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舞蹈(1979年2月15日)_阿历克斯·皮尔斯

[牙买加]马龙·詹姆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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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历克斯·皮尔斯

    轻轻地来,带我穿过夜晚。什么狗屁。就放过这首操蛋歌吧,他妈的搞什么。狗屁再放下去,你就会开始扭动,开始抽搐,开始——我也不知道,我他妈怎么知道?——结果会让他知道,最后你会出现在谋杀现场,粉笔画的线条包围着你,宝贝儿懂了吗,因为你醒来就见到那首傻逼歌曲扭着它汗津津的塑料屁股在你脑袋上晃动。迟早有一天,一个乡巴佬要因为他是唯一会扭舞步的白人而付出代价。我的右半个大脑说你干翻你的东西总算比《迪斯科鸭》牛逼。至少我很可能还在睡梦中。肯定是。用一根一根手指敲枕头,四等于做梦,五等于现实。一二三四五。

    操他妈的。

    但假如连这是现实也是我在做梦呢?假如我在梦中做梦呢?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人死的时候就会有这种体验。奇谈怪论,耶稣基督。呼吸,慢慢呼吸。根本别呼吸。不,慢慢呼吸。停止呼吸。不,他会感觉到的,他会知道你没有睡觉。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肯定是的,哥们儿,你只是吸了屎货出现幻觉而已。你只是嗑了屎货精神崩溃而已,你在除了四十二街和第八大道之外的地方搞白粉就是这个下场,四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引路人送我去的就是那儿。不,等一等,我没有发幻觉。我在牙买加从不发幻觉。牙买加本身就是一场幻觉,耶稣基督啊别再瞎琢磨了。再这么搞下去,你会把脑子里的想法全说出来——我说过什么了吗?耶稣基督,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够了,停下,他妈的停下,阿历克斯·皮尔斯。现在给我冷静,他妈的冷静。闭上眼睛,抓住溜走的那个梦境,快去抓住那个梦境,等你醒来,根本不会有人坐在你的床头。更妙的是不会有人在你醒来时打开门走进来,因为你从来都不想睡觉,在这张折磨人的床上也根本睡不踏实。没有人走进来,走到窗口拉上窗帘,伸手到衬衫里去掏——别看,他妈的别看——然后坐在你的床上。没有一连串的咔嗒噼啪嘀嗒声音。闭上眼睛。就这么简单,会成功的。必定会成功。

    我在天际线饭店。我是两天前住进来的,但我在金斯敦已经五个月,在牙买加已经八个月了。八个月前,琳恩给我下了最后通牒,选牙买加还是选她。他妈的女人,我没指望她能理解我的工作,但希望她至少能稍微尊敬一下我必须做的事情。倒不是说她不喜欢,妈的,假如她讨厌的话,我还知道该怎么处理。讨厌总算是一种感情。她只是无动他妈的于衷,这让我气得发疯;她给我下最后通牒,要我在她和她根本不在乎的事情之间做出选择,相比之前都没那么恼人了。对,我正在想办法把这些话都说给她听。但我向上帝发誓,我觉得她说要书还是要她是想印证事实,只是想知道我会怎么回答。

    但最糟糕的一点是,两个答案都能让人满意。那么现在呢?对,我恨她,因为她不恨我。我恨她,因为她走进我在布鲁克林的书房——好吧,摆了一张马鞍桌的卧室——然后说,亲爱的,今天是你的幸运日。你必须做出选择,要你这本毫无前途的牙买加书,还是要这段毫无前途的关系,因为两者之一总得去个什么地方。我说,耶稣圣基督啊,你是不是听了《慢车开来》?因为你选了个最完蛋的时刻变成迪伦的歌迷。她说我是个傲慢的混球,快给我回答那个问题。我说我最近读了很多有关心理学的新材料,你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情感勒索,因此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她瞪着我说,很好,看来这就是你的回答了,转身走出我的卧室——我们的卧室。耶稣基督啊,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一个耳光,也许我应该扇她一个耳光的。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应该选择她,对,快乐会变成意志行为,我们会多困守两年,最终承认我们已经厌倦到了骨子里,但也许我就应该过那种生活,当一个厌倦而满足的家庭主夫,挺着同情性怀孕的肚皮走来走去,那样我大概就不会一醒来就发现有个男人坐在我床边盯着地板了。在布鲁克林感到厌倦——真是有意思。嘿,亲爱的艾比,我还没有给自己惹来麻烦,就已经找到了解决手段。

    事实上,我返回纽约的时候就知道我的内心有个第三世界那么大的窟窿,我已经知道她不可能填满这个窟窿,但我还是试着让她去填满它。也许我怨恨的是她不肯尝试,说什么她又不是女超人,带着车载斗量的眼泪与我分手,学卡莉·西蒙写蹩脚的歌曲诋毁我。但我找到了一个姑娘,她待我就像牙买加(我的另一个姑娘)待我,言下之意就是我们的关系算是挺好,但你要是觉得我的关心能超过某个阶段,那就是开国际玩笑了。我喜欢她的理由或许就是我始终喜欢牙买加的理由。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此路不通,但我也不会因此就不去尝试。为什么?我他妈的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原因,我还会不会这么做呢?妈的,多半会。

    另一方面,确实有个男人坐在我这张床的左边盯着地板。我觉得他在盯着地板看。我只抬了一次脑袋,但一抬头就吓得自己魂不附体——他肯定感觉到了。不,也许没有。有个男人坐在我床边,他那么轻,我几乎感觉不到床垫的凹陷,但他压住了屁股底下的被单,缠住我的右腿在他背后动弹不得。天晓得我的左腿在哪儿,反正你别动就对了。千万别动。你不会有事的。哥们儿,你应该闭上眼睛接着睡觉,记住这就是你的计划。对,闭眼假寐,直到真的睡着,等你醒来他就不见了。别去想这么做行不通,兄弟,你还没试过呢。快,闭上眼睛。使劲闭上,直到挤出一滴眼泪。使劲闭上眼睛,数秒,12345——太快乐,太他妈快了——1……2……3……4……5——慢一点,再慢一点,等你睁开眼睛,他就不见了。他就不见了——不,他还在。

    他还在。睁开四分之一眼睛看着他。他开灯了吗?狗娘养的开灯了吗?灯他妈到底是谁开的?不,别看。黑色长裤,不是海军蓝,我确定是海军蓝和蓝衬衫吗?他是秃头吗?他用双手抱着脑袋吗?白人?浅棕?他用双手撑着脑袋吗?谁会穿配套的海军蓝衬衫和长裤呢——别看。我要是打鼾,他会走开吗?妈的,我应该翻个身。谁睡觉不翻身?要是我不翻身,他会知道我没睡着的。但要是我翻身惊动了这个混蛋,他做些什么事情怎么办?牛仔裤还在书桌旁的椅子上,我在那张书桌上可谓一事无成。钱包快从口袋里掉出来了。公共汽车票,安全套,三十块——不,五十块,我他妈为什么在琢磨我他妈的钱包?肯德基的空盒子,肯德基在牙买加是他妈的快餐邪教,我的包在哪儿?被他放在脚边了吗?他正在翻我的包吗?阿历克斯·皮尔斯,该死的胆小鬼,给我坐起来,说你他妈搞什么,同胞,这儿看着像是你他妈的房间吗?

    说啥?哦,该死,哥们儿,我以为这是我的房间。

    这儿看着像是你的房间?

    咱们这是住酒店,兄台,你以为呢?

    问住我了。

    哥们儿,昨晚我喝得那叫一个不省人事,天啦兄弟,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上楼的,都怪你不锁门,所以我这么一个醉鬼才能晃晃悠悠走进来。还好你不是姑娘,否则你一睁眼肯定会发现咱的鸡巴都快捅到你喉咙眼了。

    还好我不是姑娘。

    太他妈对了,是吧?

