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乌骨番外

宏观经济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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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骨番外

    出了黑沙漠之后,犹豫好久,乌骨直接去了明月台。

    明月台晋升魔将的方法很简单,先开始就是在每五天一次的擂台上打败擂主就可以了,然后去打再大一点的擂台,以此类推。

    简单又粗暴。

    在最后一次擂台的时候,乌骨突然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就放任对手把他一脚踢了下去。

    他输了。

    没有得到“魔将”的封赏,只是成了一个小小的魔侍,之后又去当了魔兵。

    乌骨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时突然想不明白,反正……就这样了呗。

    即使是魔兵之间也是有各种勾心斗角的,乌骨烦不胜烦。因为他是在临门一脚之时突然放弃成为魔将的机会,让当时不少把赌注压在他身上的魔兵都赔了不少,故不少魔都猜测他是故意输的。

    在乌骨成为魔兵后不久,其余的魔兵都会以一种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三分好奇三分敌意三分疏离,然后在私底下小声议论。

    乌骨对此嗤之以鼻,于是,他被排挤了。

    无聊。

    没想到联盟里这么无聊。

    与他想象中热血撒沙场的场景不同,因为联盟之间无战事,所以魔兵们一直都很清闲,每天除了巡逻就没别的事了。

    乌骨想,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再等个几百年,等玄离化了形后跟他一起当魔将。

    这已经是不知第多少次后悔了。

    唉。

    明月台里有个魔界的出入口,乌骨被长官派到了那里去镇守出入口。轮到他站岗的时候,乌骨会盯着那个缝隙发呆,会幻想魔界之外的世界会是如何。

    别的魔兵都避之不及,竟然还会有谁每天都往上凑?

    乌骨于是又出名了,以脑子不正常出名了。

    在乌骨和其余魔兵又一次闹翻之后,一气之下,乌骨直接一脚跨进了那条缝隙里;缝隙来者不拒,直接一口把人吞了,连个渣都不剩。

    小队队长愣了半天,只好掏出小本本,在阵亡名单上添上乌骨的名字。

    乌骨的运气很好,他一来没被时间洪流给撕成碎片,二来没掉到什么奇怪的旮旯里去。要知道,原来可有悲催到极点的魔直接被传送到了神界,下场就自然不用说了,直接死了还算是好的。

    他被传送到了人间界。

    人间多是凡人,修仙门派只有让弟子历练的时候才会允许下山,而没有修为的凡人辨别不出什么是魔气,所以乌骨先开始也没个掩饰的意识,就这样大大咧咧走进了凡人的城池。

    凡人啊,多脆弱,一生不过一百载,还要经历生老病死。

    乌骨在酒楼上往下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行人,想,他们真弱,一根手指头一碾,就能死一堆,甚至连玄离养的碧血果生命力都比他们顽强。

    真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还会自成一界。

    而且——

    荡了荡酒杯,里面的酒水微微一漾,酒香扑面而来,乌骨深吸一口气,陶醉:活得可比魔界里大多数魔要滋润得多。

    后来经历多了,乌骨才再一次认识到这里的人比他想象中要聪明多了,比如说,人类自己写了一本律法,大多数人都老老实实的遵守律法,凭这一点,一个城池就能被管理得井井有条。

    乌骨若有所思。

    再后来,乌骨又一次见识到了人类的智慧,只不过这次,用狡诈来形容似乎更为恰当,他被他“最好的几位朋友”给出卖了。

    逃亡过程中被追杀他的几个修士讥笑,乌骨才明白,自己输在还是以野兽的思维来看待这个世界,跟人类那些弯弯绕绕的心思相比较,他白得像一张纸。

    哦。

    然后将追杀他的修士绞杀。

    肉泥淅沥沥从半空中落下,洒了一地。

    经历过此次追杀事件之后,乌骨才学会把气息收敛起来,然后装作成一个普通人一般混在人群中。

    人们对乌骨的伪装的印象就是,那个小伙子挺帅的,就是眼睛看起来奇怪了点,因为眸色太浅了,不知道是不是有病。

    深刻认识到人类他玩不过之后,乌骨也就散了他准备继续在人间待下去的念头,四处寻找回魔界的方法。

    在四处游历的过程中,乌骨见识过了各色人士,有好的,好到甚至感动了自认为铁石心肠的乌骨的大好人;也有坏的,坏到乌骨都嫌弃杀了他会脏了他自己的手的大坏人。

    就这样走走停停,朝代换了好几个,大海变成了桑田,乌骨才只是勉勉强强得到了一点头绪。

    也不知道玄离怎么样了。

    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乌骨会躺在屋顶,望着人间界天上的那轮看起来一直没什么区别的明月发呆,拿着一壶酒,回忆在月光下暗如深海的黑沙漠。

    还有一言不合就犯蠢的玄离。

    毛茸茸的。

    尖尖耳朵。

    还有眼睛……是蓝色的,还是黑色的?

