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东夏使团

橘花散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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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上京军营不远的村落里,有座小院落,里面种着三棵桃树,花叶繁茂地伸出墙来,墙下有条癞皮黄狗,迎着清晨的日光,有滋有味地啃着鸡骨头。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迅速逼近院落。黄狗紧张地跳起来,充满斗志地护着骨头,疯狂嚎叫。

    如雪的白马冲它高高扬起蹄子,停了下来。黄狗弓起腰,尾巴竖得直直的,露出尖锐犬齿,留着垂涎,低沉咆哮。

    白马傲慢地嘶鸣了一声。

    马背上,玄色斗篷在风中展开,卷着火红色的戎装。在兔起鹘落间,翻身落下,姿势比桃花飘舞更轻盈,比雄鹰捕猎更敏捷。她五官轮廓分明,有异族特有的风情,也糅合了异族特有的刚硬。她的气质像出鞘的名剑,美丽却染满鲜血,能让人勾魂,更能让人恐惧。

    她昂首扫视周围,手里紧紧持着根乌梢长鞭,指关节在咯咯作响。

    黄狗对上这道目光,瞬间打了个冷战,再不敢咆哮,它乖乖低下头,叼起地上的鸡骨头,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灰溜溜地逃了。

    院子大门被推开,发出“咯吱咯吱”的老化响声。

    坐在门边打盹的花白头发老头,猛地跳起来,下意识地伸手抓起地上的柴刀,眼里透露出身经百战的杀气,待看清来人时,杀气又迅速退散,过了片刻,才彻底反应过来,发出诧异的惊叫声:“将……将军?你怎么来了?!”

    叶昭冷冷地问:“狐狸呢?”

    “将军找军,军师啊……”老头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因受惊过度而扭曲起来,他一边试图拦住对方的步伐,一边拖长了调子叫道,“军,军师他不在家!他……他……”

    叶昭推开他,大步流星绕过正屋,熟练地来到书房,不及传报,直接一脚踹开木门,气势汹汹地吼道:“死狐狸!给老子滚出来!”

    屋内有七八个高大的书架,书桌上堆着无数书本,砚台内的墨汁尚未干涸,狼毫被随意丢在旁边,窗户大开,在风中轻轻摇晃,空气中似乎还留着人的余温。

    叶昭皱眉:“逃了?”

    老头苦着脸,搓着手,不敢阻拦,也不敢做声。

    “逃的速度还真快,他长了兔子腿不成?”叶昭自言自语,然后转身,吩咐道,“等他回来,告诉他,老子有账要和他算!”

    老头拼命点头:“一定,一定。”

    叶昭再扫视一圈屋内,果断离去。

    马蹄声渐行渐远。

    约摸过了三四刻钟,书房内的地板动了起来,露出个黑黝黝的大洞,有个脑袋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探出来,细长眼睛左右四顾,确认没人后,才快速从洞中迈出,刚松动一下僵硬的脖子,准备继续写字,却见窗外服侍他的何老头表情极其扭曲,就好像见鬼似的,还不停地抹脖子使眼色。

    胡青脸色也变了。尚未等他做出应急反应,一阵强风刮过。叶昭从屋顶跃下,双脚勾着窗沿,在空中轻巧地翻了个身,人已来到胡青背后,并伸手搭上他的肩膀,一勾一抓,用力扯到身边,阴着脸道:“用过的招数,再用就没有效了,你以为躲得了和尚,就能躲得了庙吗?”

    “哪里哪里?我最近修的是道法,”胡青的脸上瞬间露出无辜的微笑,细长眼睛弯得和月牙似的如同冰河解冻,春回大地,“我只是去打扫地窖,没想到你今天那么有空,竟来找我,有何贵干?”

    “好说好说,也没什么大事,”叶昭也在嘴角扯出个恐怖的笑容,低声道,“我只是想来问你几个问题。”

    胡青正色道:“将军有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叶昭的手劲又加重了几分,然后无视他扭曲的表情,慢悠悠地问:“你我从小一块儿长大,怎会不知我的心意?漠北战胜后,还是你替我定下的计谋,用五十万军权做诱饵,引皇上将我嫁与夏玉瑾,了我平生夙愿,保一世平安。为何事成后,你却要在背后拆我台?”

