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用一生学着爱你

天下归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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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臻噗一声笑出来,心想论皮厚心黑,老太太谦虚第二没人配第一。

    而且这思想多开放前卫,务实主义的代表啊。

    “那几个合力给你治了伤,算得上卖力,一个比一个卖力。说的话我老婆子也不懂,大抵是说你这次挺严重的,需要好好休养。”闻老太太忽然转头,道,“鱼汤来了。”

    文臻一怔,觉得哪里不对劲。

    随即便见闻近檀端着热气腾腾的鱼汤过来,一边吹手指一边笑,“好香!”

    文臻仔细嗅了嗅,脸色白了白。

    闻老太太无比敏感,立即问她,“怎么了?”

    “没事。”文臻接过鱼汤,瞄一眼前方,唐羡之真的去杀鱼了,说要端水的燕绥却在树上吹海风,文臻认为这只是他想向自己展示美妙的背影罢了。

    林飞白勤勤恳恳地在大日头下修船。

    文臻也是饿了,低头喝汤,汤色乳白,里头漂浮着凝脂般的鱼肉,鱼肉入口即化,绝无渣滓,闻近檀在一边道:“这鱼不错吧,就一根大刺,细腻丰美,最适合你这种病人吃。就是一样麻烦,内腹有一层黑色的膜,还撕不动。还是唐公子厉害,教我用热水加盐洗一洗便下来了……”

    说着忽然觉得不妥,看一眼远处的燕绥,后怕地住了口。

    远处树上,燕绥开始投果子,手势打水漂一样漫不经心,果子擦着海面飞过却杀气腾腾,那手劲强大又巧妙,擦出一条滚滚白线,长度可达数里,数里之内这条线上无数鱼类翻着白肚皮左右蹦开,瞬间伏尸千百,场面壮观。

    林飞白修船的手一顿,飞身而起,踩着一块破了的船板开始收尸,船板如飞箭顺着海面上那条白线向前延伸,像把大海又剖了一次腹,他身子微微下倾,衣襟和长发都在风中扯展如旗,手一抖外衣展开,一路顺抄,那些跳出来的鱼便被抄进了外衣内,他像驾驶快艇一样顺着燕绥打出的百丈飞漂眨眼一个来回,一路抄出了满满一大包鱼儿。最后被一个浪头送回岸边。

    文臻目瞪狗呆地看着两人炫技一样打鱼(发泄),完了喃喃骂一句。

    这个逼装得我给一百昏!

    但是。

    装完逼的两个人,一个继续树上看早上的太阳,一个继续修船。

    君莫晓叉腰看着那一地的鱼一脸的崩溃——这么多哪里收拾得过来!

    唐羡之默默走过去,捡起那满地乱蹦的鱼,装进树皮桶,又取了刀具,帮着君莫晓收拾。文臻听见他和君莫晓絮絮商量,口味好容易坏的立即处理了,给文臻熬汤;比较肥美的留着烧烤大家吃,其余的剖鳞,去掉内脏,用盐码了,树枝一串串穿了挂在高处风干,做成咸鱼以备不时之需。

    才接触没多久,已经可以看出来,闻近檀下意识就很听他的话,君莫晓则一脸笑闪闪发光,不停嘴地夸。

    毕竟对比太强烈了啊。

    文臻宽面条泪两行。

    唐羡之真是宜家宜室进得厨房上得厅堂浪得大床的绝世无双暖男。

    她眼瞎。眼瞎啊!

    眼瞎也没办法,瞎了眼看中的人,瞎着也要摸索完。

    发了这阵呆,鱼汤有点凉了,换成以前,凉了的鱼汤会有浓烈的腥气,她是喝不下的,可现在她完全没有感觉,还是一口口喝完了。

    闻近檀又给她端上熬得粘稠的粥,笑道:“唐家的船就是好,一个备用的小船,里头什么都有,连米都是丰州极品的香糯稻,还用一层薄铁皮防护这些米粮,这么大风浪也没怎么湿。你闻闻,多香。”

    文臻笑:“是啊是啊。”

    她只吃了几口粥,便放下了,对闻近檀努了努嘴,示意那几只。

    闻近檀一脸好笑又无奈的表情,悄声道:“老太太说,别理他们。越矫情,越不能惯着。”

    文臻心想老太太永远正确。

    因为君莫晓大喊开饭,并没有人理她。君莫晓气得转身就走。

    她现在躺在舒舒服服的软草垫子上,背后还有草编的枕头,头顶也有草棚,身边有亲人有朋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她觉得就这样在这岛上和闺蜜团过一辈子挺好。

    如果没有那碍眼的三只就更好了。

    她躺着看了一会儿,看了一会林飞白湿透的衣衫,唐羡之袍角的鱼鳞,还有远远的燕绥镶嵌在日光中的背影,最终还是忍不住,一声喊“吃饭了!”

