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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下 大神闺蜜
其实,闻仙子初次朝见,便引起王母的特别关注。此女谈吐不凡,落落大方,且思路敏捷,果断坚决。虽然和新晋仙子们服饰、发型一致,清新脱俗的样貌也没有特别的辨识度,她却于众裙钗之中鹤立鸡群,令人眼前一亮。
几番对话下来,王母确认无误:伊人学识渊博,道法深湛,与专司文事的文昌帝君、文曲星君和魁星相比较亦不逞多让。
王母爱才之余,心生怜惜,凡间只道“红颜薄命”,岂不知女子读书读到这个份上,也不容易花好月圆。王母感叹,学问真是绝佳的防护色,女子只要到了“学霸”级别,不论美丑,都不大有人注意了。王母便是血淋淋、惨生生的例子,都被尊为六界最强的女强人了,凡人仍旧毫不客气把她“埋汰”得不成人样!
近年来,凡间思维方才和王母同步,冒出来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女博士。女博士“人设”为:‘灭绝师太’,即‘UFO’(Ugly、Foolish和Old三个英文单词的缩写)。更有甚者写道——男人读博土是因为智商不高,女人读博士是因为情商不高,令相当一批才貌双全的女博士气厥。
其实这些说法也并非没有道理。学历代表着一个人的学术专业度,或者说一个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程度。学历上升的过程,就是一个理性、客观、向男性思维同化的过程。女人学历越高,其男性化程度越高,女性特质自然变得越来越少。优秀女性若想双方兼顾,确实需要比男性花费更多的心思。
彼时,闻仙子早就超越了院士的水准,且自信率直,刚正不阿。这种个性放在当今,被称为“强势”。王母考虑,这等奇才放在身边大材小用不说,也确实难以差遣,时候一长生出嫌隙反倒不美。
于是,上古第一位由王母亲自推荐的女官——尹闻——便履职上任了。尹闻女官身材高挑,初登凌霄殿,婉约雅致,款步生莲,众仙不禁哗然。一介女流闯进主流仙界已属不易,居然堂而皇之与众仙并肩而立,简直不可想象。尹闻女官在这样的环境中想要立足,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尹闻女官另有过人之处,即——别人的自信大都来源于外界,而她的自信则来源于自己。众仙审视、疏离的态度根本无法动摇她强大的内心。至于尹闻女官凭借令人惊叹的胆识,超乎想像的才华,以及兢兢业业的态度扭转众仙观念,博得众仙尊敬,则是N久以后的事了。
渡过适应期后, 一切确如王母最初担心的,尹闻个性直爽坦荡,颇有大丈夫的风骨,玉帝说得不对,也敢当面便“怼”。好在,玉帝不会和小女子计较,算是漫长的岁月里泛出的小花絮。
神仙当久了,总要历劫的!年份一到,尹闻女官便开始凡间历劫之旅。比较有名气的便是“孟姜女之祸”以及“西汉老处女学究之旅”。
其实,尹闻女官每次凡间之旅都是摇曳生姿,抑或坎坷多舛,只不过不姓孟,凡人便联想不到她。
若干次历劫之后,尹闻思想慢慢发生变化,天庭虽好,却高高在上,与凡间颇为疏离。倒不如掌管万物生灵生命的冥界,万鬼汇集怨气难散,虽不好管理,可做的事情更多、更具体。
恰逢冥界新君上任,尹闻便主动请缨,从仙雾缭绕、瑞彩万条的天庭,义无返顾踏入众人心中阴森幽暗的冥府。
新王后羿对新来的天庭女官尊敬有加,两人商议之后,尹闻将自己名字改为更为凡人所接受,更为朗朗上口的“孟婆”。从此,尹闻之名逐渐被六界淡忘了。
《阎王经》中说,鬼魂在各殿受过刑罚后,依序解送至下一殿,最后转押至第十殿,交付给转轮王。第十殿专司鬼魂投生之事,凡被解送到这里来准备投生的鬼魂,都会先被押到由孟婆所掌管的驱忘台下灌饮迷汤,让鬼魂们忘却前生种种。
人间传说中,孟婆常驻的黄泉路,是接引之路。黄泉路上有火红的彼岸花。彼岸花是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在那儿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又因其橙的似火而被喻为“火照之路” 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
路旁有一条河名叫忘川,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虫蛇满布,腥风扑面。忘川河边有一块头重脚轻的石头,长相奇幻,石头中间两条深纹,将石头隔成三段,叫做三生石。三生石记载着来到这里之人的前世今生。河上有一座桥叫奈何桥。走过奈何桥就看到一个土台,上宽下窄,面如弓,背如弦,除了一条石级小路外,其余尽是刀山剑树,十分险峻,叫望乡台。望乡台边有个老妇人卖汤,准备投胎的人走过奈何桥,在望乡台上看最后一眼人间,便要喝下孟婆拿来的那碗汤。 忘川河上有奈何桥,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婆婆,便是孟婆了。
关于孟婆传说有个最有趣的小细节,死者喝掉孟婆汤后会忘掉生前种种琐事。这还不算完,孟婆还要猛踹死者一下,让它们记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个传说太损,把孟婆说得像更年期大妇女似的。一个天庭高品阶女官,怎会做出如此市井的举动!设想一下,若孟婆天整日撩裙子抬脚板咬牙踹人,冥界惊悚气质岂不大受影响?!档次也被拉下来了!
