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何去何从

乱世浮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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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总算从防御中穿凿而出的时候,只见一员年轻小将,端坐于高头大马之上。作为曾经的大将军,高继冲当然不止一匹战马,现在座下这匹,被高权一路带着,现在自然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比起步战,高继冲更擅长骑战,手中一杆亮银枪,指向鲍正廷,就是此人,差点害得他一命归西。

    就算他逃得一命,但麾下因此丧生的,数不胜数。他到雄州之后,麾下也聚拢三千人马,如今就剩下这千余人了。

    “狗贼,暗算我之时,可曾想过会有今日?”高继冲将亮银枪往前一指,虽然这是他与鲍正廷的第一次见面,但是之前暗算他的事情,必然有他一份。

    “你到底是谁?”鲍正廷并不记得,自己何时与这样的少年有过节?埋伏高继冲时,他根本未曾出面,自然不认识对方。

    “本将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江陵高继冲是也!”高继冲突然觉得挺无趣的,对方居然不认识自己,就把自己给撂倒了。

    “你就是高继冲?”鲍正廷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渍,原本以为能够逃出去,没想到对方居然有骑兵在此以逸待劳。

    再看看旁边,大批的俘虏跪在地上,等着被收押,心中不免落寞。

    “后悔了吗?当日做局害我之时,没想到会有今日吧?”高继冲看着狼狈不堪的敌人,曾经对他恨之入骨,眼下却觉得,一切都过去了。

    “鲍某食君之禄,忠君之事,身不由己,自然谈不上后悔。事到如今,鲍某只有一点不解,如此精锐,究竟从何而来?”鲍正廷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想做个明白鬼。若是事先知道高继冲还有这种压箱底的实力,他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只带这点人手就出城来的。

    “受死吧!”高继冲一抖缰绳,不想继续拖延,战马飞奔而起,举着长枪朝着对方而去。

    跟在高继冲身旁的骑兵,也都跟随而上,只要将这批最顽固的反抗势力歼灭,此战就此结束。

    鲍正廷举刀格挡,却被高继冲一枪荡开,枪头随即透胸而出。战马毫不停歇,高继冲倒提长枪,带出一片血花。

    并没有继续冲杀,高继冲调转马头,回到鲍正廷的身旁,下马之后,看着尚有一丝气息的敌将。

    “忠勇军节度使、南唐闽国公,是我结拜大哥。”蹲下身后,高继冲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将死之人,最后的一个愿望,只要不是太难,还是愿意帮他实现的。

    鲍正廷的眼中,闪过一丝明悟,他死的不冤,或者说,南汉输得不冤,这么紧要的消息,他们居然一无所知。

    若说高继冲是一块硬骨头,让他们南汉有些难受,那么忠勇军就是一块大石头,让他们忌惮三分。

    鲍正廷一死,战斗就基本结束了,失去了效忠对象,再勇武之人,也不想做无意义的拼杀。

    “卑职见过大将军!”高权带着麾下都头,走到高继冲面前单膝跪地。

    “都起来吧,大将军的称呼,再也莫提。阿权,做得不错!”高继冲走到近前,一把拉起高权,若非他的坚持,如何能够轻易得手?

    此战将南汉派来的精锐全部歼灭,就连地方豪强组织的乡勇,也是伤筋动骨。从现在开始,他高继冲麾下人马,就是这地盘上最大的势力。

    “将军,怎么没见着粮草?”高权左顾右盼,他这明天就要断粮了,就指着高继冲来解救呢。

    “咳,轻装简行,不宜携带粮草辎重。”高继冲有些尴尬,他每日里吃干粮,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话说那米饼,刚开始吃还是很不错的,上好的精米做成的,但架不住天天吃啊。高继冲为了能够好吃些,都开始尝试用火烤了。

    “那,今晚吃什么?”高权有些失望,这离天黑也就一个时辰了,都该准备做饭了,原本还想跟着将军后面混点吃的,没想到还得倒贴出去。

    “这不是里面有吗?这么大的庄子,多少吃的没有?”高继冲往里面指了指,这天瑶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背后陷害他的,有那几位庄主的份。

    打扫战场之后,所有的俘虏全部卸甲,统一集中安置,高继冲干脆交给忠勇军过来的校尉郝连正去处理,有足够的经验。这些人得筛选甄别,该吸收进队伍的吸收,该去做苦力的就去做苦力,罪大恶极的,该杀就杀。

    高继冲也不急着杀到内庄去,队伍携带的干粮,也还够两三日的,就算吃腻了,饿急了也顾不了那么多。

    一具具尸体上的铠甲被解下,兵器也都分门归类,这些东西,以后还用得着。

    高权率领麾下,将地上散落的木头全部运到河边,搭成一座高台,随后将尸体往上面搬运。

    河对岸的潘留,站在城楼上,两腿颤颤。他认出来了,骑在马上,朝着自己脚下城楼眺望的男子,正是之前雄州真正的主人,来自江陵的高继冲。

    针对他的阴谋,潘留没有参与,却也从两位哥哥那里听说了一些,彼此之间,绝对是有过节的。

    真正让他胆寒的,是正在搬运的一具尸体,与其他被扒光的尸体不同,他身上的铠甲,依旧留在身上,这是高继冲特许的体面。这具尸体的主人,他曾在雄州城内见过,是南汉派来的将军,这雄州的天,要变了。

