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情敌

北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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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嬅是个好员工,在接到秦晋荀的电话不过两个小时的时间,就成功拿到了宋涛向警方提供的,所谓六月八号的不在场证明。

    【与金融公司项目经理见面,并畅聊至深夜。】

    林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金融公司的项目销售经理,此前约了宋涛很多次但是都没有成功。

    秦晋荀和温玉见到的林木时候,他正在点头哈腰地讲着电话。

    “是是是,好好好,没问题,我一会儿就给您把资料传过去。”

    撂下电话,林木抬头就看见秦晋荀,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笑道。

    “您就是打电话来的秦先生吧,来,我们去会议室谈吧。”

    可能是从事销售行业,林木待人接物有种习惯性的热情,哪怕是知道秦晋荀联系他仅仅是有事情想询问,而不是买他的产品。

    看着林木热络地端上来两杯红茶,由于步子迈的风风火火,放到桌子上的时候已经撒出去不少。

    温玉不由得想,是不是于敬堂也事前了解了他这个人的性格,热情,却粗心大意,才选择了他作为迷惑警方的***。

    “林先生看起来很忙啊。”

    林木摊摊手,“不是看起来忙,是真忙啊,这不是又是月底了嘛,业绩不达标就等着扣工资吧。”

    这时有同事敲了敲会议室的玻璃门,指了指他手上的腕表,显然是在提醒什么到时间了。

    林木露出了一个歉意的笑容,“您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就问吧,我这边......”

    秦晋荀理解地点了点头。

    “您上个月八号,是不是曾经跟宋涛见了面?”

    林木点点头,“是啊,而且后来,警察还来找过我,让我具体说一下那天的情况,我就按照记忆如实说了,宋涛那天一直跟我在一起,而且很多人也都看见了......那天聊得很好,我还以为他有意向合作的,可是现在我连他的秘书都联系不到。”

    林木说着露出了苦笑。

    “你之前没有跟林木打过交道?”

    “那样的大老板哪是我们说见就见的,不过,他感觉比想象中年轻,有钱人就是会保养啊。”

    林木又笑了起来。

    问的差不多了,秦晋荀于是站起来。

    “谢谢您。”

    林木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别客气,有什么事再来找我。”

    温玉看着他的眼睛,忍不住感慨这真是一个乐天派的人,就是不知道以后他若是知道自己的证词险些害死了一个无辜的人,心里会不会永远的留下疙瘩。

    林木将两人送到电梯口,秦晋荀忽然回头问道。

    “林先生,不知道您听没听过一句话。”

    “什么?”

    “不知者无罪。”

    林木于是露出了疑惑地神情,“话我倒是听过,然后呢?”

    电梯来了,秦晋荀淡淡地冲他点了点头,“你以后就会知道了,希望你记住,再见。”

    电梯门缓缓合拢,林木挠了挠头就回去忙了。

    刘子科等在下面,秦晋荀不带他上去的原因是刘子科当惯了刑警,问问题时不由自主就带上了审讯的口气,问不出来什么不说,还有可能让林木心生反感,有了抵触心里。

    刘子科眼巴巴地看着秦晋荀和温玉走出来,连忙迎上前去问东问西。

    “怎么样,接下来我们是不是只需要告诉滨江公安局的警察,和别人讲话的那个根本就不是宋涛,而是林恩词就可以了?”

    秦晋荀于是又把那先前那一点讶异收了回去。

    “你要用什么证据说服警方相信你,而不是把你当做一个精神病扔出警局。”

    “林木此前根本就没见过宋涛,没察觉出一丝不对。”

    刘子科表情瞬间就失落下来,“而且林恩词死了,那现在就是死无对证了?”

    秦晋荀笑了笑,只是那笑容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反而有些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还记得邹兰和马之章么?我等着看于敬堂还要怎么翻云覆雨。”

    “上个案子没有的证据,我们就在这个案子里找。”

    秦晋荀的语气不算友好,温玉知道,于敬堂已经让他不爽了太久。

    *

    刘子科来滨江是公干,自然不是时时都在,所以在季景然回诸城后,别墅里最常见的搭配就秦晋荀和温玉以及舒嬅三人。

    其实温玉和舒嬅的交集真的不多,舒嬅有什么事情都是直接去找秦晋荀,其余的就是偶尔说一句,“温法医,您吃晚餐吗?”或者“温法医,秦教授已经休息了,您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说。”

    舒嬅的敌意来得连绵不绝,大抵是从那晚撞破了秦晋荀和温玉的亲密举动开始的。

    在滨江待了这么多天,温玉对舒嬅的态度就是礼貌儿疏离,同时对她眼中的欲言又止表示视而不见。

    舒嬅跟蔡莉莉还不尽相同。

    蔡莉莉是有一个明确的态度,那就是阴阳怪气,温玉看着,只觉得和蔡莉莉同从前邻居家那个妈妈生了二胎闹腾了一个夏天的小屁孩儿一样,而舒嬅,是在春风中的温柔中让人感受到深秋般的萧瑟,表情一分钟六个变,你永远猜不透哪句话触碰到了她什么点上。

