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劳动积极性

芒果火龙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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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众人退出营地,死灵法师的身影也没有出现,甚至没有出手阻拦,不过他们依旧未放松警惕,驾驭着马匹开始向北方逃离。

    胖子奥洛克也不管自己的包袱了,撒开腿在队伍前面狂奔,因为是在树林里,所以他的奔跑速度竟比战马还要快。

    就这样日夜兼程,众人在八天之后抵达了万兽森林北部边缘。

    小径两边的树木逐渐稀疏起来,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将道路照的亮堂堂。

    正午时分,奥洛克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冲出了森林,雷纳德等六人骑着马尾随而至,这场面怎么看怎么像骑兵正在追捕逃犯。

    离开森林之后,面前时平坦广阔的田野,让人忍不住心情为之舒畅。

    克里斯多夫拿出地图对照许久,最终确定:“我们在斯蒂芬斯男爵领的范围内,往前走不到两公里有个小镇。”

    众人闻言全都有种劫后余生的快感,雷纳德吩咐道:“先到小镇内休息两天。”

    其他人没有反对,不说这支小队中雷爷最有话语权,就是他们的身体也不支持继续向前进了。

    亚瑟王国北方确实要比南方繁华的多,同样也有钱的多,这点从小小的男爵领可以修建起青石板路就能看出来。

    如果是在王国南方,除了少数伯爵领或者艾德蒙公爵的主城之外,几乎没有哪个领地会花冤枉钱去修建道路。

    虽然这个男爵领的石板路看起来有些年头,而且已经破败不堪,但也证明这里的领主曾经具备不错的经济条件。

    除了道路之外,北方小镇的建筑风格也同南方有着极大区别。

    南方人喜欢用石头建造房屋,因为南方多梅雨,石头能有效避免雨水的侵蚀,让房屋变得坚固耐用,保证数十上百年不会损坏。

    北方人则习惯用砖瓦,因为北方雨水较少,不必担心房屋被雨水侵蚀,而且砖瓦房十分美观,这点极大满足了北方人爱好精致的性格。

    众人在下午两点抵达了小镇,小镇外围的城墙很高,格局却非常简单,没有垛口和箭塔,甚至四周连护城河都没有。

    显然,建造城墙的目的只是为了防御万兽森林里的猛兽和怪物的。

    北方的人口十分稠密,七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存了近两千万人,而南方十三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却只有不到两百万人。

    因此这座小镇虽然位置有些偏僻,却也居住着五六千人,比南方的子爵领还要繁华。

    街道上人来人往,衣着简朴却也精神,昭示着这里的人生活条件不错。

    嘈杂的市井声音冲淡了众人内心的阴霾,雷纳德很喜欢这样的气氛,骑着马从街头走过时,没有谁对他表示出敬畏,同样也没有人表示厌恶。

    显然,繁华就意味着开放。

    北方人的阶级观念要比南方人小,这或许要归功于北方的贵族太多,致使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了。

    最重要的是,南方贵族多是建国初期册封的功勋贵族,全都有自己的土地,而北方贵族大部分都是后来封赏的空头贵族,没有自己的领地。

    如果这些贵族混不好,恐怕比普通平民过得日子还惨,他们即要享受纸醉金迷的生活,又要保住家族荣誉和颜面。

    这就致使很多空头贵族打肿脸充胖子,人前穿着体面的衣服,游走在同类之间,背地里则穷困潦倒,需要借贷或者典当度日。

    这有些类似于晚晴时期的八旗子弟,既要面子和享受,还特么没钱、没本事。

    雷纳德曾经听海蒂说过,很多北方贵族即便是吃不起饭,穿着打扮也要光鲜亮丽。

    人前富贵、人后受罪,这句话放在这儿还是很合适的。

    这里相较于如今的丰饶之城差了不止一星半点,所以众人也没有游览的心思,直接找了间旅店住了下来。

    北方的旅店和南方的旅店差别极大,南方是底层为餐厅,楼上是客房,北方则不然,他们是前屋为餐厅,后院是客房。

    房屋格局不同,人的性格也不同。

    北方人多温文尔雅,没有南方人那么豪放,旅店老板面对众人时也不会嘻嘻哈哈的赔笑,而是礼貌的询问是否要住宿、要不要吃饭等等。

    此时是午休时间,餐厅里的佣兵和冒险者不少,他们大多谈吐文雅,就算喝醉也不会开口骂娘。

    而他们所说的内容忽然引起了雷纳德等人的注意:“你们听说没有,安布里泽特山脉又出现了大量恶魔,他们摧毁了好几个城镇,跃跃欲试的想要往东边来呐。”

    其他人随声附和:“早就知道啦,我还打听到,国王陛下已经派兵前去剿灭恶魔了,要不了多久,这些家伙就会再次灰溜溜的滚回山里去。”

    话音刚落,有人立刻反驳道:“剿灭是肯定的,就是不知要损失多少人呐,我听说上次为了打退恶魔,军方死伤了近千人。”

    又?再次?死伤千人!

    这三个词汇中包含的意思非常明显,恶魔已经不只第一次冲出安布里泽特山脉,大规模前往王国北方的其他地区进行骚扰了。

    雷纳德喝了口水,轻声道:“怪不得陛下要将南部军撤到北方来,原来事情已经严峻到这种地步了么。”

    他叹了口气,越发觉得头痛和疲惫。

    雷爷索性不在想这些事儿,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别的地方。

    只见餐厅四周的墙壁上挂了不少画,落款大多是某某学院某某学员的写生作品。

    这种地方不会有什么名家化作,而且画也不是酒馆买来的,多是送给老板或者干脆仍在这里的。

    雷爷随意打量着,扫过左边第四副画时,他的目光立即定格在了这幅作品上。

    并不是说这幅画有多么出众,也不是说这幅画有什么旋即,而是画这幅画的人——吉尔伯特·邓肯。

    紧接着,他忽然想起来,这个私生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自己眼前,而他的母亲同样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

    或许是眼光和格局变大了,雷爷早就忘记了这个昔日的对手,或者现在已经不能称之为对手了,因为对方不配。

    雷纳德深吸口气,对着旅店老板说的:“老板,这幅画我买了。”

    旅店老板赶忙摆摆手,笑道:“说什么买不买,您喜欢尽可以拿走,反正也都是打扫房间时捡来的。”

    雷爷闻言点点头,摘下这幅画,直接撕成了碎片。

    他的举动看的老板直发愣,旋即苦笑摇头,什么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