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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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涓喜睡了个自然醒,一睁开眼就闻到一股南瓜小米粥的香味儿。

    她撒着拖鞋,循着香味儿进了厨房,许嫣然果然在烧早饭。

    “你醒了——”许嫣然冲她挤眉弄眼,“昨天抱你回来的那个李先生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真比女人还好看!”

    抱我?李先生?比女人还好看?林涓喜一想,明白了。

    “一个朋友,泛泛之交。”

    “哦,泛泛之交——”许嫣然一点都不相信,“泛泛之交人家会对你这么关心?特别叮嘱我,你喝了酒,早餐最好烧南瓜小米粥,养胃。”

    林涓喜想:他体恤下属。

    许嫣然一边搅着锅里嫩黄的粥,一边说:“我一开门,一个美得掉渣的大美人怯生生站那儿——”

    “怯生生?”林涓喜哑然失笑,“那家伙——”

    “抱着你小心翼翼放床上,和我说话还有点羞涩,让喝水也不喝,放下你就走了,看起来好乖的样子!”许嫣然微笑着说。

    林涓喜想:艳如桃李,心如蛇蝎,果然外表最具欺骗性——便说:“好了,别说他了,我头疼得很,躺会儿去,饭好了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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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林涓喜和许嫣然在家里闲聊,这时,有人敲门。

    许嫣然去开门,门外站着位西装笔挺的陌生英俊青年。

    “请问,哪位是林涓喜小姐?”陌生青年彬彬有礼。

    林涓喜站起来:“我就是。”

    青年带着礼貌的笑,说:“我是李先生的下属,李先生送您一件礼物。”

    青年从包中拿出一个黑色的纸盒子,递给林涓喜。

    林涓喜接了,说:“你进来坐坐吧!”

    “不用了,林小姐,再见!”青年微微笑着,转身离去。

    林涓喜关上门,和许嫣然对看一眼,许嫣然说:“李先生,就是前几天送你回来的那个男的?”

    “看看礼物,就知道是不是他了。”林涓喜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拆开盒子上的丝带,打开来,居然是一个铜质九连环,旁边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信纸,林涓喜打开看,蝇头小楷,李邺特有的字体,竖排版,从右向左,书曰:“鉴于阁下以往的失误,敝人认为,很有必要提升一下阁下的智商。”

    林涓喜将盒子一掷:“就是那家伙的!”

    许嫣然将九连环拿起来,笑道:“生什么气呀?”

    林涓喜撇了撇嘴:“他让我解九连环我就解吗?”

    许嫣然笑着拉林涓喜,说:“不就是玩嘛,你别扭什么?好好看看,解开了,震震他,免得被他嘲笑智商不行。”

    林涓喜闻言,便将九连环拿了过来。

    于是,整整一个礼拜,林涓喜都捧着九连环钻研,心想,发明这玩意的人真是闲的蛋疼。终于,在一个风清月朗的晚上,解开了。

    妙手解连环。

    三天后,上次的那个英俊青年来了,林涓喜将九连环给他,说:“怎么现在才来,我一礼拜前就解开了。”

    又过了几天,那青年再次来到林涓喜家,这回,他带来了一个鸟笼,里面是只画眉,蓬松的羽毛,圆溜溜的脑袋,黑莹莹的眼睛,叫声清脆极了。

    许嫣然一见之下,喜欢的不得了,马上接过来,嘬着嘴逗它:“好可爱的小鸟。”

    林涓喜心都化了,将橱柜里的小米抓了把给小鸟吃。

    青年看她喜欢,就笑眯眯地说:“主人说了,逗小姐乐乐!”

    林涓喜将画眉挂阳台,坐房子里,偶尔听见清脆的叫声,感觉清心极了。

    隔三差五,李邺总会派属下到林涓喜家里,给她带来新巧有趣的玩具,或者稀罕别致的零食,林涓喜来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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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渐渐暖和起来,人容易犯困,林涓喜这段时间也是如此,注意力很难集中,总是懒懒的,心不在焉。

    礼拜六晚上,躺床上发呆的林涓喜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可以缓解她的焦躁症,便拨通了那人的电话。

    “喂!”男人低沉的声音。

    “倾泓。”林涓喜说,“今晚有事吗?”

    “没事。”

    “陪我喝两杯?”

