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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白宅,腊月,风雪夜。
守门的老听差听到了拍门声后,骂骂咧咧的披了棉袄推门出去,骂的声音很低,不敢让人听去,但心里确实是有怨气,因为这个时候来的,定是不速之客。大门的门板上有个方方正正的门洞,他从门洞里向外望:“谁啊?”
门外站着个瑟瑟发抖的人,那人说道:“我姓金,来找白小姐。”
“我们小姐前天就上上海去了,不在家。”
“那……那劳驾你开门,让我进去过一夜好不好?我是白小姐的老朋友,今晚刚进北京城,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
老听差暗暗冷笑了一声,心想你连白小姐的行踪都不知道,还敢说是人家的老朋友?这不定又是哪里来的一个落魄小子,自己可不能放他进来,要不然家里要是少了什么东西,自己这把守大门的,还得担责任。
“那不行。”老听差告诉门外的人:“这我可不敢。您还是自己另找地方吧,想见白小姐,您年后再来,白小姐说了,年前不回来了。”
然后他关闭小门洞,静等了片刻,末了开了门洞再向外瞧,就见外面白雪飘零,已然没了人影。
老听差打了个冷战,忽然有了一点见鬼之感。
在老听差怀疑自己见鬼的两小时后,在北京城的另一边,又有一扇大门被拍响了。
这一扇大门后的听差,没有再次将金玉郎拒之门外,因为门内的女主人,是陆淑媛。
陆淑媛一直以为金玉郎也死在前线了,只不过是没有确切的消息,所以还不便立刻给他发丧。所以今晚忽然听闻丈夫回来了,她和白宅的老听差产生了同感:见了鬼了。
及至她披着衣服走去客厅,当真见了金玉郎,她也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丈夫活着从前线回来了,妻子自然应该是喜出望外的,然而面对着金玉郎,她只觉得这个丈夫,其实真死了也行。
原来她爱金玉郎,一是受了大哥的影响,二是看上了金玉郎的好模样,可如今大哥已经死了,徒有其表的金玉郎没了靠山,就变成了个要吃她喝她的小白脸,身价立刻大贬,况且此刻站在她面前的这个金玉郎,连“徒有其表”四个字都挨不上了——以陆淑媛的眼光来看,他的形象,简直是堪称恐怖。
他的脸是惨白颜色,额角鲜红的烂了一片,细看又不是烂,是一片皮肉伤。身上裹着一件看不出形状的破棉袄,棉袄下头露出了大衣的下摆,可见这棉袄并不是他的。直勾勾的盯着陆淑媛,他轻声唤道:“太太,我回来了。”
然后他直挺挺的栽了下去,陆淑媛慌忙过去查看,发现他已经陷入了昏迷。
陆淑媛发现小家庭也有小家庭的难处,仆人太少,就只有一个大丫头和一个老妈子,老妈子白天还告假走了,总得到了明天才能回来。看门的听差或许有把子力气,可那老头子一直只负责看大门和扫院子,她嫌他脏,不愿意让他踩着新地毯走进来。
但即便如此,她还是对当下的生活心满意足。在陆家的大内战中,她算是高瞻远瞩的一个,自知斗不过那几位兄弟,所以趁着众人没反应过来,她先搜罗了一切能到手的财物,然后提前退了场,只说自己是嫁出去的姑娘了,到了如今这个时候,没有理由再继续赖在娘家了。
陆家的少爷小姐们这时还没有抢红了眼,见她这样的自觉,又想她寡妇失业的怪可怜,便还很同情她,她临行时拉走了几大车的红木家具,陆家也没人阻拦。而她在外自立门户,刚把自己的小日子过起来,就听说家里的兄弟动刀子了。她要是晚走一个礼拜,别说拉家具,只怕自己的行李还要被那些人打开了搜查呢。
她沾沾自喜,只等着再过半年,若是还没有金玉郎的音信,自己就给他立个衣冠冢,然后向前“再走一步”,另寻觅个如意郎君。万没想到这金玉郎该死不死,竟又回了来。托起金玉郎的脑袋,她试着给他灌了一点热水,见他呼吸平稳,不像是要死的样,便又让他躺回了地毯上,反正地毯柔软,屋子温暖,让他慢慢的缓着就是了。
像守着一件大垃圾似的,陆淑媛守了金玉郎大半夜。
凌晨时分,他睁了眼睛,在看清了身边的陆淑媛后,他哑着嗓子开了口:“好太太,救救我。”
陆淑媛看着他,有点手足无措:“好,好,你要不要先泡个热水澡吃片阿司匹林?需不需要我叫医生来?”