    你得给我出去——我操,我在和谁说话?我是在想象还是真的说出来了?他没有动弹。他不在动弹。他依然不动弹。

    他妈的鼓起勇气,哥们儿。给我鼓起他妈的勇气。慢慢呼吸,慢慢呼吸。也许我该轻轻踢他一脚。我是说,这是一家有安保的酒店。也许他住的是423房间,其实就是犯了个小错,也许我确实忘了锁门,也许酒店偷工减料,所有的门都配了同样的钥匙,以为我们绝对不会有理由发现,因为上帝做证,寻欢作乐的白人来到从不为难他们的第三世界国家,每天晚上都会喝得酩酊大醉。

    天哪,真希望我能停止思考。闭上眼睛继续睡,哥们儿,继续睡,等你真的醒来,他就不在了。就好像,就好像,你知道就好像什么吗?看见房间里有蜥蜴,你留着一扇窗户不关。请闭上你的眼睛。山德士上校的盒子旁边,破旧的打字机太他妈重了。也许我该压低声音嘟囔它值多少钱,也许他会拿起打字机离开?就好像作家总以为小偷会在乎书本似的。耶稣基督。换了曼尼克斯,早就抓起台灯抡过去了。快,抓起灯座,抡圆了砸他的后脑勺。现实生活可不是每秒钟二十四帧运转的。巴纳比·琼斯会想点别的办法。警网女先锋会尝试做点什么事情,但她从不自己动手。

    我左边是书桌,我右边是卫生间,男人在我和卫生间之间。卫生间,五英尺。六英尺,顶多八英尺。门开着。有锁,肯定有锁,是卫生间的门就该有锁,不,没有。我应该从床上跳起来,抽出几乎被他压住的脚,一跃而起,连滚带爬冲向那扇门——他还来不及阻止我,我就能逃进卫生间。两个箭步就够了,顶多散步。地上有地毯,所以不会滑倒。就在那儿,卫生间的门就他妈在那儿,我只需要冲进去摔上门,要是没有锁就死死地抓住门把手,不,有锁,肯定有锁,必然有锁,否则我就他妈的……他妈的怎么办呢?

    但就在我起身想逃的时候,他说不定会向后一躺,压住我那只该死的脚,然后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挥动大砍刀,因为上帝做证,他肯定是牙买加人,所以狗娘养的肯定握着大砍刀,他会有足够的时间砍中我的大腿,于是我就没法逃跑了,他会像我听说的那样砍我的动脉,几秒钟我就会失血而亡,无论是谁来了都无能为力——不,狗娘养的,千万别往后躺压住我的脚。也许我该突然蹦起来,就好像刚从恐怖片里的噩梦中惊醒,狠狠一脚踹在他背上,唔,侧腹上,趁着他做流氓们应该做的天晓得什么事情——爬起来,拿枪,管他的——我就径直冲向十二点钟方向的房门,既然他能进来,房门肯定开着,我穿着紧身内裤冲出去,大喊强奸啦杀人啦警察救命啊,随便喊什么都行,因为重点在这儿:他不可能在走廊里追我。

    同胞,给我听清楚了?这会儿该考虑搞把家伙了。

    家伙?

    家伙。你看着像是用贝雷塔的那种人。

    他妈的瞎说什么?不,神父,我不要他妈的枪。你知道有了枪就会发生什么吗?会有人丧命。

    那不是重点,同胞。

    你看错人了。

    重点在于枪口指着谁和扣扳机的是谁。

    我和枪能有什么关系?妈的,我为什么会需要枪?

    你还是问我多快能拿到一把枪吧,然后问学会用枪有多么容易。

    好吧,那么,我多快能拿到一把枪?

    就现在。

    我操——

    拿着。

    什么?不,他妈的不。

    同胞,拿着家伙。

    神父——

    先拿着家伙,听我跟你说。

    神父——

    同胞,抓住它,控制它。

    不,神父,我他妈的不要枪,耶稣基督啊。

    我说过要不要了吗?

    牙买加人和他们云里雾里的说话方式。有一天我很想对他说,你看,神父,神叨叨地说话并不会让你显得很睿智。但那样的话,我就会失去我在金斯敦最有用的线人。

    我认识你几年了?

    不记得了,两年,三年?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没道理的话?

    没有。

    那就拿着枪吧。或者匕首也行,同胞,总之搞点武器防身。

    为什么?

    因为过了星期二就是星期三。你在星期二做的事情会改变你即将遇到的星期三。

    耶稣基督啊,神父,你就不能直话直说吗?哪怕一次也好。

    你以为我不会知道吗?是我在告诉你发生了什么,没忘记吧?我知道所有人的所有事情。也包括你。

    别继续往后靠了,求求你,别转身,别碰我的腿,他是不是跷起了腿?除了英国基佬,其他人都不会跷起腿坐着。他在看我,我能感觉到,就是那种感觉,后脖颈阵阵刺痒,因为你知道有人在看你。这会儿后脖颈开始抽搐,他妈的停不下来。他用什么姿势看我?像狗那样歪着脖子,心想你怎么会那么滑稽,就像牙买加的孩子,见到我走过去会突然扭头瞪着我,琢磨要是基督真的重临,会不会也穿紧身牛仔裤?他会不会伸手捏住我的卵蛋?他能隔着被单看见我吗?

    同胞,你知道你搞砸了吗?你知道你搞砸得有多严重吗?这会儿我都不想说了。

    怎么了?上楼坐坐吧,兄弟,外面在下雨。我会跟前台打招呼,让他们别为难你。

    我喜欢让耶神给我洗洗澡。

    别开玩笑了,神父。这会儿是晚上九点半。雷打得我都听不清你在说什么了。

    上周一你来找我,你说,神父,我只想问他一个问题。我对你说,你可以去问,但是,第一,他不是非得回答不可,第二,要是他回答了,你恐怕不会喜欢他的回答。还记得吗?

    我当然记得,和你说话的是我,你说你跟罗爸爸说话要当心。

    我说的不是罗爸爸。那天你提到的人不止他一个。

    啥?你说的是警长杀手吗?你没帮我牵线,是我自己。

    我说的是劳动党的人,同胞。你和乔西·威尔斯说了话。

    对。怎么了?他在那儿。我问我能不能试试那屎货,他说行啊,我就这么问的。

    我还说我的嘴巴很快就不得不封上了,因为他们开始闻到我有线人的味道了。同胞,我只是在说实话而已,我也不喜欢线人。

    你当然不是线人,我懂。兄弟,进来谈吧。

    我还说别以为金斯敦的每一个人见到白人都会变成傻瓜。没有贫民窟的护照就别去贫民窟。

    神父——

    没有贫民窟的护照就别去,我跟你说了。

    神父,你不觉得你有点扯远了吗?

    我说,在我通知某些人之前,你别去某些区域。我说,除非有我陪着,否则别去某些区域。

    他妈的神父,我花了好一阵子才明白他并没有他自称的那么厉害。但从另一方面说,只有生活在最底层的渣滓才有可能接触到最顶上的情报。毫无疑问,无论在什么地方,线人永远生活在最底层。不管你飞到哪个国家去,都想不到他们永远是完全相同的同一种人。三分之一是告密精,三分之一是骗子,三分之一是可悲的瘸腿窝囊废,自己也清楚只有他号称自己很重要的时候才算个人物。现在这个尤其如此,他胡言乱语得像是一个人写出了《申命记》。街头护照个屁,最后我在八条巷见到的人觉得他是整个贫民窟最他妈血逼的大笑话。神父以为他敢在八条巷扯他那些鬼蛋吗?你以为他帮你说话或者陪着你,你就能随便来这儿吗?你知道为什么大家叫他神父吗?

    他说因为只有他能在哥本哈根城和八条巷畅行无阻。

    舔老子的屁股吧,他跟你那么说?喂,同胞们,听见神父怎么跟他说的吗?

    不是真的?

    不,哥们儿,那部分确实是真的,但不是因为他有耶稣的伟力,血逼白痴总说得好像他马上要给你五饼两鱼了。

    啥?

    神父能在贫民窟随便走动,是因为连贫民窟的娘们儿都不害怕他。你猜大家为啥叫他神父?

