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9 章 第089章

舒书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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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上轨道很快,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去适应。已经是生活了一年半的地方了,对校园的环境和身边的同学熟到不行,正式开学开始上课就差不多进入了状态。

    这一次开学,学校里又来了新一届的大学生,不再像七七七八届的学生年龄差距大,大部分都是高中应届毕业生,十七八岁的年纪,人人脸上都充满了青春的朝气。

    这些年轻血液的到来,给校园带来了不一样的活力和色彩,也让宁香他们这些学姐学长,看到了更多的不一样的激情,看到了更多未来的希望。

    大家为着同一个目标而努力学习,依然喊着那两句响亮的口号

    知识改变命运,青春奉献祖国!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开学第一周的周末,宁香还是和之前一样,空出时间出去买点吃的,带上自己绣好的两条丝巾,去找了周雯洁和李素芬。这次过去找她们,最主要的就是把礼品和感谢送去。

    苏香饭店花一千块钱买了宁香一幅双面绣的事情,在刺绣圈子里算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毕竟目前没有谁的刺绣作品卖到过这种价格,所以周雯洁和李素芬都是听说了的。

    看到宁香来看她们,她们也是拉着宁香好好聊了聊这个事。

    周雯洁那可得意坏了,傲娇地跟李素芬“显摆”说:“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当年啊,我看到她绣的和服腰带,就觉得这个绣娘将来一定能有大出息。看看现在,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啦。”

    宁香笑笑,“这点小成就,跟两位师父还是不能比的。”

    虽然她们的作品没有卖出过什么高价,但是她们的艺术成就更高,地位也高。两个人都是用一辈子的时间来钻研刺绣的,为刺绣行业付出了很多,作品的水准毋庸置疑是顶尖的。

    她能有今天,也是因为得到了这两位大师的真传。

    三个人坐一起互相夸赞彼此,谁也不让着谁,因为熟,说的那都不是官方奉承话,说到后来自己把自己给逗乐了,三个人在一起你拍我手我拍你肩膀,笑作一团。

    宁香和周雯洁李素芬聊了开心尽兴,把自己给她们绣好的丝巾拿出来,一人送了一条。把丝巾送到两个人手里的时候,宁香说:“图案是我自己绣的,希望你们能喜欢。”

    周雯洁和李素芬当然喜欢,因为两幅图案是宁香根据她们的喜好特意绣的,有点量身定制的意思。看宁香这么有心,两个人也就没有推辞,很开心地把礼物给收下来了了。

    送完丝巾,宁香又坐着和她们聊了大半个小时的天,聊的自然还是刺绣上的事情。

    周雯洁语重心长跟宁香说:“你现在的成就确实不算小,靠做做绣品也能过得吃喝不愁。但师父还是想跟你说啊,一定要沉得住气,不要因为有点成就了就自傲自满。你还年轻,路还很长。”

    宁香知道,周雯洁是怕她年轻定力差,心态不稳沉不住,小有成就就自满自大飘了。只要开始自满自大飘起来,那么大概率下面就要走下坡路了,再高的成就是很难有的。

    宁香不是真这个岁数的人,她身上就没有“年轻气盛”这四个字,她不会因为突然取得了这点成就,赚了一点钱,就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而自满止步。

    不管哪行哪业,名气再大都只是一时的,能永远留下来的,只有好作品。如果有了一点名气就开始沉迷功名,忘了初心忘了自己原来的目标,那肯定是要废掉的。

    宁香冲周雯洁点点头,“两位师父放心,我不会自满的。”

    李素芬笑着看宁香一会,在旁边慢声开口说:“阿香是我见过最沉稳的年轻人,从来都是踏踏实实不骄不躁的,我相信她不会这样的。一辈子还长着呢,赚这点钱算什么。”

    宁香又点头,“嗯!”

    和周雯洁李素芬说了小半天的话,宁香在傍晚差不多的时间返校。坐的也仍然是那一辆公交车,她没有刻意去记过,但沿途经过什么地方脑子里早都清清楚楚了。

    每次来找周雯洁和李素芬学习刺绣,都是一星期里她最开心的时候。尤其回来的时候坐在车上吹着窗子里的风,心里会有很大的满足和踏实感。

    今天心里的满足感比以往都盛,宁香坐在车上看着书,只觉得车窗里吹进来的风都带着满满的桂花香气。萦绕在她的鼻尖上,缭绕在她的发丝眉宇间。

    感觉桂花的香气越发浓郁喷鼻的时候,忽有人伸手在她手里的书本上弹了一下。宁香被惊得连忙抬起头,只见是眉眼带笑,脸上常年不见一丝忧色的楚正宇。

    楚正宇很轻松地冲她笑,“走亲戚呀?”

    宁香回过神来,忙以笑意回应,“是呀,你这是回家返校?”

    楚正宇仍然笑着点头,“是的。”

    自从楚正宇跟宁香表白,被宁香拒绝以后,两个人见面的次数不是很多。两个人不在一个专业一个系,如果不是互相找,在学校里能碰上面的概率不是很大。

    偶尔就是像今天这样,在周末的这个时间点偶遇在公共汽车上,

    楚正宇也思考过,要不要契而不舍继续追宁香。不过就是表白被拒绝了而已,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点小挫折算得了什么。只要他不放弃,总有一天能够打动宁香的。

    当然他也没有轻举妄动,抱着这种心思观察了宁香一段时间后,他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发现,宁香平时是真的非常忙,确实根本分不出时间来谈恋爱。

