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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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都奇怪地看着潘若麟。

    潘若麟一时平静下来,她急急地问林涓喜:“林小姐,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林涓喜不知道是吉是凶,谨慎地说:“一个朋友送的。”

    潘若麟竟然微微一笑:“你这朋友是毒手檀郎吧?”

    “什么毒手……檀郎?”她一头雾水。

    “是这样的。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凤凰山有个魔头,性格残忍,阴险狡猾,但是长得好看,所以得了个毒手檀郎的绰号。这金扳指是他贴身的东西,你怎么拿着?应该不会有人活腻了去偷,那就一定是他送你的了。”

    林涓喜消化了一会儿潘若麟的话,毒手檀郎——真是恰如其分。

    “唔,我……我不知道,我那朋友是女的,不是什么檀郎,可能是山寨的,山寨的!”关于李邺的事儿,她不愿,更不敢泄漏一个字。

    刘花程说:“潘姑娘,这金扳指是怎么回事?”

    潘若麟站了起来,说:“这金扳指上面刻着的魔鬼头,是殷商时候凤凰山人信奉的邪神,叫魑离,他是个魔王,在凤凰山至高无上,所有妖魔鬼怪都得听他的。传说当年二郎神除了魑离,把他封在一个金扳指里面,镇在凤凰山的涵洞里,后来,这扳指被毒手檀郎得了。这个魑离金扳指,戴上以后可以避邪,还可以避毒,虽然不会像其他更厉害的避邪物——比如龙玺一样,把鬼怪逼到几里之外,但是它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像一层看不见的保护膜,把主人裹在里面,一般性的危险你根本不用怕。所以,毒手檀郎得了它以后,从来都不离身,这扳指也救过他好多次。人人都说魑离扳指厉害,可是具体怎么个厉害法,没几个人清楚,真巧,居然在你手里——”

    潘若麟抿唇思量,说:“——如果毒手檀郎有九条命,起码把一条交给你了。”

    林涓喜心头大震,不由攥紧五指,扳指咯得掌心微微疼痛。

    刘花程听了半晌,然后很失望地说:“可能那什么狼比较喜欢涓喜吧!不过你扯了这么多有个屁用,咱们还是出不去?”

    潘若麟徐徐道:“现在,只要把扳指主人的血滴在扳指上,魔障就消除了,咱们就能出去了,现在,这扳指的主人,是林小姐。”

    “啊?”三人俱是大吃一惊。

    林涓喜不敢相信:“只要我把血滴在扳指上,咱们就能出去了?”

    潘若麟点点头。

    刘花程说:“潘姑娘,你怎么不早说?淡定帝什么的最可憎了!”

    刘逸宸不可置信,问道:“真的?”

    潘若麟淡淡道:“你们可以试试。”

    所有人都看着林涓喜,三对眼睛中的希冀之光叠加起来,她几乎承受不住。

    说干就干,林涓喜将指头凑到嘴边,她觉得弄伤自己没什么,刘花程却转过了头。

    她咬破手指,用力挤压伤口,一滴,两滴,三滴,鲜血落在金灿灿扳指上,哥特式华丽。

    刘逸宸和潘若麟一眨不眨看着。

    林涓喜的血都将金扳指糊满了,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周围还是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她诧异地抬头看潘若麟,却见她扯出一个极淡的笑,径直往前走,到了拐弯儿处,停下回眸。

    三人这才反映上来,忙收拾好东西,跟上去。

    魔障已经解除了,他们轻松地走过拐弯,刚才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到达,出口就在眼前,半掩的石门,三十公分的开口,还是来时的样子。

    刘花程笑道:“看人家魔王就是不一样,施法多低调,连个招呼都不打,这才是大家之气。嗨,涓喜,你那朋友真够意思,改天请他来喝一杯!”

    林涓喜一笑,不说什么。

    很快走到了出口,四人鱼贯而出。

    又到了那间空荡荡的石室,小鬼捧莲花铜灯,还燃着清寂明亮的火光,软梯静默垂着,顺着它,抬起头可以看到小小一点亮光,那里,是刘逸宸的家。

    恍如隔世,就是此刻的感受。

    四人从石门走出来后,都呆愣愣的,神色飘渺,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露出深深的倦色。

    刘花程好了伤疤忘了疼,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呲牙说:“你们不想去刚才那个通道尽头的石门里看看,近在眼前啊?”

    刘逸宸沉吟着:“那个石门……”

    那个石廊尽头的不起眼的石门,说不定里面,就是真相。

    不过刘逸宸还是说:“算了,还是出去吧,万一再有个闪失,估计就没这么走运了!涓喜,你说呢?”

    “嗯?”林涓喜才回过神来的样子,她刚才显然陷入了思绪里。

    刘逸宸目光沉沉,瞧着表妹神色,也没问什么,只是说:“上去吗?还是留这儿再瞧瞧?”

    林涓喜提不起兴趣的样子:“上吧,待这儿冷死了。”

    刘逸宸说:“好。”

    他们仍旧从软梯依次上去。

    所有人都到了地面后,潘若麟拿过抽纸,蘸着水,将地上自己的血迹擦去。

    最后一滴血色痕迹清除后,洞口立刻封住了,现出青色瓷砖,软梯被挤了出来,在地上堆成乱糟糟一团。

    “嘿,逸宸!”刘花程举掌示意,刘逸宸明白,和叔父击了一下,声音清脆响亮,带着利落的欣喜。

    真正踏上熟悉的凡间土地,死里逃生,这种激动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林涓喜笑道:“我觉得你俩应该抱头痛哭才应景!”