    呃,他……

    听着吧,白小子。有很长一段时间,神父想当个牛逼枪手。很长一段时间。他每天都去问唐,唐,老大,给我一把枪吧?给我一把枪吗?你看不出我天生就是个粗胚吗?唉,警长杀手听够了他像个逼眼儿那样哇哇哇唠叨,给了他一把枪。你知道那小子干了什么吗?那小子把枪插进短裤,然后就突然砰的一声!他打掉了自己的鸡巴。他没死就算奇迹了。

    有一次我问警长杀手,他是不是存心没关保险,但他没有回答我。

    那以后他没自杀也算奇迹了。我是说,一个男人没法操逼,他还活着干什么?

    兄弟他还有舌头啊。

    你说什么?

    八条巷。没错,我进八条巷根本不是神父帮我牵的线。我只是走进牙买加教会协会,问一位紧张兮兮的女士,我能不能找那份和约背后的人谈一谈。她打了个电话,然后说我明天可以下去一趟。牙买加人,说话从来不会省略前置词。不是上去这儿下去那儿就是下去这儿上去那儿。哥本哈根城肯定不一样,这个我可以肯定。你在市场里东转西转,光是看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就足够眼花缭乱了,木头货架上摆满香蕉、芒果、阿开果、葡萄柚、菠萝蜜、荷叶边裙子、做裤子的华达呢布料、眨眨眼就会错过的卷筒纸,雷鬼音乐通通通响个不停,你在收音机里永远不会听见这种屎货,这时候你就会险些走过八条巷的第一条巷。

    但每条巷都有拐角,每个拐角都站着四到六个人,随时准备大打出手。他们没理会我,我猜那是歌手的功劳,如今他们已经习惯了见到白人在他们的地盘闲逛。更好的答案:没有唐的命令就不会有人动手。四个饥肠辘辘的小子等待出击,拉住他们的是一条看不见的缰绳,这个场面确实非比寻常。神父忙着提醒我哥本哈根城如何如何,他根本没想到我会去八条巷。就在我下去这儿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了这番话。神父还以为我在按照他的嘱咐办事呢。他以为我是个愚蠢的美国人,现在还活着完全是他的功劳。不过上帝做证,下来这儿也许确实是个愚蠢的点子。

    想一想我花了多大力气,才没有和北海滩穿“牙买加疯狂我”T恤的二货们厮混,但你能有多少次机会说,兄弟,我去过真正的牙买加。滚石乐队在动力声音录《羊头汤》的时候我就这儿,不过我和那张唱片狗屁不如的事实毫无关系。从1976年往后的这些年里,彼得·托什和我在同一个房间里也不会坚持要我出去了。我对歌手说他翻唱的《而我爱她》是保罗·麦科特尼最喜欢的翻唱版本,当时你真该在旁边看着。

    所以,不,我不害怕深入金斯敦。但耶稣在上,深入金斯敦和这个毕竟不一样。无论见过几百次,你都会觉得你从来没见过。我尝试过仔细观察,但在现场的时候就是做不到。你经过拐角的小子们,你绝对不会想到要抬头看,要扫一眼周围环境。于是你走过那些小子和玩骨牌的男人。面对我的男人高高抬起手,正要把一张牌狠狠拍在桌上,多半赢了,因为我看见他得意的笑容,但他看见你,放慢动作,只是把牌放在桌上,轻得好像打牌这件事实在太糟糕,被白人看见让他觉得羞愧不已。

    你继续走,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成了展览对象。你猜到会有人看你,甚至盯着你,但你没猜到事情会变得像是在演电影。所有动作都变成慢镜头,耳朵只听见寂静,就好像寂静被开到了最大音量,你不禁琢磨是不是哪儿的音乐突然停下了,或者一块玻璃碎了,或者两个女人刚惊呼了一声,或者这儿一直都这么安静。你走过第一幢房屋,不,不是房屋,也许是某人的家,但肯定不能算房屋,你尽量不去看门口的三个孩子。但你还是看了,你不禁琢磨照明为啥这么好?那儿是房屋之间的过道,还是说屋顶不翼而飞了?墙壁是蓝色的,色彩深邃,你不禁琢磨,想到要那么装饰这个地方的是谁?

    小男孩身穿黄色的斯塔斯基与哈奇T恤,下摆拖到膝盖,他在微笑,但两个女孩,年龄都比他大,已经学会了面无表情。其中一个女孩站在底下一级贴近马路的台阶上,撩起裙子,露出底下的牛仔短裤。他们背后的门经历了日晒雨淋,早就该换掉了,但我尽量不看,因为两英尺外有个女人在台阶上给一个比较大的女孩梳头,女孩站在女人底下的一级台阶上。三个孩子和女人(他们的母亲?)之间是一面砖墙,墙上抽掉了许多块砖,因此变成了格子图案。有人想把砖墙涂成白色,但刚起头就放弃了。这个景象让你有点诧异,因为民族党赢了选举,而这是民族党的地盘。你以为他们自己的贫民窟应该像样一点,实际上却比劳动党的地盘更差劲。差劲在金斯敦永远是个每天都不一样的相对概念——他妈的搞什么,他妈的有个人他妈的坐在我床上,我却在想他妈的十英里外他妈的贫民窟。

    该死,哥们儿,坐起来,别继续往后靠了。你坐在那儿多久了,十分钟?你睡着了不成?我也摆过这个姿势,额头放在双手里,胳膊肘撑着膝盖,但通常不是在睡觉,而是嗑了药幻游。我说不准。妈的,我要翻身了。还能发生什么更糟糕的事情?他稍稍一惊,然后意识到我还在睡梦中。翻身实在太自然了,我要是一动不动他反而会觉得奇怪。对吧?我想看清他那张操蛋的脸。我揉了揉后脑勺,我看见他是个光头,双手是发红的棕色?也许是因为血液涌流?我要翻个身,一脚踢在他背上。对,我就该怎么做。

    不,我只是想在我他妈的旅馆房间里醒来,要一杯他妈的咖啡,咖啡必然很烂,因为这是一家廉价旅

    馆,觉得美国佬太蠢,不可能知道真正的咖啡是什么味道,说起来也没大错,因为再烂的咖啡你也总能喝完最后一滴,不过喝我还是要喝的,因为誊抄昨天那卷录音带的时候我不能让嘴巴闲着,但那卷录音带上多半没有任何好料。

    然后我可以抓起我的背包,穿好牛仔裤,跳上公共汽车,看着人们心想“我操,车上有个白人”,不过他们并不会那么想,我会自顾自地做我的事情,到《集锦报》门口的车站下车,找比尔·比尔森聊聊,虽说他是劳动党和美国政府的傀儡,常年往《纽约时报》那小子嘴里填狗屎屁话。但他为人大体而言还不错,匿名引用他一两句内部消息也挺配合,我想问他的是既然乔西·威尔斯不记得歌手遭枪击(多么可怕的悲剧)究竟是哪一天,他又怎么可能告诉我歌手中枪的时候,他刚好要把葡萄柚递给经纪人,但除了歌手、经纪人和我之外,谁都不可能知道这个小细节,因为他们只向我透露过这一点。明白我的意思吗?那当然不是什么秘密,但只有在你做了许多艰苦工作,让访谈对象舒舒服服放松下来之后,他才有可能吐露这种琐碎细节。

    当然了,我不会提到葡萄柚,但这个唐似乎非常清楚那次未遂刺杀里里外外的细节,顺便说一句,他们不许我管那次的事情叫“未遂刺杀”。上次我问歌手到底是谁企图杀害他,他只是看着我,笑嘻嘻地说那是最高机密。我没有向乔西·威尔斯提起,因为怎么说呢?上次我照镜子的时候,没见到我脑门上文着“操蛋的娘娘腔”这几个字。

