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奇货可居

异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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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武器的,快点把你这张牛角弓和这杆红缨枪枪卖给我。”他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这、这个……”老王被刚才对方那一句“我出十片金叶子”的气场给震慑到了,到现在才回过神来,心下想了想,试探性地问,“这位小兄弟,你要买弓和枪是用来做什么,莫非也是要去参加新兵选拔?”

    “关你什么事,你只管卖东西予我就可以。”对方道。

    “现在是非常时期,上面有规定不能随便把武器卖给用意不明的人,而且小兄弟你看着好面生,应该不像是住在龙城里的,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这的确是事实,而且在几个月前就已经有了这个规定,类似于武器管制的玩意。

    “你的意思是,我是身份不明的人?”对方显然不悦。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这的确是上面的规定,我做买卖的,总不能做有违法令的事吧,至少小兄弟得先告诉我你是何人,家在哪里,我才好跟你做买卖啊。”

    虽然这少年衣着的华丽程度和凤云笙差不多,而且架子也比凤云笙大,财也比凤云笙的粗,但是老王看了这么多年的人,先不说他不是练武的,他一眼就能看出这少年并不是真正大户人家的孩子,因为在他身上老王感觉不到半点贵气,那一身贵族装穿着他身上,就像是有种“穿龙袍不像皇帝”的感觉。

    最主要的是身份也不明,他根本就没有在龙城里见过他,问了好几次他是什么人又闪烁其词,而且也不像凤云笙那样有拔列浑带着,这种来历不明的人士,即便是有钱人也不过是个暴发户,和正经的大户人家相比差的不是有点远,老王是没有什么兴趣和对方扯上关系的。

    在老王心中,凤云笙虽然看上去好像傻傻的,但那是因为从小被养在家里,才会不明人间疾苦,但凤云笙给老王的感觉是,对方的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一股天生的贵气,那样的气质是与生俱来,即便她的相貌只是平平。

    老王打量着这少年,只见对方有些心虚的样子,心底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看法。

    那少年见老王不肯把牛角弓和红缨枪卖给他,当下就心急了,可他说的偏偏又在理,他又不能透露自己的身份,总不能自己逼着对方犯法吧?

    就在这个时候,少年想起了他家主子的教诲:正所谓有钱使得鬼推磨,只要用钱砸,就一定能成功。

    于是少年不打算来硬的,而是来个软的诱惑:“那我出双倍价钱呢?”幸好他出门的时候钱带得够多,不然就悲剧了。

    众人听到他说双倍的时候都愣住了。

    双倍?那不是二十片金叶子吗?!十片金叶子就已经够被人坑了,现在还嫌被坑得不够要来双倍?拜托,就算你家有的是钱也不要这样糟蹋好吧,可怜的金叶子们会觉得自己很没价值的!

    老王也愣住了,他显然没想到对方如此财大气粗,用二十片金叶子买他的红缨枪和牛角弓,二十片啊。

    那自己得赚多少钱?

    “老王,你就把这牛角弓和红缨枪让给他吧。”沉默多时的凤云笙突然开了口,“我觉得这兄弟也很需要它们,你也不必顾虑我,你能如此替我着想,我已经很是感激了。”

    老王听到凤云笙突然这么说,两眼忽然就冒了金光,对方说已经很感激自己,那自己是不是可以把这牛角弓和红缨枪卖给那个暴发户,狠赚一笔?

    但老王转念一想,不行,对方嘴巴上是这么说,但很有可能是客套话,甚至是气话,老王看了一下凤云笙,只见她的脸色依旧淡淡的,看不出任何情绪。

    老王心中想啊想,到底凤云笙是说真心话还是说赌气的话呢?但是他又想,即便对方说的是真心话,但难保她把这一次的事情说给她的父母知道时,那些老狐狸们不会察觉到什么东西,要知道那些人都是见惯了各色各样的人,自己也难保不会被他们察觉出来。

    而且,自己刚才才说了,对方是因为没有说明买武器的意图,而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要是因为对方出了双倍价钱自己就把这两样东西卖给他,那不是显得自己很虚伪?

    原来如此,那四大家族的少年是打算以这来考验我的品性,所以才会让我把它们卖给暴发户!