    她状态不好,浑身都在痛,喊声也细弱无力,隔那么远,闻近檀瞧着应该谁也听不到,便站起身准备也喊一声。

    结果文臻声音还没落。燕绥跳下树。

    林飞白立即站起身。

    唐羡之倒是不急不忙,把最后一条鱼晒好,微笑转身问文臻:“这条黄鱼瞧着厚实,明儿给你煎了吃好不好?”

    “好啊。这种鱼最适合做盐煎鱼,看看附近有没有野香茅。”

    “没有野香茅,不过有荜菝果穗和红英,晒干处理一下,最是增香去腥。”

    “那更好不过。”文臻一和人谈厨艺就心情愉快,笑眯了眼。

    君莫晓和闻近檀也都擅长厨艺,也一脸愉悦。

    三个姑娘都对唐羡之露出最为温柔的表情。

    文臻和唐羡之的谈话简直就像老夫老妻。

    伤害值满点。

    林飞白的脚步顿了顿,燕绥倒是没停,也没什么表情,只是眼神微微思索。

    闻近檀和君莫晓在文臻旁边一块比较平的大石头上摆开准备的食物,唐羡之就帮她们安排。燕绥看看他,又看了一眼桌上,转身走了。

    文臻看着他背影,心想这家伙又傲娇上了?瞧不上这山野粗食?

    君莫晓忽然一拍脑门,道:“我说怎么总觉得少了什么。没有碗筷呀。”

    船上只有备用小锅,煮了粥。鱼汤是用蚌壳和大海螺熬的,几样盐水煮海鲜也是用贝壳装的。

    碗筷只有一副,正放在文臻面前,林飞白正拿起那碗筷装了一碗对虾要递给文臻,闻言又停住。

    文臻已经含笑将那碗推了出去,道:“我吃过了。这碗用热水洗一下,给祖母用吧。其余人就再找些贝壳来用?”

    林飞白站起身,“我去弄贝壳。”

    唐羡之则道:“贝壳大抵不需要,不过得烧点水。”便去烧水。

    文臻正懵,就见燕绥回来了,手中一摞东西。

    椰壳做的碗,树枝做的筷子。

    文臻知道他素来手巧,手工很快,做的椰子碗果然很精美,但问题在于——燕绥什么时候这么知眼色了?

    她感觉受到了惊吓。

    他不是一向都高高在云端,等着别人伺候,从不理会别人的想法和需要吗?

    他即使对她与众不同,也不过是多看她几眼,多说几句话,多救她几次,素日里还是她迁就他,宠着他,照顾他。但在众人眼里,已经惊天霹雳般的爱宠。

    而他,嘴不让人,更不要说细腻体贴关怀包容,时刻响应她的需要和委屈。

    明明通透世情,却不愿为世情垂顾,明明心思涌动,却还是一脸漠然,直男直到像一根可以捅破天的铜管子。

    她有时候也因此生怨,忍不住便要坑坑他,不如此不能解她心头恨——老娘我人人爱人人夸,最该夸的那个人为啥从来不夸!

    她保持着茫然的表情,接过燕绥递过来的碗,愣了一会儿才低头看那碗,又从碗沿悄默默溜了一圈,然后果然发现她的碗比别人的更精致一些。

    虽然燕绥做出来的碗,个个都像窑里烧出来的一样圆润完整,但她的碗边沿居然还有一圈镂空的花纹,只是燕绥要保持碗大小一致,所以她的碗明显盛不了太多东西,她禁不住想,他这是嫌我最近发胖了?

    最近给唐羡之照顾得太周到,好像身体是有点重了……

    文臻硬生生忍住要摸脸的冲动,看着闻近檀君莫晓都是一脸意外和懵逼地接过燕绥亲自做的碗。

    大抵都觉得这世界有点玄幻吧?

