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目标大酋长

相思洗红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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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家这是要发达了吗?竟然有人送东西?这得值多少刀币?”

    看着驮马上卸下来的物资在院子中堆了好大一堆,街坊们羡慕的直流口水。

    “哈?发达?我看是灭家还差不多,夏野那个废物,就算装备再多、再好,去了荒域古森也是送死!”

    有人嫉妒,说起了风凉话:“这些物资,最后肯定便宜了别人!”

    “哎,夏野果然是做了面首呀!”

    夏野姐弟在贫民窟人员不错,有一些心地不错的街坊是真的希望他们可以过上好日子,但是绝对不是做面首,那样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那有什么办法?夏野是个废物,不卖屁股弄一些武器装备,怎么在荒域活下来?”

    夏老实感慨,打量了墨芜蘅一眼,虽说是个贫乳,但是这容貌还是不错的,夏野不算吃亏。

    “瞎说什么呢?人家是大墨造的老板,一位才华横溢的机关师,看上的是夏野的才华!”

    夏叔无语,笑骂了一句。

    “夏野的才华我是没看到,倒是这小屁股挺翘!”

    夏婶嗤笑了一句,机关师都是公认的学霸,因为想要做出强大美观的机关兽,需要在算学、杂学、美学、医学、甚至是哲学上有深厚造诣,为什么机关师这么稀少,就是因为这个职业太考验一个人的学识储备了。

    机关师的准入门槛有多高?夏城就有墨家和公输家开设的学馆,专门教授机关术,听说入学第一年,就要把足足十万枚手臂长、大腿粗刻满了字的竹简倒背如流,一字不错。

    哈哈!

    听夏婶说的有趣,一些街坊低笑了起来,别说墨芜蘅这种机关师中的天才少女,就是随便来一个吊车尾,拔一根体毛,上面沾的知识都能砸死夏野。

    “我把马匹也给你留下!”

    墨芜蘅把马鞭递给了夏野。

    嘶!

    听到这话,街坊们笑不出来了,一个个愕然的看着墨芜蘅,很想问一句,你是夏野的亲娘吗?不对,亲娘也不会对儿子这么好呀。

    这四匹马能够换回一家三口足以吃上五年的粮食,尤其是那匹战马,可是军用物资,没有关系,有钱都买不到。

    要知道不管什么年月,这种牲畜都是最值钱的家当,普通人家有一头骡子,绝对照顾的比亲爹都好上十倍。

    “我不会喂马!”

    看着棕色的战马,夏野眉头皱起,喂马可是技术活,不是随便喂几把野草就可以的。

    在古代,骑兵打仗,对战马绝对是百分之一百的呵护。

    “没事,死了就吃肉!”

    墨芜蘅其实想说,如果遇到危险,尽量骑马逃回来,她不想夏野脑子里的知识随着他死亡而消失,不过话到嘴边,还是没说出来,因为她看得出来,这个少年有大志向,他似乎早就在期待着这场试炼。

    嘶!

    街坊们又在倒抽凉气了,这不是败家子吗?还杀了吃肉,你知道战马值多少钱吗?反正换二十个健壮的奴隶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就是眼界问题,在贫民窟的街坊们看来,自己死了,也不能让战马出一点差池,可是墨芜蘅却觉得夏野抵得上十匹上等战马。

    “好,等我做了大酋长,送你一百匹战马!”

    夏野也不推辞,有了代步的战马,可以节省很多体力和时间,这就是优势。

    “找好团队了吗?”

    墨芜蘅看了一下四周:“最好还是和贫民窟的同伴组队,虽说关系也不会很牢固,但总比去给那些中层团队的人当炮灰强!”

    中、上层的团队挑人,不仅需要团员实力出色,装备也要跟得上,贫民窟的人就算加入,人家也不会把他们当团员看待,就是一个随行干各种脏活累活的仆人。

    “还没!”

    夏野因为废物的名声,即便是贫民窟的小伙伴也不会找他,毕竟谁也不想要一个拖累。

    “你上点心好不好?”

    墨芜蘅捏了捏眉心:“一旦离开夏氏部落,进入荒域古森,竞争就开始了,他们即便不杀人,抢你的东西可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为了名声,大家一般不会杀人,但是一旦没了第三者旁观,即便是同一个部落的人也会互相厮杀。

    猎场、适宜耕作的土地、水源、奴隶等等资源,谁不想独占?要是发现了矿脉和盐田,那就算最美味的骨头,这些进入荒域的马前卒们会把对方的脑浆都打出来。

    “我知道!”

    夏野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值得信任的同伴哪有那么好找。

    “你要抓紧时间了!”

