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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林武住进来后,陆宁就很少做梦了。
就算是做梦,也是做些比较轻松愉快的梦,再也没有梦到罗布泊,没梦到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神秘男人。
那个奇怪的梦境,已经渐渐被他忘记。
可是今晚,他再次梦到了那只大耳朵。
只是,走在大耳朵里的那个人,却不是那个神秘黑衣人。
一个身穿轻纱白衣的女孩儿。
女孩儿是个亚欧混血儿,黑色长发犹如丝缎,眸子颜色却像海水般那样湛蓝,皮肤雪一样的白,鼻子高挺是很明显的白人特征。
总之,这个女人混血混的不怎么纯正,除了有一头黑色长发外,不管是足有一米七六的个头,还是前凸后翘的火爆身材,都是标准的东欧美女特色。
东欧美女,本来就是世界上身材最完美的女人。
尤其是当她还拥有亚洲人的细腻肌肤,一笑时足够男人忘记自己姓啥时的妖媚面孔,除了赞叹她是上帝跟魔鬼协商好才造成的极致美人儿外,陆宁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词语才能形容她。
女孩儿既然是上帝跟魔鬼合力造出来的,那么她身上肯定带有魔鬼的特征。
她有天使都自惭形秽的外表,却有着魔鬼才会满意的恶毒心灵。
“我姓花,叫花小妖。”
哪怕是在梦中,陆宁也能记住刚认识花小妖时,她说过的第一句话。
花小妖,猛地一听,很俗气的名字。
可只要看着她的人仔细品位,就会觉得除了这个名字外,其它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她的人。
花小妖,鲜花一般的妖精。
陆宁敢发誓:所有见到花小妖的人,都会以为她是个花信少妇。
除了早就承受男人滋润的妇人外,哪一个少女,能拥有她那般妖媚入骨的风姿?
又有哪一个少女,能让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会联想到熟透了的桃子,只要用一根吸管,就能品尝世间最最甜蜜的味道?
可陆宁敢用脑袋来保证:花小妖,过了今年的中秋节,才是刚满十七岁的少女。
绝对的原装货。
她成熟到极致的身材,她一笑能让人腿软的妖媚,只是魔鬼送给她的最好礼物罢了。
陆宁觉得,他在即将闭眼辞世的那一刻,如果回想起这辈子中最后悔的事儿,那就是认识了花小妖,还很嘴贱的亲了她嘴唇一下。
她的唇很软,很香,也很甜,但更多的却是后悔的滋味。
那一年,花小妖十三岁,可却具备了三十三岁少妇的成熟身子。
十三岁的花小妖,在被陆宁亲过后,呆了半晌才说:“记住,从这一刻起,你就是我的人了。你要等我长大。没有我的许可,你如果招惹别的女人,我不管她是谁,有一个,就会死一个,有两个,就会死一双。相信我,我没有开玩笑,我也有这个能力。”
陆宁相信了她说的话。
他不能不相信,因为她是花小妖。
她是--这颗星球上,传承最古老,隐藏最深,实力也最强大的家族。
据说,在周文王时期,他们家族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不是狗屁?
可无论是不是毛驴的屁,如果陆宁早就知道这些的话,就决不会在那个云彩好像被火燃烧的傍晚海边,亲了她那一口。
哪怕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亲了一下,陆宁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花小妖从十三岁长到十六岁的这三年中,抱有游戏人间伟大抱负的陆宁,总共接触了七个女人。
七个女人中,有两个是欧美明星,三个都市白领,一个渔夫的女儿,还有一个是毒枭的妻子--毫无例外,这七个女人在被陆宁接触后的一个月内,都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香消玉损。
我不杀伯牙,伯牙却因我而死。
这句话,就是陆宁在这些女人死后的真实心理写照。
陆宁很想为那些无辜被害的女人讨回公道,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付出多大的努力,有多大的恒心,先后四次的结果都是,他被人像死狗那样的扔在一双脚下。
好像毛驴那样被人扔在女人脚下,被俯视着,这绝对是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陆宁只能把这些耻辱当做苦酒,自己喝下去。
没办法,花小妖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男人拥有多么强大的武力,但在绝顶的聪明面前,好像也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花小妖,就是个妖精。
陆宁想做什么,哪怕是忽然异想天开的事,她都能猜得到,并提前做好安排,就像他肚子里的一条蛔虫。
那个哥伦比亚大毒枭的妻子,在自己防备森严的游泳池内溺水而亡后,陆宁终于明白了什么,于是立即头也不回的返回了华夏老家。
他希望,能远离那个妖精,做一个平常人,过小百姓的平凡生活。
当然他更知道,无论他逃到哪儿,都无法躲开花小妖。
只是奢望,那个小妖精在长大后,能发现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比他要强百倍的青年才俊,他只是个偶然间心血来潮占人便宜的混球罢了,实在不值得她那样认真。
很好。
在陆宁回到唐王的这大半年内,没有了花小妖的消息。
只是为什么,今晚他忽然出现在了梦中?
