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

微风几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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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走越黑。

    慢慢地,就连路边零散的垃圾零件、开着荧光花的藤蔓也看不到了。

    两人行走在昏暗里,只能通过两手之间的神眠,与方才摘下的花朵上那浅浅的荧光,来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在这种仿佛没有尽头的昏暗里,实在是容易令人产生“我是不是还活着”的疑惑。

    四面八方都没有标志物,更没有其它活物的踪迹,就像这是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前一秒还身处黑暗中,后一秒迈开腿,落地时眼前却豁然开朗。

    就这一步,竟然就瞬间跨入了另一方天地。

    明亮的光线刺激得两人挡住眼睛,等适应了这种亮度,两人看清眼前的景象,皆是一怔。

    他们竟然一脚迈入了一片热带雨林。

    青草、水洼以及泥土的气息铺面,猝不及防灌进了他们的肺腑,清新扑鼻。

    茂密植被充满了整个视野,高达几十米的树木长在湖中,树的根系错综盘旋,如同一张巨大的脉络网,从水面便能看得一清二楚。水中没有游鱼,也没有任何微生物痕迹,清澈得不可思议。

    状似芭蕉的植物点缀其中,厚实的叶片湿润,那绿意仿佛快要滴下来。水草长满湖中央、岸边,树木间粗大的藤蔓缠绕,随处可见各色花朵。

    可更令人说不出话的是,若是顺着那些树木抬头,就会发现它们高得没有尽头,因为头顶世界如同倒影,将地面景象完美复刻了。

    这里没有天空。

    他们头顶着的是——一片倒垂着的,与地面一模一样的雨林,同样绿意盎然,同样植被繁茂。

    季雨时怀疑这其实是某种幻觉。

    他们走了一段路,季雨时伸出手去,却真真实实地触摸到了植物的叶片,触觉微凉,他皱起眉:“这都是真的。”

    这里的温度、湿度都很高,两人已经脱去了防护服并收了起来。

    宋晴岚对环境的敏锐度远超常人,在这里却没有察觉到危险信号,他站在一片叫不出名字的紫白色花朵后,黑色作战服完美贴合他的身体线条,因为个高腿长,就像是在拍某种大片的模特:“季顾问,你有没有注意到,这里太安静了。”

    没有雨林的喧嚣、没有动物鸟类的叫声,没有水流与风声。

    除了生机勃勃的植物,仿佛连一只飞蛾都没有。

    “是很奇怪。”季雨时点点头,又看了看远处,“宋队,我们还要继续往前走吗?”

    不往前走就只能倒回去了。

    他们来的方向是什么情况,两人都很清楚。

    “如果想搞清楚这里是怎么回事的话,我觉得只能往前走。”宋晴岚手持神眠,“你怎么看?”

    季雨时松开手中的叶片:“我也这么想。”

    宋晴岚提醒:“但是如果继续走下去,可能会遇到危险。我们只有两个人。”

    季雨时说:“那就只能倒回去与大胡子为伴了。”

    宋晴岚弯了弯唇角,用枪拨开面前挡路的植物:“行,那我们继续走。”

    季雨时身上没有武器,这里又一切都未可知。

    这次宋晴岚很自然地走在了前方开路,季雨时没有异议。

    这雨林闷热潮湿,仿佛刚刚下过雨,树梢与草面都还挂着水滴。

    不过走了几分钟,两人的头发和身上都打湿了。季雨时肤色冷白,水滴顺着他的发梢往脸上、脖子里滑落,在一片绿意衬托下,他的眉眼都格外生动。

    宋晴岚却总觉得这样下去季雨时又要生病了。

    走到一戳密集的圆叶植物下,宋晴岚仗着个子高,轻而易举就折下来一片水盆大小的树叶:“拿去,挡一挡。”

    季雨时接过来,打伞似的拿着:“谢谢。”

    能挡一下何乐而不为,他调侃宋晴岚:“宋队这么体贴,我差点以为我是个女的。”

    宋晴岚两手要拿枪,还要负责开路,实在没空给自己“打伞”,随口回道:“我可没那么说。”

    他们走入了雨林深处。

    这里的树木长得更为巨大,有很多树干都足有四五人环抱粗细,因此树木间的间隙也大了起来。这些树木身上长了不少寄生植物,它们挂着果实,像火龙果一样饱满诱人,却没人敢贸然尝试。