    这下子老王完全不觉得凤云笙傻了,还觉得他有点扮猪吃虎的意思,老王想也是啊,想要接近他们四大家族的人那么多,他不提防着点能行吗?

    自己差一点就被她骗了!一想到这,老王就突然有一种背脊冒冷汗的感觉,幸好自己聪明,不然就前功尽弃了!

    想通了这一点后,老王的态度就变得很坚决了,不就是区区二十片金叶子吗,不就是够一家三口过一辈子富裕生活的钱吗,老子不要了!

    老子现在又不缺钱,却的是人脉,是权力,他不是只看眼前利益得人,他是一个看长线利益的!

    到时候有四大家族的人在背后撑腰,他难道还怕赚不回来?

    “这位小兄弟,我刚才都说了我不卖你,是因为你没有说明买的原因,这不是银子的问题,即便你出一百片金叶子,我也一样不会卖的。”

    老王拒绝得很严肃,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听得武器店里的所有人都惊呆了,那位铁公鸡,守财奴。财迷大王,居然会因为这样的原因拒绝赚钱,而且还是那么多的钱?

    一定是鬼上身了!

    那少年一惊,没想到自己出了二十片金叶子对方都不肯卖,心想这卖武器的看来是一个良心卖家,是一个有骨气的人,虽然自己是很敬佩这样的人,但问题是现在他要把东西买回去向主子交差啊,而他身上也就带了二十片金叶子,这可怎么办?

    而凤云笙也是一惊,她没想到自己都已经说了会承老王的情,可对方还如此坚持。

    这人一定是想太多了,以为自己是试探他,凤云笙心下微微叹了一口气,早知道有这一变数,她刚才就不要再压榨那老王,她爽快一些,也就不会拖到这样的地步了。

    老王见凤云笙沉默不语,以为对方是在思考关于自己的品性等等,当下一不做二不休,当着所有人的面道:“而且,我老王虽然是个商人,但平生最痛恨的就是那些仗着自己有几个银子就以为很了不起的人,我老王敬重英雄,所以即便对方是一穷二白,只要有本事,我老王也敬重!”

    老王说这番话时大有一种铮铮铁骨的男子气概,听得所有人都热血起来了,他们还真的以为老王其实心底一直都是有一腔热血的,只是之前为了生存要拼命赚钱而已,当下对他的好感度就飙升了起来。

    看见大家的神色,老王自知自己的话起作用了,可是凤云笙还是不说话,他以为对方还是对自己的表现不够满意,哪知道她只是在想要怎么婉拒才不显得突兀。

    同为女人,凤云笙很清楚的知道这位浅色衣衫的少年并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或者确切地来说,是少女。

    就像当时凤云笙之所以就救下钩月公主,也是看出来对方是个女孩儿,所有才会顺便救了她。

    而眼前这位姑娘显然不是练武的,绝对属于那种风一吹就倒的类型,所以她买武器绝对不是为了自己。

    此外且不说身上并没有半点贵气,就说对方的言行举止,她出手虽然阔绰但明显气场不足,她虽然看似野蛮,但实则是虚张声势,不像拓跋嫣儿那种,从里到外都散发着“女王”的气场。

    而且对方只有一个人,一般来说大户人家的孩子出来买东西,哪个不是拖三带五的,至少也得有一个侍从,否则都嫌没有面子,除非对方是偷偷瞒着家人出来的,这点从她女扮男装上来说倒是有些可能,只是看对方穿得如此招摇,明显又不像要掩饰她的“高贵的身份”。

    根据这种种,所以凤云笙推测,她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孩子,反而是大户人家的丫鬟。

    而她处事也不成熟,看她这样子砸钱,一看就是她也是很少出来买东西的。

    哪个大户人家是钱多得不用愁,而且下面的人还很少出去买东西的?

    不就是天家奴仆,而且还是高级的近身丫鬟。

    又有谁会指使丫鬟女扮男装出去买武器,而不是找一个太监去?