    胡青困惑:“我何时有拆你台?”

    叶昭怒道:“呸!我烦恼战事结束后如何实现我爹的心愿时,你哭丧着脸,指天发誓,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让谁牺牲都行,千万别找你牺牲,字字句句,都气得老子想锤死你。如今我好不容易嫁了他,两人关系进展艰难,你却到处放风声,让大家以为我们有什么关系。你是想整他还是想整我?信不信老子今天真锤死你?!”

    胡青“不解”道:“我放了什么风声?我只是说我喜欢的女人嫁人了,当年我爹给我订的娃娃亲,那姑娘标致又贤惠,战乱时,以为我死了,便嫁了别人,如今还不准我郁闷几声吗?是郡王自己想东想西,误会了吧?”

    叶昭半眯着眼,观察他的表情:“你真没说?”

    胡青决然道:“我就说了些以前在漠北一起打仗的事情。”

    叶昭再问:“为何秋华和秋水也这样认为?”

    胡青思索片刻:“大概是秋老虎逼着我娶他女儿时,我吃不住打,信口开河,用你来搪塞,说将军还没结婚,我做小弟的怎么好意思结婚什么的,然后他有了误会,就没敢逼婚了。”

    叶昭怒斥:“简直荒唐!”

    胡青无奈地摊摊手:“你又不是不知道秋老虎的土匪性子,若我说看不上他女儿,非得将我脑袋拧下来。”

    叶昭终于松了口气,然后看着那家伙还是一副无辜兼无良的模样,还是气不过,放轻力度揍了几拳,骂道:“你这混蛋,一天不给我添堵,心里就不自在!”

    胡青笑着讨饶:“谁让你小时候天天捉弄我?”

    叶昭停下手,放开他,认真问:“你真的只是开玩笑?”

    胡青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黯淡。

    八年并肩作战,生死相随,从最初的互相厌恶到互相扶持,怎会没感情?她是他心里飞扬跋扈的鹰,是霸道张扬的虎,是浴血的修罗,是天际的启明星,是唯一的信仰。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也不能是。

    不应该想的东西就不要想太多,不能要的东西不要伸出手。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对着从地狱里一起活回来的人,说喜欢有些奢侈。只因谁也不愿意看着对方的脸,再一次次重温漠北的血色噩梦。

    当不小心说漏了口,控制不了情绪时,更要一笑而过,再用无数的谎言,将真相埋葬。

    他做得到。

    胡青理清思绪,松开紧握着的拳头,迅速微笑起来:“当然是玩笑,想看看将军对夫人有多情深意重罢了。”

    “呸!”叶昭这次很快反应过来,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斥道,“他是我相公!是男人!”

    “小小口误,何须在意,”胡青还是笑眯眯的,“你男人别的不行,长得倒是漂亮,性格虽然混蛋,可比起你的段数,却是差远了,小流氓碰上大流氓,怕是吃了不少亏吧?将军艳福不浅。”

    叶昭想起昨夜之事,抚着唇,暧昧笑道:“味道不错。”

    胡青感叹:“果真不要脸。”

    叶昭:“彼此彼此。”

    胡青也给她堵着了,忽然觉得认识这女人可能是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开始有点同情夏玉瑾了,他娶了这个比流氓还流氓的媳妇,阎王生死簿上到底记载了多少债啊?以后见着那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应该少捉弄两回?

    将军来找胡青,其实是为东夏使者来访的正事,至于兴师问罪,不过是附带的。

    大秦是堂堂礼仪之邦,皇上下令,要对蛮夷国度显示出天朝气势,礼部已敲定招待东夏皇子一行的规格待遇,接着要深入讨论细节。可惜东夏靠近蛮金,以前邦交甚少,两国习俗与语言大不相同,临时找个精通此事的人来,时间有些紧张。

    胡青天资聪颖,八年行军下来,漠北附近七八个国家的方言倒是学得精通,对他们的历史变迁、风土人情和习俗禁忌也了如指掌。所以礼部特派叶昭来请胡青军师过去商讨此事。

    胡青听完后,沉默片刻,淡定地表示:“滚你妈的!”

