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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氏沏了一壶热茶,又拿出村里人家给的果子摆上,这才道:“阿花和阿巧跟着孩子爹去赶集了,这会儿还没回来。”
秦氏看看天色,也快了。
从京都搬回乡下,一家人有些不适应,村里家家种地,养鸡养家,他们回家,院子早已荒废,只有一间屋子是好的。
请人修屋子,也没地方住,一大家子,就挤在一间房,中间拉着帘子,勉强凑合小半个月。
在京都里,秦氏烦恼的是物价太贵,而回到暨城乡下,买点东西,去一趟镇上,发觉种类太少,都是京都前些年的老款式。
“若是住不习惯,还是回京都吧。”于家的大儿子于浩渺在书院,几日下山一趟,于家人也没必要全家都搬过来。如果因为户籍的原因,不能在京都赶考,方芍药可以花点银子动用关系,把于家改成京都的
户籍。
京兆尹刘大人就管户籍的变动,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亲家,当初我们回来之前,就考虑过这个事儿。”
秦氏拿出水果刀,给苹果打皮。村里人送的,长在自家院子里的果子,和京都的苹果味道不一样,不酸,甜甜的,还有些软糯。
方芍药接过来,味道类似现代的花牛苹果,外皮有点厚,但很好吃。
秦氏的意思,她明白,从京都回到小地方,心里难免有点落差,不过这里毕竟是老家,沾亲带故的人多,她回娘家也方便一些。
二人说话的空档,小多余已经出门了,就坐在门口的大树下,眼巴巴地望着村口的方向。
秦氏见此,抿唇一笑,“这两个娃子倒是感情好。”
“是啊,从小培养,青梅竹马,小多余总念叨着阿花,为了写信,学字快不少,总被学堂的先生夸赞。”
方芍药的思想,接受不了娃娃亲,不过时代如此,还有刚生下来就被定亲的,相对比之下,阿花和小多余能有机会相处,已经很好了。
方芍药和秦氏说了一会儿话,于先生带着阿花和阿巧回来了。
阿花看到小多余,当即扑过去,两个小娃抱在一起,彼此拍了拍对方的后背。
于先生眼角抽了抽,想说一句成何体统,想到两个小的已经定亲,忍住没说话。
也就有一阵子没见面,阿巧身子拔高一点,长开了些,见到方芍药来了,很是欣喜。
“阿巧,今儿我下厨,咱们做一桌大菜。”
正是晚饭的点上,村里家家户户升起炊烟,空气中,飘来饭菜的香味。
方芍药饿了,让阿巧和四喜帮忙,下厨做菜。
她买了一些排骨,就做个红烧小排,剩下的肉加上生姜和干海米剁肉馅,打算来个干炸小丸子。
主菜两道肉菜,正好村人有人送一条三斤多的大鲤鱼,被她切成块,加入黄酒爆炒,溜了个鱼段。
剩下的蓑衣黄瓜,麻辣豆腐,鸡蛋汤,都是家常菜,却异常丰盛。
众人落座,小多余没有先给自己夹菜,而是给众人夹了一圈,最后轮到他自己。
“你是和谁学的?”