    凤云笙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确定,眼前此人就是钩月公主的近身丫鬟。

    钩月公主,即便没有卫承昨天晚上那一番话,她也不想和钩月公主再有什么牵扯,毕竟她不想与这些在众人焦点下活着的人有什么联系。

    所以当下她可不想被钩月公主惦记着名字,更不想被钩月公主留意上自己新的身份,她宁可不要那红缨枪和牛角弓,她宁可自己的装备再次一点,所以当下她只想看看能用什么办法,不会让人觉得她把武器让得太刻意。

    只是老王哪里知道风云的心思,只一味觉得对方自己还有待考究,还在评判着自己是不是能够成为她的朋友,为了夜长梦多,为了对方想得太多,老王把心一横,索性道:“像这位小兄弟就不一样了,有志气有抱负,尤其是那不畏艰难的精神,简直是我北燕国的大勇士,若能与这样的英雄做朋友,我老王就算将这牛角弓和红缨枪送给这位勇士又如何!”

    说着老王还真打算送,反正他现在都相当于亏了十几片金叶子了,他也不差再亏那三片金叶子,于是双手一伸,把牛角弓和红缨枪递到凤云笙跟前,“小兄弟,我老王知道你现在出门在外遇到了困难,当年我白手起家的时候也遇到过,所以今日我就把这牛角弓和红缨枪赠予你,希望你能用它们好好闯一番名堂出来!”

    老王说这话时是声情并茂,简直是奥斯卡影帝级的水平,看得武器店里那些不明真相的众人那叫一个激动啊,尤其是那些刚被热闹吸引过来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前因后果,还以为凤云笙真的如老王口中所说的那样是一个遇到困难却满怀壮志的三好三年。

    要知道,能让那个素有铁公鸡之称的老王如此慷慨,如果对方不是三好到一定程度,那还会有什么原因啊!

    就算是那些知道什么情况的人,也都被老王这一番话彻底的洗了脑,他们现在已经短暂性失忆,已经忘记了一个有金叶子的人,怎么可能会是那种白手起家的少年。

    于是乎情况就变了,这里上演的就不再是简单的买卖,而是涉及到了权贵欺压平民,富人欺负穷人的戏码,大家纷纷看着浅色衣衫的少年,只觉得他扮演的就是那个权贵,而凤云笙则是那位有抱负有胆识的穷英雄。

    这些看热闹的人里头,有不少是平民,就是平时打打猎卖卖菜的那种,之所以会在龙城里住,那是因为祖上够眼光,跟对了老板。可是他们成天生活在这北燕国权贵最密集的地方上,除了对外乡人会有些优越感以外,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是自卑着,自卑着自己这样的身份。

    有些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人还每天要受人嘲笑,受人怒骂,受人呼来唤去,有的时候某个公子哥心里不舒服,就拿平民来出气也不是没有的事,总而言之他们就是受着这些权贵们的欺压,在夹缝中生存的一撮人,他们虽然不敢抵抗,但心里却都敢怒,所以在看这浅色衣衫的女子时,目光都不禁厌恶了许多,而看凤云笙的目光,则多了几分怜惜。

    “这牛角弓和红缨枪可是上好的兵器,你又不会武功,买来作甚?那小兄弟买来可是为了新兵选拔的啊。”

    他们觉得凤云笙的毫无气动就是老王所说的英雄落难了,虽然他们不清楚个中缘由,但他们想可能凤云笙原先是一个修为还不错的人,但后来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才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哼,有些人就是仗着自己家底好,就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完全不把我们这些贱民当回事!”

    “就是,不就是多那几个臭钱而已么,就总想着高人一等,好像我们就合该用他们剩下的一样!”

    “喂,你们说归说,能不能就事说事,这公子自然是做错了,但也不是所有人富贵的人都如此。”

    “没错,而且偷拐强盗之事,不都是出自你们?”

    “刚才才叫我们要就是说事,现在就你们你们的喊,你们变脸比老天变得还快啊!”

    “哎呀快别说了,他们可都是大富大贵之人,只要他们喜欢,把我等贱民都抓起来随便给个罪处死了,他们也一样没犯法。”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贺兰家何时会做出如此下作的事!”

    “我只是说‘他们’,又没有特指你贺兰家,你若不是这样的人,又何必对号入座?”