伏燨边想边笑,林帅热烘烘凑过来:“有个事特别神——”虽然饭馆里喧哗无比,就算大声喊也未必有人听得见,林帅仍旧紧张得咽唾沫:“我有个朋友,身体一直特别不好,经常做很奇怪的梦。有一次她说,梦里出现两枚高个帅哥,一左一右陪着她。一个穿黑色对襟长衫,另一个穿白色衬衫,下面是白色长裙。两人都是三七分短发,一个左边分,一个右边分,用发泥抓得特别有型。不过这两个人居然选了最流行的姨妈色唇膏。也太潮了,戴瑞克你都不知道什么是姨妈色吧,就是现在女生为之痴狂、男生为之不解的一种颜色,深红发紫那种颜色——”
伏燨点点头:“嗯,血盆大口那种!”
“嘻嘻!”林帅乐得不行:“你放心我没有那种颜色的唇膏哈!确实有点刺眼,好在人家颜值hold住,简直就是走在时尚最尖端!”
“你朋友也是个花痴啊!”伏燨心道,黑白无常现在都捯饬成发廊小哥了,后羿这个上司还是很包容的。
“哈哈,人以群分嘛!”林帅干笑一声,脸色微红,“我朋友看了看四周风景,那简直好的不得了,一碧万顷、天蓝云白,广阔得看不见边际,有高山有草原有湖泊掌管万物生灵生命的,远处好像还有原始森林。只可惜没有鲜花,也没有香气,空气没有味道。走了一会儿,周围又陆续出现好多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和平时大街上看到的人差不多,穿得很普通,都目不斜视,一门心思往前走。只有我朋友活泼,东瞅细看。不过陪着她的两个帅哥穿戴很open,为人却很酷,我朋友一路上也没找到机会和他俩搭讪。”
黑白无常公职在身,穿成小鲜肉可以理解为和凡间接轨,不让即将投胎的亡者产生负面情绪,若敢乱开口聊天真是找削那,伏燨边听边笑。
“帅哥把她送到一条河边就转身离开了。河面很宽,水是墨绿色,看不见底,也没有水波纹,像一块大翡翠似的。周围的人们开始有秩序的排队,依次登上一座普通的白石拱桥,和公园里的差不多。人很多,前进的速度特别慢。我朋友从后面探头看了看,原来前面的人走到桥头,都在一块竖着的大石头面前站一会儿,然后再往前排队领饮料!奇怪,也没看有人跑步,难道是步行马拉松比赛,这里是补水站?!看情形,每个人都要喝的。我朋友平时饮食上很环保,不弄清楚饮料的品牌、产地和保质期是绝对不喝的。但是这个地方人生地不熟,走到现在,一点声音都听不到,实在诡异。不过,这也不由得人选择。排队时间不长,我朋友也走到桥头,下面可厉害了哈!”林帅又向伏燨身边凑了凑。
周围的“颜控一族”看在眼里,八卦道:“小胖子男生好喜欢那个帅哥,都快贴上去了!?”
“废话,谁不喜欢!别说颜值,看看他衣服里的胸肌,这不是让让喷鼻血嘛,你不想贴?”
“我当然可以贴,我是女的嘛!”
“小胖子也是女的吧……要是男人贴那么近,帅哥早该躲开了!”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那个大帅哥都应该躲!颜值不在一个档次上,带出去丢不起人啊!”
“人家也许是兄弟那,或者是姐弟?呵呵,会不会是富二代泡帅哥?”
“你拉倒吧,富二代能跑这儿来吃饭!?就比大排档多了几堵墙,还这么吵!”
“也许人家就是过来嘚瑟的!我要是有这样的男朋友,只要他愿意,我也天天拎出来遛遛!”
看看,有虚荣心的女人,绝不止林帅一个。
“其实,我也想——”其中一人也犹豫了:“——可惜没那个命,饱饱眼福得了!”
“唉,再看就看进去了!人怎么能长得这么完美,帅到我心脏不舒服,简直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啊!”
这边食客们继续八卦,林帅当然知道,甚至能听到只言片语,虚荣心益发爆棚,都忘记讲“故事”了。伏燨见林帅走神,凑过去在她兴奋得红扑扑的脸颊亲了一口。
林帅弹簧一样蹦起来,在食客惊呼声中,差点撞翻了传菜员手
中的鸭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