金玉郎摇了摇头:“不用。”
“那——我扶你起来?”
金玉郎这回点了点头。
陆淑媛咬着牙皱着眉,虽然感觉金玉郎很脏很臭,但还是硬着头皮把他搀扶了起来,同时又大声呼唤了丫头,让丫头赶紧去浴室放热水。
陆淑媛打算尽一尽妻子的义务,帮金玉郎洗个澡,然而金玉郎拒绝了她,只说自己身上脏,还有伤,怕她看了要怕。向她要了一卷绷带和一瓶碘酒,他把自己锁在了浴室里。单手撕扯着脱了层层衣物,他最后赤裸着跪在地上,在连绵的钝痛之中呼呼的喘粗气。
他没有欺骗陆淑媛,如果陆淑媛见了此刻的他,一定真的会怕。
他的身体瘦骨嶙峋,左臂却是青紫肿胀,青紫肿胀源于上臂的一处枪伤,枪伤被破布条子胡乱包缠了,解开时须得用力撕扯,因为脓和血已经将它层层的粘连在了一起。
然而,很奇异的,他并未因此而痛不欲生,他的知觉全变得迟钝了,疼也没有那么疼,冷也没有那么冷。将肮脏的布条子扔进那堆脏衣服里,他扭过头,去看上臂的弹孔。
看了一会儿,他抬起右手,把食指伸向了那一处血肉模糊的孔洞。
浴室里响起了压抑的痛哼,他颤抖着去挖自己的血肉,血肉深处埋着一颗子弹,他的指尖已经触碰到了它。
不能去医院,不可以抛头露面,他怕金效坤得知自己没死,又要继续追杀自己。指尖拼命的向肉里钻,他疼得紧闭双眼弯下腰去,心想怎么会这么痛苦?
人活着,怎么会这么痛苦?
忍无可忍的,他发出了颤抖的呜咽,一边低声的哭泣,他一边将那颗子弹从肉里挖了出来。然后仿佛嫌这痛苦的程度还不够似的,他又拿起了碘酒瓶子,哭着把碘酒浇上了自己上臂的那个血窟窿。
从那一夜陷入水塘开始到现在,这颗子弹已经在他的肉里停留了三天,他承认自己命大,枪击、溺水、寒冷都没能要了他的命,翌日清晨,他在塘边被人发现,得了救。
救他的人,是附近的村民,这村民在水塘不远处搭了个窝棚,打算这几天到塘上凿冰捕鱼,结果鱼没捕到,他先捕了个人。而在用热米汤救活了这个人之后,这个人倒是也没再为难他,趁着他不注意,这人顺手牵羊的抓了他一件厚棉袄,不声不响的溜了。
这村民损失了一件棉袄,自认倒霉,姑且不提。只说金玉郎单凭着胸中的一口凉气,硬是一路走回了北京城。这一路上,他如同着了魔一般,也不思索,也不休息。在白小英那里碰了壁之后,他想起自己听说过陆淑媛已经从陆府搬了出来,地址还隐约记得,便一路又寻觅了过来。独自走在漆黑的夜里,他自己都觉着自己像是个孤魂野鬼,可他怎么就变成个孤魂野鬼了呢?他原来不是个俊美活泼的阔少爷吗?不是有那么多人都在爱着他吗?
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只知道连大哥都在骗他杀他,他再也没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了。那些光明的好日子,那些远大前程美好人生,全没有他的份了。
可他是多么的想到那个好世界里去啊!
痛苦压过了他的悲哀和愤怒,他第一次发现,人活着,竟可以是这样的痛苦。
除了左上臂的血窟窿,他的腰侧也开了一道豁子,是子弹擦身而过,擦去了他一条肉。他呜呜的低声哭泣,继续往这一条伤口上倒碘酒。伤口是不应该再沾水的,但他还是颤巍巍的爬进了浴缸里,坐进了热水中。
一边哭一边低头捧了热水洗脸,他想自己被他们抢光了,钱,人,希望,都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