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章:沈欢言及皇太子、无衣夜守海家宅

柴火垛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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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里长街市井连,月明桥上看神仙。

    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

    看着占地千米断壁残垣的海府里,秦无衣觉得一世市舶使海大户,即是死了,也特么值了。

    瑟瑟秋风中,秦无衣必须得承认,自己对“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没有太深的想法,只是一点点浅薄的期望。

    至于袁旖云说的、让他和颜小玉睡觉的事,远没有籍改良人更具吸引力。

    天下美女多了,以后有大把的机会,但在这个奴隶可以跟牲畜一样买卖的世界,良人的身份对秦无衣而言,不比户口落在清华门口差多少。

    颜小玉没见着,但刁蛮狠辣姿容娇满长短适中的袁旖云,双眸含着一池秋水般的说出“请”字,秦无衣的心都要化了。

    虽然他根本不懂破案这种事,但他还是想试试,毕竟允诺的东西太么吸引人了。

    事实上秦无衣对扬州城一点不熟悉,要不是像看傻逼一样看着自己的沈欢,告诉他这是南门的东关大街,他连街名都不知道。

    案宗不用看了,极度关心这件事的白娘姨几乎倒背如流。证据也不用找了,残破的海府早就翻了个底朝天,除了烧成灰的就是烧成炭的。相关人员也不用审,尤其那个丹师,刺史吴孟学最多也只能软禁人家,起居饮食跟伺候他爹一样。

    站在东关大街秋风中的秦无衣一点头绪都没有,看着身边这个痞子一样、一身白衣、一直强调什么鸡“羽落翩鸿半步惊空玉树临风才子郎君”的沈欢,他的想法就是:先特么买身衣服,让自己看上去像个人。

    具体多少不知道,但玉龙观在凤鸣美食没少分钱。就是最近才停,前段时间老妖精玉真一直往道观里拉粮食,都不知道给自己买身衣服。

    他现在穿的是不知道谁剩下的道袍,上面打了好多个补丁。

    袁旖云给了他二十两银子,扬州物价高,买身衣服花了十二两银子,还剩八两,足够喝一顿好酒的。

    看着毫不掩饰嘲笑自己的才子郎君,秦无衣问道:“要不要喝一杯。”

    沈欢没说话,前面带路往城里走去。

    秦无衣真想问他,你一个鸡保安有特么什么好装的!

    沈欢没有听从袁旖云的安排,他就是要带着秦无衣在扬州城转一圈,让背后想玩阴招的知道,这个傻逼是我罩着的。

    所以他把秦无衣带来了目前扬州城最火爆的凤鸣美食,并且一下就把秦无衣装进他自己挖的坑里。

    除了焖鸡烧鹅,两盘小菜,沈欢还要了一坛五云浆!只这一坛五云浆就要十两银子!还是捧上来就要钱的!

    秦无衣脑子嗡嗡的。

    白凤鸣是大老板,平时不会在这里。虽然也是将军府的人在这打理,但秦无衣跟本不认识,人家也不会认识他。

    “你有银子吗?”秦无衣看了一眼身边站着不走的小二,用筷子敲了敲桌子,让装逼的沈欢看过来。

    “啊?当然有啊!”沈欢不怀好意的笑着。

    “直说吧,你想要什么?”

    “一首诗,名满扬州城。”

    “真不要脸!”

    沈欢不理他,掏出一只琥珀琉璃杯,把酒倒上,先浅浅喝了一口,然后就摇着头在那美:“真是好酒。”

    一看酒都喝了,小二又催道:“客官,本店即时结账,您二位……”

    小二先看沈欢,这哥们逼格高啊,穿着富贵,喝酒都用自己名贵的酒杯。

    沈欢一指对面布衣:“那是东家,他付账。”

    秦无衣示意小二等一会,低声跟对面的流氓说:“一首不够,不然别人会说,这傻逼接下去就没词了。两首,办案期间你必须听我的,外加一百两银子。不然,我现在就让管事的去找白娘姨。”

    沈欢嘴角的坏笑平了一下:“是才子郎君,不是你说的傻逼,不过这个词我喜欢,你在哪学的?”

    “异地方言。”

    “即时现付?”

    “现付一半,事成之后,再付一半。”

    “量你也不敢毁约!”

    沈欢拿出银子先把小二打发走,然后又拿出来一百两,笑着对秦无衣说:“要符合我的气质!”

    秦无衣一把抢过来,冷声说道:“一定符合你不要脸的气质。”

    沈欢很直接,一边喝酒一边说:“老天真是公平,秦冰心天赋绝伦,文才武功,这凤鸣美食也是你的主意吧……”

    然后放下酒杯盯着他:“所以,老天就让我有钱……嘿嘿嘿……”

    秦无衣不爱搭理傻逼,边吃边想事。

    现在海大户的案子,正常程序都在走,等查完海大户其他有关系的人,马上就该审问白凤鸣了。其中还有找那个胡商,找到胡商要是再没什么,就该结案了。

    根据秦无衣对人性和历史的理解,结案之时,就是朝堂党争失败那戳人的落头之日。

    大理寺当然会查得很细,所有跟海大户有愁怨的、有利益关系的、尤其他得罪过的人,都会仔细详察,把卷宗弄得厚厚的。

    但很显然,最有可疑的人目前都已经排除了,不然不会拖这么久。

    剩下就是不怎么可疑的人了。

    那最不可疑的人是谁呢?

