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莫晨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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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帕雷森剧院的歌剧,放在整个维也纳,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平。

    这家歌剧院似乎非常偏好莫扎特的歌剧,尤其是最为知名的那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曾经在这座剧院出现过连续上映一个月、好评满院的热闹场面。

    今天之所以贾思科认为可能上映的是《罗密欧与茱丽叶》,是因为这座剧院曾经当众表示过,对于这场缠绵悱恻的爱情歌剧,他们不会进行任何一场公开演出。所以贾思科便猜测,剧院恐怕是当众打脸了,才会获得半个月场场爆满的盛况。

    不过这次倒是让贾思科失望了,这一回歌剧演出季,帕雷森剧院主打的歌剧还是《费加罗的婚礼》,而且更不幸的是,今晚的演出仍旧表演的是……

    《费加罗的婚礼》。

    贾思科跟着维交的朋友们在这个宽敞精致的剧院里坐下了。

    帕雷森剧院虽然算不上多大,却也能容纳五百多人,在维也纳的二层歌剧院里也算是顶尖的了,贴金高柱,五彩斑斓的宗教绘画顶棚,十分具有中世纪欧洲的复古风格。

    维交众人的位子是在整个剧院的正中央,由于前面人头的阻挡,本就被舞台遮去了一半的交响乐团,更是看不到一点踪影。

    当到整场演出开始的时候,观众席里的躁动已经慢慢平息下来。

    开场先是一段男主人公费加罗的高声唱诵,这段男高音一下子让全场彻底安静下来,完全地进入歌剧的世界中。

    《费加罗的婚礼》作为莫扎特最为出色的三大歌剧之一,是一部热闹的喜剧。

    男仆费加罗即将与心爱的女仆苏珊娜举行婚礼,谁料伯爵却因垂涎苏珊娜的美色,想要恢复自己早已放弃的“女仆初|夜权”。

    在这样的情况下,费加罗与伯爵夫人合作,让苏珊娜写了一封大胆热情的情书交给伯爵,约伯爵夜晚在小花园里见面,一解相思。黑暗中,伯爵紧紧拥住花园里的女人,却被四周围上来的人呵斥,最终发现——

    怀里的是自己的夫人?!

    同样是作为一部喜剧,与《唐璜》稍有差异的是,这部纯粹欢喜的《费加罗的婚礼》没有任何一个下场凄凉的悲剧人物,就连猥琐好色的伯爵,最终都向自己的夫人发誓,再也不犯。

    全剧一开场,便是一段急促如飞的小提琴快音,那声音恍若群鸟纷飞,让人耳不暇接。然而在其之后,一段悠扬的木管乐器声陡然加入,伴奏着整个乐团乐器的插|进,磅礴盛大的音乐气氛让人心神舒畅,情不自禁地愉悦起来。

    等到序曲里的两段咏叹调吟唱结束后,在中途黑场的时候,贾思科一边鼓着掌,一边反应过来:“等会儿……这真的是帕雷森剧院的《费加罗》?!”

    一旁的维交成员笑着说道:“怎么样?贾思科,你也觉得他们的音乐感更为强烈了许多吧?他们的歌剧乐团对于节奏和情感的控制好像有了很大的提升,你知道的,一个好的首席或者一个好的指挥,总能利用自身来影响一个乐团。”

    另一个成员也立即应和道:“就是啊,就像在你和埃弗拉先生的带领下,我们乐团也越来越好了呀。诶对了,贾思科,话说那天这个首席……好像是叫戚暮吧,他在我们乐团应聘的时候是演奏的什么曲子啊?”

    贾思科:“……问题……问题那么多干什么!”

    见这黑胖子又莫名其妙地发起火来,众人无所谓地耸耸肩,又开始听起第一幕的歌剧来。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贾思科此时的脸色又红又白,如果真的能够被无形的手给打肿的话……

    不用怀疑,贾思科的脸已经肿到月球去了。

    为了找到那个将自己打脸到无地自容的家伙,在接下来的演出里,贾思科基本上放弃了听那些高昂优美的唱段,反而着重地听起了乐团伴奏的声音来。

    能够成为维交的首席,贾思科的实力自然也是不容小觑的。大概听到第二幕的时候,他明显地在一众小提琴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个熟悉的音色,黑胖子冷冷一笑:看你能表演到什么地步!

    可是接下来,贾思科却被自己耳朵所听到的旋律,给彻底感染了。

    只听到,那琴声时而低柔徐缓,仿佛温柔的手轻触琴弦;时而又热烈刚硬,表达着对忠贞爱情从不屈服的内心。在这琴声的带领下,整个乐团的音乐恍如在坐过山车,跌宕起伏得让人忍不住跟着心情澎湃。

    当全剧结束的时候,贾思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一旁的维交成员笑着问道:“咦,贾思科你也觉得这场歌剧表演得不错啊?那我们明天再来一起看看?”

