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煦容虽然从未见过那颗桃木珠,却知道此物是难得的好东西,要是能拿到手的话,她的医术便会更上一层楼,届时大虞朝的神医不再是什么闫濯,而是她了。
想到自己家受人崇敬,达官显贵源源不断往素心堂赶,女人的呼吸不由有些急促,秀美面庞微微涨红,心绪并不算平稳。
缓步走到桌前,煦容坐在圆凳上,手里把玩着精巧的瓷盒,看着上面兰草的图纹,她唇上勾起一丝嗤笑,先将盒盖掀开,垂首嗅闻着色泽浅黄的脂膏,那股兰香虽然浅淡,却十分悠远绵长,与盛放的花朵没有任何区别。
她用指尖蘸了一点儿,涂在手背上,慢慢揉散。
煦容紧紧皱眉,她不得不承认,这种脂膏质地不差,涂在面上既滋润又不油腻,虽然不是顶好,但胜在价格便宜,吸引不到高门大户的女眷,但手头不阔绰的女子却爱如至宝,她以为薛氏做的脂膏都是由秘方演变而成,但秘方的抄本她曾经看过数次,从未提过这种兰香膏,薛氏又是从何得来的法门?
在煦容眼中,天底下没有一人能比得过她,薛氏就算经营私馆多年又如何?打小养在安宁村,就是个浑身土腥味儿的村妇,能嫁给辅国侯都是凑巧,除了一张艳丽无比的脸蛋外,根本没有半点出挑的地方,更甭提什么天赋了。
若是她识趣的话,便将桃木珠主动交出来,若她不识趣的话,就休要怪自己无情,将颜如玉狠狠踩在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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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素对煦容的心思半点不知,她跟刘怡卿进了私馆中,因年复一年地将心力投注于此,不少老客都认识老板娘,甚至跟她颇为熟稔,能搭上几句话。
就算身为辅国侯夫人,薛素却从不拿腔作势,对所有的客人都一视同仁,不论身份高低,这般平和近人的态度让人心生愉悦,女客们一开始还避讳着她的身份,到了后来倒是不绝口的赞叹。
先前调配好的花露薛素也放了几瓶在私馆中,浓红色的琉璃瓶,瓶身四四方方,简洁大方,又透着几分精致。不少女客扫见了柜台上的花露,有些好奇的问,“老板娘,这是何物?以前倒是没见过。”
薛素放下茶盏,柔柔解释,“前些日子弄了些牡丹花露,乃是用秘法封存的花苞配制而成,其中不止有鲜花汁子,还添了不少滋阴养颜的药材,用时以面片轻轻擦拭,当真不错。”
问话的夫人来了兴趣,想要买上一盒,却被委婉的拒绝了,“此物量少,这几日暂且不卖,不过可以给诸位试上一回,若大家喜欢,过段时日再采买也不迟。”
有的女客做完按摩,将面上残余的象胆膏洗净,而后便有小丫鬟端着木制托盘缓缓走来,上面摆放着牡丹花露,还有一只巴掌大小的红木小盒,此盒雕工精致,牡丹花纹栩栩如生,上面还镶嵌着大红宝石,肯定价值不菲。
看到客人们惊诧的眼神,薛素便猜到她们误会了,赶忙开口解释,“木盒上镶嵌之物并非宝石,而是产自西域的琉璃,与牡丹花露的瓶儿是一种物件,只不过经由匠人巧手雕琢,看着格外剔透而已。”
闻得此言,那位夫人才将盒盖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张薄而细软的棉片,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使用。
薛素两指夹着棉片,将牡丹花露倒在上面,而后轻轻在面上擦拭,淡淡香气弥散开来,配上女人润白细腻的皮肤,让周围的夫人不由大开眼界,没想到花露竟有此种用法。
“楚夫人还真是心思灵秀,竟想出了这种办法,比起素心堂卖的东西好多了。”一位高瘦的妇人往对面瞥了眼,缓缓开口。
“正是如此,素心堂卖的纤体水,与杨柳露功效相同,也不知是从何处得来的方子,委实奇怪的很……”
“纤体水?”薛素留了个心眼,等在场的女客都试过牡丹花露后,刘怡卿打发丫鬟去素心堂买了一瓶,她将盒盖打开,嗅闻到那股熟悉的草木气息,面色黑如锅底。
煦容到底是从何处拿到的秘方?是程三娘还是别人?当初在安宁村时,程三娘偷到的秘方根本不全,只有寥寥数种,就算杨柳露也在其中,但素心堂卖的又不止这一样汤剂。
越想心中越是疑惑,偏偏捋不出头绪。
“素娘,你莫要担忧,不如先让许呈去查一查煦容的来头,按说医术如此高明的女子,不该默默无闻才是,若是查到了她的身份,想要探清原因,便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刘怡卿叹息一声。