    妈的,我管不住我奔放的思绪。事情不是这么发生的。我是说,这件事还没有发生,我还在八条巷的边缘寻找警长杀手,而不是乔西·威尔斯。我他妈为什么会想到乔西·威尔斯呢?他不是任何人会时时刻刻挂念的那种人,我敢拿脑袋打赌他就喜欢这样。乔西·威尔斯是哥本哈根城。那是后来了,阿历克斯·皮尔斯。你在八条巷得知的事情带你走向哥本哈根城,只是为了搞清楚事实。但我首先去的是八条巷。既然来到了八条巷,那我就想见一见警长杀手。我想知道和约是不是还生效,因为上周在橙街和佩琼街路口爆发了杀人凶案,劳动党的一名年轻人因为争风吃醋而射杀了民族党的一名年轻人。另外在最近一次与警方的冲突中,穿黑红衣衫的小子起获了一批枪支和弹药,你在美国国民警卫队里都找不到这样的武器。

    当然了,我绝对不能问这种问题。欢迎委员会向我透露了神父的真面目之后,我看见我要找的人坐在路灯下等我。事实上,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同胞,我等了咱很长时间。这个咱指的是你,指的也是我。贫民窟的联络手段,比电话落后,也比电话先进。他坐在一张不锈钢酒吧高脚凳上,高脚凳真的来自一家酒吧,这儿离我进来的那个拐角只有三十英尺,他边抽烟边喝喜力,看着别人打骨牌。他怎么看都像你会走过去向他问路的那种人,哎,见没见过一个叫警长杀手的哥们儿?

    ——说起来,很难想象会在这儿见到一个光闪闪的酒吧高脚凳。

    ——或者耶稣的再次降临。还带着磁带录音机。

    ——经常听见这个。

    ——听见什么?

    ——没什么。

    他知道我找他是想谈和约的事情。根据他的叙述,他和罗爸爸同时进了监狱,恰好就是那帮暴徒企图刺杀歌手的时间;两个通情达理的人凑巧被关在一起,结果自然是开始讲道理。没多久,双方缔结和约,歌手雅克布·米勒甚至写了一首歌赞美它(好吧,并不好听),歌手回来用另一场演唱会为和约签字画押。我想知道和约的动因究竟是什么,还想知道和约是不是已经看不见未来了。我问他昨夜军队在绿湾杀死那帮小子会有什么后果,问他一开始为什么会有这份和约。他有没有听过小灵魂?身为枪手却有个嘟喔普歌手的名字,你很难相信他真的存在,但他确实存在,警长杀手肯定听说过他。我的意思是说,他与这份和约的诞生也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不过是一种非常操蛋的重要。

    ——不,朋友,我没听说过那个谁来着?再说,他不是劳动党的人吗?

    ——据说小灵魂是民族党的打手。

    ——打手?

    ——黑手。

    ——黑?

    ——别管了。所以他不是这附近出去的?

    ——这附近没人叫这个名字,耶稣小子。

    她描述的警长杀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我正想问我能不能和其他人聊聊,他却抓住我,东张西望看了一圈有没有人在看我们,然后说,这份和约必须生效,年轻人。必须。他的语气几近恳求。我找他的手下问了几个蠢问题,比方说他们知不知道唱《还要,还要,还要》的歌手是色情明星,然后就离开了。

    神父前几天帮我找到过更有用的人。他带我来到劳动党控制下的半个金斯敦,走进遍地屎尿的污秽小巷,会见一个在绿湾血案中侥幸逃生的男人,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王帮成员。他带我走进不到二十英尺外的一家酒吧,还没坐下就打开了话匣子。据说这个叫小灵魂的哥们儿悄悄溜进南城——那是劳动党的地盘——和王帮交上朋友,放出风声说把守绿湾一处施工场地的军队人手不足。小灵魂介绍他们认识了金斯敦某家饭店的一个玛塔哈里,她对小子们说他们很快就能拿到枪支,外加每人三百美金,然后睡了他们中的三四个人,以此敲定交易。神父跟我说了小灵魂的事情,侥幸逃生的那小子跟我讲了莎莉·Q——多么不像牙买加人的名字。可怜的小子,大概还没到十七岁,但对金斯敦小子来说,这个年纪才尝到女人的滋味已经算是晚熟了。

    一月十四号,这个叫小灵魂的男人露面了,这是他的回忆,好吧,是我给了他一包万宝路、七十块钱和我都不记得装在背包里的盖瑞·拉弗蒂磁带之后想起来的。那小子说,他和两辆救护车一起出现,实话实说有点可疑;但你跟年轻枪手说什么地方有一批枪,只要跟我走就能拿到,那就像告诉毒虫说巷子里面的垃圾箱里有一包白粉,上面没写主人的名字。他还说了些什么,肯定是至关重要的情报,但我这会儿记不清了。得查笔记才知道。我们大部分人是拉斯塔教徒,明白吗?不是劳动党成员。就这么简单。我们从不掺和政治和政诡,懂吗?我们不在任何人的口袋里,因此我们为两边做事,懂吗?但那是一月,圣诞节过了,谁都知道贫民窟里每个人都一穷二白,更不妙的是王帮和金斯敦的其他帮派都彻底闹翻了。

    有个新的住宅区起来了,他们招兵买马看守场地,但你必须自己带枪。我知道这事情听着就不对劲,但北边的孩子妈对男人说孩子要吃饭,南边的孩子妈说你家崽子要买校服,你就不会再去思前想后了。总而言之,这个枪手勾搭上了士兵,怎么说呢?士兵不像快枪侠麦格罗那么爱乱开枪,你明白吧?假如是警察,我会叫小灵魂去他妈的血逼,说不定还要揍他一顿。但只要不招惹士兵就不用担心他们。就像我说的,我们从不掺和政治。但怎么说呢?士兵命令我们走过去站成一排当靶子,我就,我就像昏过去一样趴下了,就在他们开火前趴下了。我爬过荆棘丛,而且我光着脚。直到逃出那帮士兵能看见的地方,钻进甘蔗田,我才敢呼吸我告诉你。他们用直升机找我们。他们没找到我真是奇迹,因为荆棘割破了我的脚,我留下一路血脚印逃到安全的地方。我很熟悉绿湾。我救了四条命,带着他们从荆棘丛钻进甘蔗田,感谢耶稣,甘蔗已经长得很高,能遮住我们不被直升机发现,而且甘蔗田一直到下城区本尼迪克特修女学校。我们的一个往另一条路跑,最后跳进大海,两个渔民把他救上船。我们生平第一次打电话给警察。换了其他时候,打死我们只会让他们很开心,但要是说他们有什么最不喜欢的事情,那就是被士兵抢走动手的机会,因为比起枪手,警察更讨厌士兵。能相信吗,同胞?来保护我们的居然是警察。

    我越是灌他酒,他就越是滔滔不绝,但他说得越多,不对劲的事情也就越多。牙买加国防军对这件事并非守口如瓶。事实上我见过带队的那位军官,他看上去挺不错,虽说棱角有点毛躁。侵入绿湾国防军训练场的那群家伙全都是王帮的成员、前成员和关系人,他们朝当天上午正在打靶的几名士兵开枪。也许他们是想报复,因为我们在他们社区维持治安时手段过于严酷。也可能他们听说这儿有个保护不怎么森严的军火库,打算抢夺一些新武器。总而言之,他们大中午地像牛仔似的冲进来,无论得到什么下场都是活该。可是……可是,假如你没有枪支,假如你去就是为了抢枪,又怎么可能带着武器闯进去呢?

    回到比尔·比尔森的办公室,我告诉他我遇到了一个从绿湾现场逃掉的人,他突然变得超级感兴趣,特别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就是一个人呗,我说。你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我说,过了一阵子,他们看起来都一个样。充满偏见的屁话,对,我知道,但牙买加人打心底里相信每一个白人都有点种族主义,因此这么说也足够可信,说得他无言以对。总而言之,他给我看了一些照片,他说照片是某个人塞进他信箱的。某个人?我险些说现在轮到你闪烁其词了,但我忍住了。我看着五具四仰八叉倒在沙地上的尸体。一张照片里有两具,另一张里也有两具,还有一张里有全部五具,但所有照片里都没有士兵,只有俯视尸体的士兵的影子。只有一名死者穿着鞋。血不多,估计是全都渗进沙地了,谁知道呢?这不是我在牙买加第一次见到尸体。

    ——哎,比尔,到底是怎么回事?国防军知道你有这批照片吗?