    另一方,夏玉瑾昨天给媳妇调戏,他很不甘心,躺在床上想将讨厌的东西忘记,可是人的记忆很犯贱,那种充满侵略性的刺激,惊慌下的快感,仿佛还留在身上。他碾转反侧,脑子里全是对方恶魔般的笑容,怎么忘也忘不掉,怎么睡也睡不着,只好暗暗将叶昭这混蛋诅咒了一百次。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总算眯上眼,浅浅入眠。没想到圣上在早朝上发旨要求礼部尚书领京兆尹、巡察御史等各个部门共同完成接待东夏使团任务,礼部尚书特派亲随来巡察院请御史,老杨头接到命令。左等夏玉瑾不来,右等夏玉瑾不来,忍无可忍之下,直冲南平郡王府,未果,再奔安王府,在安太妃的帮助下,将赖在床上装死的巡城御史给拖了起来。

    夏玉瑾打着哈欠,带着不耐烦的心情,被迫去礼部开会。

    礼部尚书睁着比老鼠大不了几分的小眼睛,摸着三缕山羊胡,笑眯眯地给他安排了任务:“东夏使者下月中旬来访,停留约十五天,这段时间里,希望地痞流氓闹事和小偷小摸事件少些,还请南平郡王多多费神。”

    夏玉瑾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礼部尚书再安排:“使团会经过玄武街和顺天街,道路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要出现垃圾杂物,请南平郡王监督清理。”

    夏玉瑾继续鸡啄米点头,过了一会,瞌睡醒了,拉着他问:“你是让我去扫大街?”

    礼部尚书否决:“郡王此言差矣,不是让您亲自扫,而是监督扫大街。而且……圣上也不希望自家侄子那么劳累。”

    夏玉瑾顿悟:“我回去亲自监督老杨头,让老杨头亲自监督扫大街。”

    “如此甚好。”礼部尚书终于放下心来,不再担心混世魔王将事情弄砸,牵连自己的饭碗了。

    夏玉瑾接完差事正想回巡察院补觉,路上不小心瞄了眼花厅,却见红木太师椅上端坐着两个人影,正在商议着什么。左边的将军面容冷峻,端得是忠孝节义、正气凌然,话虽不多,但每个字都斩钉截铁,让人信服。右边的军师不卑不亢,端得是温润如玉、超尘拔俗。出起点子口若悬河,风趣幽默,妙语连珠。

    真是一对道貌岸然,狼狈为奸的好搭档!

    夏玉瑾尽可能用最犀利的眼神看着这对无耻混蛋,想让叶昭明白他心里的愤怒。

    叶昭感受到他的“热情”视线,微愣,大喜,低声问胡青:“我男人……是在给我送秋波?”

    胡青认真端详了两眼,想了想,肯定道:“没错。”

    夏玉瑾还在卖力地瞪媳妇,忽见叶昭扭头,朝他微微一笑。冰冷冷的眸子里就好像冰雪融化,眼角还弯了弯,要多温柔就有多温柔。看得他整个人都傻了,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都那么凶了,她还那么好脾气?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怨气虽多,却不好意思在这里继续发作,便灰溜溜地想走。

    叶昭急忙派人上来传话:“请郡王留步,等将军一起走。”

    夏玉瑾忙点头应下,转头跑得比兔子还快。

    叶昭黯然看胡青,问:“喂?”

    胡青不等她说完,解释:“他在害羞。”

    叶昭若有所思。她想,或许是醉酒调戏的行为实在太猴急了?还记得小时候强吻了亲戚家小姑娘的脸蛋,害人家梨花带雨地哭个不停,她唯恐被父母责骂,只好上树摘花,装猴子耍把戏,买糖葫芦杏花糕……答应这个答应那个,整整哄了三天,才让对方回转过来。

    可是,夏玉瑾不是良家妇女,不是青楼花魁,而是她相公,是大男人,就算推倒就地正法也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没必要为小小闺房情调来闹别扭吧?

    胡青分析:“他觉得你以前耍流氓的对象不是他,所以吃醋了。”

    叶昭趁没人看见,抓着他脖子问要不要尝尝最新的东夏摔跤招式。

    胡青立即改口:“哪有男人被女人调戏会高兴的?”

    叶昭很快给出答案:“青楼?”

