,自然不是为了白清浔。

    她在牌桌上听人说,这李家二公子就打算娶一房姨太太,只是这李公子确实好吃懒做了些,正经人家哪里看的上他,但李家有钱,出的彩礼钱高的吓人,所以她才动了心思。

    先把她嫁过去,等生米煮成熟饭,什么太太姨太太还不是一样!

    谁知人算不如天算。

    不仅没让那丫头嫁出去,反倒让她留在城里读书。

    自己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吴素之恨不得撕烂她的脸。

    她自认为掌控白家一切,如今却栽在这个不谙世事的小白兔手里。

    如今一见到她就阴沉着脸,骂道:

    “你从哪里学的这样的厚脸皮,赶都赶不走,你赖在城里有什么用?

    就算你念完书,还是得靠着家里给你找一门体面的亲事,我不松口,你在这宣州城里也留不下来!”

    白清浔毫无怯意,抿着唇笑,递上小福子的口供。

    “三姨娘,别急着生气,先看看这东西再说。”

    吴素之接过去,粗略看了几眼,气的直哆嗦。

    拿着那张纸不说话。

    那上面清清楚楚记着,每年三姨太从账上拿走原本要给于立新的三十个大洋。

    已经持续了不止五年!

    换句话说,她已经从家里的账上偷了一百五的大洋。

    这要是让白秉霖知道,肯定要拿刀杀了她。

    白秉霖对钱财非常在意。

    谁敢在这上面糊弄他,简直是与虎谋皮。

    而这些钱对于白清浔那点学费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吴素之深谙此事。

    她不敢冒这个险。

    “三姨娘,这事闹到父亲那里,先不说我念书与否,只怕您,面子上也不好过,最后这钱您说不定还得再拿出来,您觉得这么做值当吗?”

    白清浔善于攻心,句句直中要害。

    偷的钱再拿出来,无异于拿刀戳她的心窝子!

    吴素之气的面色铁青,看着她嘴唇翕张。

    白清浔浅笑,

    “咱们井水不犯河水,我本本分分读我的书,又不用家里出钱,你大大方方的同意,咱们母慈子孝,岂不很好。”

    吴素之彻底败下阵来。

    她简直毫无办法。

    白清浔光脚不怕穿鞋的,而自己诸多考量,的确不适合现在撕破脸皮。

    罢了,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丫头,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还能翻天不成!

    吴素之自我安慰,忍下了这口恶气。

    “这份口供你得给我!”吴素之面无表情。

    “这是自然,等我顺利入了学,我亲自拿给姨娘。”

    “你真是只小狐狸!”吴素之咬牙切齿。

    白清浔低眉浅笑。

    回城里读书的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她在白公馆安心住了一晚。

    大哥本打算让副官送她回去,谁知当天又接到任务,安排他到邻市一趟。

    白秉霖只好让管家去租了马车,跟车送白清浔回南巷。

    白清浔倒是无所谓坐什么车,相对于汽车的快速,她更喜欢马车的慢悠悠。

    她感觉这样,时间才走得更慢一些。

    一路上管家和车夫聊着闲话,听的白清浔昏昏欲睡。

    突然几声枪响,拉车的马受了惊,抬着蹄子“咴咴”嘶鸣。

    马车陡然一停,若不是白清浔反应迅速,双手抓住窗户,不然肯定会被甩出去。

    “停车”

    外面有男人低沉的声音传进来。

    一个男人扔了木头挡路,又拿枪指着车夫。

    车夫和管事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吓得面无血色,赶紧拽住缰绳,让那人上了车。

    “向北边走,往容易藏身的地方走!”

    白清浔坐在马车里,大惊失色。

    莫不是碰到了劫匪!

    从前就听师父说过,南巷和宣州之间有一段山路,人烟稀少,前朝末年就常有劫匪出没,后来宣州军政府上台,强势的清扫了那些土匪,当地山民纷纷叩头感谢政府。

    城里的报纸好像还大肆宣传过军政府剿匪的光辉事迹。

    难不成还有余孽?

    白清浔探着身子,准备拉开车帘。

    倏然,一个身影窜了进来,冷风中夹杂着血腥的味道。

    “进去,不要出声!”

    男人声音清冽,用枪指着她的脑袋。

    听起来似乎不是土匪,白清浔稍稍松了口气。

    重新坐了下来。

    一想到母亲留给自己那么多的钱分文未动,白清浔心有不甘。

    手里抓紧车帘,准备随时跳车逃跑。

    她可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

    然后低着头,佯装镇定试着谈判:

    “我不出声,我们载着你安全离开,你也不要伤害我们,这样也算公平吧?”

    那人半晌没出声。

    白清浔忍不住抬头。

    “怎么又是你!”她低声叫道。

    就是那个给他治腿伤的人!

    这张脸一连见过两次,她当然认得出来。

    “是我......咱们......还真是有缘。”

    那男人看上去虽有些疲倦,说话间仍是一副痞气。

    “呸,狗屁缘分,遇到你准没好事!”

    她在心里暗骂。

    白清浔向来落落寡合,上次救他,只因一时多嘴,事后也颇有后悔。

    这些年她早就生活被磨平了性子,救人也只不过是答应过师父,救死扶伤只为医者本分。

    冤家路窄,两人各自无话。

    白清浔端坐一会,盯着他揣摩。

    这人看上去约莫二三十岁左右,普通衬衫外套,上面沾了些血迹,不过都不是他的。

    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打扮。

    脚上却穿着一双军靴。

    他是军政府的人?

    她见过大哥穿过这种款式的鞋子。

    “你们只管驾车离开这里,我绝不会伤你们性命。”

    那男人半眯着眼朝外面吩咐,然后继续闭目养神。

    山路虽然陡峭,对于常年驾车的车夫来说,确是轻车熟路。

    马车只从僻静的小道飞奔,轻易就甩开了追他的人。

    男人微闭双目,手里仍牢牢握着手枪

    样子有些狼狈,却依旧微扬下巴,倨傲颔首。

    明明只是安静的坐着,却一股强大的气场让人无法忽视!

    白清浔如坐针毡!只觉得不能坐以待毙。

    他手里有枪。

    三个人和他单打独斗,估计占不了上风。

    但如果刺伤他,那逃跑起来却有优势。

    白清浔懂人体穴位,知道刺哪里胜算更大。

    她悄悄去摸藏在包袱里的短匕。

    这匕首是师父特意送她的,短小精悍,削铁如泥。

    外面有艳丽的雕花,内部藏有弹簧,可以折叠。

    不懂的人只当是一件精美的把玩器件。

    短匕握在手里,白清浔心里镇定了许多。

    “握着那东西是不信任我么!”

    男人俾睨着眼睛,冷笑。

    “人心叵测,难保你不会狗急跳墙,我拿这东西也不是要害你,防身不行啊?”

    被看穿心机,白清浔鼓起腮帮子,反驳他。

    “放心,爷对你这样式的......没兴趣。”

    男人鄙夷她一番,目光转向另一边,继续眯着。

    “你......你有眼无珠......”

    被人鄙视,白清浔怒气的牙痒,手里的短匕握的更紧了。

    要不是力量悬殊,她恨不得现在一刀扎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