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最后一个杀手_分节阅读_90

萧萧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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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叔的灵位,说,“如果我心地善良,我在二十八岁时就应该回去找九哥,而不是让他白白等了几十年。”

    “也许这就是妈妈说的天意吧。”百合缓缓说,“有情人不一定终成眷属。但如果九叔泉下有知,也一定会深感欣慰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立下规矩,你们到了二十八岁就必须退会吗?”杜十一娘看着百合说,“我在二十八岁时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知道自己错了,但没有勇气承认,没有勇气面对,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在二十八岁时,做出正确的选择,找到你们可以依靠终身的男人,做一个平凡的女人,过平凡的生活,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辙。”

    百合不由得一阵感动,说:“妈妈,您为了我们,真是操了不少心。”

    杜十一娘说:“你们都是妈妈从小一手带大的,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或者是被父母抛弃的可怜孩子,虽然妈妈让你们走上了杀手这条并不光彩的道路,但妈妈的心里,真是把你们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看待,希望你们能幸福地生活。”

    “可是,如果我们都走了,那妈妈你怎么办?”百合说。

    “妈妈这么一把年纪了,半截身子都入土了,再过几年十几年,你们都走了,妈妈也死了。至于红花会,如果有合适的人选,我就让她做接班人,把红花会继续维持下去,要是没有,就让它跟着妈妈一起解散吧。”杜十一娘说着,看了百合一眼,眼神里无限惋惜。百合本是她最看好的人,虽然她很想百合能继承自己的红花会,但为了百合的将来,她又觉得那样做太自私了。

    “妈妈,我……”百合知道杜十一娘的心思,但自己又确实在犹豫。如果没有偶遇易小刀,她不用考虑就会接过妈妈的重任,但现在,明知易小刀和宋晓艺已经有了实际的关系,她的心里还是对易小刀抱有一丝希望,希望自己在二十八岁那天,能够离开红花谷,跟易小刀结婚生子,共度余生。当然现在看来,这个希望太渺茫了,因为易小刀大清早竟然发誓不会喜欢她。

    “妈妈知道你的心思。”杜十一娘勉强露出一丝笑容,说,“你敢把易小刀带进红花谷来,我就知道你和他的关系不一般。这两天,他没有对你怎么样吧?”

    百合脸上顿时一片绯红,低头说:“他敢!”

    “嗯,我红花谷里也绝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杜十一娘点点头,问:“他人呢?”

    “不知道。”百合说,“也许在睡觉吧。他昨天还嘀咕无聊呢。”

    杜十一娘说:“他是从大城市来的,陡然让他呆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也难怪会觉得无聊。你有时间就陪他说说话,让他慢慢适应这里,在所有的事情都了结之前,他怕是无法回南华去了。”

    “嗯,我明白了。”百合说。她没有告诉妈妈她的担心。

    杜十一娘话锋一转,又说:“但是,易小刀的身份现在还是个谜。我还没有去打听,但凭我的记忆,始终想不起他出自哪里。”

    百合抬起头说:“他叫易小刀,师姐叫风小刀,一个师兄叫龙小刀,另一个叫厉小刀,也许还有其他的什么小刀,而且各个身手不凡,有些善搏击,有些善刺探,有些善计谋,肯定是一个比较奇特的组织。”

    杜十一娘皱起眉头,说:“当然,谁都看得出他们是一个奇特的组织,但是他们竟然都敢光明正大地使用这种容易让人起疑的名字,而且全部都是真名,说明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让外人无法查到他们的任何底细。”

    “要不要我去查查?”百合说。毕竟自己和易小刀较熟,可以得到更多的资料。

    “不用了。”杜十一娘说,“易小刀是个很聪明的人,很容易对你起疑。如果他不想告诉你,可能会把你引到一条歧路上去。”

    “那,万一他要是对红花会不利呢?”百合说。当然在她的心里,她对易小刀是一万个放心。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但我还是感觉他不像坏人,也许,他隐藏身份只是为了另外某些目的吧。”杜十一娘说。这一方面确实是她的真实感觉,另一方面她也不想破坏百合心中的那个男人形象。百合心里想什么,她能不知道吗?