    胡闹归胡闹,叶昭觉得夏玉瑾闹别扭的时候实在可爱,亲起来的感觉也真不错,尤其是那双因惊吓而彷徨无措的眼睛,和狩猎时追的雪貂一模一样。

    进攻太快,会吓跑猎物的。要用诱饵一步步将他引出来,徐徐图之。

    夏玉瑾的自尊心很强,夫妻相处,决不能太过强势,总归是要双方心甘情愿才行。情场如战场,总会出现无法控制的意外,最重要的是将局势重新控制住。叶昭大部分时候都很冷静,她迅速重做部署,按下再去调戏一回的冲动,想找夏玉瑾重新培养感情。

    夏玉瑾却在烦恼中,他以前在小倌馆给大胡子海客调戏时,只觉想吐,每每想起,都觉得是场噩梦。可是被叶昭调戏的时候,那个带着淡淡香甜的吻没有任何恶心的感觉,只让他觉得刺激和震惊。

    或许是因为叶昭是个女人,还是他媳妇。

    或许是因为叶昭虽然爷们,却长得不错。

    或许是因为她对别人和对自己的态度,比较之下,确实算不错。

    但这一切都不能构成让他犯贱去原谅对方的理由。

    媳妇对男人耍流氓绝对要不得!

    于是夏玉瑾不理会叶昭的讨好,每天扑去巡察院,上午打瞌睡睡觉,下午抓鸡鸣狗盗的家伙来训话,盯老杨头带人扫大街,然后检查三四次,直到半夜才回家,折腾得所有人眼泪汪汪,天天烧香求菩萨让皇上快点撤掉他的乌纱帽,让他回家吃媳妇的去。

    叶昭为此心情大坏,虽然她自制力强,不会迁怒他人,可上京军营里的士兵们看见自家将军恐怖的脸色,想起她过去的所作所为,心里很是不安。有好几个认识夏玉瑾的军官,受众兄弟所托,找他不停明示暗示,传授各种哄媳妇的方法,只盼着他有点牺牲奉献精神,快点从了将军,让军营雨过天晴,不要让大家再看活阎王的臭脸了。

    乱糟糟的家庭、忙碌碌的工作,眨眨眼半个月就过去了。

    东夏皇子带使团一百四十三人,明日进京。

    次日清晨,浩浩荡荡东夏使团抵达城外,先卸下武器,然后在礼官和八百大秦士兵的陪同下,经玄武街,前往崇文门。百姓们对东夏来的蛮夷野人兴趣很高,纷纷发挥出八卦热情,再次占据各大酒楼茶肆,伸长脖子看热闹。

    夏玉瑾也有好奇心,他检查完大街的清洁,也跑去平安路边最大的茶肆,逼老板弄了个位置给他,嗑着瓜子,喝着香茗,兴致勃勃地要看同样凶名在外的东夏皇子长得是怎个茹毛饮血模样。而叶昭为了徐徐图之,这段时间有事没事都会拐个弯来看看他。如今陪同东夏皇子的士兵们出自她军营,她便顺理成章以对东夏使团不放心,要监视兔崽子们有没有捣乱为名,将文书工作推给胡青,也溜来茶肆,强坐在夏玉瑾身边,陪他一起看热闹。

    夏玉瑾不好当着那么多人面前欺负媳妇,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被媳妇调戏得没脸,只能嘴角带着笑,任凭她时不时给自己剥个瓜子,倒个茶,偶尔还要搭几句讪:“听说东夏皇子杀人不眨眼,性情很暴虐,你见过他吗?”

    “还好,”叶昭对东夏皇子的事情漫不经心,只对眼前活蹦乱跳的白貂感兴趣,她为了不让对方失望,想了想,认真答道,“东夏的民风比较彪悍,人人佩刀,喜好争斗,尚武崇强。东夏皇子伊诺自幼丧母,和继母不和,中间似乎发生过一些事情,几次被害。他本人天资出众,八岁屠狼,十二岁手刃了欺负他的叔父,十五岁立下战功,然后屠杀了继母全族,于是被大家传为暴虐,但东夏皇倒是非常喜欢他。”

    夏玉瑾摇头感叹:“都是群禽兽。”

    叶昭轻声道:“禽兽不禽兽,不身处其中是看不清的。”