难道说,那个小妖精跋扈到连他做梦都不放过他?
这种筋疲力尽要崩溃的感觉,让陆宁想发疯,想破戒,杀人!
只杀花小妖。
可那样的女孩儿,有谁又舍得杀?
也正是因为不杀人,陆宁才先后四次,像死狗那样被扔在花小妖脚下,看着她那双好看的大长腿,欲哭无泪。
人在做恶梦醒来后,总会觉得很累,就像陆宁这样。
他睁开眼时,已经天光大亮了,院子里传来毛驴追麻雀时欢乐的叫声。
花小妖的虚影,总算是被天光给渐渐的冲淡了。
“死妖精!”
陆宁低声骂了句,翻身爬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酸痛,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女孩子第一次时才会发出的哼哼声。
马上,耳朵很灵敏的毛驴,就连蹦带跳的进了堂屋中,用它的爪子推开了门,小身段好像要被晃断似的,很讨好的叼起了大哥昨晚随便踢出去的鞋子,放在了炕前。
无论是谁,看到这样一条懂事的狗子后,都会心情好起来的。
“滚她的花小妖吧,别把老子惹毛了,要不然真干了你。”
陆先生发了一个狠后,随手套上背心,下炕趿拉着拖鞋来到了院子里。
“早!”
他刚一出来,就看到林武那张秀气的笑脸了。
一个男人,干嘛要有这么秀气的脸?
真特么的别扭。
要不是看在他又在向石桌上摆早餐,陆宁都不屑搭理他。
“咦,今天太阳还是从东边出来的啊。”
陆宁有些奇怪,林武为什么又做早餐了。
但接着,他就明白过来了:这是因为商御卿这个讨人嫌要走了,林武这是在做饭庆祝呢。
小气的男人,永远也成不了大气候--看在林武又开始做饭的面子上,陆宁没好意思说出这句话,回头看了眼西屋问道:“她起来看到你做饭后,肯定很喜欢。”
“她早就走了。”
林武淡淡的说。
陆宁愣了下:“啥?她早就走了?”
“嗯,五点半,我刚起来,她就走了。”
“这么早,也没跟我告别。”
陆宁有些不满的嘟囔了句,又问:“她没有顺手偷走啥东西吧?”
林武笑了:“咱家,有什么值得她偷的东西?”
“嘿嘿,也是。”
陆宁笑了笑,趿拉着拖鞋进了洗手间。
让像条吸血虫那样趴在自己身上吸血的商御卿滚蛋,是这段时间以来,陆宁最大的心愿。
可当她真得走了后,他心里却有了种说不出的空落落。
难道说,这才短短的半月工,他就已经适应了她的存在?
林武做得早餐,就是比外面卖的可口很多。
就连毛驴也这样觉得,一口气吃了四个花卷。
特么的,真是个吃货,也不怕把大哥给吃穷了。
早餐后,陆宁大爷般的一推碗,抬手抹了抹嘴巴正准备回屋换衣服时,林武说话了:“这些天,我想过了,准备做粮油代理。”
“啥?”
陆宁有些不明所以。
“你不是给了我三十万,让我做点小生意吗?”
林武顿了顿,等陆宁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后,才接着说:“这些天,我一直在琢磨做什么好。像你说的,去开个包子铺什么的,太让人操心,也没什么发展前途--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开个粮油专卖店不错。”
随着百姓们的生活普遍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方面的质量。
食用油,这可是谁家也缺不了的东西。
经过林武这些天的‘考察市场’,她发现整个唐王市区,除了超市、商店之外,只有三家粮油专卖店。
他就上心了,决定也开一家。
陆宁表示了怀疑:“这一行行吗?给人做代销,能挣多少钱?再说了,现在超市几乎每天都在搞活动,老百姓也习惯了去超市买,谁会去你那小店?”
“我们搞批发。”
林武说:“零售,只是捎带着。你想过没有?其实食用油最大的市场,不是在超市,而是在企业单位福利。”
好多年了,绝大部分企业,在过年过节时,一般都会给员工们发一桶油,一箱鱼啥的。
林武就看中了这一点,准备做个名牌食用油代理商,全力向企业单位推销。
还有几个月就是春节了,如果林武能搞定一家企业--比方神通快递公司,一下子售出数百上千桶,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利润。
但仅仅是做代理,林武还不满足。
他希望,等他慢慢做大后,能开一家自己的榨油厂,创建自己的品牌。
听林武侃侃而谈,陆先生很配合的接连点头。
最后,才扔下一句话:“行,你看着办就是了,我不管。”
林武无奈的抿了下嘴角,也懒得再跟他讨论这些了:“你先别走,我还有事要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