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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他们的生态非常好奇,每次消灭强盗的时候,都会顺路去拜访他们一下。有那些人头和尸体作为武力的证明,这些相对比较和平的怪物们只要给他们一些粮食,都是很好说话的。
那群大地精没什么厉害人物,但那群半食人魔里面居然有一个术士。这家伙等级还不低,懂得二环法术“鉴定术”,潘龙用粮食作为报酬,请他帮忙将自己的几件魔法装备都给鉴定了一下。
这几件魔法装备里面,还真有一件好东西。
那是一枚叫做“巫术之戒”的戒指,它能够让佩戴者每天可以施展的一环法术数量加倍。
一环法术威力不大,但如果能够恰当使用的话,同样会有奇效。何况法师们的法术数量本来就不多,很多时候,多几个一环法术,或许就是胜负和生死的差别。所以那个半食人魔术士对这枚戒指非常的眼热,提出想要和潘龙交易。
潘龙当然没意见,然后就用这枚戒指换到了一大堆的战利品。
都来自于想要讨伐这群半食人魔的冒险者们的“贡献”。
在这些战利品里面,最让潘龙惊讶的是一套散发着微光的魔法全身甲,当他看到这个时候,完全愣在了那里。
“这个……这是什么人的啊?”他忍不住问,“能穿得起这个的人,你们也干得过?”
实在不是他小看这些半食人魔们,要知道这个世界的魔法装备并不很普遍,这套全身甲虽然只是普通的锁片甲就是用丝革将一块块金属片连缀起来,层层堆叠而成的铠甲,防御力不错,但是过于沉重但能够做到整体附魔,绝对不是一般冒险者能得到的!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很久以前传下来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半食人魔术士也就是这个小部落的长老,满不在乎地说,“你喜欢的话,就拿这个换那戒指。”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潘龙无语。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术戒指是戒指类魔法装备里面相当昂贵的那一类,就算他这枚只是其中最低级的,只能增加一环法术的法术位,价值也是要用“万”来计算的。
这样一枚戒指,也许就能换到不止一个次元袋,还是最高级的那种。
但看半食人魔长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也想要买下它。那么自己就只能麻烦一点,在这里换一些价值相当甚至更高的东西了。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即便这样,长老也满脸笑容,十分满意。
就价值来说,肯定是他们付出得比较多。但正所谓“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价格”(尽管这话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些武器铠甲对于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们来说并不适用,但那枚戒指却不一样。
他看着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阳光下闪烁。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宝,光是能够根据体型改变大小,就比别的一切魔法装备都强了!”
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潘龙又一次来到了贝尔苟斯特,交割了这次的战利品,获得了六百金币。
“你一个人的效率,抵得上我们两三支小队。”那个女军官饶有兴趣地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火焰之拳佣兵团吗?你肯来的话,直接就能成为小队长。”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我已经攒够了钱,要去买一个次元袋。”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潘龙摇摇头,这次连洗澡和住宿都没有,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贝尔苟斯特。
一周之后,他抵达了这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找了个黑市将不需要的东西全部出售掉之后,他的金钱达到了三万这个惊人的数字。
一口气买下了三个高级的次元袋,他看着那三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满意地笑了。
笑过之后,他却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鲜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