    约摸等了大半个时辰,使团队伍姗姗来迟,打头的是十几辆装满礼物的车子,里面堆满了各色兽皮,还有几匹东夏特产的宝马,是献给大秦的礼物。车子后面跟着的便是东夏皇子伊诺,他身高九尺,骑着极其高大的黑色骏马。皮肤黝黑,每一块肌肉都好像野兽般强壮有力,披肩的头发随意编成几根散辫子,衣服上有漂亮的兽皮镶边,带着许多粗犷的黄金与兽骨饰物。他的脸型轮廓就好像精铁敲出般坚毅,鼻梁高直,棕黄色眼睛锐利有神,好像翱翔九天的鹰。

    众人交口称赞:“这长相,这身材,这气质……真是纯爷们,光是往地上一站,就和个铜鼎铁块似的,看着就是能打能杀的模样。”

    夏玉瑾对比一下自己的瘦弱身材和斯文长相,各种嫉妒羡慕恨。只盼望自己能长得和伊诺那样强壮,就能把混蛋媳妇抓过来好好调戏!让她尝尝丢脸的滋味!还能好好地教育她什么是乖巧懂事,以后夫君说东就不准说西,夫君说北就不能说南!

    幻想始终是幻想,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回过头去,却见叶昭正静静地看着他,忍不住问:“你对东夏皇子没兴趣?”

    叶昭:“没什么好看的。”

    夏玉瑾不解:“为什么?”

    叶昭随便扫了眼伊诺,不屑道:“手下败将,何足挂齿。”

    ……

    幻想对象瞬间破灭。夏玉瑾忽然萌生了把媳妇活活咬死的冲动。

    晚上,皇上赐宴太归阁,文武百官赴宴。巡城御史虽是小官,但南平郡王爵位不小,也在受邀名单之列,但皇上对他是否出席并不在意,只强调让叶昭赴宴。

    夏玉瑾也不太想去,反正皇上的御膳他吃到发腻,而且和叶昭出门,总会有人问三问四,想看他们笑话。再加上被媳妇打击得太狠,心里苦闷,不想理她,可是在外国使者面前,又无论如何都要护住大秦的颜面,装装恩爱,给皇家留几分面子,否则伯父能当场拔出青龙剑活活砍死他。

    叶昭也想透其中关键,三番四次相邀。

    夏玉瑾只是不依。

    叶昭只好说:“我与伊诺皇子战场交手,算是旧人,此次前去,总归要陪他喝上几杯。”

    夏玉瑾道:“别回来发酒疯就好!”

    “难说。”叶昭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夏玉瑾打了个寒战。

    片刻后,杨氏带着两个通房匆匆赶到,明面上是拿着新绣的帕子和新下厨熬的补品,来孝顺夫君,暗地里不知打什么鬼主意。

    夏玉瑾冷眼窥去,问:“帕子上怎么绣的是叶子?”

    眉娘转转眼珠子,解释:“这是今年最新的款式。”

    夏玉瑾长长地“哦”了一声,翻了翻补品,尝了口,再问:“驴胶不是给女人补血养身的吗?怎么放在我的膳食里面?”

    萱儿老实道:“这个啊……原本是给将……”杨氏和眉娘一人一脚踹过去,她抖了下,继续道,“将……将来给您活血祛瘀的。”

    夏玉瑾半眯着眼问:“你们还知道爷给气得心血失调了啊?”

    萱儿道:“是!”

    当年安太妃挑妾室,标准是模样漂亮性情老实,以免在后院闹出什么幺蛾子。如今夏玉瑾觉得,女人的嘴巴太老实也不是好事,迟早会把他活活气死。

    眉娘赶紧将萱儿拖去旁边,自己赔笑道:“郡王爷,听说皇上赐宴,让将军相陪东夏皇子?”她把相陪两个字咬得很重,看夏玉瑾的眼神就像脑袋上有顶绿帽子。

    杨氏立刻厉声谴责她:“郡王自有肚量,怎会在乎自家媳妇和男人喝几杯小酒?谁让你们想东想西的?”

    眉娘立刻改口:“就是!我们郡王爷最大方!虽然东夏皇子又高又帅又强壮,和将军是旧交,所以将军亲自陪他喝杯酒也是应该的!皇宫又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地方!大家都盯着呢!会想歪的人都是脑子不正经的家伙!”

