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她配吗?

绯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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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要不是自己这辈子重生了,他这话还真不算说错。

    有时候她觉得渣男虽然虚伪,可是也蛮厉害。

    为了达到目的,不惜蛰伏十几年,让自己彻底爱上他。

    可惜,自己早就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又怎么可能再次上他的当呢。

    宋朝溪笑了笑,只是这笑意不达眼底,“我也说过这辈子都不会爱上你。”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暗中较着劲呢。

    最后还是徐行之打破了这份较劲。

    “秋霞她要回来了,过两天我打算去城里接她,我特意过来喊你一道去。”

    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宋朝溪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恨意,如果说背叛了自己的徐行之,是她这辈子最恨的人。

    那么他口中的这个秋霞,就是除了徐行之之外,她最恨的人!

    秋霞名叫赵秋霞,和她来自同一个地方,和徐行之是中学同学,关系匪浅。

    她和对方认识并相处成好朋友,这都多亏了徐行之的存在。

    当初她是真的喜欢徐行之,所以得知赵秋霞和他是同学后,就背地里向对方打听徐行之的各种喜好及趣事。

    她和徐行之能走到结婚这一步,真的少不了对方帮腔搭话。

    可是她没有想到,就是自己自认为最好的朋友,不知何时和他的老公勾搭在一起。

    还暗中孕育了一双儿女。

    说起来还真是可笑至极,她得知这事,还得多亏赵秋霞来她跟前耀武扬威。

    那一刻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早就被撬墙角了。

    还是她最信任的人撬的!

    想到这里,宋朝溪忍不住冷哼了一声,“她回来关我什么事儿?”

    徐行之明显愣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回答。

    “她是你最好的朋友。”他忍不住提醒,“工农兵的事儿,都是意外,和她没有关系。”

    徐行之要是不提醒,她一时都没有想起来,自己和贺承舟这场阴差阳错的婚姻,好像也是她的手笔。

    可惜自己上辈子太愚蠢了,不但没有察觉到对方狠毒的心思,反倒是拿全部真心待她。

    “最好的朋友,呵呵。”宋朝溪一声冷笑,“她配吗?”

    这一刻,徐行之再也维持不住脸色的云淡风轻,面上带着一丝薄怒。

    “宋朝溪,我不知道你要任性到什么时候,我也好,秋霞也罢,都真心实意的对你,可是你呢?”

    “你瞧瞧自己说的什么话,我们可以容忍你的小脾气,可是你这也太让人寒心了!”

    她才说这么两句就心疼了,忍不住跳脚了?

    这才哪到哪?

    这些话比起上辈子赵秋霞对自己做的,可是要温和数十倍呢!

    “任性?”宋朝溪忍不住轻笑,满眼的嘲讽,“你怕是没见识过我任性的样子,不过没关系。”

    “咱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见识。”

    ……

    “小舟,你最近咋回来得这么晚咧,这天都黑了?”

    贺母见贺承舟这么晚才回来,忍不住问了两句,结果儿子还是和之前一样,回答得极为敷衍。

    “有点事儿。”

    贺母忍不住嘀咕,“这到底有啥事啊,每次问都支支吾吾的。”

    不过她很快就想通了,毕竟自家这孩子成熟得早,也比其他人更能扛起事。

    只要他没有去做甚伤天害理的事儿,自己这个做母亲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随他去吧。

    小萝卜头儿最近也发现了,自家哥哥总喜欢往外跑,他也很好奇,“姐姐,你说大哥这是去哪啊,我好想知道。”

    这事儿还真问对人了,贺二丫还真清楚自家哥哥出去作甚。

    昨天她去山上打猪草,顺带还去林子里捡了点引火的干柴,就有些耽搁时间,回来的时候,太阳都落山了。

    整个大地逐渐被黑暗笼罩,但又被太阳的余晖照耀着,天色虽然比较晚,但却不是完全黑暗。

    能够隐约看清田野间的人影儿。

    而她恰好就瞧见了自家大哥,鬼鬼祟祟的跑进玉米地里。

    她正想大声呼喊他,就瞧见玉米地的另一头,钻出道熟悉的身影儿,正是前几天摸了自己的嫂嫂。

    因为好奇,她多观察了一阵子。

    才发现自家哥哥,趁着嫂嫂离开后,偷偷在那帮她砍玉米杆!

    贺二丫:“……”

    说实话,她还是第一次瞧见自家哥哥这样呢。

    既然想要帮嫂嫂,光明正大去做就行,何必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像做贼似的!

    她实在是不能理解。

    只能压下心底的好奇,把这事暂时给搁置了。

    等以后找着机会,她偷偷问嫂嫂不就行了?!

    ……

    今天是赵秋霞回来的日子。

    徐行之一大早就起来收拾了,把自己收拾得亮亮堂堂的,他这人模样不差,不然也入不了宋朝溪的眼。

    身上更是有一股文人墨士的气息,只要往那儿一站,浑身上下都带着浓浓的书卷气息。

    宋朝溪穿戴整齐,正准备去上工,走到半道上,一辆自行车突然横杠在她的面前紧急刹车。

    刹车片“滋呀”一声,把她吓了一大跳。

    抬眸一看,又是徐行之。

    别说徐行之这身装扮,还真的挺俊俏,他脸部线条本来就柔和,再配上他那独有的气质,的确人模狗样。

    更不要提,他脚下踩着台十分拉风的二八杠自行车。

    在七十年代,自行车是个稀罕物,只要有这么个玩意儿,走到哪都能吸引一大片目光。

    宋朝溪此时也在那狂盯着这台二八杠自行车,不过她并不是在欣赏徐行之的帅气,而是在这思索。

    要是她的记忆没有出现问题。

    徐行之的这台二八杠自行车,买的时候,好像找自己借了几张工业券?

    这个年头,工业券用途极其广泛,不管买什么电器自行车,都需要这玩意儿。

    所以极具价值。

    就在宋朝溪思索时,渣男总算是开了口,语气里带着几分关切。

    “我现在要出发去省城里接秋霞了,朝溪你有没有什么东西想要带,我可以——”

    给你带几个字还没有说完,就被宋朝溪冷冷的打断。

    “没有。”

    尽管有,她也不要渣男给自己带。

    “徐行之。”宋朝溪突然喊了他的名字,在对方抬头看向自己时,指着那辆十分拉风的二八杠自行,语调慵懒又随意。

    “我记得你当时买自行车的时候,找我借了几张工业券,到现在都没还。”

    “所以,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