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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让我来照顾你吧,照顾你和小馒头。”
温哥华,香格里拉酒店。
走廊尽头一道被隔着几米远就有一扇窗的户外光束照得薄削得无比颀长的身影,黑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捧着檀香木的木雕盒子,庄重的走进贵宾套房。
殷斐微微垂眸,五官安静而悲凉的将那盒子摆在套房大厅最显眼处。那里是爷爷的骨灰。
爷爷,一直是他的信仰,心中最温暖的一处海港。他虽然出身极好,世人都以为他们殷家,家财万贯权势通天,父亲又开拓了家族事业,以为他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就是矜贵从容。
其实,他的童年,比普通的小孩还孤单。
没有宗亲环绕,也没有真正的盆友,都是碍着他殷家的情面被巴结的大人送来的玩伴。他们当面敷衍他,背后嫉妒他。
他也没有贴心的母爱和如山的父爱。记事起,父亲和母亲就为了谁爱谁多一点,谁辜负了谁的感情,吵闹不休。然后各自出走。
通常都是留下哇哇大哭的他被司机送到爷爷家。
所以,从小他学会了,掩饰自己,孤独负重。伤心时,他不会像别的孩子一样痛快地大哭,他只是盼着自己快点长大有自己的家。
支撑他的坚强和从容的一直是爷爷。是那个铁骨铮铮,博爱包容为他撑起了一片蔚蓝天空的爷爷。在爱上胭脂之前,爷爷基本就是他感情世界的全部。
殷斐闭上眼睛,胸腔憋闷的像要爆裂一样,好痛,爷爷,还没有看见他成家,没有看见他的老婆孩子,就这样遗憾的走了。
胡大,在一边默默的给少爷倒水,端来面包,殷斐三天没吃什么了。
这三,四天到底在承受着什么锥心之痛,虽然少爷没说,很沉默,但是,他都看在眼里。
胡大是殷老爷子的勤务兵,自从殷斐归给了殷老爷子抚养之后,便一直由他照料着。
“胡叔,国内怎么样?对了,小吴的电话我让他打给你,有没有说什么?“
胡大慌乱地移开殷斐对视的目光。擦着餐桌上洒出的牛奶痕迹:“小吴有来过电话。”
“说什么?”
“也。没什么。就是说一早在鹏润酒店没等到太太,然后上楼敲门,服务员说天亮前人就退房走了。”
“哦,或许是半夜睡醒,走了。”殷斐沉默片刻自语道。
这个女人一向是不按照他的安排行事,吃软不吃硬的脾气,殷斐也算是见识到了。
眼前浮动出她的衣香鬓影。就是在这个城市,她为了逃避他而来,却给他生了孩子。
后来,他去找过那家给胭脂接生的医院,医生还记得那个华裔女人生产时突然大出血,她死死撑着不让自己昏迷,说要保住孩子。
嘴硬的女人啊。
殷斐坚硬的身躯动了动,眼睛有点潮湿的重影儿:爷爷,您有了一个大胖重孙子和一个天下最好的孙媳妇儿,您知不知道。
“少爷,老爷子的丧事,要不要通知金家?“
这是个敏感的话题。和金家几十年世交,因为拒绝了婉柔的婚事,变得尴尬微妙。
“这个让父母那边处理吧,我与他们不走动了,不能强迫他们也不走动。何况和母亲还是远亲。”
“好,那少爷,买的是今晚的机票。”
夜里的飞机,殷斐却睡不着,勉强迷糊了一会儿,醒来,问空姐要了杯咖啡。
胡大自然也没睡。在一边看着报纸。发现殷斐醒了,忽然把报纸折叠起来佯装看舷窗外的星星。
“少爷,今晚上能看见银河,你看最亮的那颗肯定就是老爷子。”
殷斐深沉的视线地注视着忽然变得浪漫得会看星星的胡大:“报纸给我。”
“嘿,少爷,这团子星星太亮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银河河心吧。”胡大仿佛没听见殷斐的问话,对着舷窗比手画脚。
“报纸给我。”
殷斐再一次低沉的命令的口气。
“少爷——您看了千万别动气。”
胡大胆战心惊的把几张报纸拿给殷斐。
殷斐翻弄了几下,忽然粗重的眉头拧紧。疲惫的五官,连同深邃的视线,在机舱昏暗的光线下,报纸上的大红字,慢慢模糊成花白的一片。
是,胭脂和林可思结婚的消息。
是结婚甚至连订婚都不是!!!
赶在这个节骨眼上,明天,就是明天周日!
残酷的消息!
这个世界残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但没有这个残酷!
