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锦瑟

木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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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不是。在下粗人一个,哪敢嫌弃施雨小姐呢?”孟星河有些不知所措。这么漂亮的女人,他会嫌弃,那他的眼光真的很有问题。比起外面那些庸脂俗粉,施雨小姐,就好比一朵淤泥中的水仙花高贵纯洁。

    前世的孟星河不是没有见过女人,只是没有见过如此令人难忘的女人。由于他一时没有适应,难免像初哥那样,手足无措。

    施雨小姐也是好笑,纵横桃源县风月场所的孟花柳居然也有吃瘪的一面,看来,他也不如传闻那样色心极重。难道以前我看错他了?施雨小姐不自主的想了起来。

    孟星河也不是没有见过大世面的人,在短暂的间歇之后。漫步跨进了施雨小姐的闺房中。

    “环儿!给孟公子看茶!”施雨小姐从自己暖帐中站起来,托着纤细的身影,坐在了闺房里一张八仙桌前,低眉轻吟。

    她白衣束体,将自己修短合度的身姿凸显的比较玲珑。在烛光下,白皙的脸庞,泛出纯色的红光。一双剪水双眸,在那道弯弯的柳叶眉下,似有万语千言,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孟星河此时无疑被秒杀了千百万次。

    无论从哪个方位看,施雨小姐那张绝美高雅的脸蛋,都会映在脑海中。如果她不是沦落风尘,那她一定是养在闺中,整日绣花剪纸的大家闺秀。

    孟星河试图多次避开了施雨小姐的目光,最后还是把持不住,偷偷看了几眼。如果不是心中备受良好的道德素养,说不定他会变成一个用下半身来思考的动物。

    就在二人相视无语的时候,环儿将茶水端了上来,顺便带了很多小甜心和一壶酒。

    “孟公子请!”施雨小姐客气地说道。

    “是喝酒呢?还是喝茶?”孟少爷弱弱问道。他在楼下已经喝的昏天暗地,如果现在叫他喝酒,无疑是增加他的荷尔蒙激素。他可不敢保证,在酒精的作用下,面对一个香喷喷的大美女,他不会犯低级错误。所以,孟少爷客气地拿起了茶杯,小小地愍了一口。

    施雨小姐抿嘴一笑“孟公子真打趣,当然是喝茶了。”她说了这句后,耳根居然泛起了红晕,羞涩说道:“环儿,你退下吧!”

    “是,小姐!”环儿识趣地退了下去,顺手将房门合拢。房间里就剩下孟少爷和施雨小姐两个孤男寡女,气氛突然变的很沉闷。

    “啵!”

    红烛爆裂的声音,隐隐传来,两人无语相坐了很久,谁也没有先打开话题。

    孟星河伸了伸腰,难道做施雨小姐的入幕之宾就是和她静坐到天亮?这么残酷的方式,他可无福消受,心里想着该怎样找个借口出去才行。

    他左右望了望,一副很难为情的表情。外面夜已深更,烛光夜忽明忽暗,没什么生气。如果熬夜陪一个众人追捧的美女是一种福气,他宁愿回去睡大觉都比现在幸福。

    “恩!”孟少爷沉了沉声音。施雨小姐见他有些耐不住寂寞,看样子想有所行动了,心中也是扑扑直跳,原本泛红的脸一下子提升几个等级,红彤彤的透出几丝羞涩。

    “孟、孟、孟少爷,难道现在就想就寝了?”施雨小姐小声地问道。暗暗下定决心做出了某些必要的准备。

    “对!累了一天,该就寝了!”孟少爷大方说道,他还真有就寝的想法,没想到这个施雨小姐居然如此善解人意,想放他走了。

    他心中窃喜,哪知道施雨小姐,贝齿轻咬,好像是下定了决心,重重说道:“那、那、那妾身服侍公子就寝。”

    施雨小姐轻声念道,他那里是服侍,简直就是包君满意。说道“服侍”二字,她那双芊芊玉手,轻轻解去自己罗衣最上面的几颗纽扣,隐约露出里面红红的肚兜一角。

    凝脂玉雪,春光无限!孟星河无限感慨,施雨小姐的皮肤,是那么白皙无暇,令人耳目一新。

    “不对!”孟少爷立刻从春光中走出。“她在脱自己衣服!”孟少爷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即将成为一名有颜色的狼。老天?我是良好市民,从小学到大学年年拿三好学生奖的,你可千万不要开完笑呀!

    孟星河由始至终都没有轻薄施雨小姐的野心,那知道这女人居然当着自己的面,自己轻薄自己。

    “太没天理了,我还没准备好!”孟少爷心中狂热呐喊。他现在终于明白入幕之宾的意思,就是占有一个女人的初夜权!

