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归途

梧桐疏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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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畅背着阿岚下了黑松林后,在驿道旁的原野上看到了一匹黑马,马背上挂着马鞍,马儿低着头在原野上慢慢迈着步子,风从北面吹来,蒿草往南低头,这一幅风景在阿岚眼中,显得分外萧索。

    寒风从蒿草尖上掠过,吹上身来,吹得两人的衣衫猎猎摆动,阿岚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放在高畅胸前的手不由紧了一紧,整个人紧靠在他背上。

    背上的身体变得更加温软了,高畅停下步子,将阿岚往上稍微抬了一抬,一只手紧搂着她的大腿,另一只手放在嘴边,吹了一个唿哨。

    那匹黑马猛地昂起头,有些警惕地望向这边,高畅又吹了一个唿哨,它继续望着高畅,犹疑了一会,迈着步子朝这边走来。

    曾经转生在一个大草原上,放过羊,牧过马,学过的东西并不曾忘记,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

    高畅眯着眼睛,打量着被唿哨声召唤而来,多少显得有些不清不愿的黑马,神思恍惚。

    不知道为什么?转生了那么多次,经过的人,经过的事,多半都已经丢在了时光的长河之中,唯有学会的本事,就像烙在灵魂深处一样,不曾有丝毫的遗忘,每当需要它们的时候,就会很自然地出现在脑海,很自然地用上了。

    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丝浅笑,这样的自己,算得上是一本活着的百科全书吧?

    阿岚好奇地望着高畅的后脑勺,这个人就像一个迷,让人完全看不透,在他身上,时不时就会出现让人吃惊的东西来。

    高畅把阿岚放了下来,一手扶着她,另一只手轻轻抚mo着马头处的鬃毛,黑马打着响鼻,写意地低下头。

    高畅轻轻托着阿岚的大腿,把她送上了马背,他的手指尖扶在阿岚的大腿上,即便隔着厚厚的布料,仍然能感受到那份细腻和丰腴,阿岚的脸上掠过一缕潮红,高畅的目光从马背上穿过去,投向原野的远处。

    高畅定了定神,手在马背上轻轻一按,人如落叶被风吹起一般轻轻跃起,落在了阿岚身后。

    他伸出手,把阿岚揽在怀中,手持缰绳,发出一个与先前不一样的唿哨声,黑马扬起四蹄,朝着某个方向疾驰而去。

    半个时辰过后,杜彪骑着马和几个骑士出现在高畅他们曾经停留的地方,他疑惑地观察着地上的痕迹,看了看草丛起伏的方向。

    他抬起头,仰天长长地吐了一口长气。

    踪迹在此地完全乱了,对方并不是一般人,自己善于追踪,他却更加善于隐藏踪迹,布置下了好几个虚假的痕迹,让自己无法追踪。

    “回城!”

    他向着原野的深处眺望,有些不甘心,然而,这两个字还是从嘴里蹦了出来。

    “回城?”

    手下疑惑地望着他,他们还从来没有看见过猎户出身的杜彪放弃过任何追踪的任务,难免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是的!回城!”

    杜彪沉下脸,丢下这四个字后,翻身上了马,掉转马头朝来路奔去,在来路上,几十个步卒正向这边匆匆赶来,杜彪和他们交错而过,那些人齐齐转身,迈着杂乱无章的步子随他而去。

    饶阳县城,西门。

    城门前是一片原野,长满了芒草和狗尾巴草,它们吐着白花花的穗子,随风朝着南面的山头齐齐低下头,一直延伸到了山坡上。

    山坡上,有一片红叶林,不过,在冬天凛冽的寒风肆虐下,树上的红叶几乎都已掉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高畅翻身下了马,把阿岚从马上扶了下来,他在黑马的屁股上轻轻一拍,嘴里发出一个新的唿哨声,黑马向前迈着步子,然后,奋蹄奔去,越跑越快,就这样头也不回,穿过萧索的树林,向远方奔去。

    “为什么把马放走呢?”

    阿岚有些不解,要知道,对士兵来说,马是最好的伙伴,如今的窦建德并没有多少资本,因此马是非常重要的资产,无端地把马放走了,难免阿岚会这样问。

    “那是别人的东西!”

    高畅嘴角绽放一丝微笑,这样说道。事情当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简单,那一群神秘伏击自己的人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相信这件事情不会就这样完了,以后,自己的麻烦不会少,留下这匹敌人的马,有可能贪小便宜吃大亏。

    “来吧!”

