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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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有这么早休息过,林涓喜躺床上睡不着,倒是李邺,他很快入睡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林涓喜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头一次单独和非家人的年轻男子睡一间房,虽然隔着屏风,但——她窘迫一会儿,渐渐也睡着了。

    因为睡得早,第二天林涓喜不到七点就醒来了,收拾好床铺,绕过屏风,发现李邺早起床了,被子团一边,书房也没有人。

    林涓喜先收拾了李邺床铺,然后端着铜盆接了水,拿抹布搞卫生。

    先从小厅开始。

    这里的物品根本没有灰尘,她还是认真擦着,不然也没事情干。

    过了半个多小时,有人推门进来了。

    当时林涓喜正摆弄青瓷瓶中的插花,李邺推门而入。他一身戎装——红色长袍直直垂下,如一团静静燃烧的火焰,不动声色却更加灼烈逼人,几乎刺瞎她的眼睛——终于见到了暖色;银色甲胄护住前后心,锃亮如水银;粗糙的皮带紧束着精瘦有力的秀颀腰肢;修长结实的双腿,皮质护膝,足蹬一双黑色白底皮靴;乌发全束了起来,正红色抹额,露出的脸庞儿轮廓鲜明,英气逼人,越发光艳夺目;两颊红润,额上覆着细细汗水,一双乌亮的眼睛精光四射,沉静凌厉。

    林涓喜胸中激起一股热浪,虽然李府遮天蔽日,但她恍惚间看到了晨曦和初日的骄阳,不禁露出了笑容。

    李邺踏进屋子,看到林涓喜俏立着,一只玉手拂了拂乌发,清澈的眼睛凝望过来,看着他,渐渐荡开一个温糯的笑意,好似朝霞映澄塘。

    李邺微微笑了下,说:“好勤快啊!”

    林涓喜回过神来,这个男子给她的感觉,如黑夜,清寂、阴冷、难以捉摸,可是刚才,他整个人都焕发出阳光般明朗勃发的气质,连距离不算近的她都感到了耀目和肌肤上和暖的灼热,这才是一个男子该有的雄健开阔的阳刚气,而不是黑暗的狡诈。

    林涓喜擦器皿的手停住了,黑暗的狡诈——她瞅了眼李邺走进去的书房门,心里的轻松懈怠一扫而光,这几天,李邺看起来好得很,容忍她的恶作剧,甚至还反过来逗她,他是那样温和有趣,以至于她几乎都忘记了他的身份——林涓喜眼前显出一大片血迹,那是初次见面时被斥鹿咬碎脑壳的女子可怖的尸体,那是卡尔·方索溅了一地的鲜血和脑浆,那是维多利亚年轻鲜活的无辜生命,那是无数冤屈的灵魂,那是受尽酷刑的、不幸惹起李邺疑心的可怜的人们……那是这个男人毫无人性的阴险的心。

    倾泓的叮咛永远不会忘,她脸上柔和的笑容收了起来。

    早餐送来了,林涓喜服侍李邺吃着。

    她其实很想问一个问题,但是不敢开口。

    李邺一直都没看她,却好似长着复眼,说:“想问什么,说吧!”

    林涓喜便说:“你喜欢早起啊?”

    李邺磕着鸽子蛋,说:“你是想问我一大早上哪儿去了吧?”

    “没有。”

    李邺微微淡笑,他当然瞧出来了,她想问不敢问,拐弯抹角,就说:“我早上去操练场了,骑了会儿马。”

    林涓喜瞧了眼李邺的手,几处覆着茧子,这家伙看起来十指不沾泥,真瞧不出来手上还有茧子。

    等李邺吃完了饭,林涓喜的也送来了。

    他看着书,她在边角一个矮几上吃饭,动作细微,不声不响。

    突然,李邺的目光从书本上移了过来,直直看向林涓喜,她吓了一跳,咬了自己舌头。

    林涓喜捂着嘴,因为突然的疼痛,她的口水流了出来,十分尴尬。

    李邺做体恤下属状,将一块浅蓝色手绢递给她,她见附近没有抽纸,就接过来——一阵昂贵木质的清香似有似无地盈逸着。

    林涓喜把手帕攥手里,已经沾上了自己的口水,给也不是,不给也不是,正踌躇着,李邺伸过手讨要了,她递过去,他一手接过,毫不在意地叠好放兜里,然后剔透清冷的眼神看着她,说:“怎么突然不高兴了,想家了吗?”

    李邺目光犀利,林涓喜心境细微的变化他都瞅了出来,她总不能说我得防着你所以不开心,只得说:“嗯,有点想家了。”

    李邺清明的眼睛瞅着林涓喜,眼珠子一转不转,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瞅的林涓喜心里发毛。

    然后,李邺收回了目光,看着自己的笔架子,修长的手从一排大小不同的十几把毛笔上捋过,一阵清越的响动,他说:“以后和我一起吃饭。”

    是命令的口气,林涓喜吞了吞唾沫,她怎么又有了不祥的预感?

    李邺拉铃嘱咐了下人,中午吃饭的时候,果然送上来两份,俱是色香味俱全的菜。

    两张矮几,李邺坐一桌,林涓喜坐一桌,她动作看起来很拘束,他微微一笑举箸示意:“快吃吧,一顿饭而已,不用这么感激。”

    啊呀,这是感激的表情吗?

    林涓喜便也拿起筷子吃起来。

    才吃了两口,李邺就开口了:“你,把桌子搬过来,离我近点儿。”

    林涓喜瞅李邺一眼,心想,他到底要干什么?不过当然不能无动于衷,她照做了。

    刚坐稳,李邺就用象牙筷点着餐盘里的佳肴,筷上银链子发出细微而泠泠的响声。

    他说:“我不吃这个,这个,这个,这个——”

    林涓喜瞅了眼,都是怪值钱的东西,她冷眼看着,吃着自己的饭,并不打算接话。

    李邺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这些东西我不吃,扔了可惜,你吃了吧?”

    林涓喜顿了顿,说:“是。”然后将自己的碗往他那边推了推。

    “我不喜欢吃的可以拣给你?”李邺询问她。

    林涓喜点了点头:“嗯。”

    李邺开始挑肥拣瘦了,这个不吃那个不吃,一会儿就把她的碗碟堆得高高的,然后,一双清妙的眼睛看着她:“你能吃完吗?”

    林涓喜摇了摇头。

    李邺放下筷子:“我可以从你碗里拣我喜欢吃的东西吗?”

    林涓喜点点头:“可以。”

    然后李邺就把筷子伸到了林涓喜的碗碟里。

    这么吃了几次饭,开始只是李邺挑来拣去的,后来林涓喜也渐渐放开了,把自己喜欢吃的从他碗里挖过来,不爱吃的丢给他。

    这里伙食太好了,隔几天就是燕窝鲍鱼的,就算普通素材、家常菜,厨师也做得好吃的不得了,再加上李邺把好的都给林涓喜拣,她很长了些肉,其实她属于干瘦型的,现在胖了些,瞧来珠圆玉润,倒比以前更好看了。

    有天正吃饭着,霜铖来了,向李邺汇报府里财务情况,他一边吃一边听,林涓喜很自然地将李邺碗中的蹄花夹了过来,把自己碟里的青菜捡给他。

    霜铖看了眼林涓喜,话语和动作都顿了一下,然后恢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