    “嗯。”百合点头。

    杜十一娘吁出一口气,说:“跟你说了这么多,我的心情也好了一点了。百合,谢谢你。你去忙你自己的事吧。”

    百合赶紧说:“妈妈,这是我应该做的。那我先走了。”走了几步,百合又想起一件事,回头问:“妈妈,爱丽丝什么时候回来?”

    杜十一娘说:“如果顺利,她明晚就能回来。怎么?你以前对花组的姐妹多少有点成见,今天怎么关心起爱丽丝来了?”

    百合委屈地说:“妈妈,我对她们没有成见,只是……”

    杜十一娘说:“好了,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是玉组的,和花组很少往来也是正常。不过你是会里的大姐,就是要关心她们才对,毕竟,你们都是姐妹。”

    “是,我知道了。”百合点头说,“我走了,妈妈。”

    杜十一娘点点头,百合转身出了红花宫。

    回到房子,易小刀不在,房子里一切如旧,自己的浴巾原封不动地扔在床上,桌子上的早餐也没动,易小刀床上的被子都忘记叠好了。

    百合呆了一会儿,过去帮易小刀把被子叠好了。在掀开被子的时候,她闻到一股奇特的腥味,不由得皱了皱眉,心道这个家伙天天洗澡,身上还这么臭。

    等到来到卫生间,发现易小刀换下的新睡衣放在木盆里,可能打算要洗,但还没洗。百合站在卫生间权衡了很久,最终决定先偷偷地履行一下妻子的责任,当做热身也好,当做讨好易小刀也好,先把这衣服洗了。

    一两件衣服不好拿到洗衣房去洗,而且上次为了衣服快点干,把易小刀的衣服拿去了洗衣房,结果被那个小姑娘用异样的目光盯得脸都红了。于是她蹲下来准备手洗,当她触碰到那堆衣服时,却摸了一手湿滑的东西,抬手一闻,比床上的味道还重。百合脑袋里火花一闪,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心里一哆嗦,感觉浑身痒痒的,很不舒服,转念一想到一想到梦里竟然都在与宋晓艺干着苟且之事,还大喊永远不会喜欢她。

    是可忍,孰不可忍?百合立刻像吞了一只苍蝇,顿觉一阵恶心,狠狠地丢开易小刀的衣服,把手洗了三遍,才气冲冲地回到房间,倒在床上,抓起被子蒙住了头。心里难受,不知不觉眼角竟然冒出了泪水,经过全力抑制,才止住泪水的泛滥。虽说流泪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作为一个杀手为了感情流泪,要是被同行知道了,一定被笑话变态的。再说,易小刀只是她遇到的一个男人而已,天下的男人多了去了,纳卡就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只是她不喜欢而已,等到二十八岁离开红花谷,到时有的是机会认识男人,以自己的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和银行里六七个零的巨额财富,那时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还不容易。

    想开了一些之后,她索性睡了一觉。等到醒来时,已经过了中饭时间,起身环视房间,没有易小刀回来过的迹象。

    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尽管不饿,百合还是去餐厅吃了午饭,然后回到房子,收拾了一阵房间,发现没什么好收拾的,又看了一阵书,也觉得看不下去,最后坐在窗前发呆,更加觉得心烦意乱。

    难道是自己在担心易小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难道还会丢了不成?难道,他会在某个花组成员的房间里?还是因为不想见她,故意躲着她而已?或者,他是真的想念宋晓艺,独自跑出山去了?

    最后,百无聊赖的她还是帮易小刀把衣服洗了,趁外面没人,晾到了窗户外。然后拿起毛巾和健身服,上健身房去了。

    到了健身房,因为要应付各种器材,脑海里杂念才慢慢地消除。一口气锻炼了三个小时,只弄得大汗淋漓,手脚发软,才离开健身房。健身房的那个小姑娘也以一种看外星人的目光看着她,一天来两次,而且最后超负荷锻炼,把自己整得像把腌菜,整个就是失恋的架势。

    百合这回没有理会小姑娘的目光,直径朝浴室走去,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元气稍微恢复,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餐厅。

    一进餐厅,就看见久违了的易小刀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桌子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晚餐。他要了四人份的米饭,两人份的菜,霸占了一张四人桌,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

