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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思文朝那女人走过去。
他当然不是打算打抱不平什么的,他只是过去打水。
在南五环外的这条辐射路的两边,都是一个挨一个的院子,全都是小型企业。杂七杂八的,多是些水泥混凝土公司、五金公司、不锈钢公司等等这种企业。
前面那家水泥公司的门卫,跟张全是老乡,所以允许他们进院子去草坪上的自来水管那里灌自来水喝。就在门卫的视线之内,灌完了就走,也不虞会发生什么盗窃之类的事情。
就连老乡对老乡,其实也不是完全放心的啊。
他朝那边走着,目光就不由自主的粘在了那女人的背影上……
长发卷曲着垂在背后,剪裁贴身的连衣裙勾勒出了女性身体美好的曲线。
南思文当然不会知道这么一条裙子的价格就能赶上他一个月的工资,他就是觉得那裙子好看,贴身。就是稍微有点太紧,裹得臀部浑圆形状都看得清楚。
而那腰……那腰也太细了……
从腰到臀,被裙子的布料紧紧裹着,折线惊人。
他的目光就被粘在那条惊心动魄的折线上,移不开。
从她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没好意思回头看她的脸。反正待会回来就能看到,他想。他快走几步,跟张全的老乡点个头,进去灌了一瓶子的自来水。
其实他一个月工资也几千块,而且吊车司机属于特殊职业,不是普通司机。这行的规矩,老板要按照台班费的5%给他提成。也就是最近几年年景不太好了,收入直线下降。头几年,他还曾经月入过万过。说起来,他挣的,比一些大学毕业坐办公室的人也不差了。
可人跟人是不一样的。一个大学毕业坐办公室吹空调的小姑娘一个月拿几千块,她会打车会下馆子会买化妆品做指甲看电影喝咖啡,会在月底之前就把钱花得七七八八,然后眼巴巴的等着下次发工资的日子。而拿同样多甚至更多钱的农村男人,顶多买两箱啤酒花点钱,其他的钱,南思文都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大城市里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除了呼吸不要钱,其他的全要钱。南思文离开大山已经好些年,却始终觉得城市里喝水都要钱这件事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钱不是这么花的。他有着一笔在家乡人看来着实不菲的积蓄,但他轻易绝不会动。早些年他是想着攒着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这两年,他愈来愈不想再回山里去了,那盖房子的心思就淡了。他总惦记着能用这些钱干点什么,让钱能生出钱来。
他梦想能在城里买房子,然后娶媳妇。
是的,说到底,都要娶媳妇。因为他现在没有媳妇,是个光棍汉。
他灌了水出来,朝回走。这一次面对面,可以正大光明的看那个女人的正面了。
背影那么美好,正面更加美好。南思文看到那女人的正脸,第一感觉就是——真漂亮!
可笑的是,他觉得她那么漂亮,都没在第一时间认出来她。
在他的记忆中,顾清夏也当然是漂亮的。否则他也不会在放她走之后好几年都念念不忘,午夜梦回,都还会想起她湿漉漉的眼睛,细细的脖颈,雪白娇嫩的肌肤……
仿佛做梦似的,他南思文这辈子竟然也睡过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也曾经夜夜搂着她入眠。只要想起这些,哪怕以后他还是要娶一个和他一样黑不溜秋的山里姑娘,生一个黑不溜秋的山里娃,他也觉得这辈子没什么遗憾了。
但是他这段记忆中,“漂亮的”顾清夏和此时此刻眼前这个女人,依然有着非常大的差异。毕竟一个女人过去了八、九年,无论是脸型还是身材,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更何况还有化妆、穿着和气质的变化。
所以他第一眼看着这个女人,除了感觉她“真漂亮”之外,是根本没法把她和记忆中那个女孩子重合在一起的。
他的记忆中,那女孩苍白单薄,湿漉漉的眼睛中开始是常常充满恐惧,后来渐渐麻木,麻木中隐藏压抑着的是怨恨、愤怒、倔强和不甘。她穿着他娘的旧衣服,巴掌大的小脸上从来没有过表情。被那种灰扑扑的旧衣服包裹着的女孩,依然是美丽的。但那种美丽脆弱得让人心疼,和眼前的女人截然不同。
她没有化很浓的妆。她的皮肤足够的白,不需要像他住的地方附近镇上那一条街的发廊里的姑娘那样扑厚厚的粉。她也不像她们那样把眼睛涂得一大片蓝色绿色紫色,还戴很长很假的假睫毛,嘴唇抹得像血。她只是化了细细的眼线,在眼尾处微微上挑,妩媚中透着凌厉。她的口红是灰粉色的,不像小姑娘的嫩粉那么稚气,也不像红色系那么老气。她的妆容,恰到好处。
