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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几声枪响,昆仑山上难得一遇的大雪崩就出现了。
已经距离山顶还有几千米的徐尽欢受到了牵连,为了活命,拼了一把,听天由命的钻进了一个冰洞里,老天有眼底部有个不浅不深的水潭,拖住了他。
从水潭中爬出,身高1米8的徐尽欢摘下帽子风镜与口罩,划出了湿漉漉的齐肩长发,接着露出了一张介于男女之间的年轻脸庞,并不是那种浓妆艳抹娘娘腔的小鲜肉。从气质上感觉出有一种放浪不羁的感觉,但又夹杂着些许沉稳。
他最有特点的地方就数那双丹凤眼,黑白分明,深邃的眼睛下面各有一道红色的眼线,这并不是后天画上去的眼线,更像是一种天生的胎记,搭配上他这张中性美的脸庞显得更加妖异。
从随身携带的防水背包里拿出了强光手电。
打开手电四处环顾了一边,自己所站的前方是这里唯一一条出路或者是葬送自己的绝路,不见尽头的洞穴。随即又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全身上下只剩下一个背包和湿透的衣服,装有帐篷的背包没带下来。
“上去是不可能了,只能试着走下去了!”
徐尽欢哈了口热气,抬头看了一眼被雪崩堵住的洞口,同时心中暗骂那个在雪山上放枪的傻蛋,最好别让他遇见。
打着手电,忍受寒冷,向着洞的深处缓慢走去。
…………
今年正好高考结束,放了寒假。徐尽欢终于来到了准备两年已久的昆仑山“探险”之旅。
徐尽欢表面上是一位正准备进入大学生活的三好青年。背地里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土夫子。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持续前进,徐尽欢发现这个洞并不是天然形成的。
没有分路,就这么一条笔直的洞穴,一开始原本粗糙的岩壁,随着越来越深入,变得更加光滑,甚至手电照在岩壁上都能反射过来。
片刻后,徐尽欢终于走进了一间很大的密室。
他竟然看见了台阶,用余光瞥见石室中间有个长方体。
“棺。”这是他心中第一时间想到的词。
“竟然是玉棺。”徐尽欢用手电照了过去。
这是一整大块玉石雕琢的棺材,但是却没有棺盖,透过晶莹剔透的玉,能够隐约的看见里面躺着一个穿有金边红衣的女子。
徐尽欢没有先走过去一探究竟,而是沿着石室墙壁游走了一圈。
没有别的出口,也没有机关暗门,心灰意冷的情绪转瞬即逝,向着玉棺那走去。
近距离一看,这个玉棺目测高1.5米,宽1米,长2.0米。并没有雕龙画凤,没有一丝修饰,显得很朴素。
距离三米的时候停了下来,从背包里拿出了短管猎枪,搭在反握手电的手臂上,然后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首先他第一次见到那张绝世无双的脸,齐腰的青丝,没有束缚的披在身后。雪白如玉的皮肤,不施粉黛,柳眉凤目,却给人一种似妖似仙的感受。
纵使徐尽欢阅女无数,但是也没有见过这张如同仙子才有的脸庞。
“落入红尘中的仙子吗!”
