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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十岁,盲丞的这个答案的确是在胡诌,但他这句胡诌却有他胡诌的道理。
自从来到舍昂,不管是察戈还是这个老妇人,他们对盲丞的态度有所改变,都是因为让他们来这里的人姓唐,而且两个人都很想知道关于什月的事情,由此可见他们都认识这个什月。
盲丞能分辨出察戈差不多是四十多岁,老妇人则在五十岁往上,从这一点上,差不多可以推断什月的年纪在四五十岁,那么作为和什月认识的唐家人,盲丞觉得自己说出的这个“四五十岁”,没问题。
更关键的是,盲丞从根儿上就不想对老妇人暴露关于唐鬼的事情,他不知道唐鬼与什月的关系,不知道这老妇人是友是敌,只要他不说,老妇人便不知道哪个是让他们来这里的唐姓人,哪怕唐鬼就站在他们眼前。
盲丞对自己的回答十分满意,说完这话之后,他便在脑海中思索着如果老妇人继续问下去的话,他该要如何应答。
然而让盲丞没想到的是,老妇人在问过这句之后,便没有继续问下去,反倒好像这事情与她而言并不重要似的,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后,便招呼着察戈进门,带着盲丞回去。
察戈扶着盲丞向门外走去时,盲丞在察戈的指引下,正要迈过出门的台阶,就听到背后响起老妇人的声音。
“这次你救了我孙子,实在感谢,有朝一日再好好招待你。”
说是款待,可声音里没有任何热情或是感激,盲丞在心中暗笑一声,这样的人,最好别有再见的时机。
盲丞跟着察戈回家,一路无话,两人只是在街头默默地走着,耳边时不时能听到山寨村民交谈的声音,盲丞对此并无兴趣,他在脑海中重新温习了一遍自己和那老妇人的对话,试图在对话中找到破绽。
不知为何,盲丞总觉得这事情不大对劲。
直到察戈和盲丞回到家,关上院门,察戈才对盲丞道:“你饿了吧?我这就去准备中饭了。”
“你还知道给我吃中饭啊?”盲丞忍不住低声埋怨道:“早饭我都没吃呐!”
舍昂当地人吃的早饭非常有特色,当地生产一种小土豆,因土质和日照的缘故,怎么都长不大,表皮也是斑斑点点,看起来非常难看,但是吃起来却很绵糯。
当地人将土豆削皮,煮熟,晾干后捣碎成泥,与切碎了的野菜拌在一起,洒上盐巴,这就是舍昂的早点。
这一点盲丞并不知道,从他们住下之后,盲丞还真是没机会吃到察戈做的早饭,但是,金寒池却品尝过了。
老百姓嘛,自然是靠天吃天,靠山吃山,舍昂身处穷乡僻壤,虽然没有受到时局波动苛捐重税的影响,但是往难听里说,这地方实在是贫瘠得连见钱眼开的军阀都已经将其遗忘。
故而,当休伶将一枚银角子扔给一户农家之后,那农家兴奋得忘乎所以,当即便给他们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早饭--在土豆和野菜里还加了星星点点的腊肉,毕竟,腊肉虽少,却也是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东西。
清晨时分,金寒池刚睁眼时,休伶已经醒了,她站在门口,见金寒池起身,便进门服侍金寒池穿衣,只是当她拿起一件长衫时,金寒池却摇摇头,他穿着一身白色底衣,微微直起身子探头看向藤编的手提衣箱,“不是提前准备了当地苗人的衣裳吗?我想穿那件。”
“主人……”休伶愣了一下,“今日要下山?”
“嗯。”金寒池说着,已经转动身子放下腿,休伶顺势将鞋子放在金寒池脚边,他蹬上鞋子站起身,松动松动身子道:“也该下去走走。”
趁着金寒池活动筋骨的功夫,休伶拿起苗装上衣,金寒池伸开胳膊,衣服已经套上身子,他展开手臂,任由休伶帮他绑好腰带。
这些事情,是休伶每天早上都在做的,做的太久,所有的动作就变得好像给自己穿衣服一样熟练,她甚至能极为精准地掌握腰带该在什么长度打结,一分不松一分不紧。
晨光就在这时不偏不倚洒落在休伶的手指上,望着那修长白皙的手指灵敏地上下翻动,金寒池突然笑了。
“你记着,将来嫁人了,可不能这么伺候男人。”
休伶听罢这话,手上的动作僵了下来,她抬眼打量着金寒池,目光之中略有惶恐,“主人,休伶哪里做错了?”
“没有错,但是,没有错本身就是错,”金寒池眨了眨眼睛,打哑谜般对着休伶故作高深道:“男人就是一种不能活得太舒服的动物,你对他太好,把他样样事事都伺候周全了,他就会有力气没地方使,那些使不出去的力气就会用来找你的麻烦,懂吗?”
休伶摇头,她不想和金寒池讨论男人的问题,别开目光低声道:“不懂。”
金寒池忍不住笑道:“你当然不懂,等你懂了,也就是该嫁人的时候了。”
这话令休伶的心绪一阵翻卷,她没有应声,迅速帮金寒池系好腰带后,岔开话题道:“这几日,寨子里好像很热闹。”
金寒池没有回应,只是走到门边,洗脸水已经准备好了,以从家里带来的黄铜脸盆盛着,温度正是金寒池习惯了的温度,他伸手捧水,盆地的龙纹跟着水波晃动。
站在金寒池背后不远处望着他洗脸的时候,休伶忍不住细细品味起金寒池的话,她用力地在其中寻觅着一些蛛丝马迹,试图找出一丝语气,能够代表金寒池不想让她嫁人的含义。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劳心费力的事情,哪怕对方只是多说了一个字,也想从中找出对方喜欢自己的证据。
尤其是这段时间里,金寒池用尽了无数方法,身上的吐真蛊仍旧是没能解掉,除了休伶之外,金寒池不和任何人说话——他是那么害怕说真话的人,休伶知道,想要听到他口吐真言的机会,着实不多。
金寒池几下洗完了脸,一只手抚掉脸上的水珠,另一只手伸向一旁,休伶连忙递上面巾,金寒池一边擦脸一边道:“热闹还不好?你性子太冷清,也该多去凑点儿热闹。”
“可是,主人不是不喜欢热闹?”
“不喜欢有什么办法呢?该做的事情自然要做,”金寒池放下面巾,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儿,“我连走路都要走在别人前面,做事,当然要先发制人。”
休伶没有听金寒池在说什么,她只是在望着金寒池的那张脸,刚刚洗过的脸本就白皙,朝阳落在脸上,在那清秀的轮廓周围勾勒出了金边,越发显得那张脸明亮得好似透着星光。
这就是喜欢的人的模样,即便走在人海中,也好像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