    闻老太太摸了摸手中碗,眼底露出一点笑意。

    燕绥咳嗽一声。

    君莫晓还不大明白,闻近檀已经闻咳嗽而知雅意,赶紧装了一碗粥,又夹了两个虾子,便要到一边去吃,还顺便拉了拉君莫晓。

    但不是所有人都打算成全他的。

    闻老太太纹丝不动,道:“近檀,莫晓,帮我盛汤。”

    那俩只好留下。

    文臻有点紧张,盯着燕绥,怕他甩出一句不好听的。

    然而没有,燕绥今日的脾气好的令人发指,默默伸手过来拿文臻的碗。

    文臻懵懵地递过去,放空状态看他接过碗,给她夹了一块细腻的鱼肉,正要递给她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什么,又停住,变戏法一般拿出一根竹签,开始剔刺。

    文臻:……

    不行了这个燕绥一定被唐羡之附身了!

    他居然抢我的活干!

    这回不仅她放空,连君莫晓闻近檀都放空了,三个人眼珠子像斗鸡一样,毫无意识地跟着燕绥的手指一动一动。

    文臻心中茫茫然地想,他的手指真好看,他的手真好看,挑得真快,明明熟练工是我为什么他第一次做也这么熟练,以前给别人挑过?不不不这是不可能的,啊这块鱼肉我还要不要吃?我是不是应该把它供起来?

    闻老太太虽然看不见,素来是个敏锐的,似乎察觉了什么,满脸皱纹动了动,拼出一个淡淡微笑来。

    燕绥低头剔刺,十分专心模样,好似对众人的各种反应毫无所觉,然而他知道文臻的一举一动,知道她的茫然,惊讶,这惊讶有点刺痛了他,以至于他便想起之前德高望重的话来。

    一路追索,风雨行船,在好几次夜间他在小姐楼船顶上看唐家楼船的灯火时,都是德高望重默默陪伴,直到有一次,他忍不住问了德高望重,为什么文臻会答应陛下赐婚,会拒绝他,会这样跟随唐羡之行走到海上,明明有机会跟他走,也不选择他。

    问的时候本是随口而言,他觉得他是知道答案的。

    结果德高望重和他叨叨说了一夜。

    德高望重说,殿下你觉得你对文姑娘很好很好了是吗?

    他不答——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问出来就是愚蠢。

    德高望重便摇头。

    “啊殿下,你心里在想,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要问?可是再怎么显而易见,那也是在您心里,别人不是您,没有您聪慧,没有您强大,没有您心志坚决可手握风雨,别人凭什么该知道您在想什么?”

    他默然。

    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

    过往二十一年人生,他习惯了自我,习惯独自行走,习惯目下无尘,那些愚蠢的人类,本就不值得他放下心神,去迁就了解他们。

    我对你好,或者不好,你便接受。

    没有想过去问问那些接受着他的人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文姑娘也是一样。您对她好,但是您没有说过为什么对她好,也没有说过要对她好多久,更没有说过任何关于未来的承诺。那么她会怎么想?也许只是一时兴趣,也许只是皇子风流。那她又凭什么仅仅因为这样不知未来的好,就有勇气去许上一生,抗争陛下呢?”

    他当时本来磕着瓜子,咯嘣一声,瓜子磕碎了。

    “再说您真的对她很好吗?”德高望重说来了劲,指着对面唐家的楼船,“您看过唐羡之怎么追求文姑娘的吗?我听文姑娘说过,初见唐羡之就救了她。九里城也救了她,平日里和她相处体贴细致,言谈相得,会帮她砍价,帮她买菜,帮她提菜,为了她去钻研厨艺,连她送的鸭蛋,他都能玩出无数个花样来示爱。而您呢?初见您在干什么?再见您在干什么?她给您做过多少次菜,您想过一点表示吗?您亲口夸过她吗?理解过她吗?向所有人表示过您非她不娶了吗?您能不能用您素日清醒无比的脑袋回想一下到底是怎样对她的啊?”

    他幽幽横了德高望重一眼。

    这小子入戏了是不是?

    说得这个口沫横飞,青筋杠起,活像他才是被他欺负的文臻。

    想到文臻他又出一回神,心想这些话,那个奸狡的,不爱负责任的,总溜滑溜滑的小蛋糕儿,才不会亲口和他说呢。

    说到底是一样冷漠的人啊。

    他认认真真回想了一下,初见文臻他在干什么?哦,当时屋檐下吊了一个人看着不舒服,他把她也倒吊了一下。

    她被吊起来的时候,大眼珠子快要落到地下的感觉,幽幽黑黑的,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再见是什么时候?是那个小倌馆吗?