    话音才落,自己就被二舅一把抱住了。

    刘花程的怀抱还是像小时候那样温暖,让林涓喜想起,童年的寒暑假,他们三个出去玩,她走不动时,都是二舅或抱或背,把她带回来,二舅大她六岁,稚童林涓喜总是需要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那时,他是那么高大——林涓喜心里触动,拍拍刘花程的背,说:“这下好,不用在那儿过年了。”

    刘花程松开外甥女儿,笑道:“你刚坐着参禅的时候,不会一直想怎么在那儿过年吧?除夕夜没饺子和果子吃,抓个鬼油炸?”

    刘花程死里逃生,满血复活,眉飞色舞,逗得大家都笑了。

    林涓喜笑道:“那你在想什么?”

    刘花程露出酷酷的表情:“你舅我想的多了,基本都是关乎天下苍生的大事。”

    然后他看着潘若麟,深深一揖,说:“谢谢你,想出这么个主意,让咱们可以回家过年。”

    几人失笑,潘若麟也是微微笑了:“别谢我,我不过是借花献佛,真正要感谢的是你外甥女儿,有那么稀罕个宝物。”

    刘花程摇摇头:“你是指点江山的人,本来我真想抱一下你,又怕你的袖箭。”

    众人笑得更厉害了,刘花程却不笑,转过身打开背后冰箱大门,说:“饿死老子了,现在就算冰箱里有贞子,我也要吃!”

    刘逸宸笑着说:“我家没榛子。”一边也凑过去,把食物都取出来放餐桌上,拿出罐可可粉,给大家冲了暖身子。

    “我现在能吃得下一艘航空母舰。”刘花程一边吃杏仁蛋糕,一边说。

    林涓喜倒不觉得太难以忍受,卡尔曾经训练过她的饥饿忍耐力——好几天不吃饭,完成大量超负荷运动,还要保持头脑的灵敏度。

    潘若麟慢条斯理啜着热可可,终于说:“我好奇得很,林小姐真的是护士吗?”

    林涓喜心一沉,嘴上轻松笑道:“若麟姐觉得我应该是什么?维和部队的女兵?”

    潘若麟微微一笑:“就是觉得奇怪,林小姐的心理素质和反应,怎么看都不像普通女孩儿。”

    林涓喜心里有些不悦,表面倒还温和自然,刘花程乐呵呵地说:“那当然了,没看是谁的外甥女儿,说不定将来是新一代川岛芳子!”

    林涓喜笑了:“我不敢叛国。”

    林涓喜表面温和无痕,心里煞气渐起,她对于企图探究她底细的人,心底的反感:聪明的人讨厌,而聪明又不知遮掩的人,可恨!潘若麟你究竟想说什么?试探我吗?还是仅仅为了炫耀自己的洞察力?

    刘逸宸将热可可喝了个底朝天,把杯子给刘花程:“再帮我冲一杯。”

    刘花程没有接杯子,用嫌恶的眼神看着侄儿:“啧啧啧,真是懒到一定境界了,自己冲喝了能毒死你?”

    刘逸宸放下杯子,瞅着二叔:“二叔,你差点都见不上侄儿了,现在不应该痛哭流涕好好疼侄儿吗?”

    刘花程笑骂:“是老天爷打瞌睡,让你这妖孽逃过一劫!”

    嘴上这么说,还是拿过侄儿的杯子,给他冲了满满一杯可可,还叮嘱他小心烫嘴。

    喝了口热气腾腾香甜醇厚的可可,刘逸宸笑眯眯地说:“若麟,那个毒手檀郎是怎么回事?能说详细点儿吗?”

    “他姓李,单名一个邺字,特别神秘,谁也不知道老巢在哪儿,也不知道是什么成的精。”

    “他本事大得很吗?”刘花程早被吸引了。

    潘若麟点了点头:“他法力高得很,做事情特别低调,我认识的道士法师,没一个和他交过手,我也只是听过一些传说。”

    说罢有意无意看了刘逸宸一眼。

    “传说也说来听听吧!”刘花程兴冲冲的,抱着可可杯子,完全一副听热闹的样子,倒将林涓喜惹笑了。

    “他特别厉害,一般灵符制不住,也不怕桃木剑。”

    “啊?好厉害!”刘花程双目明亮,很兴奋,“居然真有这么厉害的人,就像网游里的*oss一样,什么时候能见一见就好了!还有吗,继续?”

    潘若麟嘴角勾了勾,棕黑色眸子转向林涓喜,定睛于她,说:“李邺的事,或许林小姐知道的更多。”

    “我不认识他。”林涓喜冷冷地说。

    潘若麟也冷冷一笑:“他连救命的东西都送你,这交情就不用说了。不过,我得警告你一句,这个毒手檀郎和纪无臣公子有仇,他做了件特别卑鄙阴险的事,纪家人都对他恨得不得了,他是个魔鬼,根本不是人你知道吗?他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就像对纪家那样子。”

    “他对纪家做了什么?”刘花程忽然问刘逸宸,纪家,大马纪家,马来西亚豪门,就是刘逸宸的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