    怒火积压久了,一旦有爆发点,人就会把怒火全部爆发出来,尤其是自己并不是在孤军作战的时候。

    什么叫做人多力量大,聚众生事这个词,可是大有内涵。

    于是乎现场已经演变成了平民集团与权贵集团的抗衡,双方你说我一句我骂你一句,一来二去的,俨然有要失态升级的苗头。

    那浅色衣衫的女子已经吓愣住了,她完全没想到自己出来买个东西都会把事情弄成这个样子,自己没把东西买回去就罢了,她一想到如果公主知道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引起了这样大的骚动,她一定会责怪自己的。

    一想到这,她就觉得心中来气,不是说商人都是只看钱的吗,自己只是给多点钱对方赚而已,而且不是还有价高者得这一说么,自己有什么不对的。

    她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凤云笙的身上,她想都是因为这个人,要不是他,那卖武器的就会把武器卖给自己了,而自己也不会被千夫所指了!

    凤云笙明显感觉到一道毫无掩饰的带有攻击性的目光朝自己看来,她不用想都知道是谁,所以当下选择忽略。

    她也不是不能理解对方为什么会记恨自己,毕竟在对方看来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才会发生的,虽然这也是事实,不过她还是有些无奈,毕竟自己在后面的态度应该能让她觉得自己并无意争夺才是,怎么她就理解不了呢。

    老王也远没有想到自己那一番声情并茂的言辞会有如此大的力量,当下也忙着当和事老,毕竟和气生财,要是他们在这里开架,分分钟都能砸了他的店,而这里的人有好些都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万一对方来点什么理由比如说这不是我碰坏的,是那平民碰坏的不肯赔钱给自己,他可要冤得比窦娥还冤了。

    都说了是平民了,既然是平民他能指望他们还什么钱,他们最值钱的就是他们的命了,可是在如今这样的环境下,人的命有时候还比不上一匹马的命要贵重呢。

    “够了,都不要再争吵了!”

    一直沉默多时的凤云笙突然厉声喝道,她的声音里带着与生俱来的冷傲以及威严,让人无法不把注意力转到她的身上。

    凤云笙先看着那群公子哥,道:“你们是有身份的人,是一个个背负着家族名字的人,你们刚才口口声声说你们与那些只会欺压百姓的混账不同,但为何现在又要做出这种混账行为?”

    “因为他们先辱骂了我们!”贺兰家的公子激动道,“但凡有羞耻之心的人,有尊严的人,都应该捍卫自己的尊严,更何况正如你刚才说的,我们不仅仅代表我们个人,还代表了整个家族,如果我们被人辱骂却还退缩,那岂非懦夫行为?”

    凤云笙对他的话不置可否,只是转过头看向平民队伍,“那你们呢,你们既然不喜欢被人侮辱的感觉,又为何要对他们出言辱骂?”

    “因为他们平时作威作福多了!”平民队一个胆大的人也激动了起来,“若不是他们平时时常欺负我们,我们又怎么会这样说他们?他们口口声声说我们的不是,但有没有想过,有人会去做贼,会去做强盗,那都是被他们逼出来的!”

    见双方又准备要PK的架势,凤云笙立刻抢过了先机:“既然你们都不喜欢侮辱自己的人,又为何要争着去做那样的人?”

    此话一出,他们突然大脑就短路了,我们不喜欢侮辱自己的人,那么为什么我们要争着去做侮辱别人的人?

    “我们只是为了教训对方才会这样做!”

    “我们只是为了教训他们才会这样做!”

    双方几乎是同时说出这样的话,话音刚落,彼此都瞪大了眼。

    “不对,这东西总有个先后次序,是他们先这样对我们,我们才反击的!”平民队里有人喊。

    “哼,你们还好意思说?到底是谁刚才无缘无故说我们的?”权贵队立刻反击。

    “所以说就连谁先攻击谁的都说不清楚了,”凤云笙没有给他们要开始骂战的机会,“既然你们不能理清楚是谁先动嘴的,与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为何不暂且放下这些事,做个宽宏大量的人?”