    瞬间停止鼓掌的贾思科:“……”

    他哪是在为歌剧鼓掌啊!

    他完全是在剧院乐团的出色演出鼓掌好不好!

    该死……他居然在给那个小家伙鼓掌,真是活见鬼了!!!

    前台上,一众维交众人欢笑连连(贾思科除外)的离开了,而在后台里,俊秀白皙的青年正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打算早点离开。

    在拥挤嘈杂的后台里,不少乐团成员都十分愉悦地和自家可爱的首席打招呼。

    “哦,小七!今晚的演出还是这么棒,抱一个!”

    “嘿小七,今天晚上一起庆祝吗?我们定了达丽科酒店的包厢哦!”

    “小七啊,今天就晚点回去吧,大家一起唱唱歌、庆祝庆祝!”

    ……

    乐团成员们的热情让戚暮忍不住地轻笑勾唇,在惋惜的拒绝了他们的邀约后,戚暮拎着琴盒独自一人从后门离开了歌剧院。

    深秋萧瑟的夜风仿佛有了思维,从每一个角落狠狠地窜入青年的衣襟里,灌着一盆盆的冷水。戚暮将自己脖子上的米色围巾又拉紧了几分,忽然便听到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名字,按下了接听键。

    “演出结束了?”

    今天晚上实在是有些累了,戚暮便直接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他对电话那边的男人笑着说道:“嗯,刚刚结束,你的时间掐得很准。”顿了顿,他又问道:“美国现在应该还是中午吧?最近冷吗?”

    “纽约的天气还好,太阳挺大的,屋外有些冷。”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穿过了一整片大西洋,传入戚暮的耳中:“你要注意保暖,等到这一段歌剧院演出季结束后,好好休息一下。”

    出租车内的温度明显比外面高了高几度,此时戚暮正打算将脖子上厚厚的羊毛围巾拿下,忽然听了闵琛的话,他倏地停住了动作,笑道:“保暖啊……你知道吗,我现在正戴着你之前从斯德哥尔摩寄过来的围巾,确实很暖和。”

    电话那边的男人显然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他顿了顿,才接着说:“要我……再寄一副手套过去吗?”

    戚暮:“……”

    良久,他才轻笑出声:“买的真是没有诚意,如果是你亲手织的,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没过一会儿,戚暮又摆摆手:“好吧好吧,和你开玩笑呢,如果你真给我织了手套,那就和兰斯先生说的一样了,你还真是我的小女朋友了。”

    “小女朋友”闵琛:“……”

    两人一直低声聊着,等到戚暮的出租车到了公寓楼下的时候,“小女朋友”才依依不舍地道了一声“晚安”,电话便被忙碌的青年挂断。

    戚暮正拿着钥匙打算开门,忽然便听到手机又嗡嗡地响了起来。

    他打开一看:【罗遇森去找扎耶夫了。】

    戚暮倏地一怔,接着他回答道:【再等等。】

    那边回复了一句“好的,先生”后,便再也没有了回音,而戚暮则是淡定从容地开了门,开始准备起今晚的夜宵来。

    事情都在他的计划中发展着……

    那自然,就是最好的了。

    而此时的纽约,窗外是仿佛要将空气都化为寒冰的冷空气,但是室内有暖气的地方却依旧温暖如春。

    柏爱在纽约的演出明天就要开始了,今天作为最后一次的预演,在难得的中午休息时间,丹尼尔拿着一份资料找到了正站在窗前,傻呆呆(丹尼尔自认为)地看着远方的男人。

    “闵,这里有几分资料你先看一下,免得事情都堆积到明天。”

    闵琛接过那文件看了一遍后,仿佛是走马观花似的随意一瞥,然后又扔给了丹尼尔:“第二份的第三条细约修改一下,我们在日本呆不了那么久的时间。”

    丹尼尔轻轻颔首,没等他看清楚那所谓的第三条细约到底是什么,便听到某人犹豫的声音响起:“丹尼尔,帮我……买点羊毛线。”

    丹尼尔:“……哈?!”

    闵琛敛了眸子,认真道:“帮我买点羊毛线。”

    丹尼尔:“……”不过半晌,他笑着摆摆手:“买什么羊毛线啊,你别告诉我你还要亲手织衣服啊。”

    丹尼尔的语气里全是开玩笑的意思,但是闵琛却十分郑重严肃地点头:“嗯,我要给戚暮织手套。”

    丹尼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你还要亲手给他织围巾!!!!

    咦不对,是……

    “你还要亲手给他织手套!!!!”

    闵琛淡定冷静地一眯眸子:“不可以?”

    “……可以。”

    “嗯,那你去给我找过来。”想了想,闵琛又补充道:“正好在飞机上可以织。”

    完全无法想象某个男人在头等舱一心一意地织手套的场景的丹尼尔:“……”

    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