    想不起来了。

    玄离的身影慢慢在乌骨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

    没关系,乌骨安慰自己,这只是因为过去时间太长了,回到魔界见到玄离就好了。

    哈哈……哈。

    猛地给自己灌下一口酒,咳了几声,泪水稀里哗啦就流下来了。

    啊,没事的,乌骨安慰自己,这一定是因为之前喝酒太快了,呛到了。

    不然的话,为什么会觉得从胸口里,有一股刺刺麻麻的疼痛一直蔓延到喉口呢?

    嗯,还有,肯定是因为这酒太烈了,这不,连眼泪都呛出来了。

    一次在路边的面摊上吃面,乌骨一边吃面,一面饶有兴趣的观察着街对面的男孩。哦,不,应该说是女扮男装的“男孩”。

    她很有意思。

    应该是第一次出来,对街上的一切都很感兴趣,摸摸这个又看看那个。

    细皮嫩肉的,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吧。

    眼尖心贼的几个乞丐看到了这个“小羊羔”,立马心照不宣的互相打了个眼色,“哗啦”一下围上前去,一脸惨象,可怜兮兮的向她讨钱。

    “小羊羔”先是一阵慌乱,在听完几个乞丐事先编好的说辞之后,丝毫都没有犹豫,把腰间的钱袋放到了乞丐的碗里。

    见目标达到,乞丐们连个招呼都不打,呼啦一下全散光了,只留下还有些怔愣的“小羊羔”在原地。

    “小羊羔”看起来特别可怜,迷茫的在原地转了一个圈,才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

    乌骨忍不住“噗嗤”一笑,想起了在黑沙漠里第一次见到玄离的时候。“小羊羔”现在的表情简直跟玄离那个时候一模一样。

    面都没吃完,乌骨就起身离开,悄悄跟在“小羊羔”身后。

    “小羊羔”之后进了当铺,当了一块玉佩。

    然后又傻乎乎的继续自己的探索之旅。

    乌骨跟了一路。

    兜兜转转之间见到之前还向自己哭穷的乞丐摇身一变,拿着自己的钱袋就去花楼逍遥快活,“小羊羔”气得眼睛都红了,口中念念有词,不知道说些什么。

    在一旁偷窥的乌骨自动脑补一连串的“咩咩咩咩”。

    之后“小羊羔”做的可算是一绝,她直接跑进了青楼,把正在表演的舞娘赶下舞台,叉着腰,一本正经的“声讨”那几个伪乞丐。

    堂中哄笑声一片,之前还在乞讨的几个伪乞丐脸色红了白,白了红,最后在众人的嘲笑声里变得铁青一片。

    “小妮子,看我不撕烂你的嘴!”乞丐头头暴怒,连忙飞扑到舞台边上试图抓住“小羊羔”的腿。

    直接一脚踩上了他伸出的手,把乞丐头头疼的龇牙咧嘴,“小羊羔”蹦的老高,仗着自己身形娇小,一下子就抓准空隙溜了出去。

    一直在门口看戏的乌骨一笑,顺手帮了她一把,几脚就把追在她身后的几个人都给踹到生活不能自理。

    听到身后接连不断的“哎呦”时,“小羊羔”脚步一顿,回头疑惑的看了一眼。

    花街街道上空挂满了红色的灯笼,不知道是不是这暧昧光晕的原因,在“小羊羔”眼里,乌骨的笑容邪气的很,尤其是那双眼睛,怎么看都觉得不怀好意。

    缘分来了怎么都挡不住。

    等乌骨再次碰到“小羊羔”的时候,她正被一群草娃娃攻击得狼狈不堪,符纸一张接一张的丢,却没什么准头,身体只有成人拳头那么大的草娃娃往往都能在符纸还没落地之前就跳开了,然后继续用藤蔓抽她。