胡大担心的偷眼看见殷斐的脸立时雪白无血,薄削的唇抿成白色的直线,双眉紧锁,他的表情,是胡大从没见过的脆弱与痛苦。
甚至比得知老爷子去了时还要浓重。
确实,殷斐感觉很痛,很痛,痛的眉间,甚至整个脸都扭曲了。
就像是有人在摘他的心尖肉一样。
但是,他殷斐要做的,就是让这场婚礼消失,永远永远消失!
世界上,任何人,任何事情,任何方式,任何办法,都不能让她们母子离开自己!
“少爷,你,没事吧?”
胡大终于忍不住担心的问。
殷斐摆摆手,示意自己不想说话。他垂下眼眸,禁不住再次看那几个疼的他死无葬身之地的红字。
睫毛很长,却在抖。抖在在猩红的喷火的眼底投下一根一根在动的剪影,模样有些悲伤更是恐怖。
他攥着报纸的那只手也抖得很厉害,然后,刺啦几下,将报纸撕扯的粉碎!
忽然,他猛的转身,近乎蛮横的,语无伦次的对胡大说;”你先回家,下飞机我去S市。“
他说话的时候全身的肌肉似乎都处在紧绷的沸点的状态,似乎一点就能着。
胡大瞧着他有些癫狂的,说话都语无伦次的状态,有心问,那丧礼呢?
最终还是没敢问,心想问的结果也是一个:只能是推迟了。
促使胭脂这么样快同意和林可思结婚的原因是当天晚上,小馒头在王阿姨家小区玩耍时,再次和人打架了。
也是那个小区里的人说些闲言碎语。是原先胭脂公司的,因为经常顺衣服回家,被开除的员工,公然的在王阿姨带着小馒头玩滑梯时,对周围人指指点点的说小馒头是没有父亲的。是杰芬的女老板胭脂出国两年半带回来的种。
“你们说,不是野种是什么?呵呵呵。”那人窃笑着。
周围人立时被这个热门话题吸引了。纷纷朝小馒头看去。
这世上本来就是人嘴两层皮,前一分钟还挺你的人,说不准因为什么后一分钟就坏你。
小馒头也是极为聪明的孩子。从这些人指点他的语气和话里话外就听出了端倪。
他恨恨的咬牙,打不过那些大人,但是他狠狠的揍了他们家推车里的还不会走路的孩子。
那家人迅速报警。
胭脂本来还在办公室和林可思商量停产的面料拉到S市的大华外贸做几天的事。
忽然就被警察打来电话搞晕了。
听说孩子和王阿姨在派出所,急忙赶了过去。
小馒头在王阿姨的怀里睡着了,王阿姨却吓的脸色发青,人还在哆嗦。
她本来就是老实本分的人,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进这地方,主观上就怕的够呛。
更别说对方气势汹汹的一大家族人都来了。
刚生下来五个月的心肝宝贝被人打,这可不是小事儿。
小孩子打架,担责的是大人,给那个小婴儿看病拿钱这都是可以解决的小事儿,但胭脂被警察叔叔教育了一顿后再登记小馒头父母姓名时,就犯难了。
“母亲姓名?”年轻的警察弟弟问。
“胭脂。”胭脂抿唇回答,心却慌了一下,千万不要问父亲。
“父亲姓名?”这一句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尤其那家人立刻呵呵冷笑,露出幸宅乐祸的表情。
“父亲不详吧?哈哈。”有人小声说。
一瞬间,胭脂的脸羞惭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真想说,他爸死了。
咬着嘴唇,手指颤抖着,就想写:死了。
林可思俯下身来,拿过胭脂迟疑的笔,重重的写下:林可思三个字。
一众等着看热闹幸宅乐祸的人,包括警察等愣了。
要知道,林可思,大小也是A市的名人,作为各种代表,励志青年,电视上没少露脸。
算是公众人物。
现在在警察局,掷地有声的在父亲一栏写下这三个字。
也就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了和胭脂和小馒头的关系。
胭脂也呆愣的看着林可思。
她不知道这时候该感谢他还是埋怨他。
这字签下了,就算胭脂事后解释不是,都很难解释得清。
这种事情很快就会在街头巷尾传来传去。
最终的版本就是林家少总金屋藏娇,未婚有子,最终普大喜奔。
天都黑透了,这点事情才折腾完事。
王阿姨一直歉疚的道歉怪自己没看好小馒头。
“不怪你,王阿姨,这种事情早晚都要发生。”
“恩,胭总,你一直对我都很好的,我说这话也是为你好,说多说少先别怪我,也别怪我这个外人说话多嘴啊,我就是觉得既然林先生和胭总感情也挺好的,孩子,现在也这么大了,你们就补办个婚礼,得了。老这样不阴不晴的,你们大人不当回事,小孩子有压力呀,是不是。”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