    ——现在肯定知道了。搞不好本来就是他们放出来的。

    ——咦,是吗?配什么报道呢?

    ——你有什么报道?

    ——什么?不,兄弟,你先说。肯定有什么官方声明吧,我是说,事情过去都快一年了。

    ——声明?军队从不发表声明。但你的少校朋友——

    ——哥们儿,他不是我的朋友。

    ——这话还是留给某位枪手吧。总而言之,少校没有发布官方声明,但他说有一群歹徒企图攻击在绿湾射击场打靶的一支国防军小分队。枪手多半认为既然那地方叫射击场,那就肯定有枪。

    ——谁说他们是枪手了?

    ——袭击者全部来自西金斯敦。

    ——这话是他说的还是你说的?

    ——哈哈。你真是不容易打发,小子。总而言之,他说他们大中午地冲进来,以为自己是一群牛仔。国防军别无选择,只能还击。

    ——还击的前提是不是要受到袭击?

    ——什么意思?

    ——没什么,哥们儿。你继续说。那群小子大中午地发动袭击,对吧?他说中午?

    ——嗯哼。

    ——唔,可是……

    我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说,你看,整件烂事就铺在我眼前,活像个浑身肥肉的脱衣舞娘。也许他真有那么愚蠢,或者在玩牙买加人眼不见为净的把戏,牙买加人只要发现自己陷在政诡中央就会这样。少校声称匪徒大中午袭击士兵,士兵只好还击。但我看着那些照片,看着照片里的黑影,每一个黑影都拖得很长。大中午可不会有那么长的影子。这件烂事发生在早晨,就算你是个半聋半哑半痴呆的老糊涂也看得出。但我盯着照片看的时间太久了。他注意到我看得太久了,不打算忘记我把我的问题掰成了两半。要是牙买加人终于发现你属于那种脑筋转得快的白小子,就会用一种特殊的眼神看你。他们会一直用那种眼神盯着你,因为这时候他们正在琢磨,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动脑筋的,还有他们说的是不是太多了。牙买加人自豪于他们从不放松警惕和从不乱说话的天赋。他们从不泄露任何心思,哪怕很想将你当场干掉,连一秒钟都等不及了。

    好吧,不知道爱莎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也许因为我在床上。也许因为我躺在床上,而一个陌生男人他妈的坐在床边上。真希望我还在睡梦中。兄弟,你就不能偷点东西,然后他妈的滚蛋?你他妈是谁,难道是偷东西偷到一半坐下歇口气?唉,天哪,别,千万别,求求你,千万别往后坐,天哪,他要坐在我的……他坐在我的脚上了。狗娘养的把他瘦骨嶙峋的屁股放在我的脚上了。他在转身,我操。此刻还很暗。灯光是泛红的黑暗,非要挤进我的眼皮里。慢慢睁眼……不,他妈的白痴。我难道想看见他一枪打死我吗?他在我一句话当中打个他妈的窟窿倒是不错。也许我该带着个什么机灵念头赴死。这会儿我是不是该想到天堂之类的狗屁了?我的路德宗老妈会为我感到自豪的。他是不是认为我在睡觉?第二个枕头在哪儿?他会不会用枕头捂住我的脑袋然后开枪?我真是胆小鬼,真是胆小鬼,真是他妈的胆小鬼。该死。睁开啊,狗娘养的眼睛。他没有看我。他依然盯着地面。妈的,该死,狗娘养的,他到底在看什么?地毯上的污渍像耶稣?我以为只有天花板上才有这种鬼东西。在我之前住这房间的肮脏杂种的精斑?希望他们好好清洗过被单。但半途树路上的旅馆谁能说得清呢?

    出去走两个街区,到切尔西路左转,一直向前走到切尔西饭店所在的弯道,有块牌子写得明明白白: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两名成年男子都不得租用同一个房间。假如你是恋童癖就另当别论了吧,真是个有意思的城市。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想到这个,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我希望这些被单都仔细洗涤过。被单让我想使用洗涤之类的词语。不,仔细洗涤。耶稣基督啊,狗娘养的,快滚蛋吧。至少我不会记住在这件事里我有多么胆小,乖乖地躺在床上,希望屎尿不要被吓出来,希望左腿别再颤抖,或者感觉到的刺痒只是因为睡着了,要是咱的腿没睡醒,我该怎么突然冲向卫生间?咱的腿。妈的,现在我在用牙买加语担心了。兄弟,你难道不能只是个普通变态吗?你难道不能抓一把我的卵蛋,然后就跑出去吗?

    士兵在1978年初开枪打死几个小子,结果却催生了那份和约。过了不到一年,警察在下城区与人交火,听街头巷尾的说法,好像这就是结局了。通常来说,枪手走进中立地区,警察或军队突然带着枪出现,那就肯定是个安排好的陷阱,有时候甚至来自枪手所属的党派。按照神父的说法,民族党的两个打手几年前就遇到了这种事情,我想找罗爸爸打听的那个人很可能也一样。神父帮我安排了这次会面,天晓得他们觉得我是什么人,因为我在他们眼中是认识神父的白种窝囊废。神父告诉过我,和约的条款之一是谁也不能向警方出卖任何人,因此我实在想不通这场杀戮究竟是怎么回事。

    妈的,我带着这堆说法去见部长,他笑得前仰后合。他说在你开始录音之前听我先私下里跟你说两句,语气像是上周他听什么混球在电影里说过这段话似的,结果却只是重复了一遍他已经在媒体上说过的话,什么这些凶手会像狗一样追杀至死。说起来,狗通常是追猎物的,而不是被追猎的,但我猜一个人就算找不到相似之处也能理解这个比喻。他很精明,注意到我嘴巴很坏,而她的访谈文章里只写了这一点。总而言之,部长是一坨狗屎,卷曲的头发向后梳,但梳得太用力,卷毛都变成直发了。

    我在胡言乱语。重点在于,根据神父所说,这份和约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说任何人都不能继续向部长之流提供人名。但即便如此,我们眼前依然是一具尸体,一名枪手——抱歉——一名政治激进分子,犯罪情报最关注的对象之一。我知道巴比伦凭借自己的力量无论如何都找不到那个人。就算半途树路上有块裸女广告牌,女人分开大腿,摸着下体说巴比伦你抬头看我呀,牙买加警察站在路中间也还是看不见它,除非有人告诉他们该往哪儿看。和神父一样,这个人可以溜进劳动党和民族党的地盘。和神父不一样的是,这个人拥有真正的权力,他是罗爸爸那边的二号或三号头目。很厉害,对吧?金斯敦已经进化到了现在的局面,这么一个高层人物坐下狂喝滥饮,酒伴的朋友说不定哪天就会死在他手上。你找比尔·比尔森、约翰·希尔尼或者随便哪个记者聊聊,只要是住在十字路以北的浅肤色聪明人就行,他们都在寻找各种各样的方法打听和约究竟能维持多久,当然,动机不是出于关心。响亮的叹息和拼命点头是在说我要被气死了,但实际上是在说就算这样老子也还是他妈的不在乎。我为什么在没完没了扯该死的和约呢?那东西甚至没有成文的档案。但罗爸爸和警长杀手飞往伦敦,找歌手讨论这件事。这些根本不是新闻,但仅仅一年时间,情况就从充满希望变成了渺无希望,谁他妈能知道呢。

    事实上,我知道。罗爸爸知道,但他不会说。警长杀手知道,你看得出来,一个人不再和你开玩笑讲故事,因为他猜到你已经知道了结局。但其实我根本不知道。

    一个穿海军蓝衣服的男人坐在我床边。我见过罗爸爸。就在和平演唱会之前,神父带我去了哥本哈根城。一个大块头伸展手臂,看上去块头就更大了,他拥抱每一个人,我不是容易一惊一乍的那种人,但还是被大块头的熊抱吓了一跳。每一个人在这里都是安全的!我们传播的是和平与爱的正能量!他这么说,然后问米克·贾格尔在哪儿,他是不是带着多得应付不了的黑妹子躲到哪儿去了。我花了两分钟才明白过来,微光双胞胎的名声已经飘出了54号录音室。

