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下凡逐爱

莲雨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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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是个“好”太子,这个“好”字儿,于众多神仙眼中,意思就是出身好、性子好、够孝顺。至于能力方面,抱歉,真心没瞧出来。故而每当到了需得再天君天后夸赞太子的时候,众仙家们早想好的台词儿,几乎统一口径,往眉清目秀、仁义至孝、学习努力等方面去夸。

    唔,就好似在凡间,谁家的新生儿貌丑,邻里间不好伤了和气,只得夸一夸:您这儿贼胖嘟嘟的,养得真心好,又或者,您这闺女气质好,手小巧,将来女工定然一绝。

    彼时,太子墨祁活过了一万余年,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儿子,脾气好得很,没什么特别的本领,却也做不出什么出格的事儿儿。天后很欢喜儿子这一点,觉着这样端正的性子,将来做天君定能整肃天界;天君则有些担忧,儿子这样柔缓的性子,这样弱的力量,倘若面对魔界进攻,怕是要吃大亏的。

    谁都没想到,不过是跟着梅神混了些日子,太子墨祁竟然当面顶撞天后,抗起婚来!真真儿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梅神者混账嘿!

    天后劈头盖脸一顿骂,可劲儿地把儿子往“正轨”上赶。偏偏越赶越混账,她骂一句,墨祁顶十句,可把贤良淑德的天后娘娘气得直哆嗦。天后用乾坤镜联络天君,将儿子的劣迹一一列举,要求丈夫速速过来筹谋。

    乾坤镜中,天君正在伏案批阅仙折,听了老婆的愤怒,他微皱眉头,沉吟片刻,道:“太子,你当真宁愿堕入凡间轮回,做个凡人,也不肯另娶他人?”

    墨祁在父君面前,到底不敢太过放肆,收敛了硬脾气,低头道:“是,父君。”

    “那便去罢。”

    天后与太子俱是一惊。

    “太子灌醉宁玉神尊,私逃凡间,闯下大祸,触犯天规,实非正统仙者所为。着,革去太子之衔,贬下凡间,历经三番轮回,悔过之后,再行定夺!”

    天后哪里舍得儿子下凡受苦,可天君意已决,安排了负责转生事务几个神仙,将伤重未愈的墨祁羁押到了转生台,一把推了下去。

    此事乃是秘密进行的,天界没几个人晓得。凤鸾山上的家伙们,只知梅神的老弟被天后带走了,其余一概不知。只有蔓居身处院子外头,听到了一星半点。墨祁被拖出院子时,正好碰上了她:“蔓居姑娘,麻烦转告明媚,等我回来,我定会娶她为妻!”

    墨祁前脚刚被拖走,天后后脚便走到她面前,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

    蔓居连忙行礼:“小仙蔓居,拜见天后娘娘。”

    “你叫蔓居?”天后冷冷地道。

    “是。”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最好封死在嘴里,可懂得?”

    蔓居唬了一跳,忙喏喏地道:“小……小仙绝不敢妄言!”

    蔓居也曾挣扎过,彷徨过,面对九姐姐,不知该说还是该噤口不言。可一想到墨祁的脸,到嘴边儿的话,又生生咽了回去。亦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私自下山,到处寻找墨祁的下落。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地找,一个乡村、一个乡村地寻。

    她的运气算是不错,寻到墨祁的时候,他还是个三岁的小奶娃儿,取了个贼土的名儿,叫“狗蛋儿”。因了被踢下转生台时重伤未愈,狗蛋儿身有残疾,左臂天生畸形,脑子还有些痴呆。他投身的那个家是很寻常的猎户,似他这样的娃儿,自然得不到父母的喜欢,成日里被丢在家里,陪伴他的只有一条老猎狗。

    蔓居很是心疼,每当猎户夫妻上山,她便现身出来,给狗蛋儿做些吃食,还给他洗澡、陪他讲话、教他识字。狗蛋已经三岁了,话还说不清楚,只能“咦咦呜呜”地哼些含混的声音。蔓居却觉得很开心,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太子,而是需要她来照顾的孩子。他离不开她,她的存在,好似有了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为痴傻,狗蛋长到十**岁,也没人给他说媒,猎户夫妻就这么一个儿子,很是惆怅。他们花了点儿钱,买个瘸了腿的小媳妇回来,好延续香火。洞房花烛的晚上,狗蛋儿特别欢喜,一直傻笑不止。

    蔓居隐身在院外,望着院里红烛漫漫,默默地流下了泪来。纵然他这一世是个痴傻的,也注定不属于她。

    突然,院子里头传来叫骂的声音,是那小媳妇尖着嗓子喊:“你属狗的?你属狗的!放开!松口!你松口!!!”

    猎户夫妻赶过去,却仍旧无法让狗蛋儿松口。

    蔓居忙飞身越过墙头,她怕他会吃亏,会被欺负。一进了院子,蔓居煞时一惊,狗蛋儿飞奔过来,扑进她怀里,大哭起来:“仙女姐姐,仙女姐姐,你别不要狗蛋儿,狗蛋儿再不淘气了……”

    原来,猎户夫妻哄儿子成亲,说给他找了个仙女做老婆。狗蛋儿一听,便以为要娶的是蔓居,欢喜得不得了。谁承想,盖头一掀,全变了样儿。狗蛋儿以为他们把蔓居藏起来了,发狠地去撕咬,生生将那小媳妇的胳膊咬下一块肉来!他满嘴是血地扑在蔓居怀里,像只被抛弃的小狗儿,眼泪汪汪的,将蔓居的一颗心儿全给揪了起来。

    “你,你是哪儿来的?!”猎户夫妻见她能飞,吓得拿起刀来。

    蔓居拍了拍狗蛋儿的背,哽咽地道:“我不会丢下你,就算要走,我也会带你走……墨祁……”

    蔓居不知道自个儿是天生带着些反叛的血性,抑或是被九明媚染上不管天、不管地的性子,又或者,“情”之一字总能让人癫狂了去。她做下了一件,后来想想都十分后怕的事儿——她把狗蛋儿带走了,消了仙气,隐匿起来,混不管天君天后知道后会不会震怒。

    一世,六十三年。

    蔓居拥有了他六十年的岁月,成为他最亲最信任的人。可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一种莫名的恐惧徘徊不去——下一世,他将她忘记了,该怎么办?

    若他做了个正常人,娶一个正常的女子为妻,而她,再也得不到他的依恋……

    恐惧占领了她的心魂:“墨祁,别怪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