    “好。”倾泓说,“我去你家接你,稍等二十分钟。”

    林涓喜将头发全部束起来,在头顶绾了个松松的髻儿,毛衣外随便穿件休闲外套,牛仔裤,运动鞋,刚收拾停当,倾泓电话就来了,她便垮了个小包下了楼。

    倾泓一头长发束在脑后,黑色皮衣,黑色背心,黑色皮裤,坐骑是bmw的机车,黑漆锃亮,真是够拉风。

    林涓喜也上上下下看了看倾泓好几遍,说:“你怎么总是一副八十年代的打扮?觉得很时髦吗?”

    倾泓修长的眉毛挑了挑:“那你说我该怎么穿?”

    “卫衣牛仔裤呀,或者衬衫修身裤,反正不要再穿皮裤子了,像个重金属发烧友。”

    “好,改天你陪我看看衣服。”倾泓点了点头,“去哪家喝酒?”

    “随便,我请你!”

    “不用了,我请你——我知道个地方,挺不错的。”倾泓递给她一个安全帽,“上车吧!”

    林涓喜坐上后座,攥着倾泓的衣服防止掉下去,安全帽挡住了风,可以清楚看到身边飞驰而过的路灯、绿化树、车辆、行人、霓虹、灯火辉煌的各种建筑,车速很高,劲风无孔不入,吹得皮肤都麻木了,板结如石膏,但是很爽,痛快淋漓,有乘风而去之感。

    机车拐进一条陋巷,停了下来,林涓喜先跳下去,然后倾泓下车,他脱了安全帽,看着路边一间小小店铺,露出似有似无的笑容,眼神中阴冷淡了些,俊美的脸庞在暗光下越显轮廓鲜明,他说:“我常到这儿来。”

    这间店虽然小,但是很惹眼,一段段未经加工的树干装修了门面和窗子,黑棕色树皮十分粗野,匾牌是块一米长半米宽的树皮,上面刻着一个骷髅头和一个破了口的酒瓶子,被灯照到,泛着银色的光彩,瞧来很酷。

    窗玻璃全是漆黑一片,好像里面没有人,也没有光线,一片死寂,倾泓推开了门,立刻,五颜六色的刺眼光芒流泻而出,林涓喜不由用手背挡了挡,随后就被倾泓拉了进去。

    看不出来,室内装饰倒很简雅,酒吧人不多,背景乐是略带沙哑的男声演唱的伤感英文歌,倾泓拉着林涓喜拣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侍应生上前,轻声柔语地询问了需求。

    倾泓看着林涓喜,说:“不知道你喝不喝酒?”

    “来酒吧不喝酒吗?”林涓喜嫣然一笑,“冰镇伏特加。”

    侍应生去了,倾泓笑着说:“没想到你还喝酒。”

    林涓喜眯了眯眼睛:“很惊奇吧?其实,我经常喝得烂醉。”

    “因为什么痛苦事儿,养成酗、酒的习惯?”倾泓敏锐地说。

    林涓喜低头不语,最后笑笑:“说来话长了。”

    一时酒上来了,透明液体冰冷刺骨,酒杯也是冰镇过得,斟满,林涓喜喝了一大口,感觉很好地吁了口气:“我最喜欢冰镇伏特加,像——”

    “像喝下去个冰刀,然后从胃里猛地腾起火直冲脑门。”倾泓接着说。

    “对!”林涓喜黑眼睛在夜色中折射出清寒的闪光,“冰火两重天的煎熬,其实煎熬也是一种享受。”

    “我也喜欢——”倾泓举起杯子,和林涓喜一碰,灌了一大口。

    “倾泓,你觉得李公子对下属好吗?”林涓喜一杯酒干了,突然说。

    倾泓思索了一下,说:“好,只要是忠心耿耿的下属,主人都是爱护有加。”

    林涓喜嘴角漾起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笑容:“上次清虚观那事,他没杀我,我到现在都想不通。”

    “嗯,主人没杀你,我也挺吃惊的,这种事放别人身上,必死无疑。”

    林涓喜垂下头,刘海在脸上投下阴影,情态有几分柔婉:“我弄不懂他想拿我怎么样,你知道吗倾泓?我有时候怀疑,他是不是……喜欢我。”

    倾泓大吃一惊:“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