    高畅蹲下身,让阿岚上来。

    此刻,阿岚的脸就像三月的桃花一样,她瞧了瞧远方的城门,虽然并非一般的世俗女子,可是,她仍免不了拥有女子应有的娇羞。

    不过,她终究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恶,于是,银牙一咬,弯下腰,伏在高畅背上,依偎上去,不知不觉间,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紧紧地箍在高畅脖子上。

    高畅走出林子,在山坡上停下步子,他转过头,望着阿岚。

    阿岚的脑袋靠在高畅肩膀上,那双乌黑的大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着,不解地回望着他,高畅嘴角微微浮现一丝苦笑,目光垂下,落在阿岚那只手上,然后,张着嘴,做一个无法呼吸的表情。

    “哎呦!”

    阿岚不由轻唤一声,她一边松了松手,一边把脑袋缩了回来,心中又是娇羞,又是窃喜,甜甜的,酸酸的,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高畅迈着稳重的步子,在秋草丛中穿行,向着远处的城门走去。

    阿岚的下巴托在高畅肩上,绵长地呼吸着,高畅那如野草一般的体味在她鼻尖盘旋,她闭上了眼,高畅刚才做的那个表情仍在她眼中晃荡。

    没想到英俊得近乎冷漠的他也会做出那样的表情来,嗯!还真是可爱!

    因为战乱的原因,河北一带,很少有小股行商出现,像饶阳这样的小城,大商户又不会到这里来,再加上,饶阳附近的乡民在几次战役过后,死得已经差不多了。因此,即便是在未时(下午一点到三点),城门口依然非常冷清,没有人进出。

    城门口的空地,诸葛德威拿着长枪正在进行着突刺的练习,时而向前突刺,时而收枪后退,每做一个动作,就发出一声大喊。

    在城门口,和他一个小队的那些守城门的兄弟,正围着一个火堆烤火取暖,讨论着一些和女人的身体器官有关的话题。

    诸葛德威所在的这一队全是平原一战之后收拢起来的溃兵,他们原本的主将都已战死,所以,重新编成了一队,彼此之间并不熟悉。

    以前都是农夫,不过是因为活不下去才扯旗造反的,参军打仗只是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因此,没有花多少时间,他们就熟悉了起来,彼此之间就像从小穿开裆裤长大的铁哥们一样了。

    不过,身为副队长的诸葛德威与他们这些人是格格不入的,读过几年书,认识几个字,因为家道中落才参加义军的他,对身边的这些乡巴佬百般看不起。

    他认为自己和他们是不同的,他耻于和这些鼠目寸光,过一天算一天,没有远大目标的泥腿子为伍。

    自己绝对和他们不一样!

    他跟随着各路义军打过很多仗,最先是跟随的孙安祖,孙安祖被张金称火并,被张金称杀死之后,他就投降了张金称,张金称战死之后,他孤身从战场上逃跑活了下来,来到高鸡泊投靠东海公高士达,平原一战之后,他凭着自己的武勇和机灵劲又活了下来,又投奔到占领了饶阳的窦建德。

    在诸葛德威那双眼睛里面,充斥着一种一般人不具有的狂热,他当兵打仗,不仅仅是为了在乱世中卑微地活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建功立业,博得一份富贵荣华。

    武将的头颅!

    他在战场上,那双炯炯有神,充满血丝的眼睛只容得下能带给他功名利禄的武将的头颅,然而,他是一个十足的倒霉鬼。他虽然能在战场上砍掉自己盯着的武将的头颅,不过,他却没有地方去领赏,每当他立下大功的时候,也是他跟随的主子失败的时候。

    即便如此,他依然并不气馁,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要走上那条光芒万丈的青云之路。当然,前提是必须保住自己的这条命,生命只有一次,是他唯一的赌注,这东西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

    吸取了前几次的经验后,选择一个有前途的主公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然,就算立了再多的功劳,也会一无所获。

    为了在战场下保命,除了头脑要灵活外,身手的高低也非常重要,所以,在闲暇的时候,诸葛德威仍在苦练基本的长枪突刺技术。

    至于,那些泥腿子,就让他们笑吧,总有一天,他们要叫自己诸葛大人,那个时候,他们就会觉得嗤笑自己现在的举动的行为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如果,那个时候,他们仍然活着的话。

    杀!

    诸葛德威高声叫喊着,向着臆想中的武将狠狠刺去。

    他的枪在半空中一凝,没有完成后续动作,视线中,高畅背着阿岚正向城门口一步一步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