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114章 114 情敌?

优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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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汐婉,你穿上这件蓝色看看啊,我好期待你穿上啊。”钱梦飞老激动的岔开话题,也正好避免了汐婉不想回答的尴尬。

    汐婉点点,好。

    随后回了床上,坐下来试穿这件蓝色的礼服。

    钱梦飞色迷迷的说,“我现在恨不能自己是个男人啊,啧啧,我们汐婉跟个水晶人似的,胸还这么大,也不知道以后哪个男人有福。”

    汐婉囧了一下,“你可真色。”

    换好长礼服,下了床,穿上高跟鞋,钱梦飞整个人眼珠子都盯在V领部分了,“真是大饱眼福。”说着伸出手,却被孙画雨打掉。

    “A杯就这么点儿出息!”

    钱梦飞只觉得受到了1000点伤害值,猛地一塞柚子肉,“我没还不许我摸摸。丽清,你买了吗?”

    “菲菲姐会给我准备的。”菲菲是周丽清的经纪人。

    四个人聚在一起唠嗑,不知不觉便傍晚了,几人在鲜味馆吃了一顿晚餐后,便回到了宿舍。

    随着时间渐渐的流逝,大家都在慢慢长大,校园生活,过一天少一天,也许未来,再也没有能像现在这般无忧无虑的畅所欲言。

    翌日中午,是汐婉她们班的聚餐,完了之后,便是各自回家,明年再见。

    汐婉没车,自然是打了的士回了郊区的小别墅,司机还看了看汐婉,忍不住道,“你好靓啊,是明星吗?”

    汐婉回了别墅,彼时,她母亲正坐在庭院里,看着书。大概是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她也不像最初见到那般操劳,削瘦的面颊,养了肉,穿的衣服也大多她买的,整个人洋气好看了不少。

    她看到汐婉回来,非常惊喜地迎了过来,拿过汐婉的行李箱,“婉婉,放假了吗?”

    “嗯。有一个礼拜在家。”

    她妈妈点点头,“好好好,”随后看汐婉,“都瘦了不少,妈妈做点好吃的给你补补。”

    汐婉点点头。

    这种陌生又感动的母爱,有时候她真的受之有愧。

    日子无波无澜的过了两天,汐婉的心都安静了不少,仿佛娱乐圈那个世界,与她无关。如果没有夺命之仇,她真想过这样的日子,一辈子。

    ——

    早上醒来的时候,汐婉是被手机铃声震响的,迷迷糊糊地拿过一旁的手机,暗骂自己:又忘记开飞行模式了。

    随后一看:高冷boss。

    这四个字,吓得汐婉的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整个人都精神抖擞了。

    “喂?”她接起。

    “在哪儿?”

    “在家。”

    “哪儿?”

    “什么?”

    “地址。”

    “no/no/no/no/no!”汐婉一连串的“no”。

    “嗯?”

    “xx区xx小墅606幢。”

    “知道了。”

    然后,boss挂了。

    汐婉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天影总公司的年会,她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就被boss拖着当女伴了。

    她不得不起床,挠挠自己乱七八糟的头发。洗漱之后,拿过Givenchy的袋子,便出了卧室。

    她妈妈是开早餐铺子的,只不过要过年了,所以早餐铺子提早关门了。她手艺很好,做的吃食样样精致美味。

    汐婉吃了两块糯米糕,忍不住捏捏自己脸颊的肉道,“妈妈做的很好吃,幸好我在家的时间不长,不然肯定成胖子。”

    “你哪里胖,痩着呢!晚上回来吃的吧?我给你炖个当归党参老母鸡,滋补滋补。”

    “今明两天都是公司年会,可能会回得晚。”

    “不要紧,妈妈给你温着。”她道,“你的公司和普通的公司不一样,我听人说,娱乐圈挺乱的,你是妈妈的女儿,妈妈当然不会相信你会乱来,但是你也要保护好自己,知道吗?”

    汐婉笑笑,“我知道,你放心好了,那我先走了。”

    她点点头,“那你出去注意安全。”

    踏出家门后,汐婉径直往门口走去,毕竟让老板特意开进小区,总不太好。这刚到小区门口,便看到了顾晔拎着一个水果袋子,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顾晔很惊奇,“汐婉,你也住这儿?”

    “顾导?你好啊。”

    顾晔点点汐婉的眉心,“你这妮子,说几遍了,老是记不住,我有那么老吗?我才二十四!叫我顾晔好了!都是九零后,这么生疏干什么。”

    汐婉:“……”

    她被顾晔的妮子和90后雷了一把。

    一来,她真实的年纪比顾晔大五岁,自然是把他当弟弟看的,乍闻“妮子”,忍不住天雷一阵。二来,印象里的九零后,都是些嚣张的小屁孩,想不到现在这个社会,最大的九零后都早毕业娶妻生子了。

    不得不感慨,时间过得真快,一代新人换旧人。

    “真是没想到,能在这边见到你!对了,你家住哪儿啊?以后我好串个门儿啊。”顾晔挺高兴的,一张俊脸也是笑眯眯的。

    “唔,这边往直走,有棵八重樱的那个小别墅就是了。”

    “嗯嗯,”顾晔笑,随后见汐婉手上还拎着个礼服袋子,忍不住问道,“你这是要去哪里?”

    “出门。”

    顾晔囧了下,他当然知道她要出门啊,想了想,继续问道,“需要我开车送你吗?”

    这边是B市的郊区,很多规划还没有落实,大型超市、商厦、店铺都没有在这一带安家落户。公交车也少,更别提出租车,比起主城区来,真的挺荒芜,很多人觉得住这边来回上班不方便,所以这一带即便房价偏低,入住率不高。

    他从家中搬出来住,买房定在这边,就是看重了常人觉得是缺点的部分。

    他是导演,一年到头在家也住不了几日,住家里?偏他家人多又闹,老妈还会紧箍咒,实在烦人。住闹市区的几套房子?不是车鸣声就是楼上楼下扭秧歌,甚至还有广场舞的音响咿咿呀呀,完全睡不着觉,还是这边好,安静,晚上枕着虫鸣声都能睡着。

    “不用,有朋友会来接我。”

    顾晔想了下,“是郑诺吗?”也只有这个家伙,动不动就黏在汐婉的身边,老讨厌的。

    汐婉摇摇头。

    “那是谁?”

    顾晔问完这话,便瞧见门口一辆低调的大奔开了进来。然后门卫盘问了一下,放行了,结果只见这车,停在了两人身边。

    却见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清俊绝美的容颜,然后冰块般的两个字:“上车。”

    汐婉对着顾晔尴尬地笑了笑,“我走了啊。”

    最后,顾晔看着大奔远去的车身成为一个黑点消失眼帘,满脑子想着:那是谁?长得真好,挺符合他下一部要拍的剧的男主角,光这脸就是票房保证啊。

    然后,顾晔才想起来:卧槽,不知不觉多了这么一个情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