“你说的也有道理,但她明显有备而来,还有锦月公主护着,想要彻底查清,怕不是易事。”话落,薛素冲着高大的侍卫吩咐一声,后者抱拳应声,随即便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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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如玉的牡丹花露与价格便宜的兰香膏不同,光看那做工精致的琉璃瓶,便能猜出此物价值不菲。
京城中女眷手头阔绰的不知有多少,人说物以稀为贵,牡丹花露只能试用,不能采买,如同猫抓一般,勾的人心痒难耐。况且试过花露的女客都赞不绝口,说此物甚是神奇,用棉片沾湿了擦拭一番,面上的皮肉比往日更为剔透,若是能早晚使用的话,效果肯定更佳。
酒香不怕巷子深,薛素费心费力调配出来的花露,赢得了不少女客的喜爱,甚至比秘方上记载的法子都要好,以至于此物尚未售卖,名声却已传遍了整个京城。
得知此事后,程三娘恨得咬牙切齿,但佳人坊的客人一日比一日少,就算她使出浑身解数也没有半点用处,这样鲜明的对比仿佛利刃,将身上的好肉刺得鲜血淋漓。
生意场上失意暂且不提,程三娘狼狈不堪的回到余府时,发现余公公身边跟了个丫鬟,年岁不小,五官也说不上出挑,偏偏那双招子碍眼的很,时时刻刻都黏在阉人身上。
程三娘虽对余公公厌恶至极,但属于她的东西,万万不可被旁人夺走,无论是私馆还是男人,都不例外。
近段时日,余公公受了风寒,芳草日夜照顾,累的整个人都脱了相,自然无暇顾及程三娘的心思。
这天她去厨房里端了药碗,走到池塘边上,也不知怎么回事,脚下一滑,竟然直直往前栽倒,且冰面冻的不算结实,被这么一砸,登时裂开了个窟窿,将人影彻底吞没。
这些年来,荣喜跟在程三娘身边,虽然也干了不少恶事,但杀人还是头一回动手,此刻不免有些惊惧,飞快地跑远了。
她前脚离开,后脚就有会水的侍卫跳进冰窟窿里,将冻昏过去的芳草救了起来,又特地请了大夫诊治,这才保住了一条命。
余公公得知此事,恨得咬牙切齿,亏得他留了个心眼儿,在丫鬟身边派了人手,否则这好好的姑娘,今日怕是去见了阎王,程氏还真是恶毒。
不顾头昏目眩的感觉,他强拖着病体去了厢房,看到芳草冻得发紫的脸蛋,余公公只觉得心头烧起了一股邪火,再也无法忍耐,直直冲到程三娘卧房中,揪着这妇人的衣领子,反手就是两耳光。
荣喜看到这一幕,赶忙上前阻拦。甭看余公公早就没了命根子,还养尊处优多年,但他到底是个男人,力气比丫鬟大了不少,一把将荣喜推了开,咆哮道,“程氏,是不是你下的手?”
程三娘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此时此刻,她脑袋还嗡嗡响,面颊也肿胀的厉害,跟猪头没有任何区别。
呸了一口血沫子,她怒道,“是我做的又如何?不过是个丫鬟罢了,竟敢使出那些下作的手段,她不是没死吗?改日便将那蹄子卖到勾栏,也省的留在府里生事!”
余公公本质上并不算什么好人,但他想护着芳草,断容不得别人害她,程三娘心性如此狠毒,还不如借机解决,也好过日日招惹麻烦。
“芳草是府里雇佣的奴才,并非签了死契,你唆使丫鬟害人性命,依照本朝律令,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余公公眼底闪过一丝狞色,提高声音道,“来人啊,将程氏绑了送到官府!”
按说主子将奴才打死,在大虞朝也不算什么新鲜事了,一般人家顾及脸面,不敢声张,给苦主几百两银子便能将风声压下去,哪有人跟余公公这般,为了丫鬟将自己的对食送到官府,委实令人惊诧。
程三娘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她眼珠子瞪得滚圆,高声斥骂,“姓余的,你疯了不成,区区一个丫鬟,当真有这么重要?你竟想致我于死地?”
余公公本想寻个看得顺眼的对食,好好过日子,没想到一时糊涂,竟将程三娘这种祸害弄进家门,当差事在皇帝那吃瓜落还不算,回到府中也不得安宁,日子委实糟心的很,哪还有什么情谊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