    百合要了一份米饭和菜,端着走了过去,当她把盘子重重地放在易小刀面前时,易小刀才抬起头。

    “嗨!”易小刀含糊地打了个招呼,继续埋头吃饭。看他那神情,似乎又像没事人一样。

    百合在易小刀对面坐下来,冷冷地说:“你终于知道回来了?”她的声音不高,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嗯,”易小刀一边往嘴里塞着菜,一边说,“饿死我了。”

    不用说,看看他的吃相就知道了。百合一直想不通,一个外表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男人,吃起饭来完全判若两人。看来,“人无完人”这句话是对的。

    “你这鱼是哪里来的?”百合突然发现易小刀的盘子里放着一整条红烧鱼,足足有一斤多,已经被吃了大半,千疮百孔的。

    “我自己抓的,让厨房弄好。”易小刀颇有些得意地说,“手艺还不错,你要不要尝尝?”

    “抓的?你在哪里抓的?”百合冷着声音问。那条只剩下骨架上一点肉的鱼,她看着都想吐,还吃?

    “瀑布那里。”易小刀抬了一下头,又低下去,说,“我看到那里有鱼,就随便抓了一条回来。没想到瀑布下面有那么多鱼,下次带你去抓。”

    没想到百合一听,顿时脸色一变,俯身说:“你在那里抓来的鱼,让厨房给你做好?”

    “有问题吗?”易小刀反问。

    “没问题。”百合低头说,“那里的鱼是我们自己养的。你竟然当野生的抓来,厨房的人竟然还给你做好了?”

    “啊?是,是吗?”易小刀怔在那里,有些尴尬,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兴致勃勃地提着一条鱼冲进厨房时,那几个厨师妹妹奇怪的眼神了。不过也许看在他是男人的份上,竟然没有揭穿他,还给他做了出来。

    “看来,你的人缘不错。”百合不冷不热地说,然后自己低头吃饭。

    116 天大误会

    回到房间,两人客气地互相挤出一个笑容之后,就再也无话可说了。

    百合换上睡裙,靠在床头看书,下午运动过度,竟然觉得浑身有点酸痛,心想休息一会儿应该就好了。

    易小刀在窗边坐了一会儿,准备去洗澡时,发现找不到睡衣,转了两圈,才发现衣服挂在窗外,已经晾干了。回头看了一眼百合,后者认真地看着书,根本没有注意他。

    易小刀收起衣服,走过百合床前的时候说了句谢谢,然后进了卫生间。

    一场梦,让易小刀突然明白了责任,不管怎么说,宋晓艺与自己已经有了肌肤之亲,而且宋晓艺还是出于救自己的目的,他不可能说提起裤子就走人。虽然现在天各一方,以后能否见面也说不准,但自己这几天与百合的关系似乎也太过亲近了,那要是万一哪天宋晓艺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到时又如何收场?

    至于百合,本来自己就只是出于救人的目的救下她,而且她美则美矣,自己一直以来就没有对她有什么别的想法,只是两人共同落难,现在蜗居在这个原始森林里,朝夕相处,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点好感。但作为一个理智的、负责任的男人,是应该适当处理这种关系的,不能再进化了。

    经过下午的静思,易小刀觉得如果两个人继续住在一间屋子里,不说什么时候会一时冲动做出出格的事来,至少互相之间的好感会进一步加深,到时就麻烦了。实话说就算以后见不到宋晓艺了,他现在也还没有打算找一个杀手做女朋友。所以易小刀决定明天就去找杜十一娘,看看她能不能给自己安排一个单独的房间,实在不行,自己只得出山另寻居处了。要是觉得金三角不习惯,世界之大,找一个容身之处还是简单的,报仇之事,再从长计议吧。

    想到这里,易小刀觉得心里坦然了许多,洗完澡,坐在窗前继续想着和宋晓艺的点点滴滴。想她在大学时是什么样子的,想第一次在酒店见到她的情景,想她被自己无意中毒倒的事情,想她为了救自己冒死冲进茶楼的那一幕。越是这样回想,易小刀就越相信宋晓艺是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越是这样相信,他就越觉得自己不能做对不起宋晓艺的事。

    发了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