    秦无衣把酒碗放下,吧唧一下嘴,这五云浆还真比不上师父老妖精的梅酒,但好在这酒随便喝,梅酒偷喝两次,挨了两次揍。

    “你在江湖上,有很多朋友吧?”

    沈欢把目光从一个买烧鹅的丫鬟的臀部上收回来,很装逼的说:“你觉得我需要朋友吗?”

    “我要所有和甄庭运有关人的信息,亲戚、朋友、敌人、他找过的歌姬仙女,要详细。”

    秦无衣能查的只有甄庭运,虽然他是海大户的妾丈,但他也是嫌疑最大的一个人。

    至于其他相关人物,一旦看出苗头,白凤鸣肯定会通知他。

    沈欢摇摇头,边吃菜边说:“我觉得你这方法没什么用,你当都尉衙门、扬州府、大理寺都是吃干饭的?他们比你查的细!”

    “你找来就是!别忘了我们有交易。”

    “嘿嘿……小二,拿纸笔来!你先把前头付了再说。”

    秦无衣把碗里的酒干了,挥手示意沈欢倒酒。沈欢也不介意,边笑边把酒满上,然后把他喜欢的两个字送给了秦无衣。

    秦无衣握笔的姿势和他的字一样难看,横斜竖撇,大小不一。但诗写的好,意境饱满,气势飞扬。

    沈欢禁不住摇头轻叹:“傻逼就是傻逼!事无双全,怪不得颜小玉根本不在乎你的字。”

    秦无衣即时即景写了一首诗:

    扬州烟雨卷疏帘,十里东关醉满天。

    不解江海成其阔,洒落星河暮秋歌。

    “说说,什么意思。”沈欢倒还认真了。

    秦无衣鄙夷地看了一眼对面这个人,他跟那些飙车的富二代一样,除了有钱,还有一样别人比不上的本事。

    因为一直被娇宠,思维意识除了装逼别的不想,灵魂早特么让随手即得的简单掏空了。

    于是,他这个更可怜的、出卖灵魂的苦逼,不得不跟人解释:

    整首诗都是以景喻情,给宏大的景色赋予人的思想。诗词的大意就是,扬州下雨了,站在十里长的东关大街看着夕阳映满天空。天空在想,江河湖海整那么大干啥,它们上面倒映着一些星斗,在秋天的夜晚哗啦啦的响……个屁!

    “名字呢?”

    秦无衣一笑:“《送给傻逼有钱人》。”

    沈欢也笑:“你别说,这要是送给慕容复那个傻逼还真行,他不得感动哭了,一息间就能把兜里钱全掏出来!”

    “谁?!”秦无衣急问。

    “燕国的流亡皇子慕容复。”

    “你怎么不杀了他?!”秦无衣急得差点站起来!

    那是幽国的敌人!

    不管中土怎么打,肉也是烂在锅里。燕国就不是人了,居然要引夷狄进军南下,要不是郭怀恩及时制止,不知道又要出什么事。

    田炅战死,把王位传给了慕容玺,可惜更是个短命鬼,整个燕国最后就剩个慕容复,不知率残部逃去了哪里。

    秦无衣是幽国箭奴,不管身份如何,做为一名战士,对敌人的仇恨都是刻在灵魂上的,所以一听到名字就激动起来了。

    沈欢用疑虑的眼神盯着秦无衣看,但最后还是没问什么,毕竟有些事只适合背后知道。

    “我劝你放弃这个想法,他身边跟着一决生死的封其修,我都不敢轻易试手,你虽然成长的很快,但也只是地生境,封其修杀你就是探囊取物。”

    “他们在哪?”秦无衣追问道。

    “不知道。”沈欢不笑了,很认真地告诉秦无衣:“我可以欺负他点钱,但我绝不会动他的人,即使被灭国,他的势力也不是江湖人可以与之为敌的。你以为那帮人不要命了也要当皇上,是呆痴?还是你说的傻逼。”

    秦无衣必须得承认,沈欢说的对,但他还是把这件事深深记在心里。原因很简单,如果慕容复知道他是幽国箭奴,肯定会杀了他。

    喝完酒,秦无衣和沈欢分开,不管自己认为对不对,沈欢都要听从他的安排,他们的交易已经成立了。

    而秦无衣还是选择去了残毁的海府,他没有别的线索,只能自己寻找机会。

    一出凤鸣美食,敏锐的秦无衣就感觉到至少有两个人在注意自己,虽然他们的目光还在自己的背上,但并没有跟出来。

    秦无衣松了一口气。

    也许是因为沈欢吧?

    他没有武器,身上只有一柄雷霆斩的小刀。不只吴国,几乎中土的所有国家,除非战争,奴隶上街是不允许携带武器的。一旦被发现,衙差有权利当场斩杀。

    海府的院墙还在,站进了看不到里面。往远处站,就能看到那一队士兵还在,不过他们没像午时那样巡视,现在正坐在那里休息。

    快黄昏了,秦无衣顺着东关街往前走,他要围着院墙看看。

    士兵是都尉衙门的人,一会就会收兵回去。

    等天擦黑,秦无衣没回正门,而翻过西边院墙从北面绕过去,悄悄趴到东面的一座假山上,耐心的等待着。

    他记得有这样一个说法,杀人犯都会寻找机会再回到自己作案的地点看一眼。反正他回将军府也没事,再加上他已经到了地生·使气,几个莽汉是打不过他的。

    秦无衣一边练习《龟息功》,一边耐心等待一个极微小的机会。

    也许真是运气好,终于在午夜子时,几个身影从正门悄悄摸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