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天后的一惊一乍

啃虎的懒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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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不错,非常棒!你赶上了最好的时代!”

    林若晚认真拍拍任谦的肩膀……

    现在去翻一翻十五年前发行的唱片,会发现那个时代找不到一首其它风格的歌曲。

    原因就在于,十五年前正是古风歌曲一手遮天的时代,无论是哪一位歌手,都避不开古风歌曲这四个字。

    他们想被娱乐公司签约,必须唱古风歌曲;

    他们想被听众认可,必须唱古风歌曲;

    他们想大红大紫,必须唱古风歌曲!

    也就是从那个时代开始,古风为正统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在帝国人的心中——听起来似乎很荒唐。可是在华夏的文化中,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比如说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男尊女卑,比如说千年来的尊儒轻商轻科技。

    这个民族总是喜欢畸形地发展某一样事情。

    虽然古风的确有其闪光点。

    它吸纳了中国传统乐器,古筝,尺八,阮,笛,陶埙进行伴奏,有某些大气磅礴的古风歌甚至采用商代编钟,排场非常大。而它的词可以撷取五千年中国文化来填词,文化内涵深厚。

    当时的古风歌曲一出,华夏为之倾倒。华语乐坛也因此进入盛世,有不少优秀作品输送到国外。当时的大词人写出来的词,丝毫不逊色于文学作品,甚至有歌词选入课本。

    只是,盛世背后暗藏危机——

    华语乐坛因为古风的盛行而走上了一条畸形发展的道路。十几年来,模仿的后辈前赴后继,将老一辈那些旧饭炒来炒去。玩不出花样。

    到了现在,古风歌曲成了无病呻·吟的代言词,歌词老是一幅十分忧伤的样子,要么是深闺怨,要么是高堂悲……

    典型的一群中二病在写词编曲唱歌。

    所以林若晚才会说,任谦生在了最好的时代,像任谦这种特立独行,有着超前才华的才子,如果生在十五年前,说不定只能像他和陆离一样,含恨离去。

    “林哥,时代已经完全变了,再也不是十五年前那副光景。帝国的公民已经开始厌烦古风歌曲,也有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听国外的歌。前不久有位年轻人在网上贴了一首粤语歌,你知道火到什么程度吗?他光凭这首歌就爬到了魏博话题榜第一名!

    就算是我这个天后,也只有开演唱会期间,才能依靠公司舆论造势跻身榜首。

    要想靠实力口碑冲上去,非常难!你可以对比感受一下。

    我觉得一个新的时代就要来临,如果……你复出的话,我觉得你就是新时代的开创者。我相信你一定是。”

    那位美妇人目光扫过护士妹妹的父亲,又回头看了看任谦。刚才任谦演唱的粤语歌给她十分深刻的印象,歌曲的质量不错,年轻人的实力也不俗,是个好苗子。

    只是在她眼里最有才华的还是她的林哥,所以她只是看了一眼任谦就转移目光。

    一旁的任谦和护士妹妹相视一眼,眼里都有些不可置信,刚才这位阿姨说什么来着?她是天后……哪位天后?帝国有且只有两位天后,一位是李菲菲,另一位是宁亦莲。这位美少妇竟然是其中之一。而且叫‘林哥’!?

    “润儿,带着女婿和这位阿姨回家去,外面太冷,而且很多事情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白的,还是坐下来长谈吧。”

    林若晚摆摆手,率先推开酒馆的小门。

    …………

    温暖的小屋子里,一盘盘热气腾腾的菜肴摆在桌子上,五个人围绕圆桌而坐。

    林若晚早已饥肠辘辘,饭菜还没端齐,就拿起筷子大快朵颐起来。两个保镖有些拘谨的坐着,面无表情,吃菜也是小心翼翼。

    任谦和护士妹妹坐在一起,两个人安静吃饭,偶尔互送秋波。

    天后则不断给‘林哥’夹菜,那亲昵程度,连护士妹妹都要嫉妒了。

    “一转眼就是十五年,菲菲你也是天后了,名气不可以说不大呢。”

    终于,林若晚吃饱喝足,碗一推,抹了抹油亮的嘴唇。笑着对李菲菲说道。

    “说笑了。如果不是林哥离开,陆野……几个人出国。帝国的娱乐圈会是那四个天王做大?一群只会勾结讨好大财团的小人,用劣质歌曲应付歌迷的无赖,真不明白是怎么成为天王的。”

    李菲菲气愤不已。

    林若晚闻言怅然,十曾经的他随便发一张专辑万人空巷,可呕心沥血三年创作的专辑却门可罗雀!

    谁能体会得到满怀信心发的一张创意十足的唱片,却在面世之后无人问津,无人关注的苦涩?

    前前后后的对比几乎可以说是残忍,且娱乐公司的不断施压,背后又有小人中伤,加上公众舆论的倾轧,让他跌落成一个背弃祖宗的乐坛叛徒,接二连三的打击终于摧垮了这个浑身浴血的开拓者……

    如果他不离开,天王必然有他一席之地,只是这乐坛的固执迂腐让他伤痕累累……

    “这乐坛早就被官僚主义腐蚀了,他们唱歌不是为了充实民众的精神生活,而是为了讨好上司。大歌手讨好高官,小歌手讨好大歌手,帝国当今的音乐就是这样被玩坏的。”

    林若晚说起乐坛还有些气愤,一群拿艺术拉帮结派的庸人身居乐坛高位,把持资源,引导畸形的潮流,简直丧心病狂。

    “不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啦,林哥,这次我来找你主要的目的其实是想给你听一首歌,我一开始以为这首歌很可能唤醒你……不过,现在,我依旧要推荐你听。”

    李菲菲在林哥面前一直像个小女孩子一样,一口一个甜到腻人的林哥,让任谦和护士妹妹尴尬无比。她一边说一边拿出公司记录小样的专业播放器,咔咔摁了两下,《海阔天空》的前奏悠悠飘出。

    十几秒后,林若晚瞬间听直了胸,又是一首粤语歌,而且是质量上乘又朗朗上口的粤语歌。他忍不住跟着旋律轻轻哼了起来。

    唱完之后,他忍不住慨叹。

    这才是真正的粤语歌啊,十五年前他的专辑里的那些,只能说是在尝试用粤语填词,并没有自成一派,也没有专属风格,正因为如此,才会如石沉大海,惨遭滑铁卢。现在听这一首粤语歌,真是感觉任督二脉被轰开,一道又一道灵感划过脑海。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作词作曲都是一个年轻人?简直是一位天才!我一定要去见见他,不过说到天才,我这里也有一位呢。润儿的男友在音乐上的天赋也足够惊艳了,第一次听我的歌就能全部记下来,并且当场填词演唱。连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老了~”

    “天啊?林哥你是说刚才那首歌是他临时填词!?”

    天后李菲菲惊讶得合不拢嘴。

    填词是一件磨人的事情,一般大词人都要花费一些时间,少则两三天,长则十天半个月。温润的男友居然在第一次听到曲子之后短短十几分钟就能填出词来,而且那词还引发林若晚共鸣,使得他站起来鼓掌,并且解开了十五年的心结。

    会不会太戏剧化?

    天后最近被震撼得太多了,才会如此失态。而护士妹妹早已憋出内伤,看到天后都为自己的男朋友吃惊赞叹,她成就感虚荣心都得到了极大满足,现在的她在考虑要不要将《海阔天空》是她男朋友写的公之于众。

    那样,或许会引发爸爸和天后更大的吃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