    “绝对是诱惑!**裸的诱惑!”孟少爷为自己身为爷们感到骄傲,为此,他无数次感慨,封建社会最大的优点就是,身为男性不必为能不能取一手货担心,因为大多都是原装货,绝对货真价实。

    上?

    不上?

    孟少爷心中默数,事实证明,做柳下惠的人一定要后悔,做登徒子的人,一定要受人唾弃。

    他不是正人君子,也不做柳下惠。作为长在红旗下,生在党中央,八荣八耻牢记在心里的四有青年,孟星河做事还是有自己的原则。风尘中的女人,那个不是身如飘絮,今日的青春,换来明日的黄花,身子一但被人破了,身价也会随之大跌。再说了,孟星河又不是靠下半身支配的人,就算今晚占了人家清白的身子,来日拿什么去补偿?再者就是,施雨小姐大好青春,犯不着为一个赛诗会献出自己的处子之身,除非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否则这个便宜还轮不到他孟星河占。

    越想越觉得此事很多蹊跷,孟星河轻声说道:“施雨姑娘,你快停下,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关键时刻,谁知道平时好色成性的孟花柳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极富正义的勇士,施雨小姐刚脱到一半,突然听见孟少爷叫停,她忐忑地停住手中的动作,抬眼望去,见孟星河眼中没有丝毫的亵渎,她小声说道:“难道公子看不上施雨?”都到了这个时候,连衣服都脱了,孟少爷居然叫停,你叫人家姑娘怎么受得了这钟折磨,自己的颜面又何存?

    看不上你?老子瞎眼啦!孟星河审美观念虽然算不上极品,但也知道施雨小姐无论从哪个方位欣赏,都是十足的美女,他看不上眼,只能说他智商太低。孟星河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好在,他看见了房角摆着一架古筝,他顿时为自己找了个借口:“施雨小姐也爱好弹古筝?”

    说道古筝,孟星河又想到他大学的女朋友,自己整整在未名湖畔陪她练习了两年的古筝,所以不知不觉也成了一个古典音乐爱好者。

    “古筝?”施雨小姐将自己的衣裳整理好,刚才在孟星河面前衣衫不整,平日素有的高贵全然不见,听孟星河说起古筝,她居然抿嘴笑道:“古筝?这到是个好名字!”她仔细念道:“孟公子有所不知,这东西是妾身家乡流传的一种乐器,名叫“锦瑟””

    “锦瑟?”孟星河略有所思,“原来它叫“锦瑟”!上面是不是有五十根琴弦?”

    “没有那么多!最好的锦瑟,也只有四十多根琴弦而已。!”施雨小姐解释到,看见孟少爷似乎对眼前的锦瑟比对她自己还感兴趣,心中居然一阵失落。

    “施雨小姐,你能不能用“锦瑟”为在下弹奏一首曲子如何?”,孟少爷对女人没有心思,居然对一架“锦瑟”来了兴趣。他仔细对比了眼前“锦瑟”与古筝的区别,当真发现许多不同的地方,心中好奇,难免想听一曲”锦瑟“演奏的曲子。”

    对于孟花柳突然不好色了,又爱好起“锦瑟”来,施雨姑娘也没有惊讶。只是觉得,眼前的孟星河回家数月后,居然变了很多,骨子里不在像以前那么轻浮。本来今晚她准备好献身的,现在孟星河似乎没有那种意思,心中自然高兴。听见孟星河想听“锦瑟”演奏的曲子,她当然尽力满足才是。

    施雨小姐来到“锦瑟”旁,双手慢慢落下,一首动听的曲子,抚奏而出,时而轻快,时而低沉。声音比古筝要浑厚,听起来有种很强的震撼力。

    唯美的古典之风,孟星河放佛又回到了未名湖畔的黎明。那是一段值得留念的时间,人生最快乐悠闲的日子。

    往事不再,世上又过千年。孟星河黯然回首,施雨小姐竟将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久久不肯放下。落在锦瑟上的双手,来往游走,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也不知施雨小姐弹奏了多久,连房里那对大红高烛都燃去了大半。施雨小姐才停下动作,目光顺着窗边望去,见孟星河居然卧在那张八仙桌上,早已熟睡。

    看见孟少爷恬静的像一个孩子,施雨小姐居然“扑哧”一笑,隐藏在心中的愁容消失不见。然后她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件貂裘大衣,为孟少爷轻轻盖上,自己居然坐在了八仙桌边,托着下巴,小心取出了孟少爷手中压着的一张宣纸。

    她的动作很轻,丝毫没有惊醒孟少爷。

    取出那张宣纸,上面苍劲有力的字体早已风干,只留下短短的几行大字。

    施雨小姐捧起那张宣纸,目光扫过上面的内容。突然间眉头轻蹙,呆呆望着窗外的夜色,竟无语凝烟。

    “锦瑟无端五十玄,一玄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南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