    凤云笙见众人的神色渐渐平伏下来,又道,“在我看来,有容人之量,懂得宽恕他人的人并非软弱,而且还冤比那些好勇斗狠的人要强得多,因为他们不会因为自身拥有力量而忘记自己的初衷。

    她看了一眼众人,“你们的初衷,只是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已,可你们刚才的行为,与这个想干吗?你们刚才那些行为,在别人看来,你们到底是在捍卫自己的尊严,还是‘野蛮无理’,若是想不明白的,不妨站在对方的位置上想想。”

    众人的脸渐渐地恢复到了平静,其实凤云笙说这些话并非是为了教育他们什么,她也不指望这些人会认同她的话,她只是给了个心理暗示,只是希望通过自己说话的这段时间里,能够让他们被愤怒冲昏的头脑变得冷静下来。

    这类似于你在和别人争论得很愤怒时,你想开始爆粗了,这时先在心里默念十秒,一般来不是什么不可容忍的事,人就会在这十秒里慢慢平静下来,打消那个最初的冲动。

    此方法可以有效减少因为冲动而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比如说冲动消费。

    经过凤云笙这番话后,这两拨人明显已经恢复了平静,毕竟他们一开始的矛盾点就不激烈,而且也丝毫没有涉及到双方的利益,自然也容易放弃斗争。

    看见双方平静下来,凤云笙才稍微放下了心,幸好她控制住了情况,不然这一闹开了,她都不知道会给自己惹出多少麻烦。

    而其他人呢,他们只觉得凤云笙真的是个有胆识有气魄讲道理的有为少年,觉得老王识人的功夫不错,有些精明的人也觉得自己能理解老王为何要对这少年如此友好,原来是想做人才投资。

    也是啊,对方要去新兵选拔,如果能进入飞虎营,万一对方爬到了高位了呢?到时候老王还不是能把这些钱赚回来。

    不过这件事的风险极大,要知道三大营里个个都是精英,而且注重武艺,所以他们觉得凤云笙这个丝毫没有气动的人,要进三大营都困难,更何况还要爬到高位,那得多少年啊。

    他们想,按老王的性格,他应该不会那么冒险的,所以说老王还是真的被这位少年感动了,看到他想起了当年的影子,所以才会如此帮他。

    而老王心下也是越发的高兴,他想自己识人的眼光的确不错,看看这四大家族的少年,一派的正义凛然,果然刚才的呆头呆脑只是扮猪吃虎啊!

    幸好他机灵,否则就要被骗到了,心里想着,更恨不得快些把人情给送出去,免得夜长梦多。

    “小兄弟,这牛角弓和红缨枪你快拿着,我拿得都要手酸了。”老王把牛角弓和红缨枪又往凤云笙面前递了递。

    凤云笙这次也不推辞,只是接过它们,向老王点头道:“如此便多谢了。”

    “不客气不客气,用这牛角弓和红缨枪交小兄弟这朋友,值了!”老王笑着道。

    凤云笙只对他微微点头,并不想再理他,然后看着平民队和贵族队的那帮人,又道:“麻烦让一让。”

    没错,那两拨人已经把不大的店铺挤满了,所以她只想他们让开一条道,好让自己过去。

    这些人现在至少是平静下来了的,至于她离开武器店后他们会做出什么来,那她就不管了,至少那时候即便他们闹到要找官府的人来,也与她无关了。

    听到凤云笙这么说,他们立刻左右推开给她让开了一条道,无论是平民队还是贵族队,看凤云笙的目光里都带着几分看伟人时的感觉,恍惚间就忘了对方只是一个没有丝毫气动的普通人。

    而凤云笙却没有理会这些人的反应,她只是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那浅色衣衫的少女,便离开了武器店。

    “老弟,你刚才太厉害了,就动动嘴就让那些人都平静下来了!”

    “而且你讲的也很有道理,果然是肚子里有墨水的,看来读书还是有用的啊!”拔列浑拍了拍凤云笙的肩膀,“最难得的是你遇到那样惨的事也没有自暴自弃,而且还发愤图强,老哥我实在是自愧不如啊。”

    拔列浑刚出了武器店就像开启了话唠模式一样,不停地在凤云笙耳边叽叽呱呱,声音还不小,好像巴不得让全街的人都知道凤云笙刚才的壮举。

    凤云笙看了一眼四周,只觉得要制止拔列浑再这样说下去:“拔列大哥,不如我们先在附近找个茶寮喝口水吧。”

    “哦哦,是口渴了吧,这么一说我也渴了,路口那这边有个茶寮,我们往回走几步路就到了。”