    越走,雨林中的植物便越为庞大,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内的认知。

    他们经过一片巨大的真菌群。

    浅蓝色的、红色的、白色的、黄色的各种巨大蘑菇,像一桩桩小房子一样长在雨林里。

    季雨时站在一株蘑菇的伞盖下,观察着说:“这些蘑菇应该都不是一个品种。我见过最大的蘑菇是伞盖直径约50厘米的牛肝菌,或者菌系在底下蔓延可达2000英亩的奥氏蜜环菌。真菌沿着树根生长,会不断分泌消化酶腐朽树根,可是这么多蘑菇都长到这种程度,却没有影响树木生长……”

    “没想到你连蘑菇都懂。”宋晴岚问,“季顾问,你还有没有不知道的事?”

    漫长的路途太过无聊,两人继续往前走。

    季雨时说:“其实我是在博物馆看过资料而已。”

    宋晴岚问:“还有专门为蘑菇建的博物馆?”

    “只是其中一个科普展览项目。”季雨时道,“当时才五岁,觉得这些都很有意思。”

    有超忆症的人,很少会觉得某件记下来的事情很有趣。这是这么久以来,宋晴岚第一次从季雨时口中听到轻松的记忆。

    宋晴岚转头问:“那么小开始,就已经能记得所有的事了?”

    “不是,这种病并不是天生的。”季雨时告诉他,“我是后来很久以后,偶然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能想起所有发生过的事。包括所有有过的经历,还有所有的的细节,都能记得一清二楚,然后就再也忘不掉了。”

    不是天生的?

    宋晴岚猜那中间一定发生过什么事。

    季雨时说到这里便没有再说下去,两人也没熟悉到谈心的程度,这个话题就这样结束。

    他们走过巨大的真菌群。

    然后再经过了一条小溪,在溪边他们终于有了点发现。

    这里扔着一些工具、包裹,溪边还有一只生锈的水壶,看起来曾经有人在这里停留过。

    季雨时打开那些包裹查看,发现里面也是一些生活用品,包括霉变腐坏的电池、进水失灵的通讯器等,全都不可以使用了。季雨时在包裹里还找到了一个指南针,在他们的年代,这些东西的款式都属于十几年前的用品,但这个指南针保存得还不错,表盘里的N/S英文字母都还清晰可辨,可惜指针乱转,完全派不上用场。

    “季顾问。”

    宋晴岚也发现了什么,站在一丛灌木后,神色不太妙。季雨时将指南针收起来,绕到灌木后一看,也沉下了表情。

    灌木丛后有三具尸体,乱乱地倒在一起,被大雨时从溪边冲上岸的泥土掩盖了大半身躯。

    这些人看上去已经死了很久,除了头发与还在,身上已经白骨化了。

    让两人感到不适的是,这些尸体身上的衣服基本还算完好——阻燃阻潮的高强度高分子材料,颜色、款式、左胸数字标识的位置,都与他们身上的穿的黑色作战服一模一样。

    宋晴岚蹲下-身,用手拨去一句尸体身体的泥土,那个守护者胸口的数字便显现出来了:12。

    这三具尸体都是来自天穹的守护者。

    “十五年前,天穹有一支编号12的守护者小队接受了一支S级任务。”宋晴岚道,“但是从他们出发后第180秒开始,他们一行八人就全员失联了。此后好几年里,都没有再收到过他们的消息,天穹系统多次在各个时空排查,都没找到他们的踪迹。”

    季雨时:“这就是他们?”

    “应该是。”宋晴岚眉头拧起,“我刚进入守护者队伍的时候听过这个案例,按照专家们的分析,他们是迷失在某个的时空里,躲了起来。”

    不论是守护者还是记录者,对人员选拔的要求都非常高。

    不仅要求他们有足够的能力,还要求他们有足够坚强、坚定的心理防线。人类终究是有弱点的,试想,回到过去的人相当于有了预知的能力,而前往未来的人则可能拥有全新生活……自天穹成立以来,因为各种人性私欲,不是没发生过有人迷失在时空里而不愿回到本来时空的事。

