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所谓团圆

尼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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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玉郎向来不认为自己疯狂。

    他认为自己的思想一贯是条理分明的,自己做人也一贯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对着疏远的外人,他会寒暄有礼貌,对着心爱的亲人,他以赤诚之心相待。他没有狂饮滥赌之类的恶习,他会主动的爱人,也享受着被人爱。

    他这样的人,简直和天使差不多,怎么会和“疯狂”二字扯上关系?段人凤到底是有多么恨他,竟然要睁着眼睛说瞎话,硬要污蔑他是个疯子?

    到底是谁恶?到底是谁疯?是谁把亲生骨肉丢弃在了个战乱的小县城里?她怎么还有脸对着他侃侃而谈?他们兄妹怎么还有脸逼着他交出孩子?

    怒火烧灼着金玉郎的心,他怒视着段人凤,不能相信纯洁如赤子一般的自己,当初竟然爱上过这么一个无耻的女人。所以他怎么可能把金宝儿送给这个毒妇?他要是真把金宝儿给了她,他自己不也成个坏人了吗?

    他愤怒,但是并没有失控,不知道是他的自控力变强了,还是他的情绪变弱了。从段人凤的脸上收回目光,他开了口:“好,我是疯子,我是魔鬼,你随便说,我无所谓。好的词全留给你,你高尚,你正义,你当土匪绑我票,你骗我爱你,你卷走我的全部身家,你在济南派人追杀我,你让你哥哥往死里摔我,你让你哥哥用烙铁烫我,你先把孩子丢了不管,现在又逼我把孩子交给你,你好,你最好。可以了吧?满意了吧?”

    段人凤看着他,心中纷乱,这一刻她对他不是痛恨而是怜惜,因为她又想起了那个在山窝子里扑草虫儿的小人质金二爷,那个小二爷有着一双动人的大眼睛,让她一见而倾心,让她知道了黑色竟然也可以明艳。她不知道那个小二爷究竟是真正的存在过,还是自始至终都只是一个梦幻迷影,她只看如今床上坐着的这个金玉郎是一片残骸,是死剩下来的一团冤魂和一捧枯骨。

    和金玉郎分开了这么久,她第一次意识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她所爱的那个男人,其实早已经不存在了。

    这个事实让她的心脏猛然疼了一下,她想,原来这就是心疼。

    就在这时,房门一开,她回头望去,先是看见了哥哥,随即她向外一转身,没动脑子,完全是下意识的一点头一招呼:“金先生。”

    门外的金效坤衣着华而不实,只适合在有暖气的洋房公馆里坐而闲谈,而不适合在外长途的奔波。他冻得耳朵鼻尖和眼圈全是通红,整个人都直哆嗦,但依然那么的和蔼可亲,像根绅士派的冰棍。向段人凤唤了一声“段二小姐”,他被段人龙让进了房门,一手提着手杖,一手拿着一条手帕,他先是擦了擦鼻子,然后对着段人凤张了嘴,像是还要说点什么,然而目光扫到了床上的金玉郎,他立刻把嘴闭了上。

    金玉郎抬头望着他,心里很平静,债多了不愁,反正他如今已经是任人宰割了,再来一个金效坤也无妨。

    金效坤上下打量了他,随后回头望向了段人龙:“段团长,这——”

    段人龙一耸肩膀:“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吗?你家这小王八蛋不老实,我把他教训了一顿。”

    金效坤像是被吓住了,向段人龙唯唯诺诺的点了点头,他随后走向那张床,而段人龙向着妹妹一招手,把段人凤招了出去,又随手关了房门。

    房内一时安静下来,金效坤走到床边,俯下身去细看金玉郎。金玉郎不但瘦和脏,而且身上散发着腐肉和血的腥臭气。围着毯子靠墙坐了,他从毯子上方露出两侧瘦骨嶙峋的肩头,锁骨高高的支着,绷起他一层青白色的薄皮肤。

    他看金玉郎,金玉郎扭过脸来,微微的歪了脑袋,也望向了他:“你也来了?”

    金效坤看了他一眼,伸手捏住毯子一角,将他身上的毯子掀起了一半。

    随即他猛的一闭眼睛一扭头。

    金玉郎笑了一声:“来得正好,再晚几天,我就死了。到了那个时候,你只能对我鞭尸解恨了。”

    金效坤重新转向了他:“我不恨你,我一直认为,我们之间已经扯平了。”

    “扯平了,你还来干什么?”

    金效坤在那张同样脏而臭的小床上坐下了,垂眼望着金玉郎腿上那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军裤,他低声答道:“我刚和段团长谈了一次,我向他做了保证,我说我亲自来带你回北京,到北京之后,我再亲自把那个孩子送过来。如果中间出了差池,让他拿我是问。”

    “我不给。”

    金效坤转向了他,声音压得又低了些许,然而咬牙切齿,每一句话都带着力道:“玉郎,金家传到我们的手里,已经被我们祸害得散了,现在这个家里就只剩下了你我兄弟二人,你听大哥一句话,别再犟了,别再作死了,好不好?!”

    金玉郎看着金效坤,看了好一阵子,末了,他轻声开了口:“这话你要是在两年前说,就没有后头这些事了。”

    他惨笑了一下:“你信不信?”

    金效坤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先是愣了愣,然后才领会了这话的意思。

    领会了,然而不肯深思,也不肯相信。因为他知道,他们一路厮杀到了今天,已经全都回不了头了。

    掀起毯子又看了看那一片溃烂的烫伤,他说道:“你听大哥的话,先回北京,把这条性命保住。至于孩子,段家要就给段家,大哥将来再给你娶一房太太,你年纪轻轻的,还怕没有子嗣吗?”

    金玉郎盯着他,直勾勾的死盯,心里想:“不可能。”

    那不可能是金效坤的真心话,金效坤不可能对他这样好。要善待他早就善待了,怎么会等到今天才给了他好脸色?难道金效坤不喜欢那个活泼健康甜言蜜语的弟弟,反倒喜欢眼前这个又脏又臭的活鬼?

    不过要是能先跟着他回到北京,那倒也是个办法。等到了北京,再找活路也不迟。

    想到这里,他说了一个字:“好。”

    金效坤并没有为了这个“好”字而欣喜,反倒是看着金玉郎,叹息了一声:“我们其实,都是可以一辈子安安稳稳做富家翁的。”

    “我能,你不能,你欠了债。”

    金效坤笑了一下:“现在想想,那点债真不算什么,实在不行,卖几处房子几块地,也就够了。”

    然后他收了笑容,直视了金玉郎的眼睛:“听话,跟大哥走。”

    金玉郎感觉这话似曾相识,想了又想,终于想了起来:陆健儿那一晚把他从街边拽回了教堂里,也曾经对他说过类似的话,让他跟着他。

    他没听陆健儿的话,还乱刀捅死了他。这件事情他是做错了,所以这回面对着金效坤,他虽然还是不确定对方是敌是友,但他点了头:“好,我跟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