    相处了几天,温玉就避之大吉了。

    舒嬅喜欢秦晋荀,这是毋庸置疑的。

    温玉能想象得到,秦晋荀在没来诸城之前,一直都在他自己的事务所里,高智商、高颜值、高收入的男神级人物,朝夕相处的,让人很难不对他动心。

    每次秦晋荀跟温玉说话的时候,舒嬅的眼风就嗖嗖嗖往这边瞟,视线恨不得黏在秦晋荀身上。

    被人盯着,温玉有些不适,于是抬起头来看向舒嬅。

    “在看什么?”

    秦晋荀问完后,大概了发现了,摇了摇头,很是严肃地回头跟舒嬅说。

    “可以请你去二楼的书房把我的那几本医学杂志拿下来么?”

    舒嬅毫不犹豫地点头,噔噔噔地上楼去了。

    温玉目送着她隐没在楼上的身影,冷不防秦晋荀问道。

    “你介意?”

    温玉摇了摇头,“我只是有点羡慕她了。”

    秦晋荀闲适地靠在椅背上,手肘搁在扶手,骨节分明的手指微微点着自己的太阳穴,“羡慕她什么?”

    温玉伸着指头慢慢地数着,“有一技之长,有喜欢的人,有‘喜欢的人不喜欢我’的小烦恼,也称得上人生顺遂了。”

    她当然是在打趣,秦晋荀不由得轻笑出声。

    “原来你也知道。”

    “知道什么?”

    “知道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喜欢你。”

    温玉对上他含着笑意的眼睛,忍不住微微晃了神儿。

    “啪嗒”。

    身后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接近,又飘远,地下散落的书本昭示了主人方才的心慌意乱。

    温玉回过头轻嗤了一声,“你倒是会利用我。”

    秦晋荀拿起杯子,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我只是说了实话。”

    “还有就是......舒嬅的专业能力确实还不错,跟得上事务所的节奏,我也不希望以后为了什么感情上的事情不得不辞退她。”

    温玉默然,这种做法看起来不近人情,但是,的确是对舒嬅最好的做法,若是再拖下去,等到情根深种的那天再拔除,不亚于从她身上剜骨去肉。

    看着秦晋荀依旧冷冰冰的五官,她似乎突然明白,他那情商极低的非人名声都是怎么传出去的了。

    秦晋荀不解地看着她。

    “你笑什么?”

    “我笑他们眼睛不好。”

    *

    在马之章施暴致受害人死亡的案子开庭两天,于敬堂终于从国外回来了。

    一回来就以事务所的名义马不停蹄地向警方递交了新的证据。

    一是马之章和被害人的私交很好,并不像大众看来的是竞争对手。

    二是马之章那条留在犯罪现场的领带,其实并不是只有马之章一个人拥有。

    刘子科去了趟滨江的警局,回来时简直肺都要气炸了,说话像机关枪一样,十句里面有九句是在抒发自己的愤懑。

    秦晋荀提炼了重点。

    于敬堂果然是很不知耻,为了打赢官司什么话都敢说。

    他不知道从哪里搜罗来了一些列马之章和被害人共同出席各种活动中的照片,借由一些模糊不清的动作,表示马之章和被害人其实是情人关系,只是害怕两人的关系暴露出来会对各自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一直小心翼翼地隐瞒,被害人脖子上马之章的指纹,实则是两人亲热的时候留下的痕迹。

    ——两个男人,一个四十岁跟一个二十岁的男人,亲热?

    刘子科咽了一口口水,觉得那画面太美他根本就不能想象。

    以及于敬堂又指出,那条现场的,所谓属于马之章高端定制的领带,实则它的设计师并非是原创,而是抄袭了某个偏远小国的小众品牌,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有人恰好去过那个小国,恰好买了那条领带回国,又恰好杀了被害人并且遗落了自己的领带,而且最重要的是,马之章的那条领带,在家里的衣橱中,被他老婆找到了。

    如此巧合。

    虽然这两条证据都不能盖棺定论被警方采纳,但是听起来……也是极有可能的。

    温玉手上还有一沓影印的照片,是法医在案发现场给被害人拍的一些照片,也是刘子科通过关系从滨江市警局弄出来的。

    她将照片放在桌子上,叹了口气,“被害人脖子上的指痕其实并不明显,构不成致死的力度,导致被害人窒息而亡的,实则是上面的那一道勒痕,如果说不能证明领带属于马之章,那就很难办了,不说是转移警方的视线?,就算是拖到二审再宣判,也足够于敬堂找出新的‘证据’来。”

    温玉也犯了难,往往越是简单粗暴的犯罪,尸体上越是没有痕迹可循。

    秦晋荀的嗤笑打破了沉默,“不能证明吗?也不一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