她的胸不算太丰满,至少没有他看过的杂志封面上的女郎的胸那么丰满,但形状美好。抱在胸前的手臂,纤细紧致。想到她细细的腰和浑圆的臀……她的身材,也恰到好处。
这是一个从头到脚都恰到好处,本来应该让男人看了就该非常顺眼的漂亮女人。如果,不是那么冷就好了。她的表情和眼神都太冷,气场强大,站在那里冷笑,诱人的薄唇里吐出的词句,让身前的几个男人憋屈得抬不起头来。
冷中带着艳。
这个女人,是典型的城市女人。不……即便是在城市女人里,她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种。她和他们,站在不一样的高度。居高临下的睥睨他们,鄙夷他们。
南思文一边暗暗的偷瞄这个冷艳的漂亮女人,一边这么想着。但随着他走得离她越来越近,他越来越有奇怪的感觉。
他觉得她眼熟!
他每走近她一步,那种感觉便愈强烈一分。
当女人冷艳的面孔终于和记忆中那张苍白的巴掌大的小脸重合在一起的时候,他站在她几米开外的地方,浑身僵直,不敢置信。
当年他放了她走,亲眼看着她捂着小腹,头也不回的穿过马路,在一辆长途汽车驶过之后,消失不见。
那时候他视线是模糊的,因为他眼里有泪。他觉得委屈,也觉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她就一点都不在乎,一点都不留恋。她走的时候,头也不曾回一下。像逃离噩梦一样,逃离了他和他的家乡。
他真的觉得难过。
可他知道要不放她走,她会死,她真的会死!她是娇贵的花,应该养在名贵的花盆里,好好浇水灌溉,要有充足的阳光,才能生长和绽放。在他们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她扎不下根,日渐枯萎。更不可能抵挡在她来说太过可怕的暴风雨的蹂/躏。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他做不到。
因为她是他媳妇!
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法让他的媳妇开心,或者过富足的日子。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他蹲在马路这边,看着她消失。那时他就知道,他一辈子都再见不到她了……
南思文找个树荫,慢慢的蹲下。在这个角度,恰好能观察到那女人大半的侧脸。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还能第二次遇见,这样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他没学过概率学都知道,这样的概率几乎为零。
他盯了她很长时间。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鬓发时,终于确认,她就是他的媳妇青霞。
他蹲在那里,听她羞辱着那些男人。此时此刻,他不再觉得那些话刺耳难听。他只觉得苦涩。
这天底下,再没人比他更知道她有多恨他们这些人,或者她为什么恨他们。
不,实际上,她恨的,厌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实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过。
那个女人羞辱够了那些男人之后,命令他们把没做好的工作重新来过。然后她踩着高跟鞋,走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越野车。
相对她的玲珑精致,那车就就显得太大,也太爷们。可奇异的,她强悍的气场完全能驾驭这很爷们的黑色越野车的气势。
南思文知道那车是个很好的牌子,但他并不知道那车到底多少钱。在他的认知中,最好的车就是奔驰和宝马。开奔驰和开宝马,才是身份的象征。
顾清夏开着她一百多万的大路虎走了,从头到尾,没去扫那个一直在附近蹲着的男人一眼。
她对他这样的泥腿子,是看也不愿意多看一眼的。并且也和他一样,她也以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会有交集。
黑色的越野车开过去,带起了一阵尘土。帝都就是这一点不好,人多,车多,土也多。
她开着车走了。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边,吃了一嘴的土。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掉入了泥里,遇到了他。
顾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时候,她在云端,他依然在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