“可惜了。”
紧接着向下看去,一身高贵华丽的金边红色衣裙穿在上面,裙底绣有各种金色名花。
一双纤纤玉手上下叠在腹部,手腕上各有一枚镯子,一黑一白。
衣裙外还有露着一双白皙的小脚,如同陶瓷般的脚趾,从大到小有规则的向两边排开。左脚的的脚腕处用一根红色细绳系着一颗玉铃铛。
她就如睡美人一样,目测身高1.75左右躺在里面不大不小,这种尸体未腐的场景见怪不怪了,感觉并没有什么危险,便收起了猎枪。
找了个台阶坐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型天然气火炉,食物和水,一个照相支架。点着火,把全身湿透的衣服脱了下来全挂在了支架上晾在了火炉旁。
穿着湿透的衣服比不穿更容易冻死。突然徐尽欢动了一个念头。
光着身子走到玉棺前,酝酿了一下台词说道:“这位仙子,你我相遇此乃三生有幸命中注定,奈何我衣服全湿,将要冻死,借姑娘衣服一穿。”
徐尽欢拱着手,瞥了一眼玉棺中,继续说道:“你不说话就是答应了。那谢谢了。”
两个手掌相互搓了一搓,片刻后,女子全身上下的衣服,一件不漏的套在了徐尽欢的身上,就算是镯子铃铛也戴上了,那位仙子也被扔到了玉棺外面,他对于这种事可毫无忌讳。
别说还真的很舒服,全身暖洋洋的,看了一眼仙子,额,完了职业病犯了,没忍住。
玉棺底有80厘米厚了,敲不出空格的响声,也没机关暗道,他却没有发现,一柄紫柄长刀藏在玉棺底里。吃了点东西就生无可恋的躺进了玉棺里。
徐尽欢自小无父无母,听师傅说,那日是大年三十,天很冷,满天飘零这雪花,襁褓中的徐尽欢,就被孤零零的遗弃在雪地里,显得是那么的可怜与无助。
也许是命中注定,阎王爷没要他的小命,或者是上天安排让他遇见路过买酒回家的猥琐老头子,却万万没想到,最后成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给自己取名为“徐尽欢”。取自唐朝著名诗人李白《将进酒》中的“一人得意须尽欢。”
老头子的名字叫苏九卿,一个超脱那个年代的名字,挺有世外高人的感觉,听说也是他师傅给起的名。
老头子说:“嘿,正好,我丧妻无儿,你无父无母,省下挂念,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己活个逍遥自在,不被家中琐事而困扰,那就叫徐尽欢吧,一人得意须尽欢。”
长大后的徐尽欢也根本没打算去找什么亲生父母,原因如上面老头所说的话。
师傅就收养了他,供自己吃住,教他如何在这个美好又残酷的世界上生存,像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学。
当然,他的师傅也不简单,明面上是开古董店的,暗地里确实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摸金校尉。
徐尽欢成为了他的养子,自然从老头那学了一身高超的倒斗本领。
师傅盗墓本事属于南北派系的混合。倒斗的大多分两个派系,北派和南派以长江为分界线,这看过《盗墓笔记》的人都有所了解。
北派善于风水定位,寻龙点穴。每次下斗只准拿一两件东西,官僚作风挺普片。
南派没啥繁琐的规矩,善于用洛阳铲,鼻子灵感的都能嗅出土下面有没有油斗。从不避讳死人,只要是值钱的玩意儿,甚至是尸体,全都给你通通撩走。
老头子就属于两派,懂得寻龙点穴风水秘术,剩下的就是南派作风了。
不过徐尽欢有点不一样了,从八九岁开始,每摸一个斗,只挑走三件东西,第一个是自己相中的,所以自个留着,也有收藏癖好。剩下的就是卖了。
说到卖,当然是从老头子开的古董铺子里卖了,俗话说的就是挂羊头卖狗肉,自个进货自个卖货,真假给你混在一起,有眼力劲的你就挑到好的。
如果是真值钱的物件的话,您得进屋一商了,当然得是信得过的。这种机会却少之又少。
苏九卿也到快入土的年龄了,捡到徐尽欢的时候就已经七十来岁,身体还算硬朗,随着岁月的打磨,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自己时限不多,已经瘫痪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把正上高一的徐尽欢叫到了自己面前。
但是,苏九卿还是担心害怕自己走后,徐尽欢会不会照顾不好自己,有可能是人老的缘故,越来越喜欢操心。
不过只要他活得幸福就行了。
这样他自己也走的安心了,躺在病床上的猥琐老头子,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在他面前含泪的徐尽欢,缓慢的闭上了浑浊的眼睛,他不希望徐尽欢看见自己领走前的死相,轻轻的向着徐尽欢的反方向转过了头去。
这个他人生中亦师亦父的猥琐老头子再也没有醒过来。
…………
徐尽欢静静地躺在了玉棺里,闭上了眼睛。
“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倒斗,还好有现成的上等玉棺。”
“嘿嘿,老头子,我下来陪你……盗冥斗。”
却殊不知,被晾在地上的女尸的嘴角微微的翘起,丹凤眼睁开了一道缝隙,露出了紫红色的亮光,全身化作金红色的光点向着徐尽欢的方向飘去。
那些光点,包裹住徐尽欢的身体,钻进了他的每一寸皮肤,交织融合,消失不见。
徐尽欢的呼吸渐渐地越来越小,心脏也随之停止了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