    这种时候,天穹会派出另一支队伍出发纠错,他们被称为稽查者,一旦出发,就会彻底清扫那些逃兵,将人抓回本来的时代处决。

    而十五年前的这支天穹十二队,就是唯一一队没有被稽查者抓住的队伍。

    宋晴岚:“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为了私欲,做了时空的逃兵,没想到他们竟然在这里。”

    时空的逃兵。

    季雨时盯着这三具尸体,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件事在天穹内部是个机密,仅各队队长知晓。

    宋晴岚便又说:“你可能没听过这件事……嘶,我都替他们冤得慌。看来和我们想的一样,这里的确是某个奇怪作用的磁场,会把跃迁途中的穿越者给吸过来。”

    季雨时说:“如果我们回不去,也会被当做逃兵。”

    宋晴岚不置可否。

    季雨时说得没错,除了他们是被所谓的“天穹自我意识”劫持到中转站以外,他们现在的情况和天穹十二队何其相似。如果他们回不去,对于第三指挥中心来说,出发后就失联的天穹七队,也做了时空的逃兵。

    但是宋晴岚不是一个悲观的人,天穹七队也是这样,他们不会屈服于眼前的困境。

    “死因是什么?”季雨时问,“能看出来吗?”

    “骨骼上看不出外伤……”宋晴岚翻看着尸体,“衣服也没有破损,不像是因为外力死亡的。如果是因为饥饿的话不会都死在同一个地方,从姿势来看,可能是中毒。”

    两人都想起了刚才看见过的类似火龙果的果实和那些大蘑菇。

    将这些前辈掩埋了,两人便继续往前走。

    这一次,他们走了很久。

    这雨林的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和他们来时的地方一样,不分昼夜,让人很难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可是人体的能量消耗却没有静止,很快他们就感觉到了饥饿与疲劳。

    他们沿着小溪向前,进入了雨林更深处,又见到了巨大的蘑菇、粗壮的大树。

    有了前车之鉴,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他们途径那些色彩鲜艳的果实,还是忍住了内心强烈的想要试一试的欲望。

    经过一处圆叶植物,季雨时停住了脚步:“宋队。”

    那其中一株圆叶植物上赫然有个折断痕迹,奶白色液体还在断口处滴落,是被宋晴岚之前折过的那一片叶子。

    宋晴岚也认出来了:“操。我们在绕圈子?”

    其实季雨时这一路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他抿了抿唇,还是说出内心想法:“我觉得应该没有。”

    宋晴岚也觉得没有,他和季雨时的方向感很好,不至于绕路走,但这太诡异了。

    简直和鬼打墙差不多。

    思考两三秒,宋晴岚做出决定:“想知道有没有绕很简单,我们得继续走。”

    然后,与来时一样突然。

    他们在行走的过程中迈开步子,前一秒还身在雨林,下一秒就一脚踏进了虚无中。

    四周又变得昏暗了。

    气温下降,两人身上来自雨林的湿意还在,即使披上了一路上都没舍得丢弃的防护服,也没暖和起来,只好就这样硬着头皮继续前进。

    季雨时被冻得牙关打颤。

    这次没了荧光花照明,他只得在这种寒冷中握紧神眠的一头,努力加快自己的步伐。

    宋晴岚回头看了他几次,却什么也没有说。

    天上的极光闪现。

    安静中,他们齐齐顿住了脚步。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又是一座垃圾山。

    不,这就是他们走过经过的那座垃圾山。

    再前进,在手脚都要冻僵的时候,他们看见了那个眼熟的太空舱。

    宋晴岚推门,两人走了进去。

    大胡子正坐在小沙发上,用毛巾捂着被宋晴岚揍过,还在血流不止的鼻子。

    看见他们两个进来,大胡子气得立刻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安发拉哈根和!!”

    宋晴岚冷笑一声,抬起神眠对着大胡子,学着他的发音说了一句:“安发拉哈根和。”

    他是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大胡子愣住。

    不知道是因为宋晴岚说了这句话,还是因为惧怕枪口,二米多的傻大个当场表演起发呆。

    季雨时冷得嘴唇都发白了:“……”

    太空舱里暖和很多,他脱下身上的防护服扔掉,然后走到大胡子那一堆杂物前。

    大胡子回过神来,生怕季雨时拿走他的东西,急得哇哇乱叫。

    季雨时却拿起了一只铁质复古闹钟,然后说:“宋队,距离我们从太空舱里出去,时间只过了不到两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