    她们你一句我一句,字字都含沙射影,让夏玉瑾终于想起叶昭再糟糕也是挂着自己媳妇的名头,如果他媳妇孤身在外,当众陪美男子喝酒,而他不出头应战,就像缩起来的绿乌龟,是要被天下人耻笑的!

    夏玉瑾弱弱问:“叶昭不会那么没分寸吧?”

    杨氏答:“不会,将军不拘小节罢了。”

    夏玉瑾虽觉得妾室在危言耸听,但想起叶昭离去前的那个恐怖微笑,越发觉得这个威胁大有可能,万一她想给自己添堵,在宴会上和男人勾勾搭搭,自己就丢脸丢大了。

    于是,他决定去参加晚宴,盯着媳妇,让她规矩点,不准对男人敬酒!

    这种宫廷设宴要穿正式常服。夏玉瑾嫌自己官职低微,又死活不肯在众叔伯兄弟中穿皇上好心为他特制的绿色官服,便穿了紫色团花加玉带钩的郡王服,佩着黄金冠,看起来很贵气。按理来说,夫为妻纲,叶昭应该配合夫君穿上郡王妃服,花钗礼衣什么的……

    叶昭没有擅做主张,很贤惠地派人去问郡王爷意见:“虽然走路步伐大了点,动作粗鲁了点,举止失当了点,但她听从夫君安排,要穿什么就穿什么,绝对不怕丢脸!”

    郡王爷怀着小小的私心,琢磨着她穿男装,好歹还能期待别人眼拙,不知道这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家伙是他媳妇,所以表示:“你平时怎么穿就怎么穿,你不怕丢脸,老子还要脸呢!”

    叶昭便顺理成章地穿上同样紫色团花官服,精神抖擞,英姿勃发,往面如冠玉的夏玉瑾身边一站,显得格外登对。

    带路的小内侍新进宫不久,得了这个巧宗儿,赶紧脆生生地讨好:“南平郡王,宣武侯,你们来得真巧?”

    夏玉瑾连连点头:“是很巧,路上撞一块了。”

    叶昭重重地咳了声。旁人悄悄窃笑。

    小内侍可怜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宣武侯好像还是郡王妃?

    笑声中,太归阁到,楼高二层,绕水而建,桃花开得正艳。巧手宫女们在枝间挂上无数琉璃盏,灯火错影下,歌姬持各色乐器轻弹浅唱,舞姬裙裾翩翩,再有酒香四溢,笑语连珠,宛若人间仙境。

    礼部官员引众人入席,皇上发话让众人不必拘谨,他约摸待了半个多时辰,喝了东夏皇子敬的酒,聊了些闲话,然后以年迈体弱不胜酒力为名回去了,留太子主持,三杯两盏后,气氛也轻松了不少。相好的官员们或对酒,或吟诗,或倚着栏杆赏桃花。

    夏玉瑾第三十八次捅捅媳妇的胳膊,小声叮嘱:“绝对不准喝多了!”

    叶昭瞧着他圆溜溜、黑乌乌的眼睛,愣了愣,乐呵呵地应下:“放心,我就算醉了,也不会在人前发酒疯。”

    夏玉瑾低声怒道:“人后发酒疯也不行!”

    叶昭在席下偷偷捏了捏他的手,白皙的指尖非常纤细漂亮,然后笑吟吟地答:“是是是,都听你的。”

    夏玉瑾愤而抽手,几乎是低吼着道:“你再动手动脚!老子就……就……”

    叶昭侧着脑袋,轻轻问:“调戏回来?”

    夏玉瑾欲哭无泪,临行前他特意去找老实巴交的秋老虎打听了叶昭的酒量,却忘了皇宫秘酿的美酒岂是非民间可比的货色?结果少拦了两杯敬酒,媳妇又有点醉意了。如果被她当众乱来,他就只有跳太归阁以死明志的份了。

    于是他死死地拦住叶昭的杯子,谁来敬酒都用杀人的眼神给顶回去。

    看得大家很唏嘘:“谁说郡王不关心妻子天天闹着要和离吗?这不是感情好得很吗?”