    木头搭建的简易高台下,铺满了易燃的干草,高继冲准备将尸体全部火化,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当熊熊燃烧的火把,丢入干草的瞬间,火势立刻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火借风势,燃烧得越来越旺盛,将搭建高台的木头也烧着了。

    一种特殊的油脂烧焦的味道,随着风吹到内庄,让潘留作呕。

    尸体足有近千具,恐怕到后半夜,火都不会熄灭。

    “三、三庄主,咱们怎么办?”庄中的护卫,也都是吓得不行,谁见过这种场面的,这死的人,比庄中的青壮加起来还要多。

    “又能如何?”潘留一声长叹,这内庄已经被包围起来了,而起他能够看见,对方携带了很多的弩箭,插翅难飞。

    “若是等到对方杀进来,恐怕......”护卫说到一半,停下言语,乱兵杀进来,想想就心颤。

    “兄长走前,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守好家门,若是、若是,哎!”潘留早已没了主意,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坚守还是放弃?关键这种形势下,坚守还有何意义?

    “三庄主,形势已变,与其顽抗寻死,不如给庄中百姓寻一条生路。”护卫建议道,当然这庄中百姓,也包含了他自己跟家人。

    他们都是小人物,只要投降的话,活路是肯定的,损失的财物,原本大部分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我再想想!”潘留犹豫了,就这么投降了,好像有些对不住两位兄长。

    突然,护卫一把拉住潘留往旁边躲闪,一支羽箭扎在旁边的木板上,箭尾不停颤动。

    “听好了,明天日出之前,大开庄门投降,否则,万劫不复!”高继冲满意点点头,方才这一箭出自高权之手,准头不错,但是距离有些远,难以建功。

    潘留被护卫扶下去,神色慌张,方才那一箭,让他知道,死亡真的很近。他还不想死,或者说,但凡有得选,没几个人愿意去死。

    “老爷,爹喊你回去吃饭呢。”潘留的妻子林氏,站在墙角着急张望,看见潘留下来的身影,赶紧快走几步说道。

    “咱们先回去!”潘留交待护卫小心守着,拉着妻子往家里赶。

    这天瑶庄,是从潘留他爷爷那辈传下来的,当时三个结拜兄弟,称霸周边,打败了所有的觊觎之辈,在这足有万亩良田的地方,打造了天瑶庄,作为祖祖辈辈的栖息地。

    三家每一辈选出一人继承庄主的宝座,三庄主这一系,就传到了潘留手上。其父潘宜良就是上一任的三庄主,也是上一辈三位庄主中唯一尚且健在的。

    根据不成文的规定,三位庄主一旦有人去世,则全部由下一辈接任,防止有人倚老卖老,打破三系之间的平衡。

    “爹!”潘留刚进得正厅,就看见他爹正在等着他。

    “我儿回来了,形势如何,给为父说说。”潘宜良当然知道如今的形势,或者说这庄子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

    天瑶庄内庄也不大,而且基本各家都有青壮在围墙上守着,消息自然瞒不住。

    “爹,依儿子所见,恐怕是守不住了。”潘留一想到那还在熊熊燃烧的大火,就感觉犯恶心,也许,明天他就是火堆里的一具尸体。

    “是肯定守不住吧?对方可不是什么好勇斗狠的匪人,是精锐军队。而且,不会有人来救援了,坚守根本毫无意义。”潘宜良很清楚,若是没有纪律的土匪,只要顶住几波压力,就能熬到对方退走。

    但眼下对面的是正规军,连南汉的军队都被一战而灭,更何况他们庄中这种刚刚拿起刀剑的农夫?如何与武装到牙齿的敌军抗衡。

    “真要将儿子惹急了,宁可死,也要崩掉他们一口牙。”潘留一脸不爽,他讨厌这种任人鱼肉的感觉,平时他在这雄州的地盘上,那也是说一不二的主。

    “然后呢?带着全家老小一起上黄泉?我还指着给我留个后呢。”潘宜良指了指儿媳妇的肚皮,这才刚有身孕不久,总不能让潘家绝了后吧。

    “可是,我与两位兄长,同气连枝,岂能如此?”潘留到底年少,实在迈不过心头的那道坎。

    “既然同气连枝,为何独留咱们这一脉守着庄子,他们反而去了城里?”潘宜良摇摇头,这儿子还是太轴了。

    “总得有人留下来守着。”潘留之前觉得,那是两位兄长对他的信任,可看看如今的形势,却不由得开始怀疑,气势也弱了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