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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小旅馆的暖屋子里,傲雪渐渐的还了阳。
她知道自己这是遇到了好人——自从金效坤入狱起,多少天了,她一个好人都没遇见过,等她灰了心要去死了,好人来了。
她应该感激他,可他的善良是把她拽回到了这活地狱里,这善良来得不合时宜,这善良让她如今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水淋淋的坐在椅子上,她看见那好人出去片刻回了来,腋下夹了一卷子粗布女衣。将那卷子衣裳递到她面前,好人开了口:“这是我借来的,你换上吧。换好了告诉我,我就在门外。”
见傲雪不伸手接,他将衣裳放到了旁边的小床上,然后转身要往外走,结果刚走出两步,他身后的傲雪就说了话。
她说:“先生,不必了,我这就走。我方才只是一时想不开,如今想开了,我不死了,我回家去。”
他停下来,回了头:“撒谎不是你这样的,你这话说得太假了。”
傲雪抬头瞪了他:“你管我这话是真是假?命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轮不到你管!”
他正色答道:“我原来也自杀过,因为失恋,她嫁给了别人,嫁到了南边去,永远不再见我。我们隔着千山万水,她在外省若是过得好,倒也罢了,若是过得不好,我连知道都无从知道,想看她一眼都不能够。对我来讲,她这一嫁,就如同死了一般。她死了,我一个人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也想死。”
傲雪本打算撒泼打滚的闹一场,让他也厌恶了自己,自己好跑出去再死一次。可是听了他这一番话,她那穷形恶相忽然使不出了。这些天她一直像是在虎狼群里辗转,难得的,在这间小旅馆里,她又见着了“人”。他是人,所以她也得拿出个人样来。
“我和你不一样。”她开了口:“我是——”她颤巍巍的吸了一口气,又是忍不住的想哭,又是强忍着不哭:“我害了人……他惹了官司,本来是能逃的,全怪我添乱……他被判了无期徒刑,他的钱,也被我祸害尽了……他一直对我好,我却这样害他……我只有一死……”
“他作恶犯法,罪有应得,算不得是受了你的祸害。”
傲雪最怕的就是这话,急得双手乱摆,恨不得将金效坤的冤屈昭告天下:“不是的,不是的,他是好人,是金玉郎勾结了陆家,故意的要治死他。他半辈子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怎么会作恶?他们才是坏透了,他们杀人诛心,不但要他的性命,还要他死了也不安生,要他永生永世不得翻身!”
“金玉郎?”
傲雪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时激动,自报了家门,不过没关系,这样的家丑,知道的人越多越好,不怕宣扬。
“你认识他?”她反问道。
他犹豫了一下,答道:“金家的事情,报上天天登。”
“你不要信报纸,他是被冤枉的啊!”
“那您是金太太?”
问完这句话,他想起来了,自己似乎是见过她,就在金玉郎捡他回家的翌日。当时她和所有阔少奶奶一样浓施脂粉,他对她一瞥之下,只瞥到了一脸红红白白的颜色,她到底长什么样,他则是完全没印象。
他没认出傲雪,傲雪更是早把他忘了个精光。听了他这句问话,她摇了摇头:“我不是了,我和金玉郎离婚了,在名义上,我和金家已经没有关系了。可金效坤对我一直很好,我不能坐视他走上死路,所以这些天来,我一直想要救他,可我哪里知道金玉郎会是那样的坏?他故意的拿我当枪使!”
傲雪又是疼金效坤,又是恨金玉郎,两种心绪在胸中缠斗,结果就把话说了个语无伦次,见对方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好像自己说疯话似的,她心里越发的急,一急之下,索性从头说起,拼了命的想要让他相信自己。说到最后,她的喉咙破了音,自己都觉着自己像个疯婆子,吐出最后一个字后,她的嘴角积了白沫,竟然说得发了喘。
唯一的这位听众一直沉默,直到她把话说尽了,他才答道:“我对你的故事,兴趣不大。但是你死了,他可还在牢里活着。你死了,难道你亏欠他的账,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说到这里,他皱着眉头笑了一下:“你这不是还账,你这是赖账。你死,也是为了你自己而死,不是为了他死。”
傲雪垂下头去,知道这人说得有道理,自己没什么可辩解的,自己就是犯了大错、无可弥补,于是打算一死了之、一了百了,还显着她有情有义,是个知耻的。
而她往河里一沉,岸上的事情她就全不管了,金效坤若是死在了牢里,金家如今只怕连个给他收尸的人都不会有,她匆匆忙忙的将自己喂了鱼,无依无靠的金效坤也只能是落在城外的乱葬岗上喂给狗了。
那人转身继续向外走,且走且道:“你换衣服吧,我出去等。”
傲雪把外头的衣裳脱了,搭在了椅背和桌面上晾着,贴身的小衣裳,她实在不好意思再脱,决定用体温把它们烘干。穿上那一身粗布衣裤,她用手指把头发拢了拢,因为是刚落水就被拽了上去,所以头脸倒还干净。
走过去打开房门,她小声说道:“先生,您请进来吧。”
那人进了来,她又说道:“先生,多谢您对我的救命之恩。您那一番话,说的有道理,我听进心里去了。”
那人听了,倒是淡然:“那就好。”
“那个……我娘家姓连,连傲雪,还未请教先生的尊姓大名。”
他答道:“敝姓施,施新月。”说到这里,他见了傲雪那个期期艾艾的样子,忽然明白了点什么:“今晚你可以在这里住,我出去另找地方。等明早你的衣裳干了,你尽管回家去,不必等我回来,也不必再来谢我。”
傲雪一听,连忙摆了手:“别,要走也是我走,我娘家就住在这城里,我……我有娘家的。”
施新月摇摇头,转身出门去了。旅馆旁边有个澡堂子,足可以让他暖暖和和的打发一夜光阴,正好他那长袍也是泥水淋漓,他自己也冷得够呛。
坐在一池子热水里,施新月没想到自己竟然救了恩公的前太太。这真得算是巧合,因为他并不是天天都有闲心到护城河边散步,他昨天只是太无聊了,才出去练了练腿脚。
他自己是死过一场的人,格外知道生的宝贵,所以就看不得旁人走自己当初的老路。连傲雪那话,字字泣血,听起来全像是真的,然而又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因为她这一场死去活来,为的全是那个金效坤,而在金家,金效坤只是她的大伯子,她只是金效坤的弟媳妇。
对于施新月来讲,这问题无需细究,因为他自己也干过同样的蠢事——没错,现在想起来,就是一桩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场令人发笑的闹剧,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带着伤。
所以他不会批判傲雪,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当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怜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认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对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报复他们两个,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对奸夫**,都是被爱情蒙了眼的,当然视金玉郎为绊脚石,将他谩骂成了个人间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观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码,金玉郎对他是好的。对他好,那他就认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