    东夏皇子伊诺拿着酒杯走来,停在叶昭面前看了一会,含笑道:“将军英勇善战,所向披靡,真是万万都没想到是女儿身。消息传到东夏,全军愕然,我那被你放回来的堂叔羞愤得差点要抹脖子。不过也幸好你是女人,我妹妹银川公主在战场上可是对你一见钟情,死活不愿嫁人,心心念念只要招你去东夏做驸马的,得闻消息,她躲在帐中哭了三天,终于在父皇安排下乖乖嫁人去了。”

    素闻银川公主才貌双全,是东夏第一美女,怎么就有眼无珠,看上他媳妇了?夏玉瑾嫉妒得在席下狠狠掐了叶昭一把发泄。

    叶昭吃痛,神色未变,淡然道:“当时也是形势所逼,不得不为,让伊诺皇子见笑了。”

    伊诺皇子豪爽地大笑几声,举杯再道:“如今东夏与大秦和好,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的朋友,应共饮一杯!”

    这杯酒,不好推脱。叶昭犹豫片刻,举起杯来。夏玉瑾见势不妙,迅速出手,从她手中抢去酒杯,迟疑片刻,也想不出如何称呼自家媳妇,只好艰难笑道:“阿昭不胜酒力,还是让我代劳吧。”

    伊诺皇子微愣,也笑了起来:“郡王夫妇,真是伉俪情深,那么关心体贴。”

    在外国使节面前,家丑不可外扬,夏玉瑾只能咬着牙关,打肿脸装胖子:“应该的。”

    伊诺皇子赞叹道:“我们东夏人都说,英雄要骑最烈的马,娶最烈的女人,夏郡王看似弱质彬彬,却能降服全大秦最烈的女人,绝对是英雄中的真英雄,真是人不可貌相,可赞可叹。”

    叶昭很低调,不说话。

    夏玉瑾只好继续装胖子:“好说好说。”他觉得自己笑得脸都僵了。

    伊诺皇子怀念道:“我母妃也能开硬弓,骑骏马,百步穿杨,年轻的时候亲手杀过狗熊。她生下的儿子除了我略逊色些,其他都是顶天立地,在军中一呼百应的英雄。想必夏郡王与叶将军的儿子,也不会逊色于母亲,奈何如今两国交好,否则英雄和英雄切磋一番,也是人生乐事。”

    太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脸上挂着不变的笑容。

    叶昭心头一紧,忽觉他这番看似情深意切的话里面有些不妙。东夏皇族换过两任皇后,继后想让自己生的儿子继承大统,结果被以伊诺为首的前后儿子尽数铲除。如今他在太子面前先提起自己的武艺和军权,再提起继承人,总有点含沙射影,暗示她的儿子有谋权篡位的资本的味道。若是在太子心里种下猜疑的种子,处处提防,就是大大不妙了。

    她狐疑看去。

    伊诺皇子的脸上满是淳朴,似乎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只在劝酒。

    “得了吧!”夏玉瑾陪他喝了三杯,大着舌头道,“阿昭身体很好,我身体不好,加加减减算下来,我儿子怕也强不到哪里去,我母亲怕血怕死怕打仗,哪能让宝贝孙子上战场去?倒不如好好学点学问,将来做个风流才子!”

    叶昭忍不住锤了他一下:“还风流呢?!”

    夏玉瑾借着酒胆,瞪了她一眼,怒道:“警告你!若敢将孩子送上战场,老子立刻休了你!”

    这番醉话说得大家都笑了。

    伊诺皇子遗憾道:“叶将军一身武艺岂不是无人可传?”

    叶昭笑道:“我娘家还有两个侄子,将来忠君报国,也是一样的。”

    太子附和道:“叶家满门忠烈,她家侄子定是好的。”

    伊诺皇子若有所思地看了夏玉瑾一眼,点头道:“说得也是!”

    待他们走远了,叶昭低声对夏玉瑾道:“谢了。”

    夏玉瑾似乎很愕然:“傻了吧?我干什么了?”