    德高望重说话不老实啊,那一次不是和她相处挺好吗?她把他顺手当小倌卖了,他也没生气,遇上刺客,她还主动要求拿脑袋给他垫脚。

    因为那一刻少见的知情识趣,他忍不住又多看她一眼。

    那些娇滴滴的小姐,在那种时候,一大半要被刺客吓晕,不吓晕的也不敢跳水,跳了水的也想不到他怕湿鞋,想到他怕湿鞋的也做不到主动提供脑袋给他垫脚。

    多么特别的女子。

    他觉得世上大概也就这一个了。

    所以他不是破天荒地想到她衣服湿了被人看见不雅,还拿门板给她挡了吗?

    上一次在他面前湿身的那个谁,下场是干脆再进水里洗一天呢!

    他怔了一会儿,忽然开始想,如果换成唐羡之,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

    好像……不一样?

    “如果我遇见两个男人,一个欺负我,嘲笑我,捆我,困我,喜怒无常,性情古怪;另一个,体贴我,爱护我,关心我,保护我,还能和我心意相通,喜好相通,尊重我的一切选择并给以强大的辅助。”德高望重加重语气,慷慨总结,“那我也选第二个啊!”

    “噗通。”

    他把德高望重踢进了水里。

    让他去选择一头温柔伪善的鲨鱼相伴一生吧。

    ……

    德高望重后来从水里爬了出来,没敢再意气风发踩他,却总暗搓搓提醒他看着唐羡之和文臻的一路行踪。

    这一路追踪,他看着唐羡之带文臻去看病,吃夜市,买珍珠,定礼服。

    若有所悟。

    原来是这样的追求。

    原来是那样的细腻。

    他对唐羡之的细腻并不以为然,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一看缘分,二看心意相通,有人说还要加上命运摆弄,他对此也不以为然,会被命运摆弄的,不过都是弱者罢了。唯有前两项,是再强大再努力也无法掌控的事,也唯有前两项达到完满,才有了情分的水到渠成。便是再细腻,再体贴,婆婆妈妈琐琐碎碎,也不过是栽在冬天的花,藏在夏日的雪,不顺应天时,也不契合心意,美丽难久。

    但一路走下来,忽然就又悟了一层。诚然缘分和心意更重要,但有了缘分和心意,并不意味着那缘分不会被削薄,那心意不会随流水,人世间太多阻碍烦难,若长久没有温情加持,便如春日的花也会摧折于风中,冬日的雪也会被晒化,这世间哪有真正的长长久久亘古不变,何况他与她,在皇室,在官场,在这世间阴私苟狗谋算最深的所在,又都强大而冷酷,要如何才能走过风雨,而又心花不败?

    所以他跟着走过了定瑶漳县直到出海,慢慢长途一开始还难掩焦灼愤怒,从以为她身死的伤,到发现她自愿离开的疼,到平静下来之后渐渐泛起的失望和背叛的细细撕咬滋味,再到后来,终于明白。

    这一路行走是她的逃奔,也是他的自悟,悟的不是这人间智慧,而是自幼便如隔云端的爱与情感。人间有太多懂得与不懂得,他想从此之后,要学会懂得她。

    定瑶扛走一袋子珍珠,漳县带走了一批绣娘,来不及绣嫁衣,当初说借唐羡之现成地方成婚也不过是玩笑,他应该给她由他自己准备的,专属于她的,完全由他为她安排的婚礼。

    他也会有礼物给她,以后还会有更多礼物——她真正会喜欢的,属于少女都想要都应该拥有的那些礼物。

    虽然他并不十分理解女子的那些喜欢,但他觉得可以迁就她。

    也是在准备礼物的时候,他忽然就明白了鲸眼那样的礼物,她应该是不喜欢的,黑乎乎毛刺刺的东西,换别人在不明白珍贵之处的时候,都会顺手扔掉吧。她却慎重地打了一副耳坠,将鲸眼嵌了进去。

    她珍惜的不是鲸眼,是他。

    而他,并非没有不珍惜,只是表达的,并不是她想要的,表达的,并不是她能以之为依靠的。

    或许这样的想法依旧不大对,但是他愿意慢慢学。

    用一生来学。

    首先从日常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