    ——听过《一些姑娘》吗?回归了他们的本源。

    ——咱听过许多姑娘。

    关于这个,她一共就写了这么多。向前快进到几天前,我从没见过一个大块头显得那么渺小。他甚至没有精神对神父说你他血逼的为什么又带白小子来。他不想谈被警察射杀的那个人。他不想谈警察。他表现得像个老人,或者知道得太多,或者终于活到年纪,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看清楚了人与人之间的烂事和我们为什么都这么低级、卑鄙、令人作呕,想明白我们事实上只是该死的野兽——都是人活到某个年纪才会拥有的智慧。那个年纪不一定非得是老年,因为罗爸爸并没有那么老,贫民窟里没有人能活到老。到了那个年纪,你会看明白一些事情,我不确定究竟是什么,但肯定很巨大而灰暗,你知道再怎么挣扎都没用。但如我所说,不到一年他就有了这个表情,让他显得筋疲力尽。不,不是筋疲力尽,而是厌倦。

    ——警察为什么杀死你的二号人物?

    ——玫瑰为什么是红色,紫罗兰为什么是紫色?

    ——我不明白。

    ——Y是个扭曲的字母,拖着一条长尾巴。切断尾巴,得到的是V。V代表漂泊者(vagabond),你就是个漂泊者。

    ——他们是怎么杀死他的?

    ——用两三把枪,我听说。

    ——你觉得会是民族党出卖了你的人吗?

    ——什么?

    ——民族党。他们泄露你手下的去向?还有,警察为什么不尊重和约?

    ——白小子,你装了一肚子笑话。谁告诉你警察也订立了和约?还有,你说的民族党线报是什么意思?

    ——你也许是正确的。

    ——哈哈,白小子,几时轮到你说我对不对了?

    他说得对。我提到二号人物的死亡,警长杀手盯着我,那眼神和罗爸爸如出一辙。

    ——你的坏时光就是某人的好时光,小子。你的坏时光就是某人的好时光。

    ——是谁向警方通报了二号人物的去向?

    ——你来这儿之后见过乔西·威尔斯吗?

    ——我只见过他一次。

    ——他就住在这条路的另一头。你去找他问问二号人物吧。

    ——乔西·威尔斯?

    ——咱已经完全不了解街头了。和平已经结束。

    ——谁和谁之间的和平?我能问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吗?我能再多问几个问题吗?爸爸?

    看来不行。我不需要去找乔西·威尔斯,他找到了我。我正要走出罗爸爸家的大门——别问我为什么我是倒退着走出来的,但我确实是倒退着走出来的,恰好撞上两个男人。光头一言不发,甚至不看我的脸,但他抓住我的胳膊,拉着我沿着马路向前走。唐要见你,另一个男人说,他更高也更胖,留着小脏辫。但罗爸爸不是唐吗?我想问但没问。光头穿蓝衣服,脏辫穿红衣服,一左一右夹着我,步调完全相同,怎么看都像在演动画片。街上的人纷纷转过头去。我们经过的时候,他们纷纷转过头去,我指的是几乎所有人。所有人都转过头去,只有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直视我的眼睛,盯着看,就仿佛他们在看的并不是我。就好像我是鬼魂,或者是正在被驱赶出镇子的陌生人。每个牙买加村庄都是个小镇。他们带我来到乔西·威尔斯家,领我从前门进去,但没有人请我坐下。埃索公司的日历填满了客厅三扇大窗中的第一扇

    。玻璃没被敲碎的窗户我只见过这几扇。每扇窗户都挂着窗帘,红黄花朵图案,有女人和他一起住。

    ——窗帘不错。

    ——你问了很多问题,白小子。

    ——什么,我没……

    ——带着你的黑色小笔记本到处找人闲聊。你把一切都记在上面了?

    我听说过乔西·威尔斯很为他的英语水平而自豪。

    ——你在哪儿学到这么说话的?

    ——你在哪儿学到满嘴胡言的?

    ——什么?

    ——你打算把需要脑子的问题留到最后?

    ——对不起,我……我……我——

    ——你……你……你……

    说了这么多,我只看见一个脑袋上裹着毛巾,这个人坐在沙发里,但沙发并不面对我。一个唐啊,哥们儿,还有个姑娘只是静悄悄地坐在哪儿。他的声音究竟是从哪儿发出来的?

    ——你的嘴巴不是很利索吗?这么快就没词儿了。请坐,白小子。

    我在门口的餐椅上坐下。

    ——你们国家的人不进客厅坐下吗?

    我走进客厅——假如你能管这个比候诊室还小的房间叫客厅。灰色沙发上的透明塑料薄膜还没撕掉。坐在沙发上的不是姑娘,我首先看见的是网眼背心,然后是一双大手拽掉头上的毛巾。他又擦了几下头发,然后把头发往后捋了捋。他大概有个会跟着他收拾房间的女人。乔西·威尔斯。他的块头也不小,肤色比罗爸爸浅,但眼睛比你预想中的要窄,有点像中国人的眼睛。他的肚皮刚开始贴着网眼背心隆起,这是贫民窟年轻人的制服,不过我猜他只在家里穿。牙买加坏人要是往上爬了,首先会发生改变的就是行头。据说他出门总是穿衬衫,就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上法庭似的。

    ——你的笔随时随地都准备写字?

    ——对。

    ——我认识一些人对枪也是这个态度。其中两个这会儿就站在我家门外。

    ——但你不是?

    ——枪口里从来开不出花朵。你需要改掉你的坏习惯,明白吗?

    ——你说什么?

    ——动作要快一点。反应要灵敏一点,应该是这么说的吧?

    ——我不明白。

    ——刚才我说枪口里从来开不出花朵的时候。

    ——我听见了,威尔斯先生。

    ——只有法官才叫我威尔斯先生。叫我乔西。

    ——好。

    ——刚才我说枪口里从来开不出花朵的时候——

    ——我听见了。

    ——你屁眼里插了什么东西吗?你为什么非要打断我说话?我说,刚才我说枪口里从来开不出花朵的时候。咱看见你抖了一下。你的眼睛瞪得很大,好像你没想到唐的嘴里会说出这种话。

    ——我没有——

    ——你有,同胞。但只是半秒钟而已,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注意到。但我的三个名字里没有绝大多数人。你自己多半都没注意到。

    ——对,我没有,而这是我的身体。

    ——你这种人看得不够多。总捧着小笔记本写写画画。你还没下飞机,就已经写完了报道。现在你只是在寻找零散片段塞进去,然后说,美国人你们看好了,这就是牙买加的样子。

    ——你要知道,不是每个人,不是每个记者都是这样的。

    ——你是《旋律制造者》的?

    ——《滚石》。

    ——你待了一年多,到底都在忙什么?黑逼就这么好操?

    ——什么?不,不。我在写一篇报道。

    ——你需要一年写一篇关于铜子儿的报道?

    ——铜子儿?

    ——对,铜子儿。你东问西问他的事情,却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铜子儿,曲解了和约的就是他。

    ——和约有成文的档案吗?

    ——你似乎不是《滚石》派来的最聪明的小子。

    ——呃,但我也不蠢。

    ——《滚石》为什么要派一个人来这儿待一年多?什么报道能有这么热门和难写?

    ——啊,其实我不是他们派来的。

    ——原来如此。所以你并不为该死的《滚石》工作。也不为《旋律制造者》或者其他杂志工作。《纽约时报》,对,他们会派个记者驻守一年,但喜欢把屁眼人放在封面上的杂志恐怕不会。我看你来这儿只是为了黑逼。叫爱莎的那个姑娘怎么样?待你好吗?小逼是不是还紧得像针眼?