    叶昭也有点拿不准他是在装糊涂还是真糊涂,只好说:“东夏皇子很危险。”

    夏玉瑾看了一眼伊诺的背影,赞同:“拳头那么大,确实挺危险。”

    叶昭摇头:“我觉得他不怀好意,你离他远些。”

    夏玉瑾是媳妇说东便要往西的犟驴子,立刻嗤道:“人家夸我就是不怀好意?女人家就是婆婆妈妈,小鸡肠肚!”

    “是吗?”叶昭坏笑起来,慢慢凑到他身边,呵着气,轻轻丢下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在漠北,有传闻说他有断袖之癖,夫君……你真要靠近他?”

    夏玉瑾打了个寒战,弱弱问:“你骗人吧?”

    叶昭耸耸肩:“随便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夏玉瑾看着对方肌肉纠结的身材,还有时不时看过来这边的眼神。犹豫了好久好久……安全第一,他还是信吧。

    无论是大秦还是漠北,宴客时都以将朋友灌醉方显好客,大家看见夏玉瑾使劲帮媳妇挡酒,都生了小小坏心肠,纷纷过来你一杯我一杯,灌得夏玉瑾晕头转向,连自己姓啥名谁都快不知道了。宴罢,是叶昭将他扶走的。

    夏玉瑾醒来的时候,已在摇摇晃晃的轿子中,叶昭在旁边闭着眼打瞌睡,而自己则很丢脸地靠在她肩膀上。他醉醺醺地萌发出爷们气概——堂堂大男人怎能靠着女人睡呢?

    这简直是丢人现眼啊!于是他果断换了个姿势,靠向板壁,然后趁叶昭在睡觉,将她的脑袋搬过来,放在自己肩膀上,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继续昏沉沉地睡去。

    等周围没反应后,叶昭偷偷睁开一只眼睛,左右瞄瞄形势,嗅嗅他身上好闻的熏香气味,悄悄再靠近了些,趁机会难得,在他身上戳了戳。

    夏玉瑾梦中咆哮:“住手!老子才是上面的!”

    叶昭安慰:“好好,你是上面的。”

    “这才乖!不听话老子休了你!”夏玉瑾得意地磨牙去了,“嘿嘿……大姑娘……细腰美腿啊,死狗!不准和我抢!”

    叶昭琢磨许久,也不知道他梦到了什么。

    夏玉瑾再次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叶昭衣衫整齐地站在他床边,看似挺贤惠地捧了碗醒酒汤给他。他喝两口醒酒汤,呆呆地坐了会,检查一下自己的衣衫,赶紧从床上跳起,问:“昨天晚上,我和你睡在一起?你……那个……没什么吧?”

    叶昭满脸正气道:“我像是那种会乱来的人吗?”

    夏玉瑾稍稍松了口气,将醒酒汤灌完,继续趴在床上睡。

    叶昭收了碗,丢给侍女,大步流星走了。

    过了好久,夏玉瑾才回味过两人的对话,这……真他妈的像流氓酒后乱性睡了良家妇女的情景啊!呸呸!哪里像?都是错觉!别胡思乱想!他用被子蒙了头,将不应有的念头驱逐出脑海外,然后让骨骰告诉老杨头:“今天老子要旷工,其他事让他斟酌着自己干。”

    骨骰熟门熟路地去找那可怜虫了。

    夏玉瑾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走出大门,正看见萱儿带着个小包裹,准备回娘家看望。

    萱儿是个心里藏不住话的,见他精神抖擞,犹豫了许久,终于按耐不住肚子里的好奇虫宝宝,悄悄问:“郡王,昨夜将军替你更衣沐浴,独自彻夜照顾,真是贤惠啊,你对她那个……还温柔吧?”

    夏玉瑾给口水呛到了。是谁刚刚比猪还蠢才相信她不像乱来的人啊?!

    夏玉瑾飞奔抓住服侍他的蟋蟀,逼问:“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蟋蟀道:“郡王醉厉害了,又呕又吐,将军把你送回房,要了盆水,照顾了你一夜,没别的了。”

    夏玉瑾再问:“她没对我……不,我没对她做什么吧?”

    蟋蟀道:“没听见挣扎声,应该没有。”

    夏玉瑾长长地松了口气,拍拍他肩膀,教训道:“就是啊,酒后乱性欺负女人,是最要不得的!你们爷从不干这种缺德事!”

    大家忍笑,连连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