    凤云笙和拔列浑走了一会就到了一个茶寮里坐了下来,这茶寮开在十字路口附近,坐下来歇息的人也比较多。

    凤云笙和拔列浑分别要了一碗茶和一坛酒,还有一盘花生米,这主要是给拔列浑下酒的。

    拔列浑把酒倒在酒碗里,北燕国的酒与南穆国的不同,一般人喝的都是度数很低的黄酒,所以他们都是一碗碗地喝,就当水一样,也并不觉得醉。

    一碗酒下肚,拔列浑觉得喉咙舒服了很多,他看了一眼凤云笙那一碗茶,不由道:“老弟,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喝茶。”拔列浑话才出口,又觉得自己的语气重了,连忙更正道,“呃,我的意思是,你这样会让人看笑话的。”

    北燕国的人都好酒,不论男女,除非是生了大病或者是小孩子才会喝茶。

    “我从小酒量就不好,阿父怕我会被人灌醉,就一直喝茶了。”凤云笙淡淡地说。

    “哦,原来是这样。”拔列浑也不多问,心想他阿父也真是个奇葩。

    他们喝了一会儿茶,就在拔列浑觉得差不多该去买马的时候,只见那浅色衣衫的少女一脸愁色地走在大街上,凤云笙瞧见了,便起身朝她走了过去,拔列浑见她突然起身,也就跟着她一起过去了。

    “这位少年请留步。”凤云笙绕到浅色衣衫的少女前,“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是你?”少女有些诧异地看着凤云笙,“有什么事吗?”

    “关于牛角弓和红缨枪。”

    凤云笙这么说,少女立刻点头,她随凤云笙进了一条横巷里,然后凤云笙便将红缨枪和牛角弓递给那少女:“我可以把它们送给你。”

    “老弟,你疯啦,怎么可以把它们送给这小白脸!”拔列浑惊愕地看着凤云笙。

    “送给我?”那少女也是一脸诧异地看着凤云笙,现在的她经过刚才凤云笙那番出风头,已经对凤云笙没有偏见了,“为什么?难道你以为我真的是那种只会用钱欺压百姓的人吗?!”

    要是让公主听到她用钱欺压百姓,公主一定会砍了她不可!

    “我不是这个意思,”凤云笙看那少女一副要哭的样子,立刻解释,“相反,正是因为我觉得你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才会把这张弓和枪送予你。”

    “什么意思?”那少女听到凤云笙这么说,当下止住了要哭的*。

    “因为你不是这样的人,只是因为被人误会了才会背负那样的恶名,而导致这个结果的发生,我也要负上很大的责任,所以我想将这两物赠予你,权当是赔罪,不然我心中难安。”

    凤云笙不确定她现在对自己是怎么想的,她只是觉得现在事情已经有些闹开了,避免日后进入新兵里被人盯着,她最好把这显眼的牛角弓和红缨枪送出去。

    更何况这红缨枪和牛角弓是那位钩月公主想要的,她可不想被那位钩月公主所惦记。

    “可是,你不是很需要这弓和枪吗?这可是关乎到你的前程啊,你把它们让给我,这样真的可以吗?”

    虽然没有了牛角弓和红缨枪,会让自己吃力一些,但是她相信自己不会有问题:“我并没有那么需要这弓和枪,只是老王夸张了而已。”

    少女听到凤云笙这么说,心下是七上八下,她自然是想要牛角弓和红缨枪回去交差,只是她不确定凤云笙这么说到底是说真话还是假话,万一因为自己而断送了一个少年的前程,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拿着吧。”凤云笙见少女犹豫不决,干脆把牛角弓和红缨枪递给她。

    阳光下,凤云笙一袭深色窄袖长衫,一缕清风吹来,吹起了凤云笙鬓边的发丝,那少女看着凤云笙,只觉得眼前这少年虽然面容极为普通,可对方那淡漠却又温柔的气质,却不知怎么的,就是让人心动。

    一想到在所有人都对自己充满敌意,却只有她能理解自己,一想到凤云笙刚才在武器店里那英姿时,一想到对方是一个人三好青年的发愤图强的英雄时……

    天啊,我该不会是对他动心了吧?