方芍药吃惊不小,感觉去年还唯唯诺诺,饱受心灵创伤的小娃子,在一朝一夕间,就长大了。
尤其去武馆以后,小多余比以前更懂事。
小多余红了脸,抿着嘴没说话。
秦氏特别喜欢他,三岁看老,这样的小子将来作为她家的女婿,一准儿错不了。
“没有谁教我。”
小多余涨红着脸,他在武馆,武馆伙计的岳父来了,伙计就给他的岳父夹菜,很是殷勤。
小多余有样学样,自己琢磨这样做,应该是对的。
秦氏乐不可支,席间,众人笑语欢声,很是融洽。
“我在京都要开一家大酒楼,打算请蔡大厨出山。”
厨神争霸,方芍药和蔡大厨挨着,聊了几句,发觉蔡大厨不光是手艺过得去,人品也不错,她早就存了挖人的心思。
这一趟暨城之行,方芍药有目的,一来带着小多余到于家看看,二来说服蔡大厨到京都去。
“我昨儿回娘家,碰巧见到了族姐,后日八月二十五,蔡大厨要去刘家掌勺,我说刘家,你可能不知道,听说是京兆尹大人的亲娘过寿。”
寿宴据说开了不少桌,周围乡绅什么都,都来抱大腿。蔡大厨明日就奔刘家而去,得做一些准备。
今儿太晚,过不去,明后日,蔡大厨子在刘家掌勺,方芍药最快在后日才能见到人。
“那真是巧了,我正准备去刘家一趟。”
方芍药说起,自己来的时候,和京兆尹大人的千金刘粉黛同车,已经约定好一起回京都,顺便到刘家拜寿。
“你难得来一趟,怎么不多住几日?铁山老弟还没回来?”
于先生想要挽留,想到方芍药在京都做大生意,又止住话题,询问萧铁山。
“他快回来了,约莫这几日。”
提到自家丑夫,方芍药眉头松了松,语气轻快。
家里的生意尚可,算不得特别出彩,上面有何家压着,弄不好,她自己就成了傀儡。
于家的家底,仅限于在京都的一处小院子,家里没多少积蓄,主要是得供养读书人。
去书院念书的束脩,笔墨纸砚,诗会文会,已经压得于家喘不过气。
于先生在外开设学堂,可惜暨城乡下不是京都,村里人家,没有读书科考的意识,只想让家里儿子开蒙,以后不在土里刨食,到城里当个伙计什么的。
来读书识字的,也不给银两,只拎着点家里的土特产,有的送一把青菜,就跑过来蹭课。
于先生无奈,乡里乡亲的,提钱,他就被骂黑了心肝。
家里现在,靠秦氏带着阿巧做绣活,贴补家用。
转眼,阿巧就得嫁人,他们于家不重男轻女,好歹给女儿凑出来一份嫁妆。
于先生和秦氏为此,没少发愁,但他们不是占便宜的人,方芍药给的东西,都好好地收着。
“那些东西,是猜龙舟得的,不值几个钱,你们也别舍不得。”
方芍药看向阿巧,一朵花的年纪,只用一根木头簪子,是不是太素淡了?村里家的闺女,还戴着好看的绢花。
书香门第,只是好听,其实真追究起来,日子还不如普通的百姓。
家里房子倒了,光修房子,就花费十几两银子,秦氏手头存的钱,几乎全是于先生在武馆做先生赚得的。
读书人清贵,满脑子的教书育人,于先生虽然不那么迂腐,但是让他从商,方芍药感觉他没那个天分。
“亲家,村里离着书院近,你怎么没和村人一起做小买卖?”
做点吃食或者点心卖钱,还挺有市场的,况且秦氏和阿巧的手艺还可以。
菜做多了,放不到明日,于先生拿着个海碗,出门给亲戚送菜。方芍药得到机会,这才问秦氏。
“唉,之前不是没想过。”
秦氏叹息,本来这些她不打算说的,不过,亲家不是外人。
士农工商,读书人并不是瞧不起商人,而是瞧不起小商小贩,在他们眼里,能把生意做大,那是一种本事,而小商贩,就是奸诈充满铜臭味,攻于算计的人。
“有些话我一直憋着,读书人清贵,实则不过是势利眼而已。”
大商户是识字的,就被称为儒商,受人追捧。
方芍药点点头,说白了,这年头,人的阶级观念强,不仅仅是士农工商,穷人就被看不起。
她努力赚钱,虽说还得靠抱大腿支撑,但是也不是别人轻易能踩一脚的角色了。方芍药有今日,靠的是自家丑夫,还真是应了那句话,嫁人改变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