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铭记的方式(七更求订阅)

青史尽成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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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安顿杨家,叶华心里有数。

    他们能从麟州,来到开封,大周就不该亏待他们。说烂好人也罢,说圣母病也罢,反正叶华是愿意为此付出努力的。

    水泥在郭威的庇护之下,还是一个暴利行业。

    不要指望着发明了一样东西,就能永远坐享其成,山寨是所有人的本能,只要有利可图,就会趋之若鹜。

    比如叶华建立了商业街,立刻就有人跟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就算他独占水泥利益又如何?

    肯定有人千方百计,进行仿制,然后用更低廉的价格,把叶华打败。不要怀疑古人的智慧,绝对干得出来!

    和郭威合作的最大好处,就是借助皇帝的威名,能暂时斩断觊觎者的野心。

    敢动皇帝奶酪的人不多,叶华能从容榨取水泥的利益。说起来好像很矛盾,可事实就是如此,他给了郭威一半的股份,反而会比独占赚得更多。

    当然了,光靠着皇帝也不能高枕无忧,早晚还会有聪明人能弄清楚水泥的秘密,把昂贵的东西变成白菜价。

    叶华估计,他能有三年时间好赚。

    麟州的百姓在作坊做工,三年下来,足够积累一笔财富,加上分到的田地,安居乐业的目标不难实现。

    三年是个很好的时间,不长不短,因为独占,水泥的利润会很高,不但能满足叶华的需要,还能有多余的收入,妥善安顿工人们。长时间接触粉尘,会严重危害健康,三年时间,还不至于摧毁工人的健康。

    有人要问,到时候不还是要招募新的工人接替吗?难道他们的健康就不会受到威胁吗?

    叶华只能耸肩,他没法庇护所有人,而且三年之后,没准就会有许许多多的战俘啊,奴隶啊,甚至是土著,来接替最脏最累的工作。

    那么遥远的事情,还是先不要烦恼的好。

    冠军侯招工,薪水丰厚,还要奖金。

    只要喊一嗓子,立刻就有无数百姓涌来。

    眼下谁还不知道,冠军侯为人厚道,对手下的工匠最好,作坊的工匠,在京城置办了房产,还有了铺面,每月都有钱进账,比地主还要威风哩!

    大家不会在意分期贷款的事情,也不会注意能买得起房子的,还是少数。他们只知道给叶华干活就有机会被身边的人羡慕,因此报名格外踊跃。

    不到半天时间,2000工人招募完毕。

    速度快得让人目瞪口呆,杨业十分惊讶。尤其是百姓眼中流露出来的兴奋和渴望,居然让杨业不寒而栗。

    以至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训练骠骑卫也是心不在焉,常常发呆。一个人望着西北的方向,久久不语。

    叶华找了个时间,提着一壶酒,坐在了杨业的身边,给他倒了一杯。杨业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水刺激,让他情绪激昂,终于张开了嘴巴!

    “冠军侯,你不该对麟州百姓那么好的!”

    杨业脱口而出,说完之后,又觉得不对劲儿,难道对麟州父老乡亲好,还有错了?这是什么道理,根本说不通啊!

    杨业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他干脆抓过酒壶,不停倒酒喝酒,麻痹自己,很快一壶酒就喝光了,只剩下空空的酒壶。

    “你怕了?”叶华笑着道:“你怕麟州的百姓忘了国仇家恨?”

    杨业点头,他的拳头握得很紧!

    “有了田,就扎了根,农民其实和庄稼很像,都需要一块肥沃的土地。大周对百姓还不坏,对吧?”叶华又道:“如果再进入作坊,拿一笔不菲的工钱,盖房子,娶妻生子,开枝散叶,生活越来越红火。就会自然而然乐不思蜀,忘了麟州,再也不想回去了!”

    “可是我不会忘!”

    杨业挥拳,猛地砸在地面上,三合土铺成的地面被砸出一个深深的坑,“无论如何,我都要回麟州,哪怕是爬,也要爬回去!”

    杨业的执着显得有些傻,可也很值得钦佩。

    “你去帮我招募工人的时候,老将军跟我说,他最自豪的就是有个好儿子,他说杨氏能青史留名,为后人铭记,全都要靠你!”

    “啊!”

    杨业被雷得目瞪口呆,真不敢相信,父亲竟会如此高看自己,他当得起那么沉重的期望吗?

    “先别急着得意。”叶华又道:“老将军还说了,你这个认死理,不知变通的性子,会害了你的,有些事情能较真,有些事情就不能较真!”

    父亲说的话,自然不会错。

    杨信看儿子还是很准的。

    杨业因为坚持,而备受尊崇,也因为坚持,被人推到了绝地……他的脸上阴晴不定,半晌苦笑道:“我要是能区分清楚,哪些该坚持,哪些不该,就不用痛苦了。我认为只要是对的事情,就不能放弃!”

    “什么是对的事情?”叶华追问。

    “回家,报仇!”杨业果断道!

    叶华咧嘴笑了,他和杨业聊天,并不是想让杨无敌改变,相反,他是想坚定杨业的信心。哪怕他爹都放弃了,他也该坚持。

    世界上必须有一些傻瓜,才会显得可爱。

    开封虽好,可杨家的根在麟州,此时麟州还在北汉的手里,饱受摧残。

    忘记或者放弃,都是背叛!

    “十年,最多十年,就能荡平北汉,拿回麟州!”叶华很认真道:“我可以用冠军侯三个字担保!”

    自从被封为冠军侯之后,叶华格外重视这三个字,简直比什么佛陀玉帝还要尊贵一万倍,轻易绝不会拿来开玩笑!

    “侯爷的话,我当然相信,可我还是担心,或许用不了十年,这些人就会自认为是开封人了,还是土生土长的!”

    杨业可是很知道叶华的厉害,能吹牛的人不少,可是能把吹出去的牛变为现实的却是凤毛麟角,而叶华就是凤毛麟角当中的佼佼者。

    跟着他,一年吃喝不愁,两年买房置地,三年娶妻生子,五年荣华富贵……工匠们都编成了歌谣,到处传唱。周围十里八乡,无人不知,谁都以成为冠军侯的部下而骄傲。

    真的,用不了十年,富足安逸的生活,就能彻底改变一群人。

    杨业十分笃定,至少他身边的杨家子弟,就不再是心心念念,想着家乡了。包括二弟杨重勋,他抽空就会去开封,听曲喝酒,还会拿大把的钱,打赏歌姬,毫不吝啬,丝毫没有想到,那些钱是可以做成铠甲兵器,用来杀回家乡的。

    好日子的确会腐蚀人的斗志,叶华若有所思,跨上战马,风风火火赶到了作坊。他让人准备了一块烙铁,在烙铁上,刻有“麟州杨家”四个字!

    扔进火炉里加热,没一会儿,烙铁就红了,杨业凝视这火炉,似有所悟,猛地探出右手,抓着烙铁,向着自己的左臂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