    “小羊羔”不一会儿浑身都被抽的一道道红痕,看起来好不凄惨,然而却一点都不退缩,噙着眼泪,慢慢调整着自己丢符纸的力度和方向。

    乌骨在一旁看了好久,犹豫了一会儿,捡起几个石子,趁着草娃娃攻击的空隙,丢了出去,帮她解决了几只蹦的最欢快的草娃娃。

    没了攻击力最强的几个草娃娃,“小羊羔”后来慢慢掌握到了诀窍,手也不那么抖了,终于干掉了所有的草娃娃,长吁了一口气,然后对着乌骨的方向说了一声“谢谢”。

    藏在那里倍感尴尬,乌骨摸摸鼻子,站了出来,跟“小羊羔”打了一声招呼。

    之后两人因为顺路,就结了伴。

    一路上,“小羊羔”告诉乌骨她叫方菲,因为没钱,所以来这里做任务换钱。

    乌骨说,哦,这么巧,我也是的,我叫乌骨。

    “小羊羔”眼底清澈,眨巴眨巴眼,说,我记得你,上次在花街是你帮了我,我记得。

    说这话的时候,“小羊羔”眉飞色舞,蹦蹦跳跳,倒真像一只真正的小羊羔。

    乌骨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多跳了一下。

    方菲后来从乌骨那里知道了自己的女扮男装没有效果,沮丧了好久,最后还是在乌骨的资助下换回了裙子。

    一袭淡黄色的衣衫,头上挽着一个时下最普通的发髻,斜插着一根木簪,方菲站在乌骨面前,有些不好意思的捏着自己的衣袖,红着脸问,我好看吗?

    乌骨没说话,想起了他曾在江南的时候,院子里的那棵杏树。

    那天烟雨朦胧,树上的杏子熟了,远远隔着雨帘望去,树上点点的淡黄色似乎融化在雨水里,要从冷青色的绿叶上流下来。

    方菲也没不高兴,对着乌骨只是笑。

    两人结伴了一年,一年后的七夕,乌骨拉着方菲的手,说,我想娶你。

    方菲眨巴眨巴眼,重重一点头,嗯。

    因为考虑方菲的身世,两人之间的亲事布置得极为简单,以天地为父母,跪拜三次,甚至连喜服都没有准备,两人就拜了堂,然后在一个小山村里落了户。

    小山村里的人哪见过如此神仙人物,各个稀罕得不得了,后来接触久了,也没发现什么不同,于是大家也就没说什么了。

    方菲对乌骨说她来自一个没落的修仙世家,现在只余她一人,她是逃婚出来的。

    原来如此。

    怪不得她身上还是有些许灵力的,乌骨恍然大悟。

    乌骨总不能直接告诉她他是一个魔,于是只是亲亲她,说,他来自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大多数人都厌恶他的故乡。

    方菲问,那你还会回去吗?

    乌骨沉默半晌,说,回不去了。

    跟个普通夫妇一样生活了好久,突然有一天,方菲捧着她的肚子告诉乌骨,她怀孕了。

    乌骨:……

    不、不会吧?他可是魔啊?

    盯着方菲的肚子,乌骨怀疑的问,不会是最近吃得太多所以长出来的肉吧?

    方菲直接一巴掌糊了过去。

    之后的几个月,方菲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乌骨才闭上了一直念念叨叨的嘴。

    产婆按了按方菲的肚子,说,老身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月份就这么大肚子的孕妇。

    方菲苦笑。

    后来生产的时候,方菲声嘶力竭的叫了两个晚上,最后还是乌骨忍不住冲进产房,把魔丹吐出来,续住方菲的心脉,方菲才最后拼了命生出一个孩子,之后就昏了过去。

    乌骨抱着怀里的蛋感慨万千。

    产婆早就被他一手刀砍翻了,现在正在屋里一角躺尸。

    儿子啊,你让我怎么跟你娘亲交代?

    乌骨恨铁不成钢,曲起手指就给了蛋蛋一个暴栗。

    蛋蛋似乎察觉到自家父亲的嫌弃,委屈得晃了晃。

    乌骨看了一眼正在昏迷中的方菲一眼,一咬牙,把魔丹劈成两半,一半收回丹田,一半融入蛋蛋里。

    红光一闪,蛋蛋就“噗”的一声在乌骨手里变成了个白胖小子,傻乎乎的咬着自己的脚,对着一脸惨白的乌骨直笑。

    不孝子。

    乌骨有气无力的想。

    方菲身子骨好了之后,问乌骨,他们的孩子应该叫什么名字。

    乌骨一愣,好半天才说,随便。

    在方菲的怒视里,乌骨轻咳一声,解释说,他并没有姓,这孩子还是随着娘亲姓方比较好。

    方菲高兴极了,说,好啊,那——那就叫他方琼吧!

    乌骨见方菲这么高兴,于是就点点头,不置可否。