    墨芜蘅突然对夏野这趟试炼之旅不太看好了,这可是拓荒,抵达荒域后,第一件要务就是选择一块适宜发展的地盘,扎下先祖祭坛,点燃祭坛之火。

    地盘的选择,关系着部落未来的发展潜力,如果夏野单打独斗,怎么抢得过那些抱团的马前卒!

    指望别人眼瞎,分辨不出地盘的好坏,还不如等着一个酋长突然上门,说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儿子!

    毗邻河流、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或者是可以扼守要道险冲,雄霸矿脉猎场,这些地方永远都是被争抢的最凶的地带。

    “没事,有我呢!”

    菘果挺胸抬头,使劲拍了拍带鱼一样的胸口:“我就是最棒的伙伴!”

    “哈哈!”

    夏野揉了揉菘果的头发,开局一只小萝莉怎么了?绝境局又如何?本酋长绝对会打出华丽的表演!

    三天的时间转瞬及至,马前卒们必须出发了。

    部落有规定,午时之前,凡是参加鲜血生存试炼的年轻人必须全部离开部落,否则会被拉倒广场,直接绞死。

    “你确定要用这种纹面?”

    夏野系好鞋带,跳了几下,双层的鹿皮长筒靴重量正好,而且钉了青铜鞋掌,足以踹爆敌人的狗头。

    “嗯!”

    菘果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让夏令月将一个篆体的‘爱’字用红色的蔷薇花汁纹在左侧靠近鬓角的额头部位。

    “有什么含义吗?”

    部落人外出拓荒狩猎时,会纹面涂妆,也就是在脸上和身上涂抹各种各样的图案。

    这是一种神圣的部落仪式,代表着家人的思念、祈祷平安归来,以及祈求胜利眷顾。

    夏野的涂妆纹面还是月牙弯月造型,同样是高水准纹绘,给他添上了一抹神秘清冷的气息,只可是在夏野看来,紫罗兰汁液那浓郁的紫色简直是gay里gay气。

    “喜欢!”

    菘果言简意赅,在询问夏令月是否会写‘爱’字后,小萝莉就坚持要使用这种纹面。

    不得不说,夏令月在美学设计上,很有天分,‘爱’字并不是端端正正,而是倾微微斜,并且笔画拉长,拥有柔美的弧度,再加上颜料润色后,将菘果的可爱完全凸显了出来,

    这要是什么都吃的地鬼看到菘果,恐怕都舍不得下口,太萌了。

    “随你们便吧!”

    夏野心说还好不是‘奴’字或者‘肉’字,不然好可怕,自己变态的名声应该一辈子都洗刷不掉了。

    早餐是火腿熏肉、煎蛋,再就着咸菜,来上一碗浓稠的糜子粥,简直幸福感爆棚。

    菘果吃的肚圆。

    “等等,这里还有些皱!”

    夏令月站在夏野身前,抓着他的衣领,想要抚平。

    “姐姐!”

    夏野攥住了夏令月的手,他能感觉到姐姐的不舍,每当他想开口,说该出发的时候,夏令月就会找个借口,再让他多待一会儿,只是分别终究要来到。

    “我去检查一遍行李,别丢了东西!”

    夏令月转身,可是被夏野用力一扯,抱在了怀中。

    “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建造出属于咱们的部落!”

    听着弟弟温柔的话语,感受着那对双臂的温暖,夏令月想靠在弟弟的肩膀上,可是她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了夏野一下,接着踮起脚尖,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吻,便把他推开了。

    “我还有工作,就不去送你了!”

    夏令月扭开了头,不想让弟弟看到自己通红的眼睛。

    “嗯,不要太操劳,反正钱不愁花的!”

    夏野快步走出了茅草屋,牵起了战马的缰绳,招呼小萝莉:“菘果,走了!”

    “哦!”

    菘果应了一声,跟着抬头看向夏令月,使劲的拍了拍小胸脯:“放心啦,我会拼死保护大哥哥的!”

    说完,小萝莉一溜小跑,冲出院子,追上了夏野。

    看到弟弟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长街的尽头,靠着门框的夏令月再也忍不住,一下子瘫软在地上,低声的啜泣着。

    “令月姐姐哭了!”

    菘果骑在战马上,回头望了一眼。

    “我知道!”

    夏野没有回头,因为他发誓下次在面对夏令月时,自己一定要成为让她可以骄傲的大酋长。

    城门口,送行的人很多。

    “走吧!”

    夏老实劝了老婆一句,儿子夏虫都走了半个小时了,站在这儿还有什么用?看到老婆没反应,他刚想再劝,就听到身旁的人们发出了惊呼。

    “那个是夏野?”

    因为身份地位的关系,贫民窟的人们自然聚在了一起,顺便也嘱咐孩子们互相有个照应,他们当然认识夏野,可现在这个器宇轩昂的少年,真的是那个常年卧床的病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