    或者说,她也根本没有心思谈恋爱,比起谈恋爱的风花雪月,她要考虑更多其他更为实际的东西。她要赚钱维持自己的生活,她要努力学习不让自己的大学四年白读。

    他也意识到,如果他对宁香进行死缠烂打似追求的话,不会给宁香带去多少甜蜜和快乐,大概率只会给她带去无穷无尽的困扰和烦恼,所以最后他也没有刻意再来缠着宁香。

    压住内心的渴望和冲动不给宁香带去困扰,平时偶尔像今天这样碰上面,他也不会有半分尴尬,好像表白被拒完全不是个事,见到宁香还是自然地打招呼,自然地和她说话聊天。

    两人这样寒暄着说了几句话,汽车走到下一站,宁香里面坐着的阿姨起身下车,宁香便往里挪了一个座位。楚正宇在她旁边坐下来,松口气说:“终于可以坐下来休息会了。”

    他因为站台位置的原因,周末的时候人又多,所以每次上车都很难有位置。运气好就是别人在他面前下车,他能坐下来休息一会。

    坐下来后他还是和宁香闲聊,转头眉眼染笑看着宁香。宁香坐在窗边,车窗里的风拂起她额侧鬓边的头发,夕阳的光线笼罩在她身上,看在眼睛里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感。

    每次看到她都还是会心跳微微加速,想和她多呆一会再多呆一会。

    看得嗓子微微有些发干,楚正宇忙收起游远的思绪清一下嗓子,然后看着宁香又说:“今晚忙不忙,现在外面还挺热闹的,大家都会出来玩,要不要一起去逛逛?”

    说完他又连忙补充,“哦,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朋友间的邀请,拒绝也没关系。”

    宁香看着他轻笑一下,想想自己也确实要买点东西,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之类的,于是便就点头答应了。然后两个人没有坐车到学校,在中途的时候直接背包下了车。

    身为本地人,楚正宇对苏城自然很熟,下车后直接带宁香去了附近一个极为热闹的小市场。而现在能热闹起来的小市场,全是因为摆地摊的人多,卖的也全都是些小东西。

    眼下这个年份上,市场稍有宽松,但普通人依然是做不了什么大生意的。

    宁香和楚正宇在小市场里逛了逛,买了点生活和学习上所需要的东西。两个人在一起的状态还是非常自然的,就是一对比较熟的朋友,聊的话题也都是开心有意思的。

    在楚正宇这种人面前,想不开心都难,他就是个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人,总能出其不意让人忍不住笑出声。天生的乐天派,明明长得很正,身上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搞笑气质。

    和他在一起逛小市场只当是放松了,宁香把刚买的一个巴掌大的记事本装进书包,笑着和楚正宇说:“我现在手里有些余钱,请你吃饭吧,你想吃什么?”

    楚正宇当然不会放过和宁香在一起吃饭的机会,听宁香这么说,他都不想立马就答应了。但是他考虑到宁香家里条件不好,又不能驳了宁香的面子,于是他说:“好啊,吃碗汤面就行。”

    “好啊……”

    宁香应着声转回头还没再走出两步,目光忽然定在了街边的一个少年身上。少年十三四岁的样子,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灰布对襟褂子和裤子,手和脸都很脏,面前放着一个缺了口的白瓷碗。

    在宁香目光定住两秒后,街边的少年也看到了她。于是两个人目光对视,宁香下意识停住了步子,而那个少年眼底却慢慢渗出恨意和狠意,眼眶在瞬间变得通红,像头恶狼。

    如果能伸出獠牙,他大概已经扑上来,把宁香撕成一百八十片了。

    宁香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宁波,这个弟弟她一年多不曾见过了,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是宁波,而不是宁洋。而宁波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宁香,他是来这里要饭的。

    他拿了两毛钱跑来城里后,倒是找到了城里人招工的地方。但因为他年龄小体格小,看起来实在不是能干重活的人,所以在招工的地方耗了两天也没找到一份工,人家都不要他。

    两毛钱在来的路上就差不多花完了,到了城里没地方住,就睡在公园里睡大路边,或者找个桥洞凑合一晚。现在没了严格的管控,也没有纠察组会再来把人抓走。

    实在找不到活干,他也不想回家,便随便找了个破碗,开始在城里游荡要饭。住他可以随便哪里凑合一晚,只要不下雨就行,但没有吃的不行,饿急了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要几天饭他发现这个小市场人是最多的,于是便来这里蹲着。

    好长时间没有好好洗漱,受不了的时候就随便找个小河跳进去洗一把。身上衣服也是不怎么洗的,浑身脏兮兮地往街边一坐,面前放个破碗,俨然就是个小叫花子。

    有时候蹲上一天也要不到钱,有时候遇到心好的,会往他碗里扔上一分两分的。

    自从宁兰跑掉家里被赵家抄了以后,他这一年多吃了多少苦,在此时看到宁香的时候,心里就有多少的恨,快要滴血一般红的眼睛里就有多少的狠。

    他恨他这个大姐是没有人心的妖精,是没有人味的鬼怪,是心肠狠硬的蛇蝎子!

    他可是她的亲弟弟啊!

    从小叫着她大姐长大,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他现在一身泥垢坐在街边要饭,可她呢,她穿着一身碎花细腰连衣裙,头发梳得齐整,皮肤看起来比以前还细还白,脚上穿着一双黑色锃亮的小皮鞋,俨然就是一个时髦娇贵的城里人模样。

    他不懂,家里过成了那个样子,一家四口挤在棚屋里,下雨的时候棚屋会漏水,这一年多再也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她在城里到底是怎么吃得下饭,怎么睡得着觉的?怎么把自己养这么娇贵的?

    穿成这样出来逛街,旁边还带着个更洋气的男人,手腕上戴着亮闪闪的手表呢!

    真不会夜夜噩梦,真不怕吃饭被噎死,喝水被呛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