    那少女只觉得自己现在的心犹如小鹿乱撞,她低下头,羞涩地接过凤云笙的牛角弓和枪,却在接过枪的时候觉得手腕一沉,险些要将枪脱手。

    “你没事吧?”凤云笙眼疾手快将红缨枪扶稳,“你一个人能搬得动吗?”

    那少女只觉得自己在触碰到凤云笙的那刻如同被电击一样,脸上火辣火辣的,连忙把手收回,然后也不知道脸该摆在哪里,只是把头低得很低,一味地摇头:“不、不用,我自己就可以了。”

    然后拿下腰上的小钱袋放到凤云笙的掌心上:“这、这这个给你,我我我不是那种欺压百姓的人,所以这些钱给你!”

    说着她便抱着红缨枪和牛角弓,像逃亡一样跑了,凤云笙看着自己手中多出来的钱袋,打开里面一看,里面静静地躺着二十片金灿灿的金叶子。

    “那小白脸倒真不像是那种专门惹事的公子哥,”拔列浑看着那钱袋颇有感触地道,然后他看着凤云笙,脸上露出一抹坏笑,“不过老弟,没想到你还挺受欢迎的嘛,虽然对方是个男的,但好歹是有人喜欢。”

    “什么?”凤云笙不太懂拔列浑在说些什么。

    “哎呀,你就别装你不知道了,那小白脸的脸都红了,还不是喜欢你啊。”拔列浑继续揶揄道。

    “别胡说,那是她晒到太阳才会脸红的。”

    凤云笙虽然觉得这个解释似乎也有些牵强,但比起一个陌生的女子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上“大众脸”的自己,前者显然要靠谱多了。

    “哎呀老弟,你这样不行啊,告诉老哥,你现在是不是还没娶妻?”

    凤云笙摇了摇头:“拔列大哥,我觉得我们现在不是讨论这些无聊事的时候……”

    “什么叫做无聊事,这可是关系到传宗接代的问题啊,哪里无聊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无论哪个国家甚至是哪个时代都流行着的价值观,凤云笙也不想与他多言,只是径自走了出去。

    为了避免有人说闲话,凤云笙让拔列浑去替自己选了一把弓(重三斤)和一把红缨枪(重十斤),而她自己则先去买马,午时在天香楼里集中。

    于是他们便分头行动,凤云笙买了一匹马,这匹马她挑了马厩里最好的,虽然比起逸尘来说,它是相去甚远的。

    买了马以后,她又买了马鞍、马镫、马鞭和辔头,买的自然都是高档货,保护好战马的装备自然也是十分重要。

    而拔列浑也不负所托地给她选了一把比较好的弓和红缨枪,并且由于拔列浑和凤云笙是“结义金兰”的关系,老王特地给他算了便宜,当然老王是不知道这东西是给凤云笙买的,他只以为拔列浑是替别人跑腿的。

    老王也有想过撬开拔列浑的嘴,但是拔列浑吃了一次亏,便把嘴巴闭得牢牢的,让老王只能看出对方知道什么,却应是撬不开他的嘴。

    中午的时候他们先吃过饭,然后便开始商定接下来近半个月的训练内容。凤云笙和拔列浑对于训练内容上比较一致,他们都一致认为应该把练习臂力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其次便是枪的用法,再者是骑射。

    但是练力固然重要,但练力量并不适合长时间练习,而且练力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说在练枪的时候负重练习,所以在练习的时间长度来讲,还是枪刺用的时间比较多。

    于是乎凤云笙中午吃完饭后,就开始了她学习用枪的第一课,她是和拔列浑到郊外的破庙附近的树林里练习的。

    枪法的第一课比拔列浑预想的要好,他觉得凤云笙的领悟能力很好,很多东西都是一点就通,而且还能举一反三,所以一个下午她就把本来要两天才能消化的内容都熟练掌握了,这实在让拔列浑吃了一惊,同时也让他有信心,将凤云笙在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打磨成一个能把枪使得不赖的人。

    日暮,燕宫,月华宫。

    “罗莲,你可算回来了!”钩月公主看着疾步而来的小宫女,倏尔将目光转到旁边那个太监打扮的少年,“卫承哥哥,你也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