    ——我的天——

    ——看起来我对你的了解超过了你对我的了解,白小子。

    ——爱莎,她……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当然不是。你这种白小子,不可能拿黑种女人派这个用场。

    ——我没有拿任何女人派那个用场。

    乔西·威尔斯笑得像在喘息,笑声仿佛是从牙齿缝里碾磨出来的。他和罗爸爸不一样,罗爸爸会一仰头,从硕大的肚皮深处挤出笑声。

    ——这个回答可坏透了,我的年轻人。又坏又野。

    ——我这个星期都在这儿。

    ——不,你今天就离开。

    ——你开玩笑吗?我整个星期都在这儿?我说了什么逗你发笑的话,你哈哈一笑,我说我整个星期都在这儿,而且每天都有新笑话?这是什么脱口秀……算了。

    ——你为什么跑来跑去打听铜子儿?

    ——呃,我——

    ——你甚至去问了那个白痴矬子,警长杀手。

    ——他其实没说什么。

    ——他凭什么能说什么?他根本和铜子儿不熟。

    ——你们两个不是朋友吗?

    ——乔西·威尔斯爱所有人。

    ——我说的是铜子儿,不是警长杀手。他参与了中央和平委员会的事情,对吧?

    ——哈,你以为你真的了解中央和平委员会吗?我打赌你不知道那就是个玩笑。和平。贫民窟只可能有一种和平。实在很简单,太简单了,连弱智都能领会它的精髓。连白人都能。你开口说和平这个和平那个咱们谈谈和平吧,枪手就会立刻放下武器。但你猜怎么着,白小子?你放下武器,警察就立刻掏出武器。和平,那是危险的东西。和平让你愚蠢。你忘记了不是每个人都在和约上签字画押。你的好时光就是某人的坏时光。

    ——呃。我可以发誓我听过……所以你认为和约是个坏主意?

    ——不,这话是你说的。

    ——所以你想说什么呢?

    ——铜子儿来自瓦雷卡山,那地方差不多是农村。他不了解金斯敦是怎么运转的。他来哥本哈根城投奔好朋友罗爸爸,然后去和另一个好朋友警长杀手痛饮朗姆酒,他无论在劳动党还是民族党的地盘上都活得挺滋润。

    ——但去年五月他去了开曼纳斯公园,那里是——

    ——那里不是任何人的地盘。

    ——更糟糕的是他是一个人去的。

    ——和平电波把他变成了傻瓜。和平就有这个问题。和平让你马虎大意。

    ——警察怎么知道他在那儿?

    ——你以为想找到一个枪手有多么困难吗?

    ——但那是一大群警察,而不是随随便便两个堕落警察去押做过手脚的比赛。

    ——伏击。喜欢看牛仔电影吗?

    ——想听实话?我通常会说操他妈的。我有苏族人的血统。

    ——苏?

    ——苏族,就像切诺基,就像阿帕奇。

    ——你是印第安人?

    ——有他们的血统。

    ——明白了。

    ——你知道是谁出卖了他吗?我说的是铜子儿。

    ——也许是他出卖了自己。

    ——但这儿有些人说他是罗爸爸的二号人物,有朝一日说不定会成为一号。

    ——但这个人害怕子弹,甚至都不敢住在哥本哈根城。谁说的?

    ——有些人呗。现在他死了……

    ——我——你看看,他想躲的同一颗他妈的子弹。他死了又怎么样?贫民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可替代的。甚至包括我。

    ——我明白了。你认为歌手对这些事会有什么反应?

    ——咱看着像是歌手的监护人?

    ——不,我是说……你和他之间没有情谊吗?

    ——不知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但那个人经历过许多事情。大家应该放他休息休息。让他躺会儿,放他休息休息。

    ——但他肯定全身心投在和平事业上,打算回来再开一场演唱会,尤其是经历了上次发生的意外。

    ——哈哈。现在谁也不会再去动歌手了。

    ——我打赌上次同样谁也没有想到有人居然会向歌手下手。

    ——上次朋友允许朋友在他家搞赛马欺诈。他不会再允许那种事情了。这次谁也不会对他胸口开枪,因为谁也没有在背后捅他刀子。

    ——等一等,你认为他们是去找歌手朋友的麻烦的?那个欺诈是怎么回事?

    ——关于歌手,我没有什么想说的。

    ——但你说的是他朋友,不是歌手本人。

    ——有些树木早就应该剪枝了。

    ——你说话越来越像罗爸爸了。

    ——人们的逝去就是这个样子。他们继续活在你的记忆中。

    ——我有时候说话也像我老爸。

    ——我有时候施罚也像我老爸。

    ——咦,是吗?

    ——对,白小子。贫民窟里也有知道父亲是谁的人。有些人的父亲甚至娶了他们的母亲。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嘴里就没说出过任何有意义的话。

    ——呃。

    ——罗爸爸是我们能在贫民窟里过上体面生活的原因。罗爸爸是我能用抽水马桶、拉完了不需要看屎的原因。你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吧,白小子?你按下冲水开关,就再也不需要想到你的屎尿了。对,感谢罗爸爸,贫民窟居民也能活得体面。罗爸爸和歌手是同一种人。同样的事情也会落在歌手身上。

    ——不好意思?

    ——你好意思就行。

    ——所以你不是他的歌迷。

    ——我更愿意听丹尼斯·布朗。

    ——他似乎相信这个停战约定。

    ——你有没有进过监狱,白小子?

    ——没有。

    ——命好。因为你一旦被关进监狱,警察就会揍得你屁滚尿流。不仅仅是用警棍打脸,踢屁股,打掉两颗好牙,害得你没法好好吃饭,牙根动不动划破舌头。也不仅仅是拿出两个电极,一个缠住你的卵蛋,另一个夹住你的龟头,然后通电。那只是第一天的下马威,甚至不是监狱里能发生的最可怕的事情。监狱最可怕的地方是他们会分割你的时间,你的每一天,甚至你的生日。你忘记了今天是星期三还是星期六,那才叫糟糕。你会失去感觉。你会难以理解外面世界都在发生什么。你知道你无法分辨昼夜会发生什么吗?

    ——告诉我。

    ——黑变成白,上变成下,猫狗变成朋友。你问问你自己,这个什么和平协约?它究竟产生于两个群体之间,还是在监狱里被关得太久的两个人?

    ——你认为——

    ——我的任务不是思考。

    ——不,我指的是歌手。

    ——你为什么总觉得我应该对歌手有什么看法呢?

    ——不,我指的是去年的第二场和平演唱会。也许他认为他对和平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

    ——第一场演唱会是为了和平,第二场是为了抽水马桶。

    ——啥?

    ——你为一份杂志工作,却什么都不知道?你的老板大概是牙买加的报纸吧。

    ——可是,他离开两年后回国,上次他们险些杀了他。

    ——他们是谁?

    ——我……我……我不知道。就是那些刺客。

    ——听着像是李小龙的电影。

    ——杀手。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电影。

    ——我、我不知道他们是谁。

    ——哈,罗爸爸似乎知道。关于歌手,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也许只有你能回答,因为你是外国人,而且受过教育?

    ——对。

    ——只有受过教育的人才回答这个问题。你知道“叙事手段”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

    ——那么,歌手胸口中枪,子弹本来是冲着他心脏去的,你认为他胸口中的只是普普通通一枪,还是其中有什么更深层的含义呢?一个修辞手段。

    ——手段,你指的是象征吗?

    ——差不多吧。

    ——你的意思是说,假如他认为心脏险些中枪意味着……

    ——心脏中枪能够代表的意义。

    ——你怎么知道他险些心脏中枪?

    ——听说的。

    ——听谁说的?

    ——听风中的自然精灵说的。

    我告诉神父我和乔西·威尔斯聊过,他站在雨里,不肯进酒店。你知道吗?哪怕在黑暗中,你也能分辨出一个人有没有盯着你看。

    一个穿蓝衣服的男人坐在我床边。席德·维瑟斯两天前死了。没有人知道具体情况,但据说那孙子刚从戒毒所出来,他老妈就给他吸海洛因。摇滚在纽约市生病死去。他被发现时光溜溜地躺在床上,身边还有个多半也光溜溜的女演员。二十一岁。去他妈的朋克。我们唯一意见相同的东西是《四七相遇之日》。我母亲肯定会很自豪,上帝做证,假如你是音响爱好者,时下走红乐队是“鹰风”就大大不妙了。但席德·维瑟斯死在两天前。几个月前他杀死了自己的女朋友。死人,全都是死人了。只有四个人知道歌手险些心脏中枪。歌手,他的经纪人,动手术的医生,还有我,因为我在某个幸运日逮住了他,而他没有因为我跟踪他跑遍伦敦而把我踢出去。只有三个人知道他正在吃四分之一个葡萄柚,另外四分之一分给了他的经纪人。只有两个人知道歌手当时大喊塞拉西一世耶神拉斯塔法里,而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某个幸运日我在伦敦逮住了他。

    一个身穿他妈的蓝衣服的人坐在我他妈的床边上。我渐渐觉得我就是杀人游戏里被杀的角色,很想对杀人者说你他妈的快拿起武器,快点动他妈的手吧。别磨蹭了,快点动他妈的手吧。

    我的左腿已经睡着了。我看见几个黑人和更多的黑人,他们合并成一个黑人,最后根本不是黑人。一个穿蓝衣服的光头男人坐在我床边上,揉着脑袋,揉着他亮闪闪汗津津的浅棕色脑袋。他的衬衫是海军蓝的。他在向后靠,压得我的左腿睡着了。盯着天花板,阿历克斯·皮尔斯。数一数灰泥上有多少条沟槽,寻找耶稣。耶稣找到了。寻找十字架。寻找意大利,寻找一只鞋,寻找女人的脸。床边的男人,我操,枪,他有枪,狗娘养的有他妈的枪,他在挥舞枪,对准他的太阳穴,对准我,对准他的太阳穴,他要像海明威那样扣扳机了,他为什么要溜进我的房间自我了断,狗娘养的,我才不要当你的观众,基督在上,别他妈开枪,把脑浆洒在我的干净床单上,不,脏床单,他妈的土渣,他妈的遍布精斑和阴毛的床单,但这是我的床单,我不想要你把他妈的鲜血和脑浆洒在上面,天,他不打算自杀,他要对我开枪,他要开枪打死我,他妈的心脏你别乱跳,他会听见的,谁也不会听见别人的心跳,不,他能,他会听见的,我操我操我操,他在转枪玩儿,枪吊在他手指上,他是牛仔,这是他的六发左轮,正午,双虎屠龙,孝义他妈的双全,至少我会死得像个真正的牙买加人,不,不好笑,他妈的不好笑,去他妈的,我今天不想死在今天,我他妈不想死在今天啊,别转枪了,你他妈不是狗娘养的独行侠,弄得好像你刚拿起磨旧了的《枪手民谣》,牙买加每家每户都有这张唱片,我今天不想死在今天,不希望我老妈孤零零地站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机场领他妈的棺材,或者更糟糕的,走遍金斯敦贴“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失踪者?”的海报,上迪克·卡维特节目谈她可怜的儿子和牙买加该死的官僚机构,他们不肯帮助她,这是个阴谋,对,就是阴谋,至少也在掩盖真相,也许夺走她儿子的只是极度无能,她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人做了什么事,她搬山填海也要查明真相,就算警察、总理甚至大使连动动手指都不肯,我会成为报道的主题,她会成为被其他孩子嫌弃的憔悴老妇(在执着于一个幽灵之前,她曾是全世界最好的老妈),剩下与她作伴的只有香烟和查明真相的使命。她还会上《六十分钟》节目,继续上卡维特访谈,然后被所有人渐渐忘记……我不知道然后会怎样。

    耶稣基督,让他离开吧。求求你,我闭上眼睛,无论你要我闭多久都行,等我睁开眼睛,他就已经走了。要我祈祷吗?我会祈祷的,我向上帝发誓。向上帝发誓。向你发誓。唉,去他妈的。我不会琢磨天堂是什么样子。谁他妈会做这种事。我反正不会。我要对他说,假如你此时此刻杀了我,我会盯着你的眼睛,只要你活着,我就会在你的脑海里作祟。我发誓我会他妈的永远纠缠你,连驱魔术士都只能看着你说,该死,孩子,谁也帮不了你。我会带着操十字架的琳达·布莱尔和操阿米蒂维尔杀人狂的妹子一起来找你,我会割掉你的一块大脑,让我们三个住进去,然后我们会像癌症似的从里到外吃掉你。我他妈会纠缠你到死,狗娘养的。我会让你在教堂里尖叫魔鬼落在我身上了,我会让你瞎眼,操自己的姐妹,我会让你无论走到哪儿都自言自语,因为只有你和我知道你在和我说话。我会带着你从堤道开进海里,但你不会死,因为我不会让你死,我会让你活一百年,否则我怎么纠缠你,每次你洗澡我都会在镜子上写我的名字,有一天你会在天花板上看见“准备去地狱舔鸡巴吧”,我会摇晃你的床,让你胳膊肘发痒,你不得不使劲抓挠,所有人都会来找海洛因,狗不愿意接近你,因为狗能感觉到有阴魂住在你脑袋里,所以你最好转过去,你最好立刻站起来,走出这个房间,否则我向上帝发誓我会那么做。我会的,真的会。

    电话响了。

    他吓了一跳。

    我吓了一跳。

    转到一半的枪失手落地。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弯腰捡枪,踢他,踢他。

    踢他后背,再踢他后脑勺。

    翻身,跳下床——他抓住我的脚。

    他妈的放开我,他妈的放开我,他在爬。

    拳头,他抓住我的手,不肯放开。

    拉掉床单,尖叫——手扼住我的喉咙。

    捏。我涨红脸,越来越红,应该是眼睛的地方是一大团炽热的红色。咳嗽,咳嗽,手掐住我的喉咙,挤压喉结,他不在乎,我没法挥拳,没法踢腿,抓挠,抓挠,他甚至懒得阻止我,挠他的面颊,挠他的脸,他拍开我的手,仿佛我是个娘们儿,他妈的娘们儿,咳嗽,他坐在我胸口,我没法呼吸,我没法呼吸,老虎钳,耶稣基督,他抓住我的右手,好像我是个傻乎乎的小婊子,一个傻乎乎的婊子,真是个傻乎乎的婊子,我是个傻乎乎的婊子,没法动弹,按住我的脖子,脑袋灼痛,脑袋要爆了,脑袋发昏,黑暗,不,我要告诉她,告诉她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就知道她会离开我,操他妈的人生镜头随时都会开始闪现,先放松双脚,先放松双脚,至少让尸体被发现时显得挺平静,操他妈搞什么,电话在响,我吓了一跳,他吓了一跳,松开了我的喉咙,转回来慢了一拍,他的手拍在我手上,我的手按住他的手,拍他的手,我的脸,指节,拳头,我拍他,说我是女孩我就当女孩好了,他什么也没说,我的手指滑溜溜的,他的手抓住我的脖子,没有掐,而是按住,他在找什么,妈的该死,枪,枪,枪,他在找枪,我望向灯座,他妈的沉重的灯座,针织台布,基甸圣经耶稣他妈的基督,拆信刀,文具上的酒店抬头,他转回来面对我,递给我枪?不是枪?看不见枪,不记得去哪儿了,我抓住它,锐利的一端,黑色的一端,他为什么一言不发,他要掐我的脖子了,我攥紧拆信刀,他掐到一半,我挥了半圈,插进他的脖子,指节正中他的下巴,感觉像是一拳,我的手指滑开了,妈的不行,插得很深。他看着我,眉骨很高,眼睛瞪大,他没有碰拆信刀,拆信刀插在他脖子里,血开始滴,血开始喷,喷得像是开了水龙头,他的眼神像是不敢相信身体在干什么。不说话,他不说话,他抽搐,他从我身上滚下来,他倒在床上,从床上倒下去,他